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0章要告訴他


    這是我的第一個孩子,我幻想過它的性別,甚至連他/她以後結婚生子,我都想好了。


    我是在單親家庭中長大的,為了維持一家人的生計,媽媽每天起早貪黑的工作,休息之餘還給人做保姆,沒什麽時間陪伴哥哥和我。


    她是一位很好的母親,日子再艱難,也沒委屈過一雙兒女分毫。我和哥哥也算爭氣,從小乖巧聽話,沒給家裏添過什麽麻煩。


    可是對母愛的期望,卻不知不覺的在心中生根發芽,逐漸轉變成了對感情的偏執。


    如果不是太過缺乏家人的關注和溝通,我也不會那麽輕易被前男友騙到這座城市,賣入夜總會。更不會在經曆了一次足以改變一生的欺騙後,還全身心的投入到與金主的“愛情”,和對妮娜而言不值一文的友情中去。


    不想我的孩子走上一樣的路程,所以從知道懷孕的那天起,就把教育放在思考的頭條重點上。


    從前,媽媽之所以不陪伴我和哥哥,是因為她的負擔太重,壓力太大。說白了,就是為了賺錢,供我們兄妹倆讀書吃飯。


    可是我不缺錢,不是麽?


    就算孩子沒有父親,我也可以日日夜夜陪伴在他或是她的身邊,教他翻身,教她走路,教他牙牙學語,教她為人處事之道。


    錢不是問題,我有充裕的時間,陪伴他慢慢成長。


    如果他是男孩子,我會讓他學鋼琴,學打球。我要將他培養成一位溫和儒雅,又陽光開朗的大男孩,可以在球場上肆意揮灑汗水,爽朗的大笑,也可以安安靜靜的坐在鋼琴前,在陽光燦爛的午後,溫柔的為心儀的女孩彈出一曲動人的音樂。


    如果她是女孩子,我會讓她學芭蕾,學畫畫。我要將她培養成一位端淑嫻雅,善良率真的女孩。不論在什麽場合,麵對什麽人,都能以平靜大度的心態去麵對一切,不驚不懼,不卑不亢。


    對了,我還要教她如何保護自己,不要輕易被外界蠱惑和欺騙。


    如果是男孩,喚作秉德,“秉德無私,參天地兮”,取秉持道德之意,希望他能如謙謙君子,受人敬重。


    若是女孩,則名為柔嘉,“敬爾威儀,無不柔嘉”。此詞為柔和善美之意,是女孩子最美好的品德。


    我想了那麽多那麽多,滿心歡喜等待他的到來,逐漸從女孩過度到準媽媽的角色,到最後,一切成空。


    淚水不知何時沾滿麵頰,鄰床的孕婦心有不忍,有意上來安慰,被她家屬拉住,搖了搖頭,借著散步之名,將她拉了出去。


    另一張床的病人有樣學樣,方才還熱熱鬧鬧的病房中一下子陷入寂靜,唯留我輕輕的啜泣聲。


    第一次,感謝孤獨帶來的寧靜,讓我可以肆意流淚,不必把狼狽現在人前。


    哭了很久很久,期間有人迴來,見我雙目紅腫,輕歎一聲,又識趣的避開了去。或許同為孕婦,所以能輕易在對方身上體會到其中的哀傷和悲痛,所以不忍。


    眼睛又痛又癢,火辣辣的,眼皮的地方有種奇異的感覺,像是被注入了水分,泡泡的鼓了起來,把視線遮住大半。


    腦子也開始漲漲的疼,稍微動一動就嗡嗡作響。


    在此之前,我沒有過這樣哭泣的經曆,所以不知道在痛哭過後,人會這麽難受。


    再難受,也比不過心痛。


    悲傷升到極致,衍生出點點滴滴的不甘。那個留著他血液的孩子,還沒來得及看一眼人世的繁華,就慘然夭折。甚至,他都不知道曾經有這個孩子的存在。


    不,我不能讓它就這麽默不作聲的離去,至少,得讓它見父親一麵,讓那位父親知道,曾經有這麽一個小生命,是因著他,才來到這個世間的。


    驀然滋生出強大的力氣,支撐著我從床上爬起來。走出醫院,午後燦爛的陽光照射在臉上,刺得兩眼發疼。


    現在的我,是不屬於陽光的。唯有黑暗的地方,能讓我好過些。


    僅僅幾天沒住人,別墅裏就散發著一股晦暗頹廢的味道,桌麵上浮著淺淺的灰,手指撫過,留下一道指痕。


    打電話喚鍾點工過來收拾衛生後,我便把自己獨自鎖在房中,細細整理容顏。


    眼睛紅腫得像兩顆核桃,這樣的軟弱,是不能出現在他麵前的。用冰凍茶包把水泡眼敷上,二十分鍾後,腫脹消退不少,雖不如原先緊致清明,也總算能見人了。


    隻是眸子裏深沉濃烈的痛,任我如何努力,都揮散不去。


    洗去醫院殘留的消毒水味道,換上一條皮粉色的長裙。他素來不喜我穿白色,說是白色看起來像喪服。後來才知道,他對我的不喜,隻因張晴晴最喜歡幹淨的白。


    因為她的喜歡,所以我的喜歡隻能藏在心底,不得表現出來。


    皮粉是一種很難駕馭的顏色,搭配得不好容易顯髒。再高貴的款式,穿在不對的人身上,都會產生一種廉價肮髒的感覺。


    我皮膚白皙,麵容精致秀逸,一襲粉色上身,倒襯托出潔淨柔弱的溫婉之意,也算相得益彰。


    漆黑柔順的長發沒有過多裝飾,任它柔順的披在腦後。兩個月過去,及肩的發已留到後背的位置,再刻意化上柔和的一字眉,眼線延長至眼角,修飾出成熟女人的風韻,再以珍珠粉色增添婉約和柔軟,與張晴晴的出塵有了五分差異。


    我希望他記住的,是懷了他孩子的秦瑟柔,而不是透過我身上,再一次看到逝去了的那個女人。


    一切準備妥當,時間還早。拿起包包準備出門,又想起什麽,迴書房找出一個牛皮文件袋,又拿了一台手機和一個男士錢包。


    我的手機已經用了兩年了,在電子產品日新月異的時代,顯然已經過時。這台手機,是他半年前送我的,可是惦念著舊手機裏的照片,又懶得重新下載軟件,這新手機便一直被我束之高閣。


    錢包是他曾用過的,裏頭還有一些現金和卡片。因為掉在床與床頭櫃的夾縫裏,所以劉瑞傑收拾東西的時候沒有找到。還是我之後因著心煩,弄了一次大掃除才找出來的。


    他不差這點錢,留著這個錢包,也算是留著對過去的一份念想吧。


    我也沒有想到,那些不經意間留下來的東西,會在這個時候派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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