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開始】
司宜春和梁開宇在出皇榜後便另覓了住處,他二人皆準備向著接下來的館選努力一下,若不成,再考慮接下來的觀政選官等路子。不過不管怎樣,既已成為進士,前程起步是定了,那自然不可能再在蘇家湊合,尤其司宜春還要準備迎娶自家鄉送嫁來的未婚妻,就更得尋一處單獨居所了。
蘇長越因不必參與館選,時間比他們都充裕一些,假也好請——翰林院清貴之地,庶吉士在其中的三年更多的仍是習學,不直接參與什麽具體事務,因此院裏也不等人用,他是立即持告身到任,還是待館選結束後,和通過館選的庶吉士們一起進院都可。
蘇長越便選了後者,他謀算好了,先迴德安府去,接上孫姨娘和兩個妹妹並置辦好聘禮,而後一道往金陵而去,在臨近州府安頓下家人,再前往張家求親,儀式過後帶著珠華去臨近州府見過家人,匯齊了再齊迴京城。
這麻煩了些,但也沒有更好的安排了,孫姨娘和妹妹們皆是弱質女流之輩,家中沒有一個成年男主人頂梁,先前與他兩地分離是迫於無奈,如今他這邊穩定下來,那必是要接過來一起住的。
他匆匆收拾了不多的一點行李,去車馬行租好了馬車,在將要和福鬆上路的前一天,卻接到了刑部的傳票。
來送傳票的小吏知道他才中了傳臚,態度很客氣:「是相公先前遞去的狀子有了結果,本部堂官請相公前去聽判。」
蘇長越一怔,春闈之時,連著會試殿試到張貼皇榜,滿京城的目光都匯聚在這樁掄才大典上,他遞了狀子後曾去刑部望過一眼,見還在收狀,料著還沒定案就沒有進去,之後一直忙忙碌碌,沒空閑再過問,沒想到刑部在春闈的喧囂下,默不吭聲地竟已把案子辦了。
不過算一算時間,打皇帝下令查辦起,已有兩個多月了,現在出判決,正是差不多了。
他便出了家門,隨那小吏往刑部而去。
路上問小吏打聽,小吏位雖卑,但成日在刑部裏廝混,消息很靈通,也很願意和新出爐的年輕傳臚公結個善緣,就說與他聽:「相公盡管放心,請相公去是好事,相公的狀子裏是不是有家產被奪之事?如今正要清點了還與相公。據我偷偷聽了一耳朵,相公狀子上寫的證據確鑿,所以狀子上的數目有多少,應該都是可以還迴來的。」
蘇長越大出意料,跟著湧上滿心的百感交集,一時竟分辨不出心中是痛是悲是喜,隻能道:「……多謝堂官秉公執法。」
在關於珠華嫁妝的那一部分上,他的證據確實充足,因為當年葉家留有的憑據雖然一並被錦衣衛搶走,但這份憑據同時在金陵張家還保留了一份,如此巨額家產,身後劃分時不可能不找個見證人,蘇張兩家便是互為見證,這憑據也是互留了備份,同時上麵還有河內縣縣衙的官印以為旁證,重重保險之下,隻要能有這份憑據在,葉家家產的歸屬就毫無疑問。
不過屬於蘇家本身的家產相對之下證據就不那麽硬了,蘇家有賬目,但畢竟隻在蘇家之內,沒有旁人可證,官府要不認,蘇長越也無法可想。
在他的預計裏,能把珠華的五萬兩拿迴來就是最好的結果了,這還是建立在他春闈得中的前提之下,他自身的分量能重一點,若不然,就算刑部承認這筆賬,可是要說已被錦衣衛揮霍光了,他能怎麽辦?總不能叫刑部自己掏錢貼給他罷。
平民百姓麵對官府時,就是如此弱勢,受了冤屈唯一的渠道隻有去官府求主持公道,官府若不理,那就毫無辦法,隻能吞下這口氣了。
蘇長越當年所以隱忍住,未去衙門喊冤,便是因此,敵我力量懸殊太大時,告也白告。
如今看,倒比他想爭取的結果更好一點。
「不隻相公家,當年和相公家一起被抄的其餘四家,家產都要發還他們呢。隻是他們多在外地,還得遣人去通知,不如相公趕巧。」
蘇長越這迴真驚訝了,其餘四家都已不在京城他是知道的,程家和他同一年扶靈返的鄉;告密的李永義死於流放途中,李家人存身不住,不多久也離開了京城;蔡盧兩人倒是幸存,但他們在獄中也飽受折磨,身體落下了病痛,不得已先後辭官帶著家人迴鄉歸根。
這也就是說,這四家多半不可能跑到刑部去交狀子喊冤,他們的家產,是刑部主動發還的。
——說實話,這得是青天級別的主官才幹的事,一般官員真沒這個覺悟。
這個疑惑在見到作為主審官的刑部左侍郎時被解答了。
左侍郎拿出來一份蓋著刑部大印的判決書,但他先宣讀的卻不是這份判決書,而是附在其上的一份禦筆批示。
這批示當是根據刑部先前上報的案情下的,除了明令歸還五家家產之外,對當初的五人組還各有封賞,亡故的各追贈一級,仍健在的因兩人身體故,給賜了個散官閑職,真是考慮得極周到了——當然李永義除外,發還他家被搶走的家產已算天恩浩蕩了,別的不可能有他的份。
蘇長越叩謝過天恩後,別的要走的程序都很簡單,他家當初被搶走的原都是銀票,蘇父是清流官,沒什麽外財,家裏陳設普通,錦衣衛看不上,就沒動實物。如今他也隻要領迴銀票即可,點過數目,簽字畫押,他這樁案子就算是了結了。
他又略微打聽了一下靠著這筆錢財從總旗升到百戶的錦衣衛,二十一歲的傳臚,禦筆欽點的庶吉士,說是前途無量一點也不為過,左侍郎不吝於透露給了他:「此人手下染的血還多著,樁樁件件累積下來,斷無生理,這批人犯的判決會一總下來,大約也就是這幾日了。」
司宜春和梁開宇在出皇榜後便另覓了住處,他二人皆準備向著接下來的館選努力一下,若不成,再考慮接下來的觀政選官等路子。不過不管怎樣,既已成為進士,前程起步是定了,那自然不可能再在蘇家湊合,尤其司宜春還要準備迎娶自家鄉送嫁來的未婚妻,就更得尋一處單獨居所了。
蘇長越因不必參與館選,時間比他們都充裕一些,假也好請——翰林院清貴之地,庶吉士在其中的三年更多的仍是習學,不直接參與什麽具體事務,因此院裏也不等人用,他是立即持告身到任,還是待館選結束後,和通過館選的庶吉士們一起進院都可。
蘇長越便選了後者,他謀算好了,先迴德安府去,接上孫姨娘和兩個妹妹並置辦好聘禮,而後一道往金陵而去,在臨近州府安頓下家人,再前往張家求親,儀式過後帶著珠華去臨近州府見過家人,匯齊了再齊迴京城。
這麻煩了些,但也沒有更好的安排了,孫姨娘和妹妹們皆是弱質女流之輩,家中沒有一個成年男主人頂梁,先前與他兩地分離是迫於無奈,如今他這邊穩定下來,那必是要接過來一起住的。
他匆匆收拾了不多的一點行李,去車馬行租好了馬車,在將要和福鬆上路的前一天,卻接到了刑部的傳票。
來送傳票的小吏知道他才中了傳臚,態度很客氣:「是相公先前遞去的狀子有了結果,本部堂官請相公前去聽判。」
蘇長越一怔,春闈之時,連著會試殿試到張貼皇榜,滿京城的目光都匯聚在這樁掄才大典上,他遞了狀子後曾去刑部望過一眼,見還在收狀,料著還沒定案就沒有進去,之後一直忙忙碌碌,沒空閑再過問,沒想到刑部在春闈的喧囂下,默不吭聲地竟已把案子辦了。
不過算一算時間,打皇帝下令查辦起,已有兩個多月了,現在出判決,正是差不多了。
他便出了家門,隨那小吏往刑部而去。
路上問小吏打聽,小吏位雖卑,但成日在刑部裏廝混,消息很靈通,也很願意和新出爐的年輕傳臚公結個善緣,就說與他聽:「相公盡管放心,請相公去是好事,相公的狀子裏是不是有家產被奪之事?如今正要清點了還與相公。據我偷偷聽了一耳朵,相公狀子上寫的證據確鑿,所以狀子上的數目有多少,應該都是可以還迴來的。」
蘇長越大出意料,跟著湧上滿心的百感交集,一時竟分辨不出心中是痛是悲是喜,隻能道:「……多謝堂官秉公執法。」
在關於珠華嫁妝的那一部分上,他的證據確實充足,因為當年葉家留有的憑據雖然一並被錦衣衛搶走,但這份憑據同時在金陵張家還保留了一份,如此巨額家產,身後劃分時不可能不找個見證人,蘇張兩家便是互為見證,這憑據也是互留了備份,同時上麵還有河內縣縣衙的官印以為旁證,重重保險之下,隻要能有這份憑據在,葉家家產的歸屬就毫無疑問。
不過屬於蘇家本身的家產相對之下證據就不那麽硬了,蘇家有賬目,但畢竟隻在蘇家之內,沒有旁人可證,官府要不認,蘇長越也無法可想。
在他的預計裏,能把珠華的五萬兩拿迴來就是最好的結果了,這還是建立在他春闈得中的前提之下,他自身的分量能重一點,若不然,就算刑部承認這筆賬,可是要說已被錦衣衛揮霍光了,他能怎麽辦?總不能叫刑部自己掏錢貼給他罷。
平民百姓麵對官府時,就是如此弱勢,受了冤屈唯一的渠道隻有去官府求主持公道,官府若不理,那就毫無辦法,隻能吞下這口氣了。
蘇長越當年所以隱忍住,未去衙門喊冤,便是因此,敵我力量懸殊太大時,告也白告。
如今看,倒比他想爭取的結果更好一點。
「不隻相公家,當年和相公家一起被抄的其餘四家,家產都要發還他們呢。隻是他們多在外地,還得遣人去通知,不如相公趕巧。」
蘇長越這迴真驚訝了,其餘四家都已不在京城他是知道的,程家和他同一年扶靈返的鄉;告密的李永義死於流放途中,李家人存身不住,不多久也離開了京城;蔡盧兩人倒是幸存,但他們在獄中也飽受折磨,身體落下了病痛,不得已先後辭官帶著家人迴鄉歸根。
這也就是說,這四家多半不可能跑到刑部去交狀子喊冤,他們的家產,是刑部主動發還的。
——說實話,這得是青天級別的主官才幹的事,一般官員真沒這個覺悟。
這個疑惑在見到作為主審官的刑部左侍郎時被解答了。
左侍郎拿出來一份蓋著刑部大印的判決書,但他先宣讀的卻不是這份判決書,而是附在其上的一份禦筆批示。
這批示當是根據刑部先前上報的案情下的,除了明令歸還五家家產之外,對當初的五人組還各有封賞,亡故的各追贈一級,仍健在的因兩人身體故,給賜了個散官閑職,真是考慮得極周到了——當然李永義除外,發還他家被搶走的家產已算天恩浩蕩了,別的不可能有他的份。
蘇長越叩謝過天恩後,別的要走的程序都很簡單,他家當初被搶走的原都是銀票,蘇父是清流官,沒什麽外財,家裏陳設普通,錦衣衛看不上,就沒動實物。如今他也隻要領迴銀票即可,點過數目,簽字畫押,他這樁案子就算是了結了。
他又略微打聽了一下靠著這筆錢財從總旗升到百戶的錦衣衛,二十一歲的傳臚,禦筆欽點的庶吉士,說是前途無量一點也不為過,左侍郎不吝於透露給了他:「此人手下染的血還多著,樁樁件件累積下來,斷無生理,這批人犯的判決會一總下來,大約也就是這幾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