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雪與男友大偉是親密的伴侶,兩人暫時不打算結婚,先享受幾年自由的二人世界。大偉開公司,美雪管財務,白天一起工作,下班一起生活。兩人的性生活也有較高的質量——雙方滿意的頻率與快感。
美雪唯一鬧心的是大偉非常迷戀絲襪女生,在大街上看見的時候自然要大飽眼福,自己在家的時候也天天瀏覽絲襪美女的圖片,硬盤裏存了幾千張圖片(還加了密碼),大偉沒有對美雪隱瞞,他覺得每個人都有愉悅自己的權利,又沒有違法。但美雪覺得這是很直接的傷害——既然你那麽喜歡別的絲襪美女,有沒有顧慮到我的感受?你究竟是愛我還是愛別的絲襪女生?大偉對這樣的邏輯感到莫名其妙,在他看來,這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問題。他說:“我當然愛你,大街上絲襪美女多了,我可沒和她們生活在一起。但這不等於我愛你就失去了欣賞別人的權利,失去了讓我自己開心的權利。我沒有外遇,更沒有嫖妓,隻是看一些漂亮圖片,滿足自己的感官享受,這和欣賞風景圖片一樣,絲襪美女就是我眼中的風景而已。”
這個答案讓美雪不滿意,她覺得如果相愛的話,自己在大偉眼中就應該是最有吸引力的女人,他又怎麽會有心情四處遊覽別的風景呢?比迷戀絲襪美女圖片更讓美雪失落的是大偉的態度——他並不在乎女友的不開心,隻是一味為自己辯護。大偉反唇相譏——你不也是在敵視我的開心?我看絲襪圖片開心,又沒有妨礙你什麽事?你如果去看絲襪男圖片,我也不反對。
美雪擔心大偉這樣下去會不會變成精神病、偷窺狂、暴露狂或專偷女性絲襪的“變態”,大偉隻好向美雪一再保證:自己的性態度非常正常,心理健康也沒問題,如果一定要戴帽子,可以戴個“好色之徒”,但他又聲明“男人都是好色之徒”“好色無罪”“好色有理”“好色說明自己是真男人”“好色但是不越界”。
美雪的心情沒有因為保證而好起來。讓她鬧心的還有大偉的一項“特殊”性偏好——邊性交邊談感受,並在最後的衝刺時刻要求美雪用英文喊“fuck me!”“i love you”,如果美雪沒有配合,大偉事後會不太開心。有時候大偉喜歡玩一點小刺激,比如象征性地捆綁美雪,或被美雪象征性地捆綁,用領帶,用絲襪,用腰帶,用絲巾,大偉覺得這樣能更興奮,美雪覺得多此一舉,但也勉強配合了。大偉還要求美雪穿著絲襪和高跟鞋站立在窗前,這樣可以邊做邊看樓下的風景,更覺得刺激加倍,美雪很難為情,擔心被樓下或對麵樓上的人看到。
最後的衝突來自大偉買了一堆道具服裝,護士裝、空姐裝、女警裝、女仆裝、公主裝,甚至還有妓女裝、村姑裝和狸貓裝。大偉提議下次做愛嚐試一下不同的裝扮,美雪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你喜歡那麽多的角色,而我成了角色的替代品,我是你的橡膠娃娃嗎?大偉依然覺得不能理解美雪的焦慮——假如裝扮能讓性更有趣更開心,為什麽不呢?難道一輩子男上女下地在床上做就不乏味嗎?難道我們沒有權利讓自己在私人世界裏有點自由發揮嗎?沒有強迫也沒有買賣,僅僅是喜歡而已,有什麽必要拒絕呢?
美雪把大偉買的道具服裝塞進大偉的衣櫃。大偉迴到電腦前麵去默默地看絲襪圖片。兩人好長時間不交談。半夜美雪醒來,發現大偉在對著電腦自慰,不知不覺,她覺得寂寞又悲傷,悄悄流下冰涼的眼淚。
性認同是這樣一種心理狀態,即某人相信“我是男性”或“我是女性”,這是性別發展的第一階段。通常在三四歲的時候完成。迴顧我們是如何對待自己的孩子,以及我們幼年是如何被父母對待的,不難發現我們得到的信息是“小夥子真勇敢,摔倒了不要哭”“小姑娘真漂亮,聽話又可愛”,於是男孩模仿爸爸去舞槍弄棒,女孩模仿媽媽去照顧芭比娃娃或用小鏟子炒菜。再大一些的男孩會“保護媽媽”,而大一些的女孩則開始羨慕媽媽的高跟鞋和口紅。很多娘娘腔和假小子是怎麽迴事?有可能和父母的不當對待有關。男女性差異當然是有生理基礎的,畢竟結構不同。但更多的對於性別的認識和理解是在後天生活中從文化環境中習得的,並且在未來的生活中不斷被鞏固或調整著,逐漸形成某人自己的性概念,性習慣或性價值。家庭、電視、網絡、校園環境、書籍、廣告等等,無一不是在傳遞著所處社會的性價值觀和性別特征。成年人的性偏好一定程度上與幼年及成長環境中受到的性熏陶和性文化有關,特別是性挫折對一些性心理障礙的形成有直接影響。
性偏好的個性化在原則上是非常私人的選擇,隻要不威脅到生命健康或他人合法權益應該是被尊重的,或者我們可以不認同、不讚成,但很難有充分的理由去幹涉或懲罰。但對個性化本身的執意追求是值得反思的,新鮮刺激確實能帶來一些新快感或更大滿足,但未必能得到持續的心靈快樂與滿足,比如性工作者在身體上是有快感的,不過能否在生理快感的同時也感受到心靈滿足、被愛的滿足則另當別論。
絲襪控不是戀物癖,僅僅是喜歡絲襪帶來的神秘感、美感和性感,但沒有造成什麽心理困擾,也不損害他人的利益,很多人喜歡絲襪帶來的視覺享受,包括女性本身也是如此,有人將絲襪美演繹得淋漓盡致,和高跟鞋、超短裙、烈焰紅唇一樣具有審美情趣,也可能伴隨對男性的性喚起期待。
戀物癖是性心理障礙,按照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md3)提出的戀物癖診斷標準是:
1.在強烈的欲望與興奮的驅使下,反複收集異性使用的物品。所戀之物是極重要的性刺激來源,或為達到滿意的性反應所必需;
2.至少已持續6個月。戀物癖等性偏好障礙是一種成癮性心理疾病,屬於衝動控製障礙的一種類型,與道德水平和意誌力無關。其治療方式一般是藥物治療與心理治療等手段綜合實施。
對照上述標準,我們可以簡單判斷一下自己的性偏好是否還在“正常”範圍內。有人喜歡象征性捆綁或製服、絲襪、角色扮演,甚至象征性的輕度虐咬,也有人喜歡邊做邊問伴侶的感受,並在對方的肯定迴答或進一步要求下感到更快樂更刺激,這大體上應該算是性情趣,談不上“變態”或“癖”。
虐戀是性偏好的一種,西方稱之為sadomasochism(簡稱sm),統指與施虐、受虐相關的意識與行為。李銀河在《虐戀亞文化》一書中將sm虐戀定義為:“sm虐戀是一種將快感與痛感聯係在一起的性活動,或者說是一種通過痛感獲得快感的性活動……所謂痛感有兩個內涵,其一是肉體痛苦(如鞭打導致的快感)……其二是精神的痛苦(如統治與服從關係中的羞辱所導致的痛苦感覺)。”
虐戀在全世界範圍內也是有爭議的話題,支持者、反對者各有理由。我們所能做的基本判斷就是應以不違法為前提。去年有新聞報道幾個有虐戀情結的人相約聚會,把頭伸進上吊圈裏,邊上吊邊做愛,結果因為太興奮忘記了程度控製,把性伴吊死,參與性活動的人被刑事拘留,可能要麵臨相關的刑事處罰。這說明虐戀如果失控則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即便發生在自願的成年人之間。帶給大眾的啟示可能是:輕度的象征性的虐戀能讓性活動多些刺激和快感,並非屬於不道德,但需要控製程度並反省虐戀在性活動中是否成為了唯一的不可替代的方式,否則,那將很可能進一步發展成嚴重的性心理障礙。
大部分人的生活離性心理障礙還遠,隻是觀念上麵臨著一些不同於傳統的挑戰,比如性道具與服裝、角色扮演、輕度虐咬、新奇的性姿勢與性技巧等等,性態度來自性觀念,而性觀念的養成或改變都是漸進的過程。當伴侶之間的性觀念存在差異的時候,互相尊重是基本前提,然後可以在可接受的範圍內逐漸拓展性認知與性態度,獲得更多的快樂與自由,這也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之一。需要稍加注意的是,不要把觀點衝突刻意泛化——他不愛我了——他是變態——她太淫蕩——我們的性不協調——婚姻還有必要繼續嗎——等等。這是一種典型的消極方式,沒有建議意義,不解決矛盾衝突,也不能升華情感關係。就事論事,開放、好奇、尊重、寬容、接納,或者對確實不能接受的建議溫柔而堅定地拒絕,都可以,畢竟,愛是兩個人的事,關係更如是。
美雪唯一鬧心的是大偉非常迷戀絲襪女生,在大街上看見的時候自然要大飽眼福,自己在家的時候也天天瀏覽絲襪美女的圖片,硬盤裏存了幾千張圖片(還加了密碼),大偉沒有對美雪隱瞞,他覺得每個人都有愉悅自己的權利,又沒有違法。但美雪覺得這是很直接的傷害——既然你那麽喜歡別的絲襪美女,有沒有顧慮到我的感受?你究竟是愛我還是愛別的絲襪女生?大偉對這樣的邏輯感到莫名其妙,在他看來,這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問題。他說:“我當然愛你,大街上絲襪美女多了,我可沒和她們生活在一起。但這不等於我愛你就失去了欣賞別人的權利,失去了讓我自己開心的權利。我沒有外遇,更沒有嫖妓,隻是看一些漂亮圖片,滿足自己的感官享受,這和欣賞風景圖片一樣,絲襪美女就是我眼中的風景而已。”
這個答案讓美雪不滿意,她覺得如果相愛的話,自己在大偉眼中就應該是最有吸引力的女人,他又怎麽會有心情四處遊覽別的風景呢?比迷戀絲襪美女圖片更讓美雪失落的是大偉的態度——他並不在乎女友的不開心,隻是一味為自己辯護。大偉反唇相譏——你不也是在敵視我的開心?我看絲襪圖片開心,又沒有妨礙你什麽事?你如果去看絲襪男圖片,我也不反對。
美雪擔心大偉這樣下去會不會變成精神病、偷窺狂、暴露狂或專偷女性絲襪的“變態”,大偉隻好向美雪一再保證:自己的性態度非常正常,心理健康也沒問題,如果一定要戴帽子,可以戴個“好色之徒”,但他又聲明“男人都是好色之徒”“好色無罪”“好色有理”“好色說明自己是真男人”“好色但是不越界”。
美雪的心情沒有因為保證而好起來。讓她鬧心的還有大偉的一項“特殊”性偏好——邊性交邊談感受,並在最後的衝刺時刻要求美雪用英文喊“fuck me!”“i love you”,如果美雪沒有配合,大偉事後會不太開心。有時候大偉喜歡玩一點小刺激,比如象征性地捆綁美雪,或被美雪象征性地捆綁,用領帶,用絲襪,用腰帶,用絲巾,大偉覺得這樣能更興奮,美雪覺得多此一舉,但也勉強配合了。大偉還要求美雪穿著絲襪和高跟鞋站立在窗前,這樣可以邊做邊看樓下的風景,更覺得刺激加倍,美雪很難為情,擔心被樓下或對麵樓上的人看到。
最後的衝突來自大偉買了一堆道具服裝,護士裝、空姐裝、女警裝、女仆裝、公主裝,甚至還有妓女裝、村姑裝和狸貓裝。大偉提議下次做愛嚐試一下不同的裝扮,美雪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你喜歡那麽多的角色,而我成了角色的替代品,我是你的橡膠娃娃嗎?大偉依然覺得不能理解美雪的焦慮——假如裝扮能讓性更有趣更開心,為什麽不呢?難道一輩子男上女下地在床上做就不乏味嗎?難道我們沒有權利讓自己在私人世界裏有點自由發揮嗎?沒有強迫也沒有買賣,僅僅是喜歡而已,有什麽必要拒絕呢?
美雪把大偉買的道具服裝塞進大偉的衣櫃。大偉迴到電腦前麵去默默地看絲襪圖片。兩人好長時間不交談。半夜美雪醒來,發現大偉在對著電腦自慰,不知不覺,她覺得寂寞又悲傷,悄悄流下冰涼的眼淚。
性認同是這樣一種心理狀態,即某人相信“我是男性”或“我是女性”,這是性別發展的第一階段。通常在三四歲的時候完成。迴顧我們是如何對待自己的孩子,以及我們幼年是如何被父母對待的,不難發現我們得到的信息是“小夥子真勇敢,摔倒了不要哭”“小姑娘真漂亮,聽話又可愛”,於是男孩模仿爸爸去舞槍弄棒,女孩模仿媽媽去照顧芭比娃娃或用小鏟子炒菜。再大一些的男孩會“保護媽媽”,而大一些的女孩則開始羨慕媽媽的高跟鞋和口紅。很多娘娘腔和假小子是怎麽迴事?有可能和父母的不當對待有關。男女性差異當然是有生理基礎的,畢竟結構不同。但更多的對於性別的認識和理解是在後天生活中從文化環境中習得的,並且在未來的生活中不斷被鞏固或調整著,逐漸形成某人自己的性概念,性習慣或性價值。家庭、電視、網絡、校園環境、書籍、廣告等等,無一不是在傳遞著所處社會的性價值觀和性別特征。成年人的性偏好一定程度上與幼年及成長環境中受到的性熏陶和性文化有關,特別是性挫折對一些性心理障礙的形成有直接影響。
性偏好的個性化在原則上是非常私人的選擇,隻要不威脅到生命健康或他人合法權益應該是被尊重的,或者我們可以不認同、不讚成,但很難有充分的理由去幹涉或懲罰。但對個性化本身的執意追求是值得反思的,新鮮刺激確實能帶來一些新快感或更大滿足,但未必能得到持續的心靈快樂與滿足,比如性工作者在身體上是有快感的,不過能否在生理快感的同時也感受到心靈滿足、被愛的滿足則另當別論。
絲襪控不是戀物癖,僅僅是喜歡絲襪帶來的神秘感、美感和性感,但沒有造成什麽心理困擾,也不損害他人的利益,很多人喜歡絲襪帶來的視覺享受,包括女性本身也是如此,有人將絲襪美演繹得淋漓盡致,和高跟鞋、超短裙、烈焰紅唇一樣具有審美情趣,也可能伴隨對男性的性喚起期待。
戀物癖是性心理障礙,按照中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md3)提出的戀物癖診斷標準是:
1.在強烈的欲望與興奮的驅使下,反複收集異性使用的物品。所戀之物是極重要的性刺激來源,或為達到滿意的性反應所必需;
2.至少已持續6個月。戀物癖等性偏好障礙是一種成癮性心理疾病,屬於衝動控製障礙的一種類型,與道德水平和意誌力無關。其治療方式一般是藥物治療與心理治療等手段綜合實施。
對照上述標準,我們可以簡單判斷一下自己的性偏好是否還在“正常”範圍內。有人喜歡象征性捆綁或製服、絲襪、角色扮演,甚至象征性的輕度虐咬,也有人喜歡邊做邊問伴侶的感受,並在對方的肯定迴答或進一步要求下感到更快樂更刺激,這大體上應該算是性情趣,談不上“變態”或“癖”。
虐戀是性偏好的一種,西方稱之為sadomasochism(簡稱sm),統指與施虐、受虐相關的意識與行為。李銀河在《虐戀亞文化》一書中將sm虐戀定義為:“sm虐戀是一種將快感與痛感聯係在一起的性活動,或者說是一種通過痛感獲得快感的性活動……所謂痛感有兩個內涵,其一是肉體痛苦(如鞭打導致的快感)……其二是精神的痛苦(如統治與服從關係中的羞辱所導致的痛苦感覺)。”
虐戀在全世界範圍內也是有爭議的話題,支持者、反對者各有理由。我們所能做的基本判斷就是應以不違法為前提。去年有新聞報道幾個有虐戀情結的人相約聚會,把頭伸進上吊圈裏,邊上吊邊做愛,結果因為太興奮忘記了程度控製,把性伴吊死,參與性活動的人被刑事拘留,可能要麵臨相關的刑事處罰。這說明虐戀如果失控則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即便發生在自願的成年人之間。帶給大眾的啟示可能是:輕度的象征性的虐戀能讓性活動多些刺激和快感,並非屬於不道德,但需要控製程度並反省虐戀在性活動中是否成為了唯一的不可替代的方式,否則,那將很可能進一步發展成嚴重的性心理障礙。
大部分人的生活離性心理障礙還遠,隻是觀念上麵臨著一些不同於傳統的挑戰,比如性道具與服裝、角色扮演、輕度虐咬、新奇的性姿勢與性技巧等等,性態度來自性觀念,而性觀念的養成或改變都是漸進的過程。當伴侶之間的性觀念存在差異的時候,互相尊重是基本前提,然後可以在可接受的範圍內逐漸拓展性認知與性態度,獲得更多的快樂與自由,這也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之一。需要稍加注意的是,不要把觀點衝突刻意泛化——他不愛我了——他是變態——她太淫蕩——我們的性不協調——婚姻還有必要繼續嗎——等等。這是一種典型的消極方式,沒有建議意義,不解決矛盾衝突,也不能升華情感關係。就事論事,開放、好奇、尊重、寬容、接納,或者對確實不能接受的建議溫柔而堅定地拒絕,都可以,畢竟,愛是兩個人的事,關係更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