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宇和張藝誠已經許久沒有正經吃過東西,肚子早已經開始抗議,不過此刻的他們,哪怕有麻雀送上的食物之後,也沒有立刻打開,而是頂著饑餓,興奮地把玩著手槍。


    男人這種生物永遠年輕,或者說永遠幼稚,在自己喜歡的東西麵前,別說食物,哪怕女人他們也會不屑一顧。


    “你玩兒夠沒有,給我看看,嘶~你小心點,別走火了!”


    張藝誠終究還是少年心性,轉眼間就忘記與麻雀分離的痛苦,急不可耐地看著秦宇擺弄著手槍。


    “你手上不是還有弓弩麽,你先玩兒那個。”秦宇對這把手槍愛不釋手。


    真槍,秦宇從未接觸過,但是小時候每年春節的特殊日子裏,他總會纏著父母,去學校附近的文具店買一把黃河玩具槍,雖然是拉一發打一發的劣質塑料貨,但是基本結構跟真槍相差不大,加上男孩子總會將所有和槍形狀沾邊的物品拿來擺弄,腦子裏幻想著上膛擊發,所以稍微研究了一下這把手槍,秦宇就知道該怎麽開關保險以及上膛。


    手槍正如麻雀所說,是從平民手裏收繳的劣質土造手槍,外觀仿的是著名的1911,雖然表麵打磨很垃圾,但對於從未上手真槍的秦宇來說,這冰涼且沉重的手感,這金黃的子彈,怎麽看怎麽精致。


    “哎哎哎,怎麽還上手搶啊!小心點!”秦宇隻是一愣神的功夫,張藝誠直接上手搶走手槍,同時把那把弓弩塞進秦宇手中。


    弓弩不大,比手槍隻是稍長一點,模樣就像大一號的手槍前麵加個兩張弩片,這玩意兒秦宇倒是見過,農村那些開麵包車的偷狗賊經常用這玩意兒發射注射器,然後將狗麻醉拖走。


    要說實用,秦宇其實更偏向這把手弩,因為這玩意兒除了小型弩箭,還可以發射飛鏢,鋼珠,至少彈藥不用愁,實在不行還可以削點樹枝做箭矢,而且非常安靜,不會引起其他人和喪屍的注意。


    而那把手槍,隻有區區十多發子彈,聲音又大,而且子彈顏色還有色差,甚至其中有兩發子彈還長了一點綠鏽,一看就是私藏了許久,也不知道會不會炸膛。


    “真得勁兒啊!”


    張藝誠之前還稍顯笨拙地卸下彈匣,拉動套筒,不過在上手之後,僅僅幾下,就差不多摸到了門道。


    “這把槍歸我了,弩歸你,就這麽說定了昂。”張藝誠快速把槍收進褲兜,然後緊緊捂住口袋。


    秦宇一愣,倒是沒有那麽在乎自己用什麽東西,也就由他去了。


    “先吃點東西吧,再研究一下地圖。”


    興奮勁兒一過,兩人才注意到肚子的抗議,來到路邊,找了一個相對隱蔽的草窩蹲著,開始了不知道算哪一餐的飯食。


    “走國道肯定能遇到很多人,畢竟沿途村莊多,住戶多,同時獲取物資也更容易,不過也正是因為如此,危險性也更大。”


    “走高速也行不通啊,我敢百分百確定,不管我們走到哪兒,路上都是遺棄的車輛,物資方麵肯定少很多,而且高速相對視野開闊,兩邊隻是護欄還好,要是遇到防護網,萬一碰到屍群,連躲的地兒都沒有。”


    “但是高速更省事兒,國道七拐八繞的,路程要長很多。”


    “國道也不差,至少咱還能翻翻房子,說不定還能找輛車。”


    二人陷入了猶豫,都覺得對方說得有理,但又覺得自己的方案更好,兄弟二人第一次出現了分歧。


    “老規矩?”


    “來吧,交給天意。”


    “石頭!”


    “剪刀!”


    “布!”


    “靠!我怎麽老輸!”張藝誠氣得直跺腳。


    “那就走國道?”


    “走吧走吧,反正高速也不一定安全。”


    秦宇點點頭,張藝誠說得沒錯,現在無論走哪條路都危險重重,但是至少國道兩旁還有大片開闊地,跑起來也方便。


    現在食物也不算多,二人隻是吃了個五分飽,便收起了東西,重新迴到了大路上。


    留在安全區的人大部分都是逸江本地人,不少來此處打工的外地人跟秦宇他們一樣,選擇迴老家,所以路上偶爾也能看到幸存者,但是大家都默契地保持著一定距離,誰也不招惹誰,尤其是拖家帶口的隊伍,更是見人就躲。


    “我說老秦,我總覺得咱還是找個喪屍練練手,以後跟這玩意兒打交道的機會多,要是遇上了也不至於慌亂。”


    兜裏揣著的槍給了張藝誠信心,讓他躍躍欲試,已經有點分不清大小王了。


    秦宇也知道這個道理,他倆現在想起那些殘肢斷臂的場景都還反胃,這樣下去對他倆生存很不利,如今武器在手,是時候練練膽量,以防止直麵喪屍的時候慌亂。


    “隨緣吧,這玩意兒還是能躲就躲,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正麵接觸。”


    不過,秦宇很冷靜,他清楚的知道,要想在末日生存,就最好別沒事兒找事兒。


    “切,你就是慫!”張藝誠再次隔著褲兜摸了一把手槍,略帶嘲諷道。


    “慫就是苟,苟到最後才是王道啊。”秦宇倒是不在意,他沒蠢到為了證明自己的膽量而去主動招惹那些惡心的喪屍。


    “唿唿!”


    一輛自行車從二人身邊快速穿過,掀起一股微風,騎車的人後座上帶著大包小包,還朝二人翻了個白眼,隨後揚長而去。


    “媽的,破自行車嘚瑟什麽!”張藝誠吐了口唾沫。


    “不對啊,我們後麵的人怎麽都在朝前麵跑了?”秦宇有些納悶兒。


    他們前後都有三三兩兩的幸存者,前麵的還保持著一定距離,後麵徒步的人卻開始加速,秦宇已經勉強能看清最近的那人的五官。


    “小兄弟!快跑!後麵喪屍追來了!”那人大喊了一聲,好心提醒道。


    二人一驚,愣了一下,隨即轉頭狂奔。


    “吼!”


    背後隱隱約約能聽到喪屍的嘶吼,兩人沒命似地狂奔,背後的背包裏麵亂七八糟的負重不小,物品隨著二人奔跑的節奏,一下接一下地將肩膀往下拽,僅僅跑了幾分鍾,張藝誠就跪在地上,扶著排水溝不停幹嘔。


    “嘔~不行了!老秦,我咽炎犯了,跑不了了!”張藝誠麵色通紅,幹嘔得眼淚都出來了。


    畢竟奔三的人了,身上大毛病沒有,小毛病一大堆,這也怪不得張藝誠。


    秦宇沒有咽喉炎,體會不到那種痛苦,但是長期缺乏鍛煉的身體也無法支撐他僅僅幾百米的負重跑,張藝誠蹲在那裏一泄氣,他也跑不動了。


    “快跑!追上來了!”


    後麵提醒他們的那位大哥一瞬間就超過他們,在風中留下這麽一句話,依舊埋頭狂奔。


    他們體力有限,但是喪屍不存在體力這種東西,依舊保持著衝刺的速度,嘶吼著,朝著二人迅速接近!


    “我靠?”秦宇趁著喘氣的功夫,才有機會迴頭看看喪屍。


    他原本以為後麵是一大股屍群,畢竟在市區裏遇到的喪屍大部分都是成群結隊,所以當那大哥大唿小叫的時候,他先入為主地認為後麵喪屍的數量很多。


    結果迴頭一看,喪屍隻有一個,而且看樣子還是個七八歲的小孩兒。


    雖然是小孩兒,但是模樣也堪稱恐怖,它的嘴上還有新鮮的血液,一看就是不久前才進食,手臂上密密麻麻都是牙印,不少地方還缺肉,隱隱能看到白色的骨頭,最為讓人頭皮發麻的是,這家夥的肚子基本已經被掏空,破碎的內髒就那麽吊在肚皮上,好幾節腸子就那麽被它拖著,與地麵摩擦 留下一條條血印。


    這還是大白天,要是晚上看到這一幕,秦宇覺得自己能被直接嚇背過氣去。


    喪屍雖然不知疲憊,但奔跑速度終歸是不會超過生前的極限,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全力奔跑的速度也就那樣,很容易甩開,隻是,秦宇和張藝誠現在負重,甩開有些麻煩。


    “要不幹它!”張藝誠好不容易順了氣兒,惡狠狠地看著越來越近的喪屍。


    “幹個屁!趕緊跑!”秦宇拽起張藝誠,拖著他再次往前跑。


    張藝誠也是一時上頭,看清喪屍的模樣之後本來就有點慫了,秦宇拽著他跑,他也就順水推舟,全然忘記剛剛說的要找喪屍練手的話。


    “不行啊,它是跑不過我們,可這小東西是個核動力啊,完全不帶喘氣兒的!”張藝誠唿哧唿哧迴頭一看,小喪屍被他倆拉開了一定距離,但是依舊張牙舞爪,速度絲毫不減。


    “走走走,這邊!”


    秦宇眼尖,發現了一條小路,拉著張藝誠就拐了進去。


    說是小路也不準確,應該說是僅容納兩人錯身通過的田埂,但這該死的地方一點兒遮掩也沒有,小喪屍也跟著拐了進來。


    “怎麽就盯著我倆追啊!”張藝誠哭笑不得。


    “肯定是你一夜風流留的種,現在人家來找爸爸了!”秦宇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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