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
[娛樂圈] 魔女的遊戲 作者:天日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6章
考試院 (捉蟲)
y公司最後可以說是以一種送瘟神的態度將莫琳給送出去的,隨著附上的還有來自韓寶英私人貢奉的一百萬韓元,倒不是莫琳不想多拿,隻不過金常均一直給她使眼色,要她見好就收,她這才勉強算了。
莫琳有些不屑的扁扁嘴,一百萬韓元換算過來也不過才五千人民幣,當真太少了點,不過韓寶英大概也再也榨不出什麽東西了,畢竟她還有會議室的監視器還要賠呢。
離開y公司的路上,金常均暗暗佩服的看著莫琳,忍不住問道:「你家裏有人做檢察官?」
除了這種可能性,他著實想不出來莫琳小小年紀,竟然這麽懂法律!不過華夏的檢察官也需要懂韓國的法律嗎?
就連孔瀏也好奇的看著莫琳,他倒不認為莫琳家裏有人做檢察官,隻不過綜合莫琳今天的表現,他倒有些懷疑莫琳該不會真的是什麽女特工、間諜那一類的吧?不然怎麽又懂黑客的手段,又能把法律條文背的滾瓜爛熟?
「沒有。」莫琳淡淡道:「我唬他的。」
金常均嚇了一跳,「什麽!?」
莫琳淡淡睨了他一眼,「這些又不是什麽特別的法律知識。」
她說的那些都是常識而非知識好嗎,不過就是判罪的刑期與涉案的金額全都是瞎編的而已。
其實也有常識,但照樣被騙的孔瀏和金常均沉默了,要不是莫琳把刑期、金額全都說的這麽有板有眼的,他怎麽會被騙呢,結果搞了半天全都是假的!?
真信了莫琳的邪的孔瀏和金常均鬱悶了。
莫琳淡淡道:「況且無論是那一國的法律,在這三大基本法上都大同小異。」
法律畢竟是保障善良老姓的,細節上或許會有偏差,執行起來可能不怎麽給力,但三大基本法是一定一樣的。
孔瀏原本默默的聽著,聽到此處忍不住好奇問道:「什麽是三大基本法?」
「約法三章聽過嗎?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便是三大基本法,之後的法律無論細節上有什麽補充與變化,但這三大基本法是不會變的,畢竟這是人民最基礎的生存權益。」
小姑娘很認真的解釋著基本法,枯燥沉悶的法律條文從她的口中說出來時莫名的有一種氣勢,好似盡在掌控一般。
一瞬間,孔瀏突然有一種感覺,如果莫琳當真認真起來的話,倒黴的一定會是y公司。
金常均倒是沒想這麽多,或許是因為他沒見過莫琳宛如黑客般的表現,倒也沒把莫琳想歪,隻是瞧著莫琳的淡漠的神情,金常均倒是覺得自己似乎撿了個好苗子。
做為經紀人,他雖然不會演戲,不過演技什麽的是感覺得出來的,旁的不說,先前莫琳在唬弄y公司的人時,就連他也都被唬弄進去了,要是不說,誰知道這個妹子是在演戲呢。
說到演戲嗎,金常均沉吟了一下,「工作的事情你不用著急。」
無論是電影還是電視圈都是一個很排外的圈子,電影圈的不想帶電視圈的玩,電視圈的也不想帶愛豆玩,即使是孔瀏,也是花了好多年的功夫才靠著熔爐勉強打進電影圈裏。
不過莫琳比旁人幸運的是她背靠的是s公司,大角色是不成,不過一些邊邊角角的小角色還是可以的。
金常均安慰道:「你孔瀏哥最近即將進big劇組,大角色不行,不過一些小角色還是能給你安排的,你也不用緊張,到那兒聽你孔瀏哥的便是。」
隻要進去了,就憑這一張臉,大紅不敢說,小紅一把還是成的。
「好。」莫琳也不矯情,直接應了下來,如果要按原身的夢想去見爸爸的,走演員的路是必須的,在這圈子裏,沒人領路是不成的,隻不過……
莫琳有些遲疑,「我之前沒演過戲,我不確定自己行不行。」
說起來,不隻是原身父親,就連原身母親也跟娛樂圈有那麽一點關係,所以當年才會去了香港,後來在港娛席捲全亞洲的黃金時代時被邀請到了韓國工作,又在韓國遇上了她父親。
也不知道是不是遺傳的原因,原身在演戲上其實是有一些天賦的,可惜韓國的鄙視鏈太嚴重,很多導演知道她是愛豆出身的,便連試鏡的機會也不肯給她。
即使讓她出演的也大多是些隻需要漂漂亮亮走個過場的角色,隻要美美美就好,不怎麽需要演技的那種,再加上y公司隻想賺快錢,並沒有給原身打磨演技的機會,原本的天賦就這樣漸漸的被消磨怠盡。
雖然有著原身的記憶,但莫琳對於自己是否能演戲這件事情還是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孔瀏沉吟了一下,這倒是個問題,之前s公司招的大多有一定名氣的演員,到了那種階段,也不需要什麽演技老師教導,都是得靠自己慢慢磨出來的,再有些問題的話,大不了公司裏內部的人交流一下,也就盡夠了。
是以他們跟其他經紀公司不同,並沒有什麽訓練演技的老師,可莫琳完全是個生手,這種方法絕對不適合她。
孔瀏沉吟了一下,決定給莫琳來個惡補,再不然把她塞進什麽演技訓練班裏,雖然他們有門路,但做人可要講良心,不能隨便亂往劇組裏塞人,不然這名聲壞了,以後要再撿起來可就難了。
畢竟big是電視劇,電視劇的拍攝是很累的,由其是後麵幾集更是大多是邊拍邊播,沒有犯錯的。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考試院 (捉蟲)
y公司最後可以說是以一種送瘟神的態度將莫琳給送出去的,隨著附上的還有來自韓寶英私人貢奉的一百萬韓元,倒不是莫琳不想多拿,隻不過金常均一直給她使眼色,要她見好就收,她這才勉強算了。
莫琳有些不屑的扁扁嘴,一百萬韓元換算過來也不過才五千人民幣,當真太少了點,不過韓寶英大概也再也榨不出什麽東西了,畢竟她還有會議室的監視器還要賠呢。
離開y公司的路上,金常均暗暗佩服的看著莫琳,忍不住問道:「你家裏有人做檢察官?」
除了這種可能性,他著實想不出來莫琳小小年紀,竟然這麽懂法律!不過華夏的檢察官也需要懂韓國的法律嗎?
就連孔瀏也好奇的看著莫琳,他倒不認為莫琳家裏有人做檢察官,隻不過綜合莫琳今天的表現,他倒有些懷疑莫琳該不會真的是什麽女特工、間諜那一類的吧?不然怎麽又懂黑客的手段,又能把法律條文背的滾瓜爛熟?
「沒有。」莫琳淡淡道:「我唬他的。」
金常均嚇了一跳,「什麽!?」
莫琳淡淡睨了他一眼,「這些又不是什麽特別的法律知識。」
她說的那些都是常識而非知識好嗎,不過就是判罪的刑期與涉案的金額全都是瞎編的而已。
其實也有常識,但照樣被騙的孔瀏和金常均沉默了,要不是莫琳把刑期、金額全都說的這麽有板有眼的,他怎麽會被騙呢,結果搞了半天全都是假的!?
真信了莫琳的邪的孔瀏和金常均鬱悶了。
莫琳淡淡道:「況且無論是那一國的法律,在這三大基本法上都大同小異。」
法律畢竟是保障善良老姓的,細節上或許會有偏差,執行起來可能不怎麽給力,但三大基本法是一定一樣的。
孔瀏原本默默的聽著,聽到此處忍不住好奇問道:「什麽是三大基本法?」
「約法三章聽過嗎?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便是三大基本法,之後的法律無論細節上有什麽補充與變化,但這三大基本法是不會變的,畢竟這是人民最基礎的生存權益。」
小姑娘很認真的解釋著基本法,枯燥沉悶的法律條文從她的口中說出來時莫名的有一種氣勢,好似盡在掌控一般。
一瞬間,孔瀏突然有一種感覺,如果莫琳當真認真起來的話,倒黴的一定會是y公司。
金常均倒是沒想這麽多,或許是因為他沒見過莫琳宛如黑客般的表現,倒也沒把莫琳想歪,隻是瞧著莫琳的淡漠的神情,金常均倒是覺得自己似乎撿了個好苗子。
做為經紀人,他雖然不會演戲,不過演技什麽的是感覺得出來的,旁的不說,先前莫琳在唬弄y公司的人時,就連他也都被唬弄進去了,要是不說,誰知道這個妹子是在演戲呢。
說到演戲嗎,金常均沉吟了一下,「工作的事情你不用著急。」
無論是電影還是電視圈都是一個很排外的圈子,電影圈的不想帶電視圈的玩,電視圈的也不想帶愛豆玩,即使是孔瀏,也是花了好多年的功夫才靠著熔爐勉強打進電影圈裏。
不過莫琳比旁人幸運的是她背靠的是s公司,大角色是不成,不過一些邊邊角角的小角色還是可以的。
金常均安慰道:「你孔瀏哥最近即將進big劇組,大角色不行,不過一些小角色還是能給你安排的,你也不用緊張,到那兒聽你孔瀏哥的便是。」
隻要進去了,就憑這一張臉,大紅不敢說,小紅一把還是成的。
「好。」莫琳也不矯情,直接應了下來,如果要按原身的夢想去見爸爸的,走演員的路是必須的,在這圈子裏,沒人領路是不成的,隻不過……
莫琳有些遲疑,「我之前沒演過戲,我不確定自己行不行。」
說起來,不隻是原身父親,就連原身母親也跟娛樂圈有那麽一點關係,所以當年才會去了香港,後來在港娛席捲全亞洲的黃金時代時被邀請到了韓國工作,又在韓國遇上了她父親。
也不知道是不是遺傳的原因,原身在演戲上其實是有一些天賦的,可惜韓國的鄙視鏈太嚴重,很多導演知道她是愛豆出身的,便連試鏡的機會也不肯給她。
即使讓她出演的也大多是些隻需要漂漂亮亮走個過場的角色,隻要美美美就好,不怎麽需要演技的那種,再加上y公司隻想賺快錢,並沒有給原身打磨演技的機會,原本的天賦就這樣漸漸的被消磨怠盡。
雖然有著原身的記憶,但莫琳對於自己是否能演戲這件事情還是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孔瀏沉吟了一下,這倒是個問題,之前s公司招的大多有一定名氣的演員,到了那種階段,也不需要什麽演技老師教導,都是得靠自己慢慢磨出來的,再有些問題的話,大不了公司裏內部的人交流一下,也就盡夠了。
是以他們跟其他經紀公司不同,並沒有什麽訓練演技的老師,可莫琳完全是個生手,這種方法絕對不適合她。
孔瀏沉吟了一下,決定給莫琳來個惡補,再不然把她塞進什麽演技訓練班裏,雖然他們有門路,但做人可要講良心,不能隨便亂往劇組裏塞人,不然這名聲壞了,以後要再撿起來可就難了。
畢竟big是電視劇,電視劇的拍攝是很累的,由其是後麵幾集更是大多是邊拍邊播,沒有犯錯的。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