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派克,是個殺魚仔。


    屠宰碼頭上,有無數我這樣的殺魚仔。


    每天一睜眼,就有無盡的魚等著我們處理。


    它們從各個海域被捕撈,最後匯聚在這血紅的港口。


    被人按在砧板上,發揮自己的全部價值。


    我也是一樣。


    ......


    我本是海商之子,跟過船,習過武,念過書。


    我曾暢想,等我長大了,一定會成為一名優秀的船長。


    可十四歲那年,一切都變了。


    那天,船又被海賊截獲了。


    ‘真倒黴,又要交一大筆贖金了。’


    海賊也不會竭澤而漁,隻要識時務,海賊們不會做的太過分。


    在利益的演奏下,破財免災是這片海洋上的主旋律。


    可我萬萬沒想到的是,這次不一樣。


    那個自稱道伯曼,來自海軍本部的男人,從遠處的軍艦踏空而來,用刀指著我們所有人。


    他說他見不慣海賊,更見不慣和海賊同流合汙的商隊。


    誰他媽和海賊同流合汙了?


    哦,我們啊?


    我們破財免災就是同流合汙是吧?


    我們願意把錢交出去是吧?


    海商賺的錢與風險成正比,海嘯、巨浪、海怪。多少優秀的水手葬身魚腹,多少孤兒寡母以淚洗麵。


    麵對自然,我們已經夠狼狽了,但更可怕的,卻是人。


    我們把腦袋別在褲帶上,剛從海神的刀尖上獲了點利,就要把其中大部分交給你們。


    國王稅,天上金,海軍軍費。


    我家船上的水手,大半都是因為交不起稅,沒了土地,才牙一咬心一橫,冒險跑船。


    可出來跑船了,還是要交稅。


    我偉大的道伯曼中將啊,您難道想讓我們跟海賊拚命嗎?


    海賊能截我們,這難道不是您們海軍的失職嗎?


    我們老百姓,每年交那麽多錢,養了那麽多海軍,就是為了在被海賊敲竹杠的時候,雇您用刀指著我們。


    說看不慣我們給海賊交了錢。


    是吧?


    啊?


    當然,以上的話都是我後來想出來的,是在認識了羅辰大哥之後才敢有的想法。


    畢竟以前的我太弱小了。


    雖然我現在也很弱,但我有了一顆強大的心。


    我不再認為中將的判決是絕對的,我不認可!


    他說我們資敵我們就是資敵?他說我們該死我們就該死?憑什麽?


    然而,那時十四歲的我,什麽也不懂。


    隻會躲在爸爸媽媽身後,牙齒忍不住打顫。


    那是我最後一次被爸爸媽媽護了。


    因為從那天開始,我隻剩下自己這一個親人。


    劫掠,死刑。


    通敵,死刑。


    沒有逮捕,沒有審問,那個叫道伯曼的畜生當場判決,即刻行刑。


    而我,被他抓到軍艦上,充當了一段時間勤雜工。


    這群人天天口喊正義,誓要殺死所有海賊。


    他們內部團結友愛,對我卻橫眉冷對。


    因為我是賄賂海賊的商人的兒子。


    後來,道伯曼把我帶到屠宰碼頭,讓我在這當學徒。


    並勒令老板少要他一部分購買魚排的錢。


    多好笑啊,我被海軍拐賣了,被我們年年交稅供養的海軍,拐賣了。


    從那天起,我開始殺魚。不停的殺,不論冬夏。


    海港的冬天真冷,手指無法彎曲,但千萬不能割壞魚肉,會挨打。


    海港的夏天真熱,悶熱的海風讓人不住流汗,可千萬別把汗滴在魚肉上,會挨打。


    ......


    就這樣,暑去冬來,冬來暑往,七年過去了。


    我的人生竟有三分之一在殺魚中度過。


    七年時間,我從一個富家少爺,變成碼頭上出刀最快的殺魚仔。


    我本該握著筆杆和羅盤的手,也布滿了魚鱗。


    我都弄不清這些魚鱗是哪年沾在手上的。


    二十一歲,我實在厭倦了這種日子,我也有力量換個活法了。


    我找到了老板,這些年我給他賺了很多錢,總該分我一些吧。


    “什麽?結錢?你說你不想殺魚了?我呸!你是怎麽來的,自己不知道嗎?你永遠都要給我殺魚!


    算錢是吧,好啊,那你現在還欠我五萬貝利,以後每天十分利。看你什麽時候還完!


    派克,你給我聽好了,你就是個臭殺魚的!”


    “當我還是隨便欺負的小孩嗎?當我還是被海軍押來的奴隸嗎?去死吧你!”


    手起刀落,肥頭大耳的老板被我一刀斃命。


    小時候,爸爸教過我用劍,但這一刀,是殺魚時積累的底子。


    屠宰碼頭不能待了。


    走,去大海上。


    大海那麽大,海風那麽爽,我自由了。


    從今天開始,我派克,自由啦!


    我很痛快,但是眼角怎麽濕了?


    應該是開心的淚水吧,但開心的淚水不應該是甜的嗎?


    我真的自由嗎?


    我不自由。


    大海如此寬廣,我卻如此孤獨,或許我應該找個家。


    群狼海賊團,多好聽的名字啊,我在這不到一年就混成了小頭目。


    但我卻不是很喜歡這個海賊團。


    狼吃羊,應該,但不該以殺羊為樂吧。


    狼王占有資源,應該,但不該將同伴視為財產吧。


    這個叫維爾嘉的男人,真值得我追隨嗎?


    帶著不敢與人探討的問題,我們登上了麥豐島,目的是銷贓和補給。


    一個月的時間,我和村民們相處的很融洽。


    尤其是那個自稱有毛皮族血統的老弟。


    但維爾嘉卻要背信棄義了,要對這裏展開血腥的屠戮。


    得知了計劃,我心裏很難受。


    屠村那天,我帶著一幫誌同道合的小弟劃水摸魚,卻見到那個男人橫空出世。


    他用詭異的手段擊殺了維爾嘉,卻對我拋出橄欖枝。


    他誇我出刀利索,誇我很聰明。


    天呐,自從爸媽死後,整整八年,我再沒聽過來自上位者的誇獎。


    我不是個通賊商人的兒子嗎?


    我不是個笨手笨腳的學徒嗎?


    我不是個腥臭的殺魚仔嗎?


    我不是個不願殺平民的叛逆部下嗎?


    我真有這麽好嗎?


    可到了第二天,我才真正見識到那個男人真正的強大之處。


    他三言兩語間,把互相指責的村民團結起來。從一個光杆司令,一夜間拉起兩支隊伍。


    他還能詭異的消失,然後帶著大量的高能量物資出現。


    或許,他就是傳說中的神吧!


    我奉命收攏海賊團中服我的人,本以為隻能收攏十幾個,頂多二十個。


    但來報名的,確是整整四十七人。


    我知道,這些人不是服我,而是服那個男人。


    分田地,看著村民們一張張充滿希望的臉。


    享受到海賊自由感的人肯定不是我一個,而是海賊團裏所有沒泯滅良知的人。


    那一晚,我們睡前閑扯淡的話題是:


    如果你的家鄉有一位這樣的人,你還會不會出海當海賊。


    那晚我失眠了,目光掃過這四十七人,我知道,其中有很多人處於墮落的邊緣。


    我怕他們作死的行為會引來那個男人的不滿,但也不忍將這些人直接驅趕到黑暗中。


    而當我提出顧慮時,那個男人的解決方案居然是讓我全權帶隊。去周圍的無人島訓練,海量物資全由我調遣。


    他難道不怕我跑路嗎?


    罷了,士為知己者死,我得到了老大的賞識,自然該拿出成績。


    從那天起,我訓練自己,訓練麾下,同時教導他們要敬羅辰大哥。


    我也數次去麥豐島押送物資,麥豐村真是改天換日,陽光灑向麥田,風都比以前柔了。


    村民們稱唿我為派克先生。


    先生啊,多麽陌生又熟悉的詞匯。


    如果沒有那場意外,現在的我應該也會被稱唿先生。


    我的人生被踩碎過,現在又被人縫起來了。


    我要更努力的訓練,為了我大哥,為了叫我先生的人,更為了我被重新縫好的人生。


    每天拚命的鍛煉,拚命的吃高能食物,晚上用一個熱水澡洗去一天的疲憊。


    也洗去身上的汙垢。


    我現在是先生了,我不能給大哥丟人。


    ......


    兩個月,我洗掉了指甲縫裏最後一片魚鱗,看向鏡子,裏麵是一個嶄新的狼王派克。


    你們不知道我在跟我大哥混之後有多自由。


    我領人分田,我得到信任,我獲得成為強者的機會。


    我成了新的狼王。


    最關鍵的是,在我用高超手法殺魚之後,吃到的是魚肉,不是魚頭。


    這是以前從沒有的事兒,無論在屠宰碼頭,還是在維爾嘉手下。


    就在我感慨新生時,大哥帶來了一個噩耗。


    有一夥魚人,盯上了麥豐島,說要麽交錢要麽殺人。


    哈哈哈。


    多幽默啊,我不殺魚了,魚要殺我了。


    我把自己當牲口一樣的錘煉兩個月,為的是什麽?


    不就是為了守護我想守護的東西,幫我想幫的人嗎?


    絕不能讓任何人,在我死之前毀掉這一切。


    ……


    劃開魚人幹部的腮,我沒有任何休息,冷眼掃過欺負我家狼崽子的魚人,我重操舊業。


    我叫派克,我要開始殺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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