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威克魯,你可要注意,隻許完全說實話,絲毫也不能有差錯。這個人是誰?你知道他一些什麽事情?”


    他已經到了“騎虎難下”的地步,所以就不顧一切後果,把眼睛瞪住那個人的臉,毫不遲疑地說了一大套——他說的是下麵這些話:


    “他的真名字叫作喬治·布利斯多,他是新奧爾良人,兩年前在沿海的郵船‘神殿號’上當二副。他是個很兇的角色,曾經犯殺人罪坐過兩次牢——一次是為了拿一根絞盤棍子打死一個叫作海德的水手,一次是為了打死一個甲板苦力,因為他不肯拋鉛錘,其實那是不該甲板苦力做的事。他是個間諜,是上校派到這兒來進行間諜活動的。一八五八年‘聖尼古拉號’在孟菲斯附近爆炸時,他在船上當三副;死傷的乘客裝在一隻空木船上往岸上運的時候,他就搶他們身上的東西,結果差點兒讓人家抓來用私刑弄死了。”


    還說了一些諸如此類的話——他把這個人的來曆說得很詳細。他說完之後,我向那個人說:


    “你對他這些話有什麽說的?”


    “司令官,您可別怪我在您麵前說話不恭敬,這簡直是胡說八道的謊話,從來沒聽見過誰撒這種謊!”


    我叫人把他帶迴去再關起來,又把其餘兩個人先後叫到前麵來,結果都是一樣。那孩子說出了每個人的詳細來曆,對措辭和事實絲毫也沒有遲疑,可是我盤問這兩個家夥的結果,每個人都隻是憤恨地說那完全是謊話。他們什麽口供也沒有。我把他們再送迴去關起來,又把其餘的犯人一個個叫出來對質。威克魯把他們的一切都說出來了——他們是南方哪些城市的人,和他們參加這個陰謀的原原本本。


    但是他們都否認他所說的事實,而且沒有一個有什麽口供。男人們大發脾氣,女人們哭哭啼啼。據他們自己說,他們都是從西部來的清清白白的人,並且對聯邦比世界上一切東西還要愛。我把這批人再關起來,心裏很膩煩,隨後我就再來盤問威克魯。


    “一六六號在哪兒?‘乙乙’是誰?”


    可是他下了決心以這裏為界限,無論說好話哄他或是說硬話嚇唬他,都不起作用。時間過得飛快——非采取嚴厲手段不可了。所以我就拴住他的大拇指,把他踮起腳尖吊起來。他越來越痛,就尖聲慘叫,那聲音簡直叫我有些受不了。可是我堅持不放鬆,過了一會兒他就喊叫起來:


    “啊,放我下來吧,我說!”


    “不行——你先說了我才放你下來。”


    現在每一片刻的時間對他都是痛苦,所以他就說出來了:


    “大鷹旅舍,一六六號!”他說的是江邊的一個下等客棧,普通一般賣力氣的人和碼頭工人,還有那些更不體麵的人常去的地方。


    於是我就把他放了下來,然後又叫他給我說這次陰謀的目的。


    “今晚要奪取要塞。”他一麵頑強地說,一麵低聲哭著。


    “我是不是把這次陰謀的頭兒們都抓著了?”


    “沒有,除了你抓到的以外,還有要到一六六號去開會的人。”


    “你那‘記住辛辛辛辛’是什麽意思?”


    沒有迴答。


    “到一六六號去的口令是什麽?”


    沒有迴答。


    “那一堆一堆的字和記號是什麽意思——‘xxxxx’,和‘〇〇〇〇’?快說!要不然又叫你嚐嚐那個滋味。”


    “我決不迴答!我寧肯死,現在你愛怎麽辦就怎麽辦吧。”


    “把你說的話好好想想吧,威克魯,拿定主意了嗎?”


    他堅決地迴答,聲音毫不發顫:


    “拿定主意了。我非常愛我那遭難的南方,痛恨這北方的太陽所照耀的一切,所以我寧肯死,也不會泄露那些消息。”


    我又拴住他的大拇指把他吊起來,這可憐的小家夥痛得要命的時候,他那慘叫的聲音真叫人聽著心都要碎了,可是我們再也沒有逼出他什麽口供來。不管你問他什麽話,他老是叫著同一個迴答:“我可以死,而且我決定死,可是我決不說。”


    唉,我們隻好就那麽算了。我們相信他一定是寧肯死也不會招供。所以我們就把他放下來,再把他關起,嚴加看管。


    然後我們忙了幾個鍾頭,給軍政部打電報,一方麵準備突擊一六六號。


    那個漆黑和寒冷的夜晚是夠令人提心吊膽的。消息已經泄露了一些,整個要塞都在提防意外。哨兵加成了三崗,誰也不能進出,一走動就會被哨兵把步槍對準他的頭,叫他站住。不過韋布和我卻不像原先那麽擔心了,因為有許多主犯既已落網,陰謀就必然受到相當大的挫折了。


    我決定及時趕到一六六號去,抓住“乙乙”,把他的嘴堵上,等著其餘的人來到,好逮捕他們。大約在早上一點一刻,我就悄悄離開要塞,後麵還帶著六個精壯的正規兵,還把威克魯那孩子反綁起來,叫他也跟著去了。我告訴他說,我們要到一六六號去,要是發現他這次又說了謊話,叫我們上當,那他就非領我們到正確的地方去不可,否則就要叫他吃苦頭。


    我們偷偷地走近那個客棧,進行偵察。小小的酒吧間裏點著一支蠟燭,其餘的房間都是黑的。我試開前門,並沒有鎖,我們就輕輕地走進去,仍舊把門關上。然後我們把鞋脫掉,我帶頭領著大家到酒吧間裏。德國店主坐在那兒,在椅子上睡著了。我輕輕地把他推醒,叫他脫掉靴子,在我們前麵走,同時警告他不許作聲。他一聲不響地順從了,可是顯然嚇得要命。我命令他帶路到一六六號去。我們爬上了兩三層樓梯,腳步像一串貓兒那麽輕,然後我們走到一道很長的過道盡頭的時候,就到了一個房間門口,從那個門上裝著玻璃的小窗戶裏,我們可以看得出裏麵有一支暗淡的蠟燭的亮光。店主在暗中摸索著找到了我,悄悄地說那就是一六六號。我試了試那扇門——裏麵鎖上了。我靠近一個個子最大的士兵下了一道命令:我們就把寬大的肩膀頂住門,猛推一把,就把門上的鉸鏈衝開了。我隱隱約約地看見床上有一個人影——看見他連忙向蠟燭把頭伸過去,蠟燭一滅,我們就在一團漆黑當中了。我猛撲過去,一下子跳到了床上,用膝頭使勁按住了床上那個人。被我抓住的人拚命地掙紮,可是我使左手掐住了他的脖子,這給我的膝頭很大的幫助,總算把他製服了。然後我馬上把手槍掏出來,拉開扳機,把那冰冷的槍筒抵住他的腮幫子,表示警告。


    “現在誰給劃根火柴吧!”我說,“我把他抓牢了。”


    有人照辦了。火柴的光亮起來。我望著我抓住的人,哎呀,老天爺,原來是個年輕的女人!


    我把她放了,連忙下床來,心裏覺得怪害臊。大家都瞪著眼睛望著身邊的人發呆。這樁意外的事太突如其來,叫人莫名其妙,因此大家都非常慌張,不知怎麽才好。那個年輕的女人開始哭起來,用被窩蒙住了臉。店主恭敬地說:


    “是我的女兒,她大概是幹了什麽不規矩的事吧,nicht wahr?”


    “你的女兒?她是你的女兒嗎?”


    “啊,是呀,她是我的女兒。她今晚上才從辛辛那提迴家來的,有點兒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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