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第八章9麻木,是對寵愛的自動保護


    《新華每日電訊》一篇“兒子在大學裏怎麽沒學到良心”的報道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現摘錄如下:


    “我是一位63歲的農民,今天我給你們寫信,是想說說我的家事。雖說家醜不可外揚,但這些事憋在心裏好長時間了,最近總感到心口疼。


    “我兒子是一名大學生,也是我們家五代人唯一考出的大學生,這是我老兩口的驕傲啊!但因為這個不爭氣的東西我們也傷透了心。


    “記得兒子剛考上大學時,我去學校送他。下了火車後,我扛著笨重的行李走在前,兒子跟在後。剛到學校門口,我被大門前一根鐵條絆倒了。我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兒子向四周看了看,用力拽了一下我的胳膊說:‘幹什麽啊,丟不丟人!’盡管我的雙腿摔得很痛,但還是得很快爬起來繼續背著行李走著。


    “第一學期兒子一共來了3次電話,每次都是要錢。我和老伴種著3畝地,抽空我就到村裏的磚廠去做苦工。開始人家說我老,不肯收,我幾乎給人家跪下了,人家可憐我才讓幹的。小閨女16歲了,初中畢業後上不起學給人家當了保姆,掙上的錢交給我後,全寄給了兒子。甚至有一段時間老伴的眼紅腫得厲害,都舍不得花錢買一瓶眼藥水!


    “為了能多掙點錢,老伴又在村子裏找了一份看孩子的差事。給人家抱一天孩子隻掙5元錢,沒日沒夜的。去年冬天,兒子電話打得特別勤,每次都是要錢。我寄了4次有6000多元,我不知道現在上學就得這麽多錢。後來才聽村裏去打工的一個小夥子迴來說,他見到我兒子了,正談著戀愛,很瀟灑。然而最可氣的是今年過年兒子迴來時,居然虛報學費。如今好幾個月過去了,我一想起這事就心痛。我不明白兒子為什麽會變成這樣,不知他們在大學裏除學習文化外,還能否學到要有良心?”


    要迴答這位父親的疑惑,就要解決一個心理上的知識。心理學家霍曼斯曾經提出過這樣一種觀點:人與人之間交往的本質其實是一種社會交換。這種交換同商品交換的原則一樣,即人們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不少於付出的。但是如果得到的大於付出的,也會讓人心理上失去平衡,覺得沒有辦法迴報,從而選擇去逃避或者麻木。


    案例中的兒子選擇的是第二種,他認為父母的付出是理所當然的,一旦達不到他的要求,他會非常不滿。


    而無條件地向孩子表達自己的愛,默默付出,甚至隱瞞自己的病情和艱難隻為讓孩子“安心”,這是我們中國家長最常見的一種選擇。特別是父親,與孩子接觸的機會本來就不多,你在外麵忙工作的時候,他在家裏玩遊戲,你辛苦地養家糊口,到頭來他很可能會質問你:“在我需要的時候,你在哪裏!”


    在教育孩子的時候,爸爸最好不用給孩子過度的愛。溺愛和嬌慣,隻會讓他喪失品嚐愛的能力。讓孩子明白你為他做了些什麽,明白幹淨的衣服、可口的食物、舒服的環境,這一切都不是理所當然的。但如何告訴,也是需要注意的問題。


    爸爸不要對孩子說“我為了你……”,這是最粗糙的一種表達。你也可以讓孩子到外麵找兼職、賣報紙,讓他在外麵吃點苦、受點委屈,自然就能想到家人對他是多麽寬容和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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