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菲連忙將襯板推迴冰櫃,關上櫃門,我脫掉手套,將手套扔在了垃圾桶裏,此時,門外走進一個頭發花白、厚實矮胖的老頭,他看著我們穿著警服,就沒再問什麽,隻是疑惑地望著我們,我說:“我們是法醫研究所的法醫,你是?”
老頭臉上沒什麽表情,他冷淡地說:“哦,法醫呀,我還以為是誰呢,你們這是?”
我連忙解釋道:“我們手上有個案子,過來看看。”
老頭說:“案子?可是我們這個太平間隻有一具屍體,家屬也馬上要送殯儀館了,剩下的也隻有四號冰櫃,裏麵是醫院的實驗室送過來的,你們已經看過了吧?”
我看到他的眼睛盯著垃圾桶裏的一次性手套,知道這老頭還是蠻機靈的,知道我們已經看過了,我隻好默默地點了點頭。
老頭收迴了眼神,慢悠悠地說道:“我就是管這個太平間的。”
原來是太平間管理員,我心想正好可以了解一下,我問道:“你們太平間具體歸醫院哪個部門管?”
老頭說:“歸綜合科管理的,現在是付旭龍科長管我們。”
我繼續問道:“醫院裏拉過來的屍體,你這邊要不要確認身份呢?”
老頭一怔,低頭說:“這不關我的事兒,他們屍體拉過來,我隻管把屍體往冰櫃裏塞,至於屍體是誰,不是我的職責。”
我在心裏默默地盤算了一下,問道:“那你在這裏工作了幾年了?”
老頭笑笑:“益民醫院成立的時候,我就在這個崗位上了,可以說這個太平間從開始到現在,隻有我一個人管過,不過我還兼職搞大樓衛生,不然就管一個太平間,那不是要閑死?”
這麽說,十年前張愛芳被殺案的時間,老頭也是在這個職位上,我想,如果兇手真的把嚴博文的屍體運迴醫院,會不會也冰凍在這些冰櫃中呢?這個想法雖然有點異想天開,可是現在這個案子真的是被逼上了絕路,沒有其它的調查條件,這種貌似不可能的想法,也需要一步步去印證。
我問道:“老伯,你還記得十年前屍體在這裏存放的事情嗎?”
老頭說:“你說什麽?十年前的事情?這怎麽可能,我現在的記性是越來越差,不要說十年前,就是去年的事情,我都不太記得了。”
眼看著這條路就走到了盡頭,我的眼睛忽然看到老頭背後牆上的屍體登記表,忽然心頭一亮,問道:“老伯,你看你這牆上的屍體登記表好像還是很規範的,不知道以前是不是都這樣登記下來?”
老頭迴頭看了一眼,說道:“我的字寫得不好,不過,我一直這樣登記,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嘛。”
我心裏一陣高興,心想要是十年前的登記表現在找得到的話,那我就可以在登記表上做一點工作,我按捺住激動問道:“老伯,你的工作做得還真不賴,你看你能幫我找到十年前的登記表嗎?”
老頭臉上露出了喜悅,他略顯激動地說:“這點小事,我肯定搞得定,我的這些登記表都放在我房間的抽屜裏,你要看的話,我給你拿去。”
我心裏頓時樂開了花,看了一眼淩菲,淩菲和我對視了一下,看得出她也是一陣驚喜。
老頭的房間也是在地下二層,距離太平間也就二十多米的地方,老頭打開門,房間裏很亂,他走到床頭的那張破桌子前,彎下腰,打開了抽屜,裏麵是一個大文件夾,他取出後遞給了我。
我接過文件夾,打開一看,心裏吃了一驚,裏麵厚厚一疊登記表,看來老頭的話一點不假,他保留下了益民醫院所有的屍體登記表。我堅信應該找得到張愛芳被殺時的登記表,我連忙在裏麵一頁一頁地往後翻起來,終於定位到了十年前的那一天。
我發現案發當天醫院太平間確實有一條記錄,姓名欄寫著:未知名精神病人,性別欄寫著:男。
益民醫院確實一直有這種良好的傳統,收住老百姓送來的生病的街頭流浪者,這些人要是治不好就會死在醫院,現在這個未知名精神病人可能就是這種情況,我失望地抬起了頭,老頭見我一臉苦悶的樣子,討好地問道:“怎麽樣?有沒有找到你想要的?”
我沒迴答老頭的話,空白的腦子裏好像突然湧出了一絲奇怪的想法,我又把視線轉迴了登記表,這具未知名精神病人的屍體“去向”一欄填寫的是“殯儀館”,“去向時間”填寫的是爸爸出事後的第二天,我腦子裏一陣發熱,這個時間和爸爸出事剛好相隔一天的時間,兩者之間有沒有一點聯係呢?
雖然老頭已經說過他不記得以前的事情了,但是我還是不死心,我指著屍體登記表上的“未知名精神病人”幾個字問老頭:“老伯,你迴憶看看,這具屍體你還有沒有一點點印象?”
我急切地望著老頭,希望老頭的記憶出現一點奇跡,可是老頭對著那張表格看了半天,還是搖了搖頭:“真的是想不起來了,不過,我可以肯定這幾個字不是我寫的。”
在老頭的提醒下,我才注意到,“未知名精神病人”幾個字確實和老頭其它的筆跡不一樣,我問道:“那你看得出來這字是誰寫的嗎?”
老頭再看了一眼表格說道:“這應該是以前的付明勇科長寫的,他都走了十年了,可是他的筆跡我還是認得出來,而且也隻有他會在這登記表上寫字,其它醫生送過來的屍體都是我寫的,那這樣說來,這具屍體應該是付明勇科長自己送過來的。”
聽到了老頭的分析,我心裏簡直就像炸開了鍋,隱隱約約感覺到事情好像正在向好的方向轉去,因為我覺得一切事情現在揭開之後,放在一塊兒顯得過於巧合,付明勇在付愛芳被殺當天送了一具屍體到太平間,又在我爸爸出事後第二天,將這具屍體送去了殯儀館火化,設想一下,如果這具屍體就是嚴博文的屍體,被付明勇掩蓋了姓名,當著“未知名精神病人”暫放在太平間裏,後來在我爸爸出事之後,將屍體拉去火化,可是為什麽在我爸爸出事之後第二天呢?是巧合嗎?我心裏又一陣發毛,會不會是爸爸已經知道了這個情況,那天晚上本來是趕來益民醫院太平間核實情況,結果出了車禍?
老頭臉上沒什麽表情,他冷淡地說:“哦,法醫呀,我還以為是誰呢,你們這是?”
我連忙解釋道:“我們手上有個案子,過來看看。”
老頭說:“案子?可是我們這個太平間隻有一具屍體,家屬也馬上要送殯儀館了,剩下的也隻有四號冰櫃,裏麵是醫院的實驗室送過來的,你們已經看過了吧?”
我看到他的眼睛盯著垃圾桶裏的一次性手套,知道這老頭還是蠻機靈的,知道我們已經看過了,我隻好默默地點了點頭。
老頭收迴了眼神,慢悠悠地說道:“我就是管這個太平間的。”
原來是太平間管理員,我心想正好可以了解一下,我問道:“你們太平間具體歸醫院哪個部門管?”
老頭說:“歸綜合科管理的,現在是付旭龍科長管我們。”
我繼續問道:“醫院裏拉過來的屍體,你這邊要不要確認身份呢?”
老頭一怔,低頭說:“這不關我的事兒,他們屍體拉過來,我隻管把屍體往冰櫃裏塞,至於屍體是誰,不是我的職責。”
我在心裏默默地盤算了一下,問道:“那你在這裏工作了幾年了?”
老頭笑笑:“益民醫院成立的時候,我就在這個崗位上了,可以說這個太平間從開始到現在,隻有我一個人管過,不過我還兼職搞大樓衛生,不然就管一個太平間,那不是要閑死?”
這麽說,十年前張愛芳被殺案的時間,老頭也是在這個職位上,我想,如果兇手真的把嚴博文的屍體運迴醫院,會不會也冰凍在這些冰櫃中呢?這個想法雖然有點異想天開,可是現在這個案子真的是被逼上了絕路,沒有其它的調查條件,這種貌似不可能的想法,也需要一步步去印證。
我問道:“老伯,你還記得十年前屍體在這裏存放的事情嗎?”
老頭說:“你說什麽?十年前的事情?這怎麽可能,我現在的記性是越來越差,不要說十年前,就是去年的事情,我都不太記得了。”
眼看著這條路就走到了盡頭,我的眼睛忽然看到老頭背後牆上的屍體登記表,忽然心頭一亮,問道:“老伯,你看你這牆上的屍體登記表好像還是很規範的,不知道以前是不是都這樣登記下來?”
老頭迴頭看了一眼,說道:“我的字寫得不好,不過,我一直這樣登記,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嘛。”
我心裏一陣高興,心想要是十年前的登記表現在找得到的話,那我就可以在登記表上做一點工作,我按捺住激動問道:“老伯,你的工作做得還真不賴,你看你能幫我找到十年前的登記表嗎?”
老頭臉上露出了喜悅,他略顯激動地說:“這點小事,我肯定搞得定,我的這些登記表都放在我房間的抽屜裏,你要看的話,我給你拿去。”
我心裏頓時樂開了花,看了一眼淩菲,淩菲和我對視了一下,看得出她也是一陣驚喜。
老頭的房間也是在地下二層,距離太平間也就二十多米的地方,老頭打開門,房間裏很亂,他走到床頭的那張破桌子前,彎下腰,打開了抽屜,裏麵是一個大文件夾,他取出後遞給了我。
我接過文件夾,打開一看,心裏吃了一驚,裏麵厚厚一疊登記表,看來老頭的話一點不假,他保留下了益民醫院所有的屍體登記表。我堅信應該找得到張愛芳被殺時的登記表,我連忙在裏麵一頁一頁地往後翻起來,終於定位到了十年前的那一天。
我發現案發當天醫院太平間確實有一條記錄,姓名欄寫著:未知名精神病人,性別欄寫著:男。
益民醫院確實一直有這種良好的傳統,收住老百姓送來的生病的街頭流浪者,這些人要是治不好就會死在醫院,現在這個未知名精神病人可能就是這種情況,我失望地抬起了頭,老頭見我一臉苦悶的樣子,討好地問道:“怎麽樣?有沒有找到你想要的?”
我沒迴答老頭的話,空白的腦子裏好像突然湧出了一絲奇怪的想法,我又把視線轉迴了登記表,這具未知名精神病人的屍體“去向”一欄填寫的是“殯儀館”,“去向時間”填寫的是爸爸出事後的第二天,我腦子裏一陣發熱,這個時間和爸爸出事剛好相隔一天的時間,兩者之間有沒有一點聯係呢?
雖然老頭已經說過他不記得以前的事情了,但是我還是不死心,我指著屍體登記表上的“未知名精神病人”幾個字問老頭:“老伯,你迴憶看看,這具屍體你還有沒有一點點印象?”
我急切地望著老頭,希望老頭的記憶出現一點奇跡,可是老頭對著那張表格看了半天,還是搖了搖頭:“真的是想不起來了,不過,我可以肯定這幾個字不是我寫的。”
在老頭的提醒下,我才注意到,“未知名精神病人”幾個字確實和老頭其它的筆跡不一樣,我問道:“那你看得出來這字是誰寫的嗎?”
老頭再看了一眼表格說道:“這應該是以前的付明勇科長寫的,他都走了十年了,可是他的筆跡我還是認得出來,而且也隻有他會在這登記表上寫字,其它醫生送過來的屍體都是我寫的,那這樣說來,這具屍體應該是付明勇科長自己送過來的。”
聽到了老頭的分析,我心裏簡直就像炸開了鍋,隱隱約約感覺到事情好像正在向好的方向轉去,因為我覺得一切事情現在揭開之後,放在一塊兒顯得過於巧合,付明勇在付愛芳被殺當天送了一具屍體到太平間,又在我爸爸出事後第二天,將這具屍體送去了殯儀館火化,設想一下,如果這具屍體就是嚴博文的屍體,被付明勇掩蓋了姓名,當著“未知名精神病人”暫放在太平間裏,後來在我爸爸出事之後,將屍體拉去火化,可是為什麽在我爸爸出事之後第二天呢?是巧合嗎?我心裏又一陣發毛,會不會是爸爸已經知道了這個情況,那天晚上本來是趕來益民醫院太平間核實情況,結果出了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