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迴歸
七零之炮灰女配嫁年代文大佬 作者:終於動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宋凜?你...你迴來啦!”林思思沒想到家裏還有這麽一個驚喜等著她。
獨自一人帶著年幼的弟弟到陌生的地方,誰都不認識,哪怕林思思在二十一世紀獨立慣了,內心深處還是有點不安的。
隻不過這種不安不能讓年幼的平安看出來,哪怕臥病在床,也是笑對所有人。
直到現在宋凜迴來,她一顆懸著的心才放下來。
哪怕她知道宋凜迴來後在家的時間也不會多,但是有這麽一個人在,一顆飄蕩的心才算有了歸處。
“思思,我迴來了。”宋凜笑著上前,接過林思思手裏的東西,引著她往家裏走。
“思思,對不起,讓你獨自坐火車過來這裏。”
宋凜說不出的自責,東市到南島總行程將近一周,思思獨自一人帶著病弱的平安,想也知道不會輕鬆。
雖然路上他能找的人都已經找了,各方打點過,但是想到思思這一路的辛苦,他還是忍不住的心疼。
“這有什麽,一路上你都打點過,路途雖然長了點,但是我和平安真的沒受什麽苦。”
林思思不在意的擺手。
她以前也坐過火車,不是後世的動車高鐵,就是現在的這種火車。
她每年都要乘火車到京市看望宋姨,自然知道坐火車是多麽煎熬的事。
從東市到南島的路程不算短,在火車上就度過了四天三夜。
但是相比較之前她坐火車去京市來說,時間雖然更長,但是明顯沒去京市那麽累。
有單獨的臥鋪,三不五時就有乘警查看,每到飯點就有乘務員帶著飯菜進來,雖然不說多美味,但是在那樣的環境,能有口熱的吃食,就已經很不容易。
宋凜雖然沒在身邊,但是林思思知道,正是因為有宋凜的安排,她才能這麽輕鬆的到達南島。
而且宋凜作為一個軍人,有緊急任務是很正常的事。
這一點,在決定嫁給宋凜前她就有心理準備,自然不會因為這種事情遷怒或者責怪他。
宋凜緊緊握了握林思思的手,沒在說話。
做軍人的,特別是三不五時就要出任務的軍人,需要的就是家人的理解。
宋凜和林思思的結婚,有很小一部分原因是家裏長輩們的撮合。
有一小部分原因是雙方知根知底,條件適合,不至於因為文化差異、生活習慣、三觀不符等原因而鬧矛盾。
更多的確是因為見色起意。
沒錯,就是見色起意。
一見鍾情是文雅的說法,見色起意才更符合宋凜和林思思的情況。
宋凜相中了林思思乖巧可人的外表,古靈精怪的性子。
林思思相中了宋凜的濃眉俊臉、寬肩蜂腰、氣宇軒昂的外表,細心體貼的性子。
當然,飲食男女,這也很正常。
但是,婚姻關係中當然不能隻有見色起意,互相遷就才能長遠,雙向奔赴才有意義,我心疼你的不容易,你寵著我的小情緒....
宋凜和林思思雖然還沒領證,正式進入婚姻。
但是在新家的院子裏,兩人相互注視著彼此,已經有那麽一個味了。
最後還是宋凜擔心林思思的身體,才從這種玄而又妙的氛圍中迴過神來,接過林思思手中的東西,拉著她的手迴到一樓堂屋打量
“思思,平安呢?他到哪裏去了?我聽說隔壁三團錢嫂子找你麻煩,你沒事吧?”
林思思一邊歸攏買迴來的東西,一邊迴答
“隔壁鄭嫂子幫忙辦的手續,平安今天已經去上小學了。隔壁錢團嫂子找麻煩的事情,部隊領導已經解決了,至於我的身體...”
說到這,林思思遲疑了一下,還是決定適當透露一點她的身體情況給宋凜知道。
既然決定讓宋凜做革命夥伴,自然不能什麽都不說。
宋凜當兵的,觀察力自然不是蓋的,與其等著他私底下琢磨,還不如主動透露,免得他各種猜測。
“我的身體其實沒大事,就是不能長時間做事,那天也是湊巧了,我和平安趕了比較長時間的路,到地了又要收拾東西,錢嫂子拉著我上樓下樓,我就是累著了,所以才會犯病的。”
“宇宙躺王聯盟”合約的事情自然不能提,但是將這些限製歸攏到身體原因上麵完全沒問題。
思思這到底是生了什麽病?
宋凜半信半疑,不過當下也沒有深究,反正他們以後都在一塊,時間還長著呢,他自然能弄明白。
林思思看宋凜沒說話,眼神落在她剛才買的本子、筆墨上麵,解釋道
“我的身體注定不能像其他軍嫂一樣工作,但是卻也不能什麽都不做,我決定向報刊雜誌社投稿,賺點生活補貼。”
宋凜忙表態
“思思,我有工資,能夠養活你,養活平安,哪怕以後有孩子了,我的工資也足以養活他們,你不用為錢財而憂心。”
宋凜作為海軍陸戰隊副團長,每月工資補貼不少,雜七雜八加起來,每月能拿到一百塊錢。
在七十年代,每月一百塊的收入,這個工資可不低。
又沒有其他拖累,父母還時不時補貼他這個小兒子,足夠一個小家庭過上不錯的日子。
“我知道你的工資夠用,但是我不能將一家子是生計壓在你頭上,我的身體雖然不適合一般的工作,但是也不是說什麽都不能做,不知道宋姨有沒有告訴過你,我前幾年就投稿到報社雜誌賺錢,這工作對我而言不算難,抽空寫寫,不會花太多的時間。”
林思思知道宋凜是擔心她的身體,也知道宋凜說要將家裏的財政大權給她不是說說而已。
在七十年代,男人養家,女人照看家庭是很常見的事情。
但是林思思還是決定投稿,不僅因為寫作是她喜歡的事。
更因為投稿能給她持續性收入,能夠和宋凜共同擔當家庭責任,也能使自己經濟獨立。
在二十一世紀生活六年,林思思在網絡上見過太多男人在濃情蜜意時的情話,說我養你啊之類,可是到頭來卻要妻子看男人臉色過活。
被男人指責亂花錢不說,孩子也覺得母親一天到晚隻知道圍著鍋爐轉,沒有爸爸辛苦能幹。
林思思是萬萬不願意讓自己陷入這樣的境地。
他相信宋凜不是那種男人,但是性格使然,她也不是那種在男人背後默默付出的性子。
婚姻不是兒戲,她很滿意宋凜這個結婚對象,提前規避可能出現的問題,才是長久相處之道。
獨自一人帶著年幼的弟弟到陌生的地方,誰都不認識,哪怕林思思在二十一世紀獨立慣了,內心深處還是有點不安的。
隻不過這種不安不能讓年幼的平安看出來,哪怕臥病在床,也是笑對所有人。
直到現在宋凜迴來,她一顆懸著的心才放下來。
哪怕她知道宋凜迴來後在家的時間也不會多,但是有這麽一個人在,一顆飄蕩的心才算有了歸處。
“思思,我迴來了。”宋凜笑著上前,接過林思思手裏的東西,引著她往家裏走。
“思思,對不起,讓你獨自坐火車過來這裏。”
宋凜說不出的自責,東市到南島總行程將近一周,思思獨自一人帶著病弱的平安,想也知道不會輕鬆。
雖然路上他能找的人都已經找了,各方打點過,但是想到思思這一路的辛苦,他還是忍不住的心疼。
“這有什麽,一路上你都打點過,路途雖然長了點,但是我和平安真的沒受什麽苦。”
林思思不在意的擺手。
她以前也坐過火車,不是後世的動車高鐵,就是現在的這種火車。
她每年都要乘火車到京市看望宋姨,自然知道坐火車是多麽煎熬的事。
從東市到南島的路程不算短,在火車上就度過了四天三夜。
但是相比較之前她坐火車去京市來說,時間雖然更長,但是明顯沒去京市那麽累。
有單獨的臥鋪,三不五時就有乘警查看,每到飯點就有乘務員帶著飯菜進來,雖然不說多美味,但是在那樣的環境,能有口熱的吃食,就已經很不容易。
宋凜雖然沒在身邊,但是林思思知道,正是因為有宋凜的安排,她才能這麽輕鬆的到達南島。
而且宋凜作為一個軍人,有緊急任務是很正常的事。
這一點,在決定嫁給宋凜前她就有心理準備,自然不會因為這種事情遷怒或者責怪他。
宋凜緊緊握了握林思思的手,沒在說話。
做軍人的,特別是三不五時就要出任務的軍人,需要的就是家人的理解。
宋凜和林思思的結婚,有很小一部分原因是家裏長輩們的撮合。
有一小部分原因是雙方知根知底,條件適合,不至於因為文化差異、生活習慣、三觀不符等原因而鬧矛盾。
更多的確是因為見色起意。
沒錯,就是見色起意。
一見鍾情是文雅的說法,見色起意才更符合宋凜和林思思的情況。
宋凜相中了林思思乖巧可人的外表,古靈精怪的性子。
林思思相中了宋凜的濃眉俊臉、寬肩蜂腰、氣宇軒昂的外表,細心體貼的性子。
當然,飲食男女,這也很正常。
但是,婚姻關係中當然不能隻有見色起意,互相遷就才能長遠,雙向奔赴才有意義,我心疼你的不容易,你寵著我的小情緒....
宋凜和林思思雖然還沒領證,正式進入婚姻。
但是在新家的院子裏,兩人相互注視著彼此,已經有那麽一個味了。
最後還是宋凜擔心林思思的身體,才從這種玄而又妙的氛圍中迴過神來,接過林思思手中的東西,拉著她的手迴到一樓堂屋打量
“思思,平安呢?他到哪裏去了?我聽說隔壁三團錢嫂子找你麻煩,你沒事吧?”
林思思一邊歸攏買迴來的東西,一邊迴答
“隔壁鄭嫂子幫忙辦的手續,平安今天已經去上小學了。隔壁錢團嫂子找麻煩的事情,部隊領導已經解決了,至於我的身體...”
說到這,林思思遲疑了一下,還是決定適當透露一點她的身體情況給宋凜知道。
既然決定讓宋凜做革命夥伴,自然不能什麽都不說。
宋凜當兵的,觀察力自然不是蓋的,與其等著他私底下琢磨,還不如主動透露,免得他各種猜測。
“我的身體其實沒大事,就是不能長時間做事,那天也是湊巧了,我和平安趕了比較長時間的路,到地了又要收拾東西,錢嫂子拉著我上樓下樓,我就是累著了,所以才會犯病的。”
“宇宙躺王聯盟”合約的事情自然不能提,但是將這些限製歸攏到身體原因上麵完全沒問題。
思思這到底是生了什麽病?
宋凜半信半疑,不過當下也沒有深究,反正他們以後都在一塊,時間還長著呢,他自然能弄明白。
林思思看宋凜沒說話,眼神落在她剛才買的本子、筆墨上麵,解釋道
“我的身體注定不能像其他軍嫂一樣工作,但是卻也不能什麽都不做,我決定向報刊雜誌社投稿,賺點生活補貼。”
宋凜忙表態
“思思,我有工資,能夠養活你,養活平安,哪怕以後有孩子了,我的工資也足以養活他們,你不用為錢財而憂心。”
宋凜作為海軍陸戰隊副團長,每月工資補貼不少,雜七雜八加起來,每月能拿到一百塊錢。
在七十年代,每月一百塊的收入,這個工資可不低。
又沒有其他拖累,父母還時不時補貼他這個小兒子,足夠一個小家庭過上不錯的日子。
“我知道你的工資夠用,但是我不能將一家子是生計壓在你頭上,我的身體雖然不適合一般的工作,但是也不是說什麽都不能做,不知道宋姨有沒有告訴過你,我前幾年就投稿到報社雜誌賺錢,這工作對我而言不算難,抽空寫寫,不會花太多的時間。”
林思思知道宋凜是擔心她的身體,也知道宋凜說要將家裏的財政大權給她不是說說而已。
在七十年代,男人養家,女人照看家庭是很常見的事情。
但是林思思還是決定投稿,不僅因為寫作是她喜歡的事。
更因為投稿能給她持續性收入,能夠和宋凜共同擔當家庭責任,也能使自己經濟獨立。
在二十一世紀生活六年,林思思在網絡上見過太多男人在濃情蜜意時的情話,說我養你啊之類,可是到頭來卻要妻子看男人臉色過活。
被男人指責亂花錢不說,孩子也覺得母親一天到晚隻知道圍著鍋爐轉,沒有爸爸辛苦能幹。
林思思是萬萬不願意讓自己陷入這樣的境地。
他相信宋凜不是那種男人,但是性格使然,她也不是那種在男人背後默默付出的性子。
婚姻不是兒戲,她很滿意宋凜這個結婚對象,提前規避可能出現的問題,才是長久相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