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了一上午,我原本虛弱的身體更覺疲倦。下午福爾摩斯去聽音樂會,我躺在沙發上想小睡一會兒,可是怎麽也睡不著。上午發生的各種事情,依然磐桓在我的腦海中。一些稀奇古怪的幻想和推測困擾著我,怎麽也揮不去。一閉上眼,那個死者可怖的麵容就浮現在眼前。那張臉給我的印象太深了。從這點來說,我還真得感謝那個殺人兇手,如果說相貌能代表一個人的罪惡的話,那就是在說像依瑙刻·丁·德雷伯這樣長相的人了。不過,我還是認為正義應該得到伸張,因為在法律上,被害人的劣行不能和兇手的罪行相抵。
福爾摩斯斷定死者是中毒而亡,我相信,他一定是通過嗅死者的嘴唇才做出這樣的推測。屍體上既沒有傷痕,也沒有被勒死的跡象,如果不是中毒而死,那麽是怎麽死的?屋裏沒有撕打的跡象,也沒有找到兇器。但是地麵上有血跡。這又做何解釋?要是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我和福爾摩斯誰也睡不著覺。但現在看來,他是那麽鎮靜自如,肯定已經掌握了全部案情,可我還不能推測出來。
福爾摩斯迴來得非常晚,我想他肯定不會聽音樂會聽到這麽晚。他迴來時,晚飯早已擺上餐桌。
“今天的音樂會太好了!”他發著感慨,坐了下來,“記得嗎?達爾文曾經說過,人類有說話能力以前,就已經有了創造和欣賞音樂的能力。這可能就是我們容易受音樂感染的原因。在我們的內心深處,還保留著對人類早期神秘歲月的朦朧的記憶。”
“這種說法未免太泛泛了吧。”我說。
福爾摩斯說:“一個人要想說明大自然,他的想象就要像大自然那樣廣闊。你今天是怎麽了,看上去有點不太對勁,是不是被那個案子搞得心神不定了?”
我說:“確是如此。經過那次戰爭,我本來應該變得見怪不怪了。即使在戰場上,看到血肉橫飛的場景,我都沒有害怕過。”
“我完全能夠理解。這個案子容易引起想象,越想就越讓人感到害怕。你看過晚報了嗎?”
“沒有。”
“晚報上報道了這個案子,而且寫得非常詳細,但是它沒有提到關於那枚戒指的事,這樣便好。”
“為什麽?”
“你先看看這個廣告,”福爾摩斯說,“今天上午,調查完這個案子以後,我馬上就把這則廣告登在了各家報紙上。”
我匆匆打開他遞過來的報紙,隻見“失物招領欄”的頭一側上,寫著:“今天早晨在布裏克斯頓路,白鹿酒館和荷蘭樹林之間撿到一枚金戒指。請丟失者於今晚八時至九時到貝克街221號乙華生醫生處認領。”
“請不要怪我用了你的名字。”福爾摩斯說,“因為假如用了我的名字,就可能會被其他偵探識破,那麽他們就要插手了。”
“這沒什麽。不過,若是真有人來認領,我可沒有戒指。”我迴答說。
“這兒有,這個假的和真的一模一樣,足以應付過去。”他邊說邊遞給我一枚戒指。
“你想認領戒指的會是誰呢?”
“肯定是那個穿方頭靴子、棕色外套的紅臉男人。即使他不來,他也會打發一個同謀者來。”
“難道他不會覺得這太危險了嗎?”
“決不怕。我相信我沒有看錯,那個人寧願冒再大的危險,也不願意失去這個戒指。我想,他是在低頭察看屍體時掉的這枚戒指,當時不知道。等他離去後,發現戒指不見了,趕忙趕了迴去。他迴去時,見屋內燈光亮著,而且有警察在裏麵,知道是由於自己的一時疏忽,造成這個後果。但又怕自己受到懷疑,所以裝成了喝醉酒的樣子。目的當然是蒙騙警察。咱們不妨站在他的立場上想一想,他把前前後後迴憶一遍之後,肯定也不排除另一種可能:那枚戒指是丟在路上了。那他該怎麽辦呢?接下來,他就要在各種報紙的招領欄中尋找一番,希望發現線索。或許能找到一線希望。當他看到這則廣告時,一定會喜出望外,哪有心思想是不是圈套呢。在他看來,根本沒有理由把戒指和兇殺案聯在一起。他會來的。一小時內你準會見到他。
“他來了我該怎麽辦?”我問。
“我來對付他就行了。你有武器嗎?”
“我當兵時用過的左輪手槍還在。”
“你最好拿出槍裝上子彈。他很可能是個亡命之徒。我們應做好充分準備。”
我走進臥室,照他的話把槍準備好。當我帶著手槍迴到起居室時,餐桌已經收拾幹淨了,福爾摩斯正在有興致地撥弄他的小提琴——這是他最喜歡的消遣。
看到我進來,他說:“這個案子更複雜了。我發往美國的電報有迴音了。證明我對這個案子的看法是正確的。”
我急切地問道:“那個案子是……?”
“我的琴要是換了新弦會更好。”他說,“你把手槍裝進口袋裏。那家夥到來時,你要裝成若無其事的樣子,其他的交給我來處理。不要緊盯著他看,以免打草驚蛇。”
我看了一下手表,說:“現在是八點。”
“是啊,他也許幾分鍾之內就會到了。把門稍微開條縫,可以了。把鑰匙插在裏麵的鎖上。好,謝謝你!這是我昨天在書攤上碰巧買到的一本珍奇的古書——《論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寫的,1642年蘇格蘭低地的列日出版。這本棕皮小冊子出版的時候,查理一世
【注釋:查理一世(1600—1649),英國斯圖亞特王朝國王。】的腦袋還牢牢地長在他的脖子上呢。”
“出版者是誰?”
“是菲利普·特克羅伊,也不知道這是個什麽人物。書的扉頁上寫著‘威廉?懷特藏書’,墨水早已褪了色。不知道這位威廉?懷特是什麽人,大概是十七世紀某位講究實際的律師,就連他的筆跡都帶有法律行文的味道。我看,我們的客人來了。”
他剛說到這裏,門鈴就響了起來。歇洛克·福爾摩斯輕輕站起身來,把椅子朝房門那裏挪了挪。我們聽到了女仆走過過道,接著便聽到了她開門的門閂聲。
“華生醫生住在這裏嗎?”一個清晰但刺耳的聲音問道。我們沒有聽見仆人是怎麽迴答的,但我們聽到了關門聲和有人上樓梯的腳步聲,那腳步聲緩慢而又拖拉。我同伴聽了一會兒,臉上露出了驚訝的神情。腳步聲沿著過道慢慢過來,接著就響起了輕輕叩門聲。
“請進。”我大聲叫道。
應聲進來的並不是我們所預料的紅臉男人,而是一個滿臉皺紋、走路蹣跚的老太婆。她進來後,仿佛被屋裏的燈光照花了眼。行過禮後,她站在那裏用她那昏花的眼睛打量著我們,手指哆哆嗦嗦地在口袋裏摸索著。我看了我的同伴一眼,見他一副悶悶不樂的神情,也隻好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
那老太婆掏出一張晚報,指著我們登的那則廣告,又行了一個禮後說:“好心的先生們,我是為這個來的。廣告上說在布裏克斯頓路撿到一枚戒指。那是我女兒莎莉的。她是去年這個時候結的婚,丈夫是一艘英國船上的職員。如果他迴來發現她的戒指沒有了,我真不知道他會怎麽想。他這個人平常性子就急,喝了點酒後尤其暴躁。對不起,事情是這樣的:她昨晚去看馬戲,是和……”
“這是她的戒指嗎?”我問。
老太婆叫了起來:“謝天謝地!莎莉今晚可要高興死了。這正是她的戒指。”
我拿起一隻鉛筆問:“請問你住在哪裏?”
“亨茲狄奇區,鄧肯街十三號,離這裏很遠。”
“從亨茲狄奇區去看馬戲團並不經過布裏克斯頓路呀。”歇洛克·福爾摩斯突然說道。老太婆轉過臉去,一雙紅紅的小眼睛敏銳地看了福爾摩斯一眼。她說:“剛才這位先生問的是我住在哪裏。莎莉住在培克罕區的梅菲爾德三號。”
“你姓……”
“我姓索耶,莎莉姓丹尼斯,她丈夫叫湯姆?丹尼斯。他在船上可是個精明、正派的小夥子,公司裏沒有人能夠比得上他。可他一上岸,卻又嫖女人又酗酒……”
我遵照福爾摩斯的暗示對她說:“這個戒指是你的,很高興,現在終於物歸原主了。”
老太婆把戒指收好,囉囉嗦嗦地說了一大堆感謝的話,慢慢地走下樓。她剛走,福爾摩斯就立刻站起來,快步走進自己的臥室。隻幾秒鍾,他已披好鬥篷,係好圍巾,站在我麵前。他說:“我去跟蹤他!這個老太婆一定是同夥,她能把我引導到兇犯那裏。你先別睡下,等我迴來。”於是急忙跟蹤而去。
我從樓上向外看,那個老太婆有氣無力地在街上走著,而我的夥伴則在不遠處尾隨著她。我想:如果原來的推論正確,福爾摩斯今晚要直搗兇犯的老窩了。其實他根本不用告訴我等著他。在他沒迴來之前,我是睡不著的。
福爾摩斯出去的時候,已經快九點了。我不知他要去多久,隻好呆坐在房間裏,一邊抽煙鬥,一邊翻著一本昂裏?摩耳傑的《坡海米傳》,等他迴來。十點鍾時,女傭人迴去睡覺了,十一點鍾時,房東太太迴房睡覺的腳步聲也傳來了。快到十二點時,我才聽到福爾摩斯開鎖的聲音。一會兒,他推門進來,看不出他是高興還是喪氣,但可以確定,他這次沒有成功。但最終是坦蕩戰勝了沮喪。突然他高興地大笑起來。
“千萬不能讓蘇格蘭場的警察知道這件事。”福爾摩斯說著,坐在了椅子上,“他們肯定會借此機會報複我的。但是,即使他們嘲笑我,我也不怕,我早晚會挽迴麵子。”
我問道:“情況怎麽樣?”
“跟你說說這事也沒什麽問題。那家夥出門沒走多遠,就裝成腳痛的樣子,一瘸一拐地走。忽然,她停下來,攔了一輛馬車。我慢慢向前靠近,想聽聽她到底要去哪兒。其實,我用不著那麽去做,因為她說話的聲音,即使隔著一條街也能聽清。我聽見她說:‘請把我送到亨茲狄奇區,鄧肯街13號。’那時候,我竟然相信了她的鬼話。她上了馬車以後,我也跑上了馬車後部。你應該知道,這門技術是作為一名偵探必須具備的。這樣,馬車就一直把我們送到鄧肯街。快要到鄧肯街了,我先跳下馬車,裝出一副悠閑的樣子在街上蟆B遝翟13號門前停下來,車夫跳下馬車,打開車門,等候那個人下車,可車裏沒有人出來。我感到奇怪,趕緊走到車夫身旁,他正焦躁地在車廂裏摸索著。嘴裏還不幹不淨地罵著最難聽的髒話,我長這麽大還從沒聽過。那位乘客早已經沒了蹤影,要想賺她的車費,恐怕要等到下輩子了。我們一起到13號去打聽,那裏住的是一位叫開恩偉克的裱糊匠,他為人正直,品行端正,而且從來沒聽過有叫什麽索耶和丹尼斯的人。”
我驚訝地大聲說道:“你是說那位弱不禁風、步履蹣跚的老太婆居然能瞞過你和車夫,在馬車行使過程中跳下車去嗎?”
“什麽老太婆,咱們兩個才是真正受騙上當的老太婆呢!”福爾摩斯氣憤地說道,“我們被人騙了,竟然還不知道。我想那個人肯定是一個精明能幹的小夥子,而且演技相當的高,可以稱得上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演員。他知道我會跟著他,所以使了一個金蟬脫殼之計,偷偷地溜了。這些足可以證明,那個兇手絕不是單獨一人,他身邊有很多的朋友,都願意幫他。看來,那個人沒有我們想象得那麽簡單。好了,你趕快迴去睡吧,你也夠累的了。”
我聽了他的話,感到確實是很累,所以就迴到自己的臥室睡覺了。福爾摩斯獨自坐在火爐旁,思考著那個問題。悠揚的琴聲又在黑夜裏響起,像是在輕聲傾訴。
福爾摩斯斷定死者是中毒而亡,我相信,他一定是通過嗅死者的嘴唇才做出這樣的推測。屍體上既沒有傷痕,也沒有被勒死的跡象,如果不是中毒而死,那麽是怎麽死的?屋裏沒有撕打的跡象,也沒有找到兇器。但是地麵上有血跡。這又做何解釋?要是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我和福爾摩斯誰也睡不著覺。但現在看來,他是那麽鎮靜自如,肯定已經掌握了全部案情,可我還不能推測出來。
福爾摩斯迴來得非常晚,我想他肯定不會聽音樂會聽到這麽晚。他迴來時,晚飯早已擺上餐桌。
“今天的音樂會太好了!”他發著感慨,坐了下來,“記得嗎?達爾文曾經說過,人類有說話能力以前,就已經有了創造和欣賞音樂的能力。這可能就是我們容易受音樂感染的原因。在我們的內心深處,還保留著對人類早期神秘歲月的朦朧的記憶。”
“這種說法未免太泛泛了吧。”我說。
福爾摩斯說:“一個人要想說明大自然,他的想象就要像大自然那樣廣闊。你今天是怎麽了,看上去有點不太對勁,是不是被那個案子搞得心神不定了?”
我說:“確是如此。經過那次戰爭,我本來應該變得見怪不怪了。即使在戰場上,看到血肉橫飛的場景,我都沒有害怕過。”
“我完全能夠理解。這個案子容易引起想象,越想就越讓人感到害怕。你看過晚報了嗎?”
“沒有。”
“晚報上報道了這個案子,而且寫得非常詳細,但是它沒有提到關於那枚戒指的事,這樣便好。”
“為什麽?”
“你先看看這個廣告,”福爾摩斯說,“今天上午,調查完這個案子以後,我馬上就把這則廣告登在了各家報紙上。”
我匆匆打開他遞過來的報紙,隻見“失物招領欄”的頭一側上,寫著:“今天早晨在布裏克斯頓路,白鹿酒館和荷蘭樹林之間撿到一枚金戒指。請丟失者於今晚八時至九時到貝克街221號乙華生醫生處認領。”
“請不要怪我用了你的名字。”福爾摩斯說,“因為假如用了我的名字,就可能會被其他偵探識破,那麽他們就要插手了。”
“這沒什麽。不過,若是真有人來認領,我可沒有戒指。”我迴答說。
“這兒有,這個假的和真的一模一樣,足以應付過去。”他邊說邊遞給我一枚戒指。
“你想認領戒指的會是誰呢?”
“肯定是那個穿方頭靴子、棕色外套的紅臉男人。即使他不來,他也會打發一個同謀者來。”
“難道他不會覺得這太危險了嗎?”
“決不怕。我相信我沒有看錯,那個人寧願冒再大的危險,也不願意失去這個戒指。我想,他是在低頭察看屍體時掉的這枚戒指,當時不知道。等他離去後,發現戒指不見了,趕忙趕了迴去。他迴去時,見屋內燈光亮著,而且有警察在裏麵,知道是由於自己的一時疏忽,造成這個後果。但又怕自己受到懷疑,所以裝成了喝醉酒的樣子。目的當然是蒙騙警察。咱們不妨站在他的立場上想一想,他把前前後後迴憶一遍之後,肯定也不排除另一種可能:那枚戒指是丟在路上了。那他該怎麽辦呢?接下來,他就要在各種報紙的招領欄中尋找一番,希望發現線索。或許能找到一線希望。當他看到這則廣告時,一定會喜出望外,哪有心思想是不是圈套呢。在他看來,根本沒有理由把戒指和兇殺案聯在一起。他會來的。一小時內你準會見到他。
“他來了我該怎麽辦?”我問。
“我來對付他就行了。你有武器嗎?”
“我當兵時用過的左輪手槍還在。”
“你最好拿出槍裝上子彈。他很可能是個亡命之徒。我們應做好充分準備。”
我走進臥室,照他的話把槍準備好。當我帶著手槍迴到起居室時,餐桌已經收拾幹淨了,福爾摩斯正在有興致地撥弄他的小提琴——這是他最喜歡的消遣。
看到我進來,他說:“這個案子更複雜了。我發往美國的電報有迴音了。證明我對這個案子的看法是正確的。”
我急切地問道:“那個案子是……?”
“我的琴要是換了新弦會更好。”他說,“你把手槍裝進口袋裏。那家夥到來時,你要裝成若無其事的樣子,其他的交給我來處理。不要緊盯著他看,以免打草驚蛇。”
我看了一下手表,說:“現在是八點。”
“是啊,他也許幾分鍾之內就會到了。把門稍微開條縫,可以了。把鑰匙插在裏麵的鎖上。好,謝謝你!這是我昨天在書攤上碰巧買到的一本珍奇的古書——《論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寫的,1642年蘇格蘭低地的列日出版。這本棕皮小冊子出版的時候,查理一世
【注釋:查理一世(1600—1649),英國斯圖亞特王朝國王。】的腦袋還牢牢地長在他的脖子上呢。”
“出版者是誰?”
“是菲利普·特克羅伊,也不知道這是個什麽人物。書的扉頁上寫著‘威廉?懷特藏書’,墨水早已褪了色。不知道這位威廉?懷特是什麽人,大概是十七世紀某位講究實際的律師,就連他的筆跡都帶有法律行文的味道。我看,我們的客人來了。”
他剛說到這裏,門鈴就響了起來。歇洛克·福爾摩斯輕輕站起身來,把椅子朝房門那裏挪了挪。我們聽到了女仆走過過道,接著便聽到了她開門的門閂聲。
“華生醫生住在這裏嗎?”一個清晰但刺耳的聲音問道。我們沒有聽見仆人是怎麽迴答的,但我們聽到了關門聲和有人上樓梯的腳步聲,那腳步聲緩慢而又拖拉。我同伴聽了一會兒,臉上露出了驚訝的神情。腳步聲沿著過道慢慢過來,接著就響起了輕輕叩門聲。
“請進。”我大聲叫道。
應聲進來的並不是我們所預料的紅臉男人,而是一個滿臉皺紋、走路蹣跚的老太婆。她進來後,仿佛被屋裏的燈光照花了眼。行過禮後,她站在那裏用她那昏花的眼睛打量著我們,手指哆哆嗦嗦地在口袋裏摸索著。我看了我的同伴一眼,見他一副悶悶不樂的神情,也隻好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
那老太婆掏出一張晚報,指著我們登的那則廣告,又行了一個禮後說:“好心的先生們,我是為這個來的。廣告上說在布裏克斯頓路撿到一枚戒指。那是我女兒莎莉的。她是去年這個時候結的婚,丈夫是一艘英國船上的職員。如果他迴來發現她的戒指沒有了,我真不知道他會怎麽想。他這個人平常性子就急,喝了點酒後尤其暴躁。對不起,事情是這樣的:她昨晚去看馬戲,是和……”
“這是她的戒指嗎?”我問。
老太婆叫了起來:“謝天謝地!莎莉今晚可要高興死了。這正是她的戒指。”
我拿起一隻鉛筆問:“請問你住在哪裏?”
“亨茲狄奇區,鄧肯街十三號,離這裏很遠。”
“從亨茲狄奇區去看馬戲團並不經過布裏克斯頓路呀。”歇洛克·福爾摩斯突然說道。老太婆轉過臉去,一雙紅紅的小眼睛敏銳地看了福爾摩斯一眼。她說:“剛才這位先生問的是我住在哪裏。莎莉住在培克罕區的梅菲爾德三號。”
“你姓……”
“我姓索耶,莎莉姓丹尼斯,她丈夫叫湯姆?丹尼斯。他在船上可是個精明、正派的小夥子,公司裏沒有人能夠比得上他。可他一上岸,卻又嫖女人又酗酒……”
我遵照福爾摩斯的暗示對她說:“這個戒指是你的,很高興,現在終於物歸原主了。”
老太婆把戒指收好,囉囉嗦嗦地說了一大堆感謝的話,慢慢地走下樓。她剛走,福爾摩斯就立刻站起來,快步走進自己的臥室。隻幾秒鍾,他已披好鬥篷,係好圍巾,站在我麵前。他說:“我去跟蹤他!這個老太婆一定是同夥,她能把我引導到兇犯那裏。你先別睡下,等我迴來。”於是急忙跟蹤而去。
我從樓上向外看,那個老太婆有氣無力地在街上走著,而我的夥伴則在不遠處尾隨著她。我想:如果原來的推論正確,福爾摩斯今晚要直搗兇犯的老窩了。其實他根本不用告訴我等著他。在他沒迴來之前,我是睡不著的。
福爾摩斯出去的時候,已經快九點了。我不知他要去多久,隻好呆坐在房間裏,一邊抽煙鬥,一邊翻著一本昂裏?摩耳傑的《坡海米傳》,等他迴來。十點鍾時,女傭人迴去睡覺了,十一點鍾時,房東太太迴房睡覺的腳步聲也傳來了。快到十二點時,我才聽到福爾摩斯開鎖的聲音。一會兒,他推門進來,看不出他是高興還是喪氣,但可以確定,他這次沒有成功。但最終是坦蕩戰勝了沮喪。突然他高興地大笑起來。
“千萬不能讓蘇格蘭場的警察知道這件事。”福爾摩斯說著,坐在了椅子上,“他們肯定會借此機會報複我的。但是,即使他們嘲笑我,我也不怕,我早晚會挽迴麵子。”
我問道:“情況怎麽樣?”
“跟你說說這事也沒什麽問題。那家夥出門沒走多遠,就裝成腳痛的樣子,一瘸一拐地走。忽然,她停下來,攔了一輛馬車。我慢慢向前靠近,想聽聽她到底要去哪兒。其實,我用不著那麽去做,因為她說話的聲音,即使隔著一條街也能聽清。我聽見她說:‘請把我送到亨茲狄奇區,鄧肯街13號。’那時候,我竟然相信了她的鬼話。她上了馬車以後,我也跑上了馬車後部。你應該知道,這門技術是作為一名偵探必須具備的。這樣,馬車就一直把我們送到鄧肯街。快要到鄧肯街了,我先跳下馬車,裝出一副悠閑的樣子在街上蟆B遝翟13號門前停下來,車夫跳下馬車,打開車門,等候那個人下車,可車裏沒有人出來。我感到奇怪,趕緊走到車夫身旁,他正焦躁地在車廂裏摸索著。嘴裏還不幹不淨地罵著最難聽的髒話,我長這麽大還從沒聽過。那位乘客早已經沒了蹤影,要想賺她的車費,恐怕要等到下輩子了。我們一起到13號去打聽,那裏住的是一位叫開恩偉克的裱糊匠,他為人正直,品行端正,而且從來沒聽過有叫什麽索耶和丹尼斯的人。”
我驚訝地大聲說道:“你是說那位弱不禁風、步履蹣跚的老太婆居然能瞞過你和車夫,在馬車行使過程中跳下車去嗎?”
“什麽老太婆,咱們兩個才是真正受騙上當的老太婆呢!”福爾摩斯氣憤地說道,“我們被人騙了,竟然還不知道。我想那個人肯定是一個精明能幹的小夥子,而且演技相當的高,可以稱得上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演員。他知道我會跟著他,所以使了一個金蟬脫殼之計,偷偷地溜了。這些足可以證明,那個兇手絕不是單獨一人,他身邊有很多的朋友,都願意幫他。看來,那個人沒有我們想象得那麽簡單。好了,你趕快迴去睡吧,你也夠累的了。”
我聽了他的話,感到確實是很累,所以就迴到自己的臥室睡覺了。福爾摩斯獨自坐在火爐旁,思考著那個問題。悠揚的琴聲又在黑夜裏響起,像是在輕聲傾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