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件的話,明確的告訴你:不可能。”
“怎麽就不可能了?若是能夠佩享此物,是不是就能直接證明有追隨於我的資格了,你說說看是不是這個理。”
“理是這麽一個理,可是那東西不好控製,容易失控。”
“有什麽好可是的,兒孫自有兒孫福,不知你瞎操那閑心幹什麽?”胡雲一時口急,也不管這比喻是否恰當就脫口而出了。再者說破了天,本就是夜族之物,遲早也應歸還於人家的,若能為己所用,何樂而不為?
“先說好,有何後果,與我無關!”這個渾小子犯起渾來就不管不顧的,戒靈有些力不從心。
“當然,自是與玉樹大人無關,一切因果皆由我一人承擔。”胡雲也就驢下坡,嚴肅地迴答道。
戒靈軟口,那是因為胡雲說的不無道理:必竟是夜族之物,一味地藏藏掩掩,終究會使明珠蒙塵,如今夜族歸於胡雲,暗夜已有了出世的條件,不宜繼續封印下去。胡雲堅持那是因為:神器有靈,擇主而侍。主要的問題是在於它的態度,如果得到了它的認可和選擇,就好比“王八盯綠豆——對眼了”,其性暴戾而自有庇佑。
“唉。”一聲歎息,一柄短劍自乾坤戒而出,現於兄妹二人之前。此劍通體漆黑,暗而無光,置於黑夜,難尋其影;劍體鏽跡斑駁,歲月其上而神蘊內藏如是凡物,任誰也無法和夜族的禁忌之器--暗夜,聯係起來。
夜殤見突然出現一物,知是儲物戒,於是望向胡雲的左手,眼神有些急切。
胡雲一陣頭鐵,忘了還有這一茬了,於咬牙忍痛取出一枚儲物戒,雙手奉上:“兄長暫且先用,過些時日再換更好的。”
夜殤一把接過胡雲遞上來的儲物戒,依樣戴在左手的食指上,端詳了起來:“果然是好兄弟,沒有忘了為兄。”
這都是什麽人啊?神器於前還不如一枚破儲物戒,什麽眼力勁兒嘛!說起來就隻能怪聖遠,就這幾天的功夫已經在夜殤麵前秀了好幾次了。儲物戒這種東西,主打的就是一個方便,同時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在龍淵這種與世隔絕之地,也就隻有兩族的長老才有資格擁有。
待夜殤的心情有所平複之後,胡雲指著地上的短劍對其說道:“此劍為師承之物,正好與夜族也有些淵源,今日權當作為見麵之禮,也算是物歸原主了。不過,得之失之皆是緣,望兄長莫有他意!”
夜殤得了儲物戒,正暗自高興所以未曾細品胡雲之言,隻是隨意瞥了一眼短劍,隨口迴道:“就依賢弟。”
隨後胡雲吩咐夜曦:“作為兄長,你先來。滴血於劍柄之處,然後雙手聚靈,拿起此劍即可。”
聽是需要滴血認主,夜殤也是一驚,不由得再次打量起短劍來,暗自道:“剛剛倒是有些小瞧了它”。
滴血認主是指器物是在陣法的作用下,以“血”為媒,被動與持有者之間建立起某種特殊的聯係,從而成為專屬之物不被他人所用。
夜曦聽後照做,滴血聚靈握劍。本以為是一件十分輕鬆的事,哪曾想拚盡了全力,短劍亦是紋絲不動。氣沉丹田,雙手聚靈,再次發力,一聲聲怒吼震得房間內桌椅顫動,終是無功而返。
夜曦虛脫,大汗淋漓,癱倒於地。
夜殤震驚,他的兒子居然失敗了,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這說明兩個問題:一來夜曦的能力他是知道的,失敗的結果說明短劍的重量遠在夜曦的力量之上,其材質必是不凡之物。再者,讓夜殤最為感到震驚的是:夜曦是在滴血認主的前提下失敗的,這就說明了短劍不是在被動接受締約,而是主動選擇放棄了夜曦,也就是說短劍有了自主意識,是為器物有靈。
器物有靈隻在兩種情況下發生:一是在器物鑄造之時,以“拘靈術”剝脫生靈的靈魂為其“賦靈”;二是器物在特定的環境下,經過漫長的歲月蘊養逐漸誕生靈智。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器物一旦有靈必能蛻凡入聖,成為重器。在夜族的曆史上即使是祖器幽冥也未有靈智之說,難道是…,想想也覺得不太可能,如果真是那樣的話也太不可思議了。
見夜曦失敗,胡雲未多言,繼而對夜語說道:“該你了!”
夜語聽後照做,滴血聚靈握劍。本以為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哪曾想還沒怎麽用力,居然就將短劍扶了起來。
這樣的反差也太大了吧?!不但夜語不理解,夜殤也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搞不清楚情況,不由得看向胡雲。
“…”
胡雲也是懵了,什麽情況這是?這門檻也太低了吧!好歹也得像夜曦一樣,讓夜語費點力把過場走一下啊!作為神器的尊嚴何在?這麽輕易地就認主,該不會是被封印得太久了急於解封的緣故,所以才有些迫不及待了!
就在眾人疑惑之際變故已生,夜語滴血之指:破,其血如泉,湧入短劍。想要抽出手來離開劍柄,卻被一股強大的引力緊緊的吸附而動彈不得。
夜殤大急但被胡雲製止,胡雲急被戒靈製止:“認主過程不要輕易打斷,妄動則前功盡棄。”
眾人無奈,隻能幹著急。
鮮血入劍,斑駁的鏽跡如夏雨悉數掉落,片刻之後便顯露出原有之尊容:劍體漆黑而深髓,神蘊外顯而寶光流暢。
此時,短劍終是停止吸取血液。夜語麵色蒼白,憔悴無力,雙手托劍,躬身獻與胡雲。
“你的能力,我認可了。”
夜語此時的心境猶如滿弓的弦,頓時氣泄、力竭、人暈、劍落。夜殤上前,一把扶住向後暈倒的夜語。
短劍脫手,落地。
“轟”的一聲巨響,硬生生的在地麵砸出一個大坑來。
胡雲未曾在意,險些跌入坑中。
待到夜語醒轉之後,胡雲吩咐眾人道:“今日之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擅自對他人言者,再受舊約之罰。”
“怎麽就不可能了?若是能夠佩享此物,是不是就能直接證明有追隨於我的資格了,你說說看是不是這個理。”
“理是這麽一個理,可是那東西不好控製,容易失控。”
“有什麽好可是的,兒孫自有兒孫福,不知你瞎操那閑心幹什麽?”胡雲一時口急,也不管這比喻是否恰當就脫口而出了。再者說破了天,本就是夜族之物,遲早也應歸還於人家的,若能為己所用,何樂而不為?
“先說好,有何後果,與我無關!”這個渾小子犯起渾來就不管不顧的,戒靈有些力不從心。
“當然,自是與玉樹大人無關,一切因果皆由我一人承擔。”胡雲也就驢下坡,嚴肅地迴答道。
戒靈軟口,那是因為胡雲說的不無道理:必竟是夜族之物,一味地藏藏掩掩,終究會使明珠蒙塵,如今夜族歸於胡雲,暗夜已有了出世的條件,不宜繼續封印下去。胡雲堅持那是因為:神器有靈,擇主而侍。主要的問題是在於它的態度,如果得到了它的認可和選擇,就好比“王八盯綠豆——對眼了”,其性暴戾而自有庇佑。
“唉。”一聲歎息,一柄短劍自乾坤戒而出,現於兄妹二人之前。此劍通體漆黑,暗而無光,置於黑夜,難尋其影;劍體鏽跡斑駁,歲月其上而神蘊內藏如是凡物,任誰也無法和夜族的禁忌之器--暗夜,聯係起來。
夜殤見突然出現一物,知是儲物戒,於是望向胡雲的左手,眼神有些急切。
胡雲一陣頭鐵,忘了還有這一茬了,於咬牙忍痛取出一枚儲物戒,雙手奉上:“兄長暫且先用,過些時日再換更好的。”
夜殤一把接過胡雲遞上來的儲物戒,依樣戴在左手的食指上,端詳了起來:“果然是好兄弟,沒有忘了為兄。”
這都是什麽人啊?神器於前還不如一枚破儲物戒,什麽眼力勁兒嘛!說起來就隻能怪聖遠,就這幾天的功夫已經在夜殤麵前秀了好幾次了。儲物戒這種東西,主打的就是一個方便,同時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在龍淵這種與世隔絕之地,也就隻有兩族的長老才有資格擁有。
待夜殤的心情有所平複之後,胡雲指著地上的短劍對其說道:“此劍為師承之物,正好與夜族也有些淵源,今日權當作為見麵之禮,也算是物歸原主了。不過,得之失之皆是緣,望兄長莫有他意!”
夜殤得了儲物戒,正暗自高興所以未曾細品胡雲之言,隻是隨意瞥了一眼短劍,隨口迴道:“就依賢弟。”
隨後胡雲吩咐夜曦:“作為兄長,你先來。滴血於劍柄之處,然後雙手聚靈,拿起此劍即可。”
聽是需要滴血認主,夜殤也是一驚,不由得再次打量起短劍來,暗自道:“剛剛倒是有些小瞧了它”。
滴血認主是指器物是在陣法的作用下,以“血”為媒,被動與持有者之間建立起某種特殊的聯係,從而成為專屬之物不被他人所用。
夜曦聽後照做,滴血聚靈握劍。本以為是一件十分輕鬆的事,哪曾想拚盡了全力,短劍亦是紋絲不動。氣沉丹田,雙手聚靈,再次發力,一聲聲怒吼震得房間內桌椅顫動,終是無功而返。
夜曦虛脫,大汗淋漓,癱倒於地。
夜殤震驚,他的兒子居然失敗了,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這說明兩個問題:一來夜曦的能力他是知道的,失敗的結果說明短劍的重量遠在夜曦的力量之上,其材質必是不凡之物。再者,讓夜殤最為感到震驚的是:夜曦是在滴血認主的前提下失敗的,這就說明了短劍不是在被動接受締約,而是主動選擇放棄了夜曦,也就是說短劍有了自主意識,是為器物有靈。
器物有靈隻在兩種情況下發生:一是在器物鑄造之時,以“拘靈術”剝脫生靈的靈魂為其“賦靈”;二是器物在特定的環境下,經過漫長的歲月蘊養逐漸誕生靈智。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器物一旦有靈必能蛻凡入聖,成為重器。在夜族的曆史上即使是祖器幽冥也未有靈智之說,難道是…,想想也覺得不太可能,如果真是那樣的話也太不可思議了。
見夜曦失敗,胡雲未多言,繼而對夜語說道:“該你了!”
夜語聽後照做,滴血聚靈握劍。本以為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哪曾想還沒怎麽用力,居然就將短劍扶了起來。
這樣的反差也太大了吧?!不但夜語不理解,夜殤也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搞不清楚情況,不由得看向胡雲。
“…”
胡雲也是懵了,什麽情況這是?這門檻也太低了吧!好歹也得像夜曦一樣,讓夜語費點力把過場走一下啊!作為神器的尊嚴何在?這麽輕易地就認主,該不會是被封印得太久了急於解封的緣故,所以才有些迫不及待了!
就在眾人疑惑之際變故已生,夜語滴血之指:破,其血如泉,湧入短劍。想要抽出手來離開劍柄,卻被一股強大的引力緊緊的吸附而動彈不得。
夜殤大急但被胡雲製止,胡雲急被戒靈製止:“認主過程不要輕易打斷,妄動則前功盡棄。”
眾人無奈,隻能幹著急。
鮮血入劍,斑駁的鏽跡如夏雨悉數掉落,片刻之後便顯露出原有之尊容:劍體漆黑而深髓,神蘊外顯而寶光流暢。
此時,短劍終是停止吸取血液。夜語麵色蒼白,憔悴無力,雙手托劍,躬身獻與胡雲。
“你的能力,我認可了。”
夜語此時的心境猶如滿弓的弦,頓時氣泄、力竭、人暈、劍落。夜殤上前,一把扶住向後暈倒的夜語。
短劍脫手,落地。
“轟”的一聲巨響,硬生生的在地麵砸出一個大坑來。
胡雲未曾在意,險些跌入坑中。
待到夜語醒轉之後,胡雲吩咐眾人道:“今日之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擅自對他人言者,再受舊約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