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縣公安局。


    夏秋濃正在自己的辦公室裏聽屬下匯報工作,局辦公室主任突然慌慌張張地走了進來:“局長,下麵院子裏來了幾輛車,其中有三輛警車,市裏的,要不要下去迎一下?”


    夏秋濃問:“市局的?”


    辦公室主任說:“好像還有市政法委書記金全明。”


    夏秋濃趕緊站起來,對匯報工作的屬下說:“你的事情,迴頭再說,我先去接待一下領導。”


    一路小跑,夏秋濃到了樓下,金全明、嶽一成、李維平他們正在院子裏議論著什麽,夏秋濃趕緊上前:“各位領導,歡迎來南城縣指導工作。請到辦公室去吧?”


    嶽一成說:“那走吧 ,正好有個工作要和你談。”


    眾人來到了二樓接待室。


    沒等其他人說話,李維平先說話了:“夏局長,對昨天那幾個人的處理意見出來了嗎?”


    夏秋濃一聽李維平先問這件事,還以為李維平把此事向市局和市政法委匯報過了呢,不免心中有點緊張:“處理過了,每人罰款5000元。”


    李維平一聽沒了下文,臉色一寒:“四個科級副科級幹部聚眾賭博,還是在工作時間內,而且還要開槍打死我,殺人滅口,你就每人罰款5000元就結束了?”


    夏秋濃趕緊解釋:“這是我給縣委李書記匯報後,他的意見。”


    李維平毫不客氣:“你的意思是長官意誌可以代表法律,可以超越法律,可以以權代法,是嗎?如果違法的事情都讓縣委書記說了算,那南城縣還設立公、檢、法、司這些司法機關幹什麽?還要你們警察做什麽?我再問你,警察違規使用槍支開槍打人,這事情就問也不問了?那行,我今天就不你們的處理方式和處理結果在全網發布,讓全國的網民評論一下,看你們南城縣對於這種違法事情的處理合不合法。”


    李維平質問完夏秋濃,就故意對武青霜說:“你帶筆記本電腦沒有?”


    武青霜配合道:“帶了。”


    李維平說:“現在,你寫一篇文章,把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說清楚,把你錄製的視頻配到文章裏麵,抓緊發迴社裏,並轉給各大媒體,讓他們同步發稿。”


    夏秋濃一聽嚇壞了,如果此事經媒體捅出去,自己吃不了兜著走,就連李富貴都得受處分。但他知道昨天李維平把十萬塊錢帶走了,以為李維平把這些錢裝進了自己的腰包,於是就說:“李記者,事不帶這麽幹的,你昨天把他們的錢都拿走了,人家舍財消災還不行嗎?非要趕盡殺絕?這些錢應該給我們局裏沒收,你帶走了啥意思?不能自己飽了私囊還追著不放吧?如果是這樣,那我也得找地方說道說道去。”


    嶽一成看到夏秋濃耍起了無賴,厲聲道:“你胡說八道什麽?你以為李維平同誌會在乎你們那點小錢嗎?我明確告訴你,那十萬塊錢已經匯到了市局了,另外我再給你說一下,你想和李維平同誌叫板,我告訴你,別說是你,就算是金書記和我都沒有資格和他叫板,你一個副縣級的副縣長兼公安局長哪來的資本這麽狂妄?自己沒把問題處理好,竟然還倒打一耙?”


    李維平這時從手提包裏拿出了匯款憑證,直接交給了夏秋濃:“這個證據給你吧,想怎麽做你自己看著辦。我現在告訴你,這幾個人的處理結果不行,輕拿輕放,不符合法律規定。”


    這時候,金全明看出來咋迴事了,故意打了個圓場:“李記者,你先別生氣,也不要發到網上去,再給他們一次機會,如果最後處理結果不符合規定,到時候不用你追問,我就會一追到底,我也會把這件事情提交到市委常委會上研究,到時候是誰的責任誰承擔。今天來,先把我們的正事辦了。嶽局長你給夏局長說說吧。”


    嶽一成趁夏秋濃挨懟的機會,又對他說:“夏局長,現在有一個抓捕任務,需要你局去完成,希望你重視起來。”


    夏秋濃一聽是抓人,就問:“要抓的是誰?犯的什麽事?”


    這時跟著嶽一成來的龔偉峰說話了:“配合抓捕馬衝、鐵布袋,這兩個人,你們應該都認識,在哪裏,怎麽去抓,不需要我給你說了吧?”


    夏秋濃追問:“他們犯的什麽事?”


    龔偉峰說:“你們先去抓人,到時候自然會告訴你具體事情了,現在時間緊,來不及細說,也防止有人通風報信。”


    夏秋濃隻好說:“我這就去安排。”


    李維平這時不客氣地說了一句話:“希望你盡職盡責,如果這兩個人抓不到或者跑了,責任都是你的。”


    夏秋濃聽了李維平的話很是生氣,但又沒有什麽辦法。隻得硬著頭皮去安排人去了。


    夏秋濃離開後,李維平也站了起來:“你們先在這坐鎮指揮,我還得去辦其他的事情。迴頭我再和你們聯係。”


    李維平和武青霜直接去了馬鐵林的家。


    馬鐵林緊握著李維平的手:“我真是遇到青天了,我父親有救了。”


    李維平把平板筆記本電腦還給了馬鐵林:“這個應該是你爸爸被帶走的時候,恰逢我車停在路邊,開著窗戶,趁人不注意扔到我車上的,我估計當時是為了躲避別人搜查證據誤打誤撞扔給了我。”


    “現在情況怎麽樣了?”


    馬鐵林說:“我已經問清楚了,我爸通過郵寄掛號信的方式向天州省、雙虹市各級領導郵寄過舉報材料,反映、舉報現任縣委書記李富貴等人用人、城市建設等方麵存在的問題,南城縣委辦公室收集了多個工作人員收到的舉報材料,說這些信件反映的問題無事實依據,縣委辦就給公安局說,我爸‘嚴重破壞了南城縣的政治生態和社會大局穩定’就讓公安局以誣告陷害罪把我爸抓了起來,沒想到他們辦這個案子很快的,從我爸9號被抓,15號批捕,23號就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沒想到,檢察院指控我爸的罪名變成了兩項,誣告陷害罪和誹謗罪。”


    “我委托律師看了一下卷宗,律師告訴我,誣告陷害罪一項,包括我爸5個月內5次以‘南城縣委、縣政府部分黨員幹部、縣委辦公室、縣委組織部部分黨員幹部’的名義,先後向省委主要領導、市委書記郵寄舉報信,捏造並告發縣委書記李富貴‘從去年春節開始搞了一個上幾千萬元的城關各個角落的亮化工程,直到今年6月才終止,包括在城關大街小巷製造不必要的宣傳廣告費達上億元。麵對南城縣財政狀況到了崩潰邊緣,李富貴不惜重金也為了個人撈錢,大手大腳,搞了一次遷西幹部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形式主義腐敗舉動’……等等。”


    “誹謗罪一項是,去年舉報信連同‘舉報我縣縣委書記李貴富、縣委組織部部長鄭華在政治生態人事任用上的不正常、不正當的腐敗問題及其他有關問題進行舉報和說明’、‘迫切唿籲縣政府有關縣長和縣城鄉建設住建局、街道辦黨工委領導應及時停止我縣城關內主街道進行亮化工程的舉動’兩封信郵寄給30名縣委縣政府、縣直單位、鄉鎮主要領導幹部,捏造並散步遷西縣委書記李貴富亂作為,與縣委組織部部長鄭華搞人事腐敗……等等。”


    “現在案子已經到了法院了,就等法院判決了。”


    李維平問:“你現在給南城縣人民法院提過沒提過什麽要求?”


    馬鐵林說:“這明顯就是一起打擊報複的案件,李富貴靠著自己的權利,南城縣誰敢不聽他的,我爸的判決在南城縣很難求得公平公正,甚至可以說,在雙虹市都難得到公正的判決,我已經給他們提出要求,雙虹市、南城縣兩級法院都應迴避,讓異地審理,確保此案的公平與公正。”


    李維平和馬鐵林交談完之後,說:“這件事情,還會有轉機,我去有關部門了解一下情況再說吧。”


    離開了馬鐵林家,李維平趕到了南城縣人民檢察院,直接找到了負責公訴馬樹山一案的檢察官。


    檢察官看到李維平的記者證後,表示:“案件在程序中,屬於涉密資料,我們無法給你看卷宗,也無法給你講解案情。”


    李維平知道,這件事情,自己以記者身份是看不到真實材料的,但李維平向他們提出了幾點疑問:“既然我不能看卷宗,那我問你幾個問題可以吧?”


    檢察官說:“這個,你應該去縣委宣傳部吧,有宣傳部給我聯係是否應該接受采訪。”


    李維平說:“這個你不用多慮,我來雙虹市的時候,市委宣傳部已經針對全市給我開了介紹信了,給你看看。”李維平從包裏拿出了介紹信,遞給了檢察官。


    這位檢察官無話可說了,隻好說:“那你問吧,我能解釋的可以解釋,解釋不了的,你找別人問。”


    李維平說:“那好,我問的這幾個問題,你應該都能迴答。第一個問題:馬樹山一案從立案到移送審查起訴,僅用了十幾天,在咱們南城縣,之前的刑事案件有沒有辦理速度這麽快的?”


    檢察官說:“據我辦過的案子,沒有,這是第一個。”


    李維平說:“第二個問題,此案的報警人不是李富貴,而是縣委辦公室,那麽,我問你,讓馬樹山上被告席的是私人還是公家?”


    檢察官支支吾吾:“這個,對於有犯罪嫌疑的,都可以報案吧。”


    李維平說:“第三個問題,馬樹山舉報李富貴違紀違法的事情,有沒有上級紀委監委核查過,說馬樹山的舉報不實?”


    檢察官迴答:“這個,是縣公安局認定的。”


    李維平說:“紀委監委都沒有核查舉報人的舉報內容,就直接動用了司法力量,這個程序合理嗎?”


    檢察官迴答:“我們隻對公安局移送的案件審查起訴,是否先經紀委監委審查,這與我們檢察院無關。”


    李維平說:“你們檢察院移送起訴的罪名有兩個,比公安局移交的隻有一個罪名多出了一個,應該是你們另加的,這個罪名叫誹謗罪,那我問你,誣告陷害罪是指舉報人舉報的是一些能夠追究受害人刑事責任的事項,但馬樹山反映的僅是一些城市建設、人事安排等方麵的問題,這與誣告諂害似乎並不搭界,況且他還是向省委、市委等黨政部門反映的,並非司法機關,主觀上並不是故意讓被舉報人受刑事處罰,你們如何認為就是誣告陷害罪?另外,誹謗罪屬於自訴案件,也就是說,需要受害人自行到法院起訴,當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況除外,關鍵是,馬樹山所反映的是李富貴個人問題,李富貴本人並沒有自訴要求,馬樹山舉報的是李富貴本人,並不涉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你們給他定這個罪名的依據是什麽?”


    檢察官懵了:“這,如果我們公訴的內容與法律相悖的,法院隻會裁定的。最終的決定權在法院,我們隻是原告。”


    李維平繼續說:“馬樹山已是75歲的老年人了,縱使他的行為真的觸犯了刑法,那麽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年過75周歲的老年人,輕微犯罪一般也是可以免於刑事處罰的,換句話說,無論從年齡上說,還是從製度上論,無論馬樹山是否犯罪,他目前是不應當被羈押在看守所的。你們檢察院為什麽還要讓羈押著呢?”


    檢察官迴答:“案子已經到法院了,就是取保候審也應該由法院去做,現在與檢察院無關。”


    李維平見完了馬樹山一案的公訴人,又來到法院,要求見一下主審馬樹山一案的法官。但法院辦公室以承辦法官正在開庭為由,拒絕了李維平。


    李維平要求見一下分管刑事案件的法院副院長,也被法院拒絕了。


    李維平沒有再和南城縣法院糾纏,開車去了一家茶館。


    在茶館裏,李維平奮筆疾書,一個小時左左右,寫出了一篇文章:《七十五歲正科級退休幹部因舉報縣委書記,被羈押在看守所等待法院判決》。立即給華新社的編輯朋友發了過去,讓在網站上立即發稿。


    編輯看是李維平的稿子,他和李維平關係不錯,知道李維平在華新社隻是一個掩飾性的身份,而真正的身份他是知道的。平時,李維平來稿大都是內參性質的,讓公開發的稿子並不多。編輯對李維平的這篇稿子很重視,立即找到分管副總編,讓簽字。分管副總編也知道李維平的身份,李維平一般不發稿,一旦發稿必定有用意,就直接批準了,在稿樣上麵簽了個字:同意發稿,在法製頻道和網站主頁同時顯示。


    臨近中午的時候,李維平接到了金全明的電話:“李老弟,在哪裏?中午了一起吃飯吧?”


    李維平答應了:“行,去哪裏,我這就趕過去。”


    金全明說:“縣委招待所,李富貴和常委一般人應該都在。”


    李維平說:“那我先去南城縣公安局和你匯合。”


    等李維平和金全明、嶽一成、龔偉峰見麵時,南城縣政法委書記郝世平親自來到了公安局,接金全明等一行人去招待所就餐。


    眾人沒有客氣,既來之則安之,客隨主便。


    南城縣招待所二樓,縣委書記李富貴,縣長鄧留根,縣委副書記袁依林,組織部長餘雙雙,統戰部長廖新凱,宣傳部長丁偉,常務副縣長陶立本都在。


    看到金全明、嶽一成、李維平、龔偉峰等人進來,李富貴帶頭表示歡迎,並邀請眾人分賓主坐下。


    郝世平問:“中午要不要喝點酒?”


    金全明道:“中午不準飲酒,這是規定,我們不能帶頭違反。至於吃飯,標準是四菜一湯,但由於人多,就不講究了,抓緊上菜吧,吃完了,我們還要幹活。”


    就在服務員把菜上來,眾人準備動筷子的時候,一個人慌慌張張地跑了進來:“李書記,不好了,出事了!”


    李富貴以阿卡你這人是縣委辦的副主任,不知道發生什麽事情了,就訓斥道:“你大驚小怪地幹什麽,有話不會好好說?”


    那位縣委辦副主任才說出到底出了啥事。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超級無冕之王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越翀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越翀並收藏超級無冕之王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