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到辦公室後,我洗漱整齊,吃好中飯,到了黃新民的辦公室,黃新民見到我就說:“來,到旁邊小會議室去。”


    我看到黃新民手裏捧著一大疊發黃的卷宗檔案,知道他已經為我準備了一些材料,可能是要給我迴顧張愛芳的案子了。


    我來到我們平時研究案件用的小會議室,放眼望去,會議桌上擺滿了鑒定書、各種筆錄、照片,這是我喜歡的方式,研究一個案件,把所有資料都平鋪在一個平麵上,讓所有時間都扁平化,存在於同一時間刻度,我的眼睛和思維可以在整個案件進程中隨意來迴穿梭。


    我走過去看了一下,果真是張愛芳案件的資料,看來黃新民已經知道我要問他這起案子,就到檔案室借來了這起案子的所有資料,好讓我可以全麵地迴顧張愛芳被分屍案的偵破過程。


    黃新民說:“蘇三,桌上這些材料和照片我都看過一下了,我這裏還有一本你爸爸的辦案筆記,我也一並從檔案室裏借出來了。”


    我細看了一下黃新民手上的那些資料,原來最上麵的那本資料是爸爸的辦案筆記,發黃的封麵上姓名一欄寫著“蘇見”二字。我拿過來,原來是本專案筆記,拿在手裏感覺沉甸甸的,裏麵封存的是爸爸的過去,這本筆記一定是固定了爸爸以往的工作片段,也一定凝結了爸爸對於這起案子的分析判斷,我迫不及待地打開了筆記,想要一窺爸爸在我小的時候對我嚴加保密的那些事兒,也是媽媽所說的那些殘忍得不堪入目的事兒。


    “5月26日晚上22時05分,星期一,雨”


    專案筆記上第一行字就讓我印象深刻,記錄得很仔細,清秀的手寫記錄,這是爸爸的手寫筆跡,是我最為熟悉的筆跡,小時候他就是用這種筆跡在我的作業本上圈圈點點,寫滿了修正和建議,他一直都是那麽認真仔細地批改我的作業。


    發黃的紙張上記錄著十年前發生的故事,我仿佛就要乘坐上時光機器,迴到我還才高三的那年……


    “還是我給你先講講吧,這起案子雖然是你爸爸親自主辦的,但是我也參加了部分的環節,知道裏麵大致的情況,資料我也都重新看過一遍了,還有你爸爸當時的情況,我一並結合起來講,這樣會更全麵,畢竟時間過去十年了。”黃新民坐下來之後,喝了一口茶,開始娓娓地道來。


    “那年5月26日晚上,大雨滂沱,市郊的五學村五學造紙廠旁邊的一條水溝堵塞,廠裏的機修工老彭帶著新來的學徒一起去疏通,經過探明是過馬路的水泥管道被一個大包堵死,怎麽也拉不動,老彭穿上連褲雨靴跳進溝裏,用雙手猛力去掏,終於掏了出來,很重,很臭,一開始老彭以為是哪個缺德的在這裏扔死豬。搬上岸,打開一看,首先是看到了人的一隻手臂!老彭當時就暈了過去。報警後,刑警們陸陸續續又從水泥管道裏掏出了其它三包,裏麵分別裝了不同的人體部分。”


    “你爸爸認為,那些屍塊基本可以拚接成一具完整的屍體,死者為女性,年齡三十歲左右,胸腹部看到十多處創口,最終是失血過多而死亡的,屍體被分屍,說明案犯與死者比較熟悉,處理屍體以逃避罪責。”


    “按照你爸爸的意見,全城到處張貼了懸賞通告,分屍案件每年數量畢竟很有限,這懸賞通告張貼出去之後,那時整個城市都沸騰了,你可能還在備戰高考,我知道你爸爸迴家都不談工作的,所以你對這種消息可能都不太清楚。那時知道這件事的人們都在議論紛紛,自發地製造了許多種案情假設,有人說一定是行為不軌是被老公殺的,有人說是不聽話被父親殺的,有人說是被奸殺的,有人說是被搶劫殺害的,也有人說……”


    “第二天晚上,就有人到派出所報告說,她的一個妹妹失蹤,房門緊鎖,怕是會有問題,要求派出所想辦法查一下。來報告的人是一個女人,名叫張愛萍。她說,今天她從家趕到城北去找她妹妹張愛芳,發現房門緊鎖,夫妻倆手機都關機了,於是去妹夫嚴博文的單位找,更令她感到意外的是,單位說嚴博文請假了,所以張愛萍覺得會不會有什麽問題。”


    “派出所的同誌跟著她來到了張愛芳家,這是位於城北一個居民小區的普通平房。房子是她們租住的,三十多平米,張愛芳從和嚴博文結婚後就一直住在那裏,後來他們有了一個女兒,一家三口就在那裏定居,在我們這樣的城市裏,張愛芳她們這樣的外來戶也隻能租住那樣的房子,已經相當不容易了。張愛芳自己隻是一個民辦醫院的護工,工資收入很有限,嚴博文是個水電工,每個月的收入也很有限。”


    “也真是巧了,張愛芳和嚴博文兩人同年同月同日生,按理說有相當的有緣份,可結婚後爭吵就沒有停止過,夫妻倆關係一直不好,有事沒事就老是吵架,張愛萍這次來她家也是為她們吵架的事情,她本來是過來勸勸的,結果卻吃了閉門羹。張愛萍說小夫妻倆從小青梅竹馬的,中小學時期一直都是同班同學,後來他們倆就從老家到這裏打工。”


    “派出所的同誌用手電筒拿了個手電筒在張愛芳家的門上照來照去,忽然發現了什麽,他大叫一聲,原來是看到了門上有血。”


    黃新民說到這裏,遞給我一張照片,我看到了照片上是一個房門的照片,門把手的下方有一點暗紅色的血跡,旁邊貼著記號標簽。黃新民又接著遞給我幾張照片,這些是房間內部的概貌照片,看得出來,當時現場是極其血腥的,十平方米左右的客廳裏到處都是血跡,可以想象當時互相搏鬥的情形是多麽的慘烈。


    “一開始,現場的血跡檢驗沒有帶來更多的驚喜,隻檢驗出張愛芳的血跡,雖然場麵搏鬥激烈,但因為沒有找到兇手遺留的血跡有些遺憾,不過後來,你爸爸就整天泡在了那個現場,最後終於在他的努力之下,在現場那麽混亂的血跡中找到了一滴男性的血跡,後來經過親子鑒定,確定是嚴博文留下的血跡。”


    顯然,嚴博文立刻就成了案件的焦點,隻不過已經失蹤幾天,無處搜尋,偵查方麵就基本上定下了嚴博文殺妻分屍再拋屍的基本看法。


    我問道:“除了嚴博文,當時還有其他像樣一些的嫌疑人嗎?”


    黃新民停下了講述,迴答我的問題:“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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