2022年4月19日5點,天已經快亮了,臨海市東港區濱海鎮朝露佳苑2號樓201室主臥裏,賽彌陀仍在發燒昏睡中。我陪伴她一夜累了,還在迷迷糊糊中沒有睡醒。突然,天上下起了雷陣雨,雷聲隆隆,雨聲嘩嘩,一道電光閃過,我和賽彌陀又穿越到了1967年到1969年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浦東新區龔路鎮(現在的曹路鎮龔路社區),住進了銀豐苑168號樓201室出租房,當起了龔路中學的老師。
龔路鎮海潮村劉家宅有個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男孩叫劉闖,1967年2月在龔路中學讀初三。在1967年4月7日,劉闖因為聚眾鬥毆時過失殺人事件後,賽彌陀召開了一次特殊的班級學生家長會。會上,劉闖的父親劉明遠介紹說:“給兒子起這個名字有兩個理由:一是因為他本人默默無聞,希望兒子不要像他一樣平庸;二是希望兒子將來能夠像以前的李闖王一樣出人頭地,走上社會以後,敢做敢為,做個有出息的人。1960年到1964讀小學時,劉闖有過對美好未來的憧憬,也有過今後人生的理想。在家裏,他懂事、聽話,還經常幫父母做家務,是爸媽的好孩子。”
賽彌陀告訴劉明遠和班級學生家長:“在學校裏,劉闖曾經是一個老師們喜愛的好學生、班幹部,不但學習成績好,還喜歡助人為樂,同學們誰有困難,他都樂意主動幫助。因此,他在同學中很有威信和人緣,別人一有事情就喜歡同他商量。”
劉明遠接著說:“可是從1965年讀初一時候起,他迷上了電腦裏的打鬥遊戲、港台錄像片和武俠小說,電腦裏的打鬥遊戲,讓他感覺充滿活力,神清氣爽;錄像片中的場麵讓他羨慕得躍躍欲試,不能控製自己;武俠小說中的英雄人物更是讓他神魂顛倒,沉迷其中。他幻想有一天,也能成為江湖上風光無限的‘大哥’或是劫富濟貧的‘英雄’”。
賽彌陀又說:“我聽別的老師講,那時,劉闖已經覺得,上課和幫助別人已經變得讓他厭惡。和同學在一起侃大山時,大家都說劉闖最大的特點就是講義氣,肯為朋友兩肋插刀。然而,自從1967年2月劉闖在我班上讀初三後,參加了‘造反派’,經常參與貼大字報,開批會,聯合另一夥‘紅旗兵團’學生,打倒校長,給他戴高帽子,並且牽著他在龔路鎮上遊街等等。根本不好好學習,學習成績卻從班級前三名退到倒數十二名,簡直是一落千丈。”
劉明遠也說:“我和他媽再也不指望他能幫家裏做家務了,他還經常逃學,和幾個輟學在家、比他大一點的哥們東遊西蕩。他頭腦裏想的就是要做一個武俠小說和錄像片中描寫的那些所謂的講朋友義氣,敢為朋友兩肋插刀的‘大哥’和‘英雄’。”
賽彌陀接著說:“有一次,他的一個哥們看上的一位女生,跟了另一個班級的一個高個子男同學。這個哥們不服氣,就和那個高個子打了起來。結果,打輸了,他就來找劉闖,要劉闖出麵,去擺平那個高個子男同學。劉闖出於哥們義氣,立即喊了幾個朋友,去找那個高個子男同學報複。最後,把那個高個子男同學打成了腦震蕩。雖然為朋友出了氣,但最終還是你們家長倒黴。替他賠了醫藥費。”
劉明遠的鄰居阿婆說:“還有一次,他和幾個哥們到龔路鎮上一家茶餐廳喝茶聊天時,一個社會青年走過,不小心踩到了他哥們張偉的腳。那個小青年連忙賠禮道歉:‘真是不好意思,這位兄弟,我不小心踩了你的腳,是我的不對,我向你道歉。’然而,張卻說道:‘誰跟你是兄弟?你踩了我的腳,就得陪我去醫院看傷。噢,你說一句道歉話就想了事了?’那個小青年說:‘我已經給你道歉了,你穿著皮鞋,又沒有傷到皮膚和筋骨,用得著我陪你去醫院看傷嗎?’張偉還是不罷休:‘你要不跟我去醫院也行,隻要拿出500元給我,就當賠我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了。’那個小青年一驚:‘什麽?你這不是在明目張膽敲詐我嗎?’張偉說‘是又怎樣?麻煩你快拿錢吧!’小青年猶豫著,‘我現在身上沒帶錢,明天還在這個老地方給你行嗎?’張偉發狠地說:‘不行!必須現在給錢,否則你不許走。’小青年瞪大了眼睛:‘難道你還想打人不成?’劉闖這時站出來:‘我來為你張偉出頭,教訓這個不懂規矩的家夥。’劉闖不假思索,上前就大打出手,拳腳相加,將那個小青年打成了熊貓眼,甚至把他的腳也給踢瘸了。結果,又是我替他賠償了人家的醫藥費。”
劉明遠接口道:“是的。從此以後,我兒子總是以‘大哥’的身份幫別人出頭,所以,漸漸的,狐朋狗友們都叫他‘闖哥’了。”
劉闖的同桌小顧也說:“今年是1967年,劉闖因為讀書讀得比別人晚兩年,到上個月4月7日,他剛剛年滿18歲。在一個星期前的雙休日,有位朋友臉上青一塊、紫一塊地找到他說:‘闖哥,我被人打了,你看,膀子上還被戳了一刀。’
劉闖一看,他的膀子上還纏著紗布呢。‘是誰,你認得嘛?’他說:‘認得。我已約好了他們,今天下午在東海邊上見,我已經找了幾個朋友,你一定要幫我找點人,我知道,你最講朋友義氣,你要不幫我,我可就慘了。’劉闖當時隻覺得血直往頭上湧,覺得自己是‘大哥’,是‘英雄’。他二話沒說,就答應他說:‘有我劉闖在,你一百個放心,我一定幫你擺平。’隨後他約了幾個朋友,帶上家夥,說好下午見。迴家後,他找了把帶血槽的刺刀,下午與朋友匯合,便直奔東海邊。對方沒有失約,也按時來到,見麵一看,大家眼熟。對方人多勢眾,而且也有人認得劉闖,就對他說‘操你媽的,劉闖,你還是別插手此事,何況這件事本來就是你朋友先錯了。’當時他想:如果不出麵幫忙的話,以後朋友會怎麽看,又怎麽夠義氣?但是,幫忙吧,對方人多,怕打不過人家。怎麽辦呢?劉闖馬上迴敬對方:‘媽了個把子,你們不要以為人多就好欺負,我劉闖還從來沒有怕過誰呢!你們來吧!’接著,他手握刺刀,正在猶豫觀察。隻聽和他一起來的小山狗和另一個叫小和尚的雙雙喊打,雙方就動起手來。也不知怎麽的,就是那麽巧,在鬥毆過程中,突然對方有一個人被踢得飛起來,後背心正好撞在他的刀尖上,倒在血泊中,死了。
劉明遠這時接著說:“是的,當時劉闖頭腦一片空白,還站在原地一動不動,小山狗連忙對他大叫起來:‘出人命了!闖哥,你打死人了,還不快跑!’這時,他仿佛才醒過來,立即轉身逃離了現場。”
學校教導主任也發表看法說:“法網灰灰,疏而不漏,犯了事,逃是逃不掉的。警察不久就來到現場,通過一番調查,很快查清了案子的來龍去脈,劉闖、小山狗、小和尚等一幹人均被抓獲。不久,劉闖雖然覺得很冤枉,但他還是因為打群架鬥毆,打死了人,被判刑7年,緩期一年執行,帶上了冰涼的手銬,押上了囚車,從此開始了漫長的牢獄生活。”
賽彌陀指出:“這能怪誰呢,隻能怪他自己,沒有很好地辨清是非,約束自己,講所謂的朋友‘義氣’,一心想著當‘大哥’,當‘英雄’,結果心裏一激動。一念之差造成千古之恨,不但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和家庭,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罪有應得。”劉明遠最後後悔地說:“看來作為家長的我,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平時對孩子的期望和管教的方式方法有問題。原本想讓他敢說敢闖,做一個有出息的人,但是,結果卻是讓他成了一個闖禍的胚子。”
龔路鎮海潮村劉家宅有個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男孩叫劉闖,1967年2月在龔路中學讀初三。在1967年4月7日,劉闖因為聚眾鬥毆時過失殺人事件後,賽彌陀召開了一次特殊的班級學生家長會。會上,劉闖的父親劉明遠介紹說:“給兒子起這個名字有兩個理由:一是因為他本人默默無聞,希望兒子不要像他一樣平庸;二是希望兒子將來能夠像以前的李闖王一樣出人頭地,走上社會以後,敢做敢為,做個有出息的人。1960年到1964讀小學時,劉闖有過對美好未來的憧憬,也有過今後人生的理想。在家裏,他懂事、聽話,還經常幫父母做家務,是爸媽的好孩子。”
賽彌陀告訴劉明遠和班級學生家長:“在學校裏,劉闖曾經是一個老師們喜愛的好學生、班幹部,不但學習成績好,還喜歡助人為樂,同學們誰有困難,他都樂意主動幫助。因此,他在同學中很有威信和人緣,別人一有事情就喜歡同他商量。”
劉明遠接著說:“可是從1965年讀初一時候起,他迷上了電腦裏的打鬥遊戲、港台錄像片和武俠小說,電腦裏的打鬥遊戲,讓他感覺充滿活力,神清氣爽;錄像片中的場麵讓他羨慕得躍躍欲試,不能控製自己;武俠小說中的英雄人物更是讓他神魂顛倒,沉迷其中。他幻想有一天,也能成為江湖上風光無限的‘大哥’或是劫富濟貧的‘英雄’”。
賽彌陀又說:“我聽別的老師講,那時,劉闖已經覺得,上課和幫助別人已經變得讓他厭惡。和同學在一起侃大山時,大家都說劉闖最大的特點就是講義氣,肯為朋友兩肋插刀。然而,自從1967年2月劉闖在我班上讀初三後,參加了‘造反派’,經常參與貼大字報,開批會,聯合另一夥‘紅旗兵團’學生,打倒校長,給他戴高帽子,並且牽著他在龔路鎮上遊街等等。根本不好好學習,學習成績卻從班級前三名退到倒數十二名,簡直是一落千丈。”
劉明遠也說:“我和他媽再也不指望他能幫家裏做家務了,他還經常逃學,和幾個輟學在家、比他大一點的哥們東遊西蕩。他頭腦裏想的就是要做一個武俠小說和錄像片中描寫的那些所謂的講朋友義氣,敢為朋友兩肋插刀的‘大哥’和‘英雄’。”
賽彌陀接著說:“有一次,他的一個哥們看上的一位女生,跟了另一個班級的一個高個子男同學。這個哥們不服氣,就和那個高個子打了起來。結果,打輸了,他就來找劉闖,要劉闖出麵,去擺平那個高個子男同學。劉闖出於哥們義氣,立即喊了幾個朋友,去找那個高個子男同學報複。最後,把那個高個子男同學打成了腦震蕩。雖然為朋友出了氣,但最終還是你們家長倒黴。替他賠了醫藥費。”
劉明遠的鄰居阿婆說:“還有一次,他和幾個哥們到龔路鎮上一家茶餐廳喝茶聊天時,一個社會青年走過,不小心踩到了他哥們張偉的腳。那個小青年連忙賠禮道歉:‘真是不好意思,這位兄弟,我不小心踩了你的腳,是我的不對,我向你道歉。’然而,張卻說道:‘誰跟你是兄弟?你踩了我的腳,就得陪我去醫院看傷。噢,你說一句道歉話就想了事了?’那個小青年說:‘我已經給你道歉了,你穿著皮鞋,又沒有傷到皮膚和筋骨,用得著我陪你去醫院看傷嗎?’張偉還是不罷休:‘你要不跟我去醫院也行,隻要拿出500元給我,就當賠我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了。’那個小青年一驚:‘什麽?你這不是在明目張膽敲詐我嗎?’張偉說‘是又怎樣?麻煩你快拿錢吧!’小青年猶豫著,‘我現在身上沒帶錢,明天還在這個老地方給你行嗎?’張偉發狠地說:‘不行!必須現在給錢,否則你不許走。’小青年瞪大了眼睛:‘難道你還想打人不成?’劉闖這時站出來:‘我來為你張偉出頭,教訓這個不懂規矩的家夥。’劉闖不假思索,上前就大打出手,拳腳相加,將那個小青年打成了熊貓眼,甚至把他的腳也給踢瘸了。結果,又是我替他賠償了人家的醫藥費。”
劉明遠接口道:“是的。從此以後,我兒子總是以‘大哥’的身份幫別人出頭,所以,漸漸的,狐朋狗友們都叫他‘闖哥’了。”
劉闖的同桌小顧也說:“今年是1967年,劉闖因為讀書讀得比別人晚兩年,到上個月4月7日,他剛剛年滿18歲。在一個星期前的雙休日,有位朋友臉上青一塊、紫一塊地找到他說:‘闖哥,我被人打了,你看,膀子上還被戳了一刀。’
劉闖一看,他的膀子上還纏著紗布呢。‘是誰,你認得嘛?’他說:‘認得。我已約好了他們,今天下午在東海邊上見,我已經找了幾個朋友,你一定要幫我找點人,我知道,你最講朋友義氣,你要不幫我,我可就慘了。’劉闖當時隻覺得血直往頭上湧,覺得自己是‘大哥’,是‘英雄’。他二話沒說,就答應他說:‘有我劉闖在,你一百個放心,我一定幫你擺平。’隨後他約了幾個朋友,帶上家夥,說好下午見。迴家後,他找了把帶血槽的刺刀,下午與朋友匯合,便直奔東海邊。對方沒有失約,也按時來到,見麵一看,大家眼熟。對方人多勢眾,而且也有人認得劉闖,就對他說‘操你媽的,劉闖,你還是別插手此事,何況這件事本來就是你朋友先錯了。’當時他想:如果不出麵幫忙的話,以後朋友會怎麽看,又怎麽夠義氣?但是,幫忙吧,對方人多,怕打不過人家。怎麽辦呢?劉闖馬上迴敬對方:‘媽了個把子,你們不要以為人多就好欺負,我劉闖還從來沒有怕過誰呢!你們來吧!’接著,他手握刺刀,正在猶豫觀察。隻聽和他一起來的小山狗和另一個叫小和尚的雙雙喊打,雙方就動起手來。也不知怎麽的,就是那麽巧,在鬥毆過程中,突然對方有一個人被踢得飛起來,後背心正好撞在他的刀尖上,倒在血泊中,死了。
劉明遠這時接著說:“是的,當時劉闖頭腦一片空白,還站在原地一動不動,小山狗連忙對他大叫起來:‘出人命了!闖哥,你打死人了,還不快跑!’這時,他仿佛才醒過來,立即轉身逃離了現場。”
學校教導主任也發表看法說:“法網灰灰,疏而不漏,犯了事,逃是逃不掉的。警察不久就來到現場,通過一番調查,很快查清了案子的來龍去脈,劉闖、小山狗、小和尚等一幹人均被抓獲。不久,劉闖雖然覺得很冤枉,但他還是因為打群架鬥毆,打死了人,被判刑7年,緩期一年執行,帶上了冰涼的手銬,押上了囚車,從此開始了漫長的牢獄生活。”
賽彌陀指出:“這能怪誰呢,隻能怪他自己,沒有很好地辨清是非,約束自己,講所謂的朋友‘義氣’,一心想著當‘大哥’,當‘英雄’,結果心裏一激動。一念之差造成千古之恨,不但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和家庭,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罪有應得。”劉明遠最後後悔地說:“看來作為家長的我,也負有一定的責任,平時對孩子的期望和管教的方式方法有問題。原本想讓他敢說敢闖,做一個有出息的人,但是,結果卻是讓他成了一個闖禍的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