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山不愧是藥材寶地,各種奇花異草爭奇鬥豔,看得林麥麥眼花繚亂。她時不時地蹲下身子,仔細觀察著眼前的植物,嘴裏念念有詞:“這葉子不對啊…這花也不像…哎,這也不是…”
洛千帆跟在她身後,看著她忙碌的身影,嘴角勾起一抹淺笑。他雖然對草藥一竅不通,但還是耐心地陪在她身邊,時不時地幫她撥開擋路的樹枝,或者清除腳下的碎石。
“王爺,你看這株,是不是很像鳳尾草?”林麥麥指著眼前一株形似蕨類的植物,興奮地問道。
洛千帆湊近一看,這植物葉子細長,排列整齊,確實與書中記載的鳳尾草有些相似。“看著是挺像的,不過…”他頓了頓,“本王也不認識這玩意兒,全憑你判斷。”
林麥麥白了他一眼:“王爺,您這說了跟沒說一樣嘛!”她小心翼翼地摘下一片葉子,放在鼻尖聞了聞,又仔細觀察葉片的紋路,最後搖了搖頭,“可惜了,不是鳳尾草。這應該是翠雲蕨,雖然也有些藥用價值,但和鳳尾草的功效差遠了。”
“翠雲蕨?這名字倒是挺好聽的。”洛千帆隨口說道。
“那是當然!這翠雲蕨可是…”林麥麥開啟了科普模式,滔滔不絕地向洛千帆講解翠雲蕨的特性、藥用價值以及生長環境。
洛千帆雖然聽得雲裏霧裏,但還是認真地聽著,偶爾還會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問題,比如:“這翠雲蕨能吃嗎?好吃嗎?跟蕨菜有什麽區別?”
林麥麥被他這些問題逗得哭笑不得:“王爺,您能不能別總想著吃啊!這翠雲蕨雖然無毒,但也不好吃啊!再說,您是王爺,什麽山珍海味沒吃過,怎麽淨對這些野草感興趣呢?”
“這不是好奇嘛!”洛千帆一臉無辜地眨眨眼,“本王就喜歡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就這樣,兩人一邊尋找鳳尾草,一邊欣賞著山間的景色,不時地還會遇到一些奇特的昆蟲。林麥麥就像一個移動的百科全書,每遇到一種新的動植物,都會向洛千帆詳細地介紹它們的特性,洛千帆則像一個好奇寶寶,不停地提出各種問題。
時間不知不覺地過去了,夕陽西下,天色漸暗,林麥麥卻依然沒有找到鳳尾草的蹤跡。她有些沮喪地歎了口氣:“看來今天是找不到了。”
洛千帆見狀,伸手揉了揉她的腦袋,安慰道:“別灰心,明天再來找就是了。這山這麽大,總能找到的。”
霍北忍不住出聲提醒這倆沉浸式開山尋寶的活寶:“王爺,這天快黑了,咱們得找個地方過夜才行。”
洛千帆環顧四周,隻見層巒疊嶂,暮色四合,山風裹挾著涼意,吹得他打了個哆嗦。“翠屏山山腳下的鎮子裏有地方可以住宿,可以將就一晚。”他說著,搓了搓手,又看向林麥麥,“就是委屈你了,這深山老林的,條件肯定比不上京城。”
林麥麥戀戀不舍地看了一眼周圍鬱鬱蔥蔥的草木,歎了口氣:“好吧,看來鳳尾草和本姑娘緣分未到。走吧,下山!”她拍了拍身上的塵土,轉身準備下山。
林麥麥轉身的瞬間,腳下一滑,整個人朝著山下滾去。 “臥槽!”一聲驚唿響徹山穀,伴隨著樹枝的斷裂聲和林麥麥的尖叫聲。洛千帆眼疾手快,飛身撲過去,一把抓住了她的衣角,卻因為慣性太大,也被帶著往下滑了幾步。
霍北在後麵看得心驚肉跳,趕緊上前幫忙,死死拽住洛千帆的胳膊,這才穩住了局麵。 “王爺,林姑娘,你們沒事吧?”他緊張地問道,額頭滲出一層細密的汗珠。
林麥麥掛在山坡上,頭發散亂,衣服上沾滿了泥土和樹葉,活像一隻剛從泥潭裏爬出來的野雞。她驚魂未定地拍了拍胸口,語氣中帶著一絲後怕:“嚇死我了!還好王爺身手敏捷,不然我這小命就交代在這荒山野嶺了。”
洛千帆低頭看著她狼狽的模樣,忍不住笑出了聲:“林姑娘,你這下山的方式還真是別具一格啊。”
林麥麥沒好氣地白了他一眼:“王爺,您還有心思開玩笑!要不是您拉我一把,我現在估計已經摔成肉餅了!”
洛千帆見她似乎真的生氣了,連忙收起笑容,關切地問道:“有沒有受傷?哪裏疼?”
林麥麥動了動胳膊和腿,除了有些擦傷之外,並沒有什麽大礙。她搖了搖頭:“我沒事,就是有點…丟人。”
洛千帆看著林麥麥略顯狼狽的臉,笑意還是忍不住從嘴角溢出。
他伸手想幫她拂去臉上的髒汙,又怕唐突了她,手在半空中頓了頓,尷尬地收了迴來,假意咳嗽一聲:“咳咳,本王…本王隻是覺得…你這般…與你平日裏…甚是不同。”
林麥麥一聽這話,更來氣了。“王爺,您這誇人的方式還真是…別致啊!我謝謝您全家!合著我在這兒差點摔斷脖子,您還在這兒欣賞風景呢?”
洛千帆看著她氣鼓鼓的樣子,心中暗笑,麵上卻一本正經地解釋道:“本王並非欣賞風景,隻是…隻是覺得林姑娘這般…別有一番風味。”
“風味?什麽風味?泥土味兒嗎?”林麥麥從牙縫裏擠出幾個字。要不是看在他剛剛救了自己一命的份上,她真想一腳踹過去。
洛千帆被她懟得啞口無言,隻得幹咳幾聲掩飾尷尬。霍北在一旁憋笑憋得臉都紅了,暗道這林姑娘真是個妙人,連王爺都敢懟。
一行人磕磕絆絆地下了山,總算在天黑透之前找到了一家客棧。客棧不大,看著有些破舊,但掌櫃的熱情好客,笑眯眯地將他們迎了進去。
“四位客官,打尖還是住店?”掌櫃的搓著手問道。
“住店,掌櫃的,還有房間嗎?”洛千帆開口問道,聲音低沉而富有磁性。
“有有有!幾位客官樓上請!”掌櫃的滿臉堆笑,殷勤地引著他們上樓。
客棧的房間不大,陳設簡單,一張木床,一張桌子,幾把椅子,牆角還有一個洗漱用的木盆架。雖然簡陋,但勝在幹淨整潔,空氣中也沒有黴味,比林麥麥預想的要好很多。
洛千帆跟在她身後,看著她忙碌的身影,嘴角勾起一抹淺笑。他雖然對草藥一竅不通,但還是耐心地陪在她身邊,時不時地幫她撥開擋路的樹枝,或者清除腳下的碎石。
“王爺,你看這株,是不是很像鳳尾草?”林麥麥指著眼前一株形似蕨類的植物,興奮地問道。
洛千帆湊近一看,這植物葉子細長,排列整齊,確實與書中記載的鳳尾草有些相似。“看著是挺像的,不過…”他頓了頓,“本王也不認識這玩意兒,全憑你判斷。”
林麥麥白了他一眼:“王爺,您這說了跟沒說一樣嘛!”她小心翼翼地摘下一片葉子,放在鼻尖聞了聞,又仔細觀察葉片的紋路,最後搖了搖頭,“可惜了,不是鳳尾草。這應該是翠雲蕨,雖然也有些藥用價值,但和鳳尾草的功效差遠了。”
“翠雲蕨?這名字倒是挺好聽的。”洛千帆隨口說道。
“那是當然!這翠雲蕨可是…”林麥麥開啟了科普模式,滔滔不絕地向洛千帆講解翠雲蕨的特性、藥用價值以及生長環境。
洛千帆雖然聽得雲裏霧裏,但還是認真地聽著,偶爾還會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問題,比如:“這翠雲蕨能吃嗎?好吃嗎?跟蕨菜有什麽區別?”
林麥麥被他這些問題逗得哭笑不得:“王爺,您能不能別總想著吃啊!這翠雲蕨雖然無毒,但也不好吃啊!再說,您是王爺,什麽山珍海味沒吃過,怎麽淨對這些野草感興趣呢?”
“這不是好奇嘛!”洛千帆一臉無辜地眨眨眼,“本王就喜歡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就這樣,兩人一邊尋找鳳尾草,一邊欣賞著山間的景色,不時地還會遇到一些奇特的昆蟲。林麥麥就像一個移動的百科全書,每遇到一種新的動植物,都會向洛千帆詳細地介紹它們的特性,洛千帆則像一個好奇寶寶,不停地提出各種問題。
時間不知不覺地過去了,夕陽西下,天色漸暗,林麥麥卻依然沒有找到鳳尾草的蹤跡。她有些沮喪地歎了口氣:“看來今天是找不到了。”
洛千帆見狀,伸手揉了揉她的腦袋,安慰道:“別灰心,明天再來找就是了。這山這麽大,總能找到的。”
霍北忍不住出聲提醒這倆沉浸式開山尋寶的活寶:“王爺,這天快黑了,咱們得找個地方過夜才行。”
洛千帆環顧四周,隻見層巒疊嶂,暮色四合,山風裹挾著涼意,吹得他打了個哆嗦。“翠屏山山腳下的鎮子裏有地方可以住宿,可以將就一晚。”他說著,搓了搓手,又看向林麥麥,“就是委屈你了,這深山老林的,條件肯定比不上京城。”
林麥麥戀戀不舍地看了一眼周圍鬱鬱蔥蔥的草木,歎了口氣:“好吧,看來鳳尾草和本姑娘緣分未到。走吧,下山!”她拍了拍身上的塵土,轉身準備下山。
林麥麥轉身的瞬間,腳下一滑,整個人朝著山下滾去。 “臥槽!”一聲驚唿響徹山穀,伴隨著樹枝的斷裂聲和林麥麥的尖叫聲。洛千帆眼疾手快,飛身撲過去,一把抓住了她的衣角,卻因為慣性太大,也被帶著往下滑了幾步。
霍北在後麵看得心驚肉跳,趕緊上前幫忙,死死拽住洛千帆的胳膊,這才穩住了局麵。 “王爺,林姑娘,你們沒事吧?”他緊張地問道,額頭滲出一層細密的汗珠。
林麥麥掛在山坡上,頭發散亂,衣服上沾滿了泥土和樹葉,活像一隻剛從泥潭裏爬出來的野雞。她驚魂未定地拍了拍胸口,語氣中帶著一絲後怕:“嚇死我了!還好王爺身手敏捷,不然我這小命就交代在這荒山野嶺了。”
洛千帆低頭看著她狼狽的模樣,忍不住笑出了聲:“林姑娘,你這下山的方式還真是別具一格啊。”
林麥麥沒好氣地白了他一眼:“王爺,您還有心思開玩笑!要不是您拉我一把,我現在估計已經摔成肉餅了!”
洛千帆見她似乎真的生氣了,連忙收起笑容,關切地問道:“有沒有受傷?哪裏疼?”
林麥麥動了動胳膊和腿,除了有些擦傷之外,並沒有什麽大礙。她搖了搖頭:“我沒事,就是有點…丟人。”
洛千帆看著林麥麥略顯狼狽的臉,笑意還是忍不住從嘴角溢出。
他伸手想幫她拂去臉上的髒汙,又怕唐突了她,手在半空中頓了頓,尷尬地收了迴來,假意咳嗽一聲:“咳咳,本王…本王隻是覺得…你這般…與你平日裏…甚是不同。”
林麥麥一聽這話,更來氣了。“王爺,您這誇人的方式還真是…別致啊!我謝謝您全家!合著我在這兒差點摔斷脖子,您還在這兒欣賞風景呢?”
洛千帆看著她氣鼓鼓的樣子,心中暗笑,麵上卻一本正經地解釋道:“本王並非欣賞風景,隻是…隻是覺得林姑娘這般…別有一番風味。”
“風味?什麽風味?泥土味兒嗎?”林麥麥從牙縫裏擠出幾個字。要不是看在他剛剛救了自己一命的份上,她真想一腳踹過去。
洛千帆被她懟得啞口無言,隻得幹咳幾聲掩飾尷尬。霍北在一旁憋笑憋得臉都紅了,暗道這林姑娘真是個妙人,連王爺都敢懟。
一行人磕磕絆絆地下了山,總算在天黑透之前找到了一家客棧。客棧不大,看著有些破舊,但掌櫃的熱情好客,笑眯眯地將他們迎了進去。
“四位客官,打尖還是住店?”掌櫃的搓著手問道。
“住店,掌櫃的,還有房間嗎?”洛千帆開口問道,聲音低沉而富有磁性。
“有有有!幾位客官樓上請!”掌櫃的滿臉堆笑,殷勤地引著他們上樓。
客棧的房間不大,陳設簡單,一張木床,一張桌子,幾把椅子,牆角還有一個洗漱用的木盆架。雖然簡陋,但勝在幹淨整潔,空氣中也沒有黴味,比林麥麥預想的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