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敏正一臉嚴肅的、坐在辦公桌的後麵,聽著薑澤的匯報。


    “二爺,剛收到消息,部隊那邊關於姑爺要調任的事情,已經都傳遍了。


    姑爺手下的士兵,倒是沒有人心浮動的,還依然按部就班的訓練著。”


    李博明聽了這個消息,臉上倒是露出了一個還算滿意的表情。


    思忖了片刻,問了一句,“那夢夢呢?有沒有因為我的私自做主而生氣?”


    薑澤愣了一下,更加對大小姐在二爺心裏的地位、提升了好幾個檔次。


    “那倒沒有,我們的人查到,姑爺調查了您的資料,後來著重關注了趙家的情況,沒有發現二人有爭吵的跡象,感情還依然非常甜蜜。”


    李博敏的臉上這才整個都鬆弛了下來,淺笑著從抽屜裏拿出了一個文件袋,遞給薑澤。


    “想來,夢夢已經知道我參與其中了,他們夫妻和睦,就說明夢夢沒太介意我的身份。


    你現在親自跑一趟,把這份真正的認職書給那臭小子送過去。”


    薑澤隻停頓了半個唿吸,就雙手把文件袋接了過來。


    “是,二爺,我把手上的事交代交代,爭取今晚就動身。”


    李博敏揮了揮手,“倒也不用急,你手上的事不能出岔子,交代給穩妥的人,明天動身也趕趟,不過......”


    薑澤看到二爺猶豫著沒有說出口的話,小心的試探著問了一句,“是否要問問姑爺,大小姐的近況?”


    李博敏不反對下麵人猜測他的內心,他又不是剛愎自用的皇帝。


    心思靈活不可怕,隻要用在正地方就行。


    得到了二爺的肯定,薑澤表示明白後,就轉身出了辦公室。


    關於李夢琪有沒有生氣或者介意?在她從趙正康手裏拿到李博敏的資料後,心中的怨念倒確實消了許多。


    趙正康知道他這麽做確實不那麽太合規矩,但媳婦身為老李同誌的親生女兒,倒也不算是泄露了領導的私密。


    李夢琪看到李博敏婚姻狀況那一欄寫著已婚,無名火就拱了上來。


    可在看到愛人姓名是孟嬌的時候,整個人都像是被雷劈了似的,那點無名火也早就散了。


    如果她的記憶沒有出錯的話,原主娘的箱子裏,那份婚書上寫的就是李博敏和孟嬌的名字。


    當時李夢琪的心裏還感到有些奇怪,為何要收納一個別人的婚書?


    可現在來看,孟婉婷應該是後改的名字。


    繼續往下看,記錄孟嬌現今狀況那一欄,寫著走散的時候,李夢琪心裏有了一個猜想。


    是不是因為孟婉婷改了名字,所以才讓這夫妻二人天人永隔的?


    尤其看到李博敏還有十年的出國經曆,不得不讓李夢琪懷疑,他選擇出國去做任務,是不是有去找妻子的心思?


    可天意就是這麽弄人,孟嬌當初確實差點被家人綁著登上了遠渡重洋的船。


    就因為孟嬌不肯相信,李博敏死在了那場爭鬥中,私下裏逃跑了,並沒有登上那艘船。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並不是有情人就一定能終成眷屬。


    可是這對有情人,也著實是太過苦情了些。


    因為種種原因,卻總是錯身而過,才導致了最後的悲劇。


    李夢琪在原主的記憶中,反反複複的迴憶了好幾遍,重點查找了趙正康身居高位那個時候的記憶。


    按理說,以那個時候趙正康的身份,不可能從來沒有跟李博敏這樣的人打過交道。


    就算是因為工作的原因,沒有打過交道,可是慢慢的電視也已經普及了,新聞都成了人們每天必看的一個項目。


    就李博敏這種身份的人,怎麽會從來沒有在電視上出現過呢?


    李夢琪心裏產生了一個很令人難過的想法,原主那輩子,李博敏應該是沒有活著到平反的那一天?


    不然,以他對妻子執著的程度,不可能一點原主的信息都調查不到。


    也怪原主前世太過宅了一些,新婚夜匆匆洞了一次房之後,丈夫就踏上了出任務的道路。


    而她自己,就是每天在家裏過著養身體的日子。


    一直到後來,又被孕期反應摧殘,基本沒怎麽出過家門。


    哪怕就是偶爾出門,被李博敏看到她那張臉,也不會到死、父女兩個都沒有相認。


    李夢琪承認,自己有些共情了。


    畢竟她頂著孤兒的身份,活了20多年,如何不期待父母親情、以及家庭的溫暖?


    剛到這個世界的時候,確實有被李家給惡心到了。


    想著有那樣的家人,還不如她孤兒那個時候活的自在呢。


    後來知道自己不是李家的孩子,也對這具身子的生身父親產生了極大的怨念。


    李夢琪知道自己先入為主了,畢竟渣男嘛,從古至今,哪一個時代還少了這樣的人?


    可隨著李博敏為她做的一件件事情,攤開到眼前,再加上這份無法造假的資料,心中又怎會一點波瀾都不起呢?


    雖然還無法確定,這個人到底會為自己做到什麽程度?


    可一點也不耽誤李夢琪心中有些小小的期待,但是期待的同時,她又有點心酸。


    李夢琪不認為自己是小偷,當初又不是自己心甘情願的來代替原主活下去的。


    那是原主自己不願意活,並且強硬的要放棄自己的身份,為此還連累到了她。


    現在,從生物學的角度上來說,誰也無法否認,自己跟李博敏是父女的這一事實。


    就算是這份親情有偷來的嫌疑,可誰也無法證明她就不是李夢琪,不是嗎?


    別怪她自私,如果李博敏真的要做一個好父親,對她真心以待的話,她也迴給李博敏一個女兒又怎麽了?


    人和人之間都是相互的,你對我好、我養你老,親不親生的,又有什麽好在乎的?


    反正李夢琪要的就是那份真心,不管誰真心對待了她,她都會以真心迴報。


    每個人活在世上,所追求的東西都是不一樣的。


    有追求地位的、有追求前程的、也有追求金錢的。


    她就是矯情了,追求真心又怎麽了?


    是犯了法了,還是喪失了道德?


    李夢琪可沒有傷害原主,今天擁有的金手指也都是判官給的補償。


    那麽這份來自父親的愛,就當做原主給的補償好了。


    今天也算給自己解開了一個非常大的心結,不然,李夢琪總是在私下的時候患得患失。


    好像她得到的這些美好、幸福,都像是偷來似的。


    人呐,就不能走入精神內耗中,與其內耗自己,不如凡事都看得開一些。


    管他別人如何想?自己隻要問心無愧,活的自在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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