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該走了
本就神王重生,睜眼又獲神豪係統 作者:秋風吹落秋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進入公司的第二年,就成為了當時老板的得力手下,而我,也是偷偷地殺掉了害死我父母的那幾個人,再後來,因為老板沒有親人,所以,他也是將這高利貸公司全盤托付給了我,我也坐上了老板的位置,而當時,也是和哥哥分開了8年之久了,直至剛剛,我也是才和哥哥見到了自分別之後的第一麵”。
陳強苦笑一聲,“哥哥已經完成了自己的夢想了,可我卻離著自己的夢想越來越遠了,甚至還活成了害死父母的人,我......”
陳強再也控製不住了,捂著臉哭了起來。
林澤默默搖了搖頭,沒想到他的經曆居然如此悲慘。
“弟弟”!
陳強愣了愣,於是抬起了頭,見到了淚流滿麵的陳安。
陳安在林澤到了沒多久,也摸索到了這裏,當他聽到陳強的音調後,本想衝出來抓住陳強的,可他又聽到了林澤的聲音,索性,他也就趴在牆角上聽了起來。
當他聽到陳強進入高利貸公司的最主要的目的後,他也才明白過來,當時是自己誤會他了。
“弟弟,對不起!那年我跟你說完我要跟你斷絕兄弟關係後,我的內心也是非常後悔,很心痛,你可是我的親弟弟啊,其實,當時我並沒有離開,而是躲到了一旁的拐角處,希望你能跑來找我,可當我聽到你的那句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後,我心痛啊,我要失去你這個親弟弟了,當我從拐角走出來時,你卻早已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了......”
“這些年,我其實一直在想你,有時候沒事幹的時候,我就看著你的照片發呆,一呆就是好幾個小時,我嚐試去那家高利貸公司找找你,可那家公司當時早已人去樓空了......”
說完,兄弟兩人,也是迎來了久違的擁抱。
可畢竟法律無情,陳強做下的惡,終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當陳安押著陳強來到大門口時。
“陳強,你還欠王有才20萬工錢,你是時候還給他了”。
陳強聽了他的話,“對對對,差點忘記了。”
於是從兜裏掏出一張銀行卡,遞給王有才,“這裏是50萬,密碼是,還給您工錢!”
王有才愣了愣,“老板,這太多了,我隻要迴那20萬就夠了!”
陳強沒有聽他的話,硬將銀行卡塞進他手裏。
“拿著就行了”!
陳安見狀,嘴角也是露出一抹微笑。
“謝謝老板!謝街老板”!
陳強點了點頭。
陳安也是說道:“行了,走吧!”
陳強等一眾人被押上了警車,帶迴了治安司。
而林澤也是跟王有才夫婦打了聲招唿,一起去到了治安司。
......
很快,林澤就跟著陳安一行人來到了治安司。
陳安看著眼前的陳強,無奈歎了口氣。
但他還是本著公平公正,鐵麵無私,不得徇私枉法的原則,陳安也是向南港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陳強提起了刑事訴訟。
而高級人民法院接到後,也是很快受理,並確定當晚就開庭。
......
很快,時間也是來到了晚上。
陳強被陳安押送到了南港市高級人民法院。
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庭審也是開始了。
......
法庭上,陳強也是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你承認自己所犯下的罪嗎”?
“承認”!
“咚”!
“我宣布,被告人陳強,在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轉貸達到一定數額,已經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已經構成高利轉貸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已經構成集資詐騙罪,應予以處罰,南港市高級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羅榮犯罪事實屬實,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和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陳強,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較巨大,情節較嚴重,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萬元。
二,被告人陳強,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所得數額較大,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的金額一倍,共364萬元。”
“兩項處罰並處,被告人陳強處六年有期徒刑,處罰金365萬元,但由於被告人陳強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於是處被告人陳強五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65萬元。”
“被告人對判決有什麽疑問嗎”?
“沒有疑問”。
“咚”!
“既然被告沒有疑問,那麽本次判決明日起開始生效”。
“下麵我宣布閉庭,把被告人陳強帶出法庭”。
此時,兩人剛走出法庭的門口,就有許多的記者湧了上來。
“陳隊長,陳隊長,能跟我們講講當時的經曆和感受嗎”?
“陳隊長,陳隊長......”
“陳隊長,陳隊長......”
林澤在一旁看熱鬧呢。
突然,一個話筒出現在他眼前。
“林先生,請問您對於參與這次抓捕,有什麽感想呢”?
“林先生,請問......”
“林先生,林先生......”
林澤懵逼了。
兩人也是被迫接受了一波采訪。
......
終於,經過了記者的洗禮,陳強也是帶著陳安出來了。
兩人互相看著對方。
“弟弟,五年零六個月,如果表現好一點的話,是可以緩刑並且提前釋放出來的”!
陳強點了點頭,“我知道的,哥哥,等我出來了,我想和哥哥再一起重新生活,可以嗎?”
陳安笑著點了點頭,“當然可以,我等著你出來的那一天!”
“嗯”!
兩人又緊緊抱在了一起。
旁邊的獄警貌似看出了些端倪,索性也就沒有打擾兄弟兩人。
......
兩人抱了一會,就分開了。
獄警見狀,也是對著陳強說道:“時間不早了,該走了。”
陳強苦笑一聲,“哥哥已經完成了自己的夢想了,可我卻離著自己的夢想越來越遠了,甚至還活成了害死父母的人,我......”
陳強再也控製不住了,捂著臉哭了起來。
林澤默默搖了搖頭,沒想到他的經曆居然如此悲慘。
“弟弟”!
陳強愣了愣,於是抬起了頭,見到了淚流滿麵的陳安。
陳安在林澤到了沒多久,也摸索到了這裏,當他聽到陳強的音調後,本想衝出來抓住陳強的,可他又聽到了林澤的聲音,索性,他也就趴在牆角上聽了起來。
當他聽到陳強進入高利貸公司的最主要的目的後,他也才明白過來,當時是自己誤會他了。
“弟弟,對不起!那年我跟你說完我要跟你斷絕兄弟關係後,我的內心也是非常後悔,很心痛,你可是我的親弟弟啊,其實,當時我並沒有離開,而是躲到了一旁的拐角處,希望你能跑來找我,可當我聽到你的那句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後,我心痛啊,我要失去你這個親弟弟了,當我從拐角走出來時,你卻早已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了......”
“這些年,我其實一直在想你,有時候沒事幹的時候,我就看著你的照片發呆,一呆就是好幾個小時,我嚐試去那家高利貸公司找找你,可那家公司當時早已人去樓空了......”
說完,兄弟兩人,也是迎來了久違的擁抱。
可畢竟法律無情,陳強做下的惡,終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當陳安押著陳強來到大門口時。
“陳強,你還欠王有才20萬工錢,你是時候還給他了”。
陳強聽了他的話,“對對對,差點忘記了。”
於是從兜裏掏出一張銀行卡,遞給王有才,“這裏是50萬,密碼是,還給您工錢!”
王有才愣了愣,“老板,這太多了,我隻要迴那20萬就夠了!”
陳強沒有聽他的話,硬將銀行卡塞進他手裏。
“拿著就行了”!
陳安見狀,嘴角也是露出一抹微笑。
“謝謝老板!謝街老板”!
陳強點了點頭。
陳安也是說道:“行了,走吧!”
陳強等一眾人被押上了警車,帶迴了治安司。
而林澤也是跟王有才夫婦打了聲招唿,一起去到了治安司。
......
很快,林澤就跟著陳安一行人來到了治安司。
陳安看著眼前的陳強,無奈歎了口氣。
但他還是本著公平公正,鐵麵無私,不得徇私枉法的原則,陳安也是向南港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陳強提起了刑事訴訟。
而高級人民法院接到後,也是很快受理,並確定當晚就開庭。
......
很快,時間也是來到了晚上。
陳強被陳安押送到了南港市高級人民法院。
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庭審也是開始了。
......
法庭上,陳強也是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你承認自己所犯下的罪嗎”?
“承認”!
“咚”!
“我宣布,被告人陳強,在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轉貸達到一定數額,已經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已經構成高利轉貸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已經構成集資詐騙罪,應予以處罰,南港市高級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羅榮犯罪事實屬實,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和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陳強,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較巨大,情節較嚴重,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萬元。
二,被告人陳強,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所得數額較大,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的金額一倍,共364萬元。”
“兩項處罰並處,被告人陳強處六年有期徒刑,處罰金365萬元,但由於被告人陳強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於是處被告人陳強五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65萬元。”
“被告人對判決有什麽疑問嗎”?
“沒有疑問”。
“咚”!
“既然被告沒有疑問,那麽本次判決明日起開始生效”。
“下麵我宣布閉庭,把被告人陳強帶出法庭”。
此時,兩人剛走出法庭的門口,就有許多的記者湧了上來。
“陳隊長,陳隊長,能跟我們講講當時的經曆和感受嗎”?
“陳隊長,陳隊長......”
“陳隊長,陳隊長......”
林澤在一旁看熱鬧呢。
突然,一個話筒出現在他眼前。
“林先生,請問您對於參與這次抓捕,有什麽感想呢”?
“林先生,請問......”
“林先生,林先生......”
林澤懵逼了。
兩人也是被迫接受了一波采訪。
......
終於,經過了記者的洗禮,陳強也是帶著陳安出來了。
兩人互相看著對方。
“弟弟,五年零六個月,如果表現好一點的話,是可以緩刑並且提前釋放出來的”!
陳強點了點頭,“我知道的,哥哥,等我出來了,我想和哥哥再一起重新生活,可以嗎?”
陳安笑著點了點頭,“當然可以,我等著你出來的那一天!”
“嗯”!
兩人又緊緊抱在了一起。
旁邊的獄警貌似看出了些端倪,索性也就沒有打擾兄弟兩人。
......
兩人抱了一會,就分開了。
獄警見狀,也是對著陳強說道:“時間不早了,該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