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不知道用了什麽方法,還真給他破例申請了一間單人休息室,搭了個有爬杆的架子床,安排陸之衍暫時住在裏麵。


    陸之衍悠哉悠哉體驗「牢獄」生活期間,負責案件的刑警們則東奔西跑忙得一個頭兩個大,還得應付隔一天就會找上門,掰著手指數法律條例逼他們放人的律師團隊。


    「不說別的,我現在就十分納悶,有這麽個聰明腦子加上心理素質,幹什麽不好,怎麽偏偏選擇走犯罪這條路,還一上來就是六個案子。怎麽著,現在流行集齊七條犯罪記錄召喚神龍嗎?真以為刑法是擺著好看的,簡直無法無天!」


    「問題是,我們暫時搜集不到他犯案的證據,其中兩個案子已經以意外事故結案了,重新立案怕是沒那麽容易,還得看受害方願不願意出麵重新提交起訴,並且得確切掌握犯罪事實,說到底,拿不出證據一切都白搭。」


    「哪兩條結案了?」


    「學校學生墜樓導致終生癱瘓,另外就是三名綁架犯綁架途中意外撞車兩死一傷。」負責整理資料的女警翻開過往的案件卷宗,「墜樓的學生名叫張勝,出事前與陸之衍產生過多次摩擦,這些他們班學生能證明,以及事發當天有兩名女學生親眼見到是張勝推的陸之衍,卻不知怎麽的張勝自己也跟著墜樓,學校方表示純屬意外,並非陸之衍故意傷害。」


    「我們電話聯繫了張勝家人,得知今年三月份張勝一家辦了出國簽證,已經去往德國知名骨科醫院接受專業治療,並且有長期定居國外的打算。目前張勝家人的態度是,張勝精神方麵極其不穩定,僅僅因為聽到學校兩個字就鬧過好幾次自殺,實在不想給張勝造成更大的精神打擊,所以盡管知道墜樓意外有疑點,也不願意迴國配合重新立案偵查,希望國內警察放過張勝別再聯繫他們了……」


    空氣短暫安靜下來,老鄭拿過水杯將冷掉的提神飲料一飲而盡,抹了把嘴問:「綁架犯那個呢,聯繫到那名車禍倖存者嗎?」


    女警表情微妙地停頓下來,說:「聯繫到了,但是吧,沒啥用。」


    「什麽叫沒用?」老鄭遞出一個疑惑。


    「那人當時撞到頭部,昏迷了一個多月才醒來,醒來後直接成癡呆了,現在除了見著人傻笑,問他什麽都答不出來。」


    老鄭聽完氣得眉毛都直了,合著兩起案子全鑽進死胡同眼。


    女警一臉無奈:「三名綁架犯身上背了不少案底,有一個還是在逃犯,惡貫滿盈本身就不是好人,現在發生這種事,該說不說也算是報應。」


    一旁認真用小本子做記錄的小許警官,聽到這撓了撓頭,表情慾言又止。


    「既然如此,兩件已經結案的先放一邊,重點調查另外四起,無論如何,必須盡快找到關鍵證據。」老鄭說完起身,打算帶著臨時案件組的刑警們繼續出去查案。


    小許見狀慢吞吞舉起手:「鄭哥,我有個想法。」


    老鄭天生急性子,催促:「有什麽想法快說!」


    被四五雙眼睛盯著,小許全身肌肉迅速繃直,四肢極其不協調地站起身,因為太過緊張,到嘴邊的話囫圇著又給咽迴去了。


    老鄭見狀在心底嘆氣,暗想這年輕人處事風格畏首畏尾,稍微嚴肅點的場合愣是能嚇一跟頭,半天憋不出個響屁來,膽子還沒芝麻粒大。


    也不知道怎麽混上刑警的。


    老鄭不敢再催,鼓勵性沖小許點點頭,讓他繼續。


    「哦,就是……」小許警官撓了撓比雞窩還潦草的頭髮,用本就詞彙量匱乏的大腦迅速整理思路,「我在想,是不是需要改變偵查方向?」


    「和以往的青少年案例不同,我們現在麵對的,是一個無論頭腦智力還是心理素質上,都超出普通中學生應有的水平,甚至比一般成年人還要更不擇手段。對方有極高的反偵察意識,擅長偽裝現場造成意外的假象。」


    說到這,小許有些垂頭喪氣:「以前我從不相信完美犯罪,覺得那都是天方夜譚,現在反過來想,確實不存在完美犯罪,但完美的意外每天都會發生。就像是一個人好端端走在路上,地麵突然冒出個坑,摔進去死了,周圍沒有任何目擊證人,我們也沒法查出坑是人為製造,還是從一開始就存在……」


    老鄭插話:「別想那些沒用的,該查還是得查。」


    「是要查,但不是查證據。」小許點頭,「陸之衍隻交代了犯案過程和細節,沒提到實質性的犯案動機,問他都是一口咬定當時心情不好太衝動才犯下這些案子,我覺得不合理。」


    有個男刑警笑起來:「應該說太合理了,幾起案子中,除了摩托車事故是近兩個月前發生的。其餘案件,陸之衍還沒滿17,十五六歲這個年齡普遍容易熱血上頭,不稀奇。」


    「熱血上頭多數是激情犯案,他怎麽能保證在毫無理智的過程不留任何證據?」小許迅速反問。


    男刑警一愣,瞬間答不上話了。


    「與其搜查證據,不如排查陸之衍的社會關係,像是家庭朋友同學等等,說不定能找出陸之衍實施犯罪的關鍵動機。我總覺得,他是為了某個人,因為不想將對方牽扯進案子,才拒絕和警方坦白,結仇報復的可能性極大。」


    老鄭沉思了一會,順著話分析:「找出犯案的真正原因,再聯繫受害者及其親屬共同指認犯罪事實,隻要陸之衍在指認中據不反駁,無論案件本身是意外還是證據不足,都能以作案動機充分的理由移交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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