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暫住證上
醫路人生:一位村醫的奮鬥之路 作者:子車無恙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深圳經濟特區初建時,本地人口隻有七萬多人。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對外貿易的飛速發展,使得深圳特區迅速成為了中國經濟最發達最活躍的城市。
“東西南北中,發財到廣東。”在這句八十年代初在國內廣為流傳的口號的帶動下,內地成千上萬的年輕人,背井離鄉乘坐火車南下,到廣東、到深圳經濟特區打工。尤其是小平同誌南巡講話以後,內地不光是普通群眾、下崗工人紛紛南下,而且有許多在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也紛紛放棄體製內的鐵飯碗,爭相南下,千裏迢迢來到廣東來到深圳尋找更好的發展和機遇。這一波南下廣東的熱潮,持續了多年,國人給這波火爆的熱潮取了一個很有詩意很形象的名詞:“孔雀東南飛”。
正是由於這波熱潮,導致全國各地的人們紛紛湧向改革開放的先鋒和排頭兵深圳特區,湧向這個南海邊的小漁村。
城市的人口多了,管理上便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和挑戰。為了便於管理龐大的外來流動人口,維護社會治安,並為流動人口提供相應的服務,1985年6月24日,深圳市出台《深圳經濟特區暫住人員戶口管理暫行規定》。深圳首開先河,在中國內地率先實行暫住證製度。該製度的實施讓初到深圳的外地人擁有了暫時居住的權利和身份,這也成為特定時期的一種人口管理方式。
1979年,深圳經濟特區建立之初,深圳市戶籍人口數為7.62萬人,常住人口為31.41萬人。隨著特區經濟的發展,大量外來人口湧入,常住人口很快達到88.15萬人。龐大的外來人口湧入,使得深圳成為了當代中國最大的移民新城市。
《深圳經濟特區暫住人員戶口管理暫行規定》中說明:“凡進入特區的人員,必須持有效合法證件,按規定向公安機關辦理申報臨時戶口手續或申領深圳經濟特區暫住證。”由此,深圳成為全國第一個推行暫住證的城市。按暫行規定,在特區(羅湖、福田、南山、鹽田)以及寶安、龍崗的六個行政區內,凡符合規定的暫住人員都必須申領暫住證,違反相關規定進入特區的外來人員,將處以收容罰款並遣返原籍。
若問在深圳的外來務工人員最怕的是什麽,那就是怕查暫住證。如果沒有暫住證、過期或者忘了帶,被聯防隊查到,又沒有工作單位、房東或親友來擔保領人,就會被當作“三無人員”而送到遣送站。抓到三無人員後,當天就會被帶到隊裏補辦暫住證並且罰款,沒錢補辦又無人來擔保領人的,三天後就會被送往遣送站,然後按照不同的省份,分配去往不同的收容所勞動。如四川的送樟木頭,湖南的送河源,河南山東的送惠州。強製留下來義務勞動三個月或半年,然後一紙車票遣返迴鄉。
因此持有效期隻有三個月的邊境通行證(俗稱邊防證)來深圳務工的外來人員,初到深圳,找到第一份工作後,每個外來人員麵臨的第一件最緊要事就是辦理暫住證。
有了暫住證你就可以在當地進行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從法律意義上來講,你已被官方認可被這個城市所接納,可以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深漂”一族了。
所以,暫住證是外地人到深圳後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證件,大多數人來到深圳後都會申請辦理暫住證。當然,也有一些人因為嫌手續麻煩、辦證費太貴、沒找到工作暫時無法辦理等等原因而沒有去辦理暫住證。當然,因為沒有暫住證而提前結束“深漂”,黯然離開深圳的外地人也不在少數。
當然,因為沒辦暫住證又不願離開深圳而四處躲避聯防隊檢查的外地人那也是多如牛毛。聽表姐胡可心講,三無人員為了躲避檢查,經常是出租屋不敢迴,時常躲在公園、墳地、河溝、山林裏,平常也不敢外出,見人就低頭掩麵而走……
這一切對傅美枝來說,真是聞所未聞。
“東西南北中,發財到廣東。”在這句八十年代初在國內廣為流傳的口號的帶動下,內地成千上萬的年輕人,背井離鄉乘坐火車南下,到廣東、到深圳經濟特區打工。尤其是小平同誌南巡講話以後,內地不光是普通群眾、下崗工人紛紛南下,而且有許多在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也紛紛放棄體製內的鐵飯碗,爭相南下,千裏迢迢來到廣東來到深圳尋找更好的發展和機遇。這一波南下廣東的熱潮,持續了多年,國人給這波火爆的熱潮取了一個很有詩意很形象的名詞:“孔雀東南飛”。
正是由於這波熱潮,導致全國各地的人們紛紛湧向改革開放的先鋒和排頭兵深圳特區,湧向這個南海邊的小漁村。
城市的人口多了,管理上便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和挑戰。為了便於管理龐大的外來流動人口,維護社會治安,並為流動人口提供相應的服務,1985年6月24日,深圳市出台《深圳經濟特區暫住人員戶口管理暫行規定》。深圳首開先河,在中國內地率先實行暫住證製度。該製度的實施讓初到深圳的外地人擁有了暫時居住的權利和身份,這也成為特定時期的一種人口管理方式。
1979年,深圳經濟特區建立之初,深圳市戶籍人口數為7.62萬人,常住人口為31.41萬人。隨著特區經濟的發展,大量外來人口湧入,常住人口很快達到88.15萬人。龐大的外來人口湧入,使得深圳成為了當代中國最大的移民新城市。
《深圳經濟特區暫住人員戶口管理暫行規定》中說明:“凡進入特區的人員,必須持有效合法證件,按規定向公安機關辦理申報臨時戶口手續或申領深圳經濟特區暫住證。”由此,深圳成為全國第一個推行暫住證的城市。按暫行規定,在特區(羅湖、福田、南山、鹽田)以及寶安、龍崗的六個行政區內,凡符合規定的暫住人員都必須申領暫住證,違反相關規定進入特區的外來人員,將處以收容罰款並遣返原籍。
若問在深圳的外來務工人員最怕的是什麽,那就是怕查暫住證。如果沒有暫住證、過期或者忘了帶,被聯防隊查到,又沒有工作單位、房東或親友來擔保領人,就會被當作“三無人員”而送到遣送站。抓到三無人員後,當天就會被帶到隊裏補辦暫住證並且罰款,沒錢補辦又無人來擔保領人的,三天後就會被送往遣送站,然後按照不同的省份,分配去往不同的收容所勞動。如四川的送樟木頭,湖南的送河源,河南山東的送惠州。強製留下來義務勞動三個月或半年,然後一紙車票遣返迴鄉。
因此持有效期隻有三個月的邊境通行證(俗稱邊防證)來深圳務工的外來人員,初到深圳,找到第一份工作後,每個外來人員麵臨的第一件最緊要事就是辦理暫住證。
有了暫住證你就可以在當地進行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從法律意義上來講,你已被官方認可被這個城市所接納,可以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深漂”一族了。
所以,暫住證是外地人到深圳後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證件,大多數人來到深圳後都會申請辦理暫住證。當然,也有一些人因為嫌手續麻煩、辦證費太貴、沒找到工作暫時無法辦理等等原因而沒有去辦理暫住證。當然,因為沒有暫住證而提前結束“深漂”,黯然離開深圳的外地人也不在少數。
當然,因為沒辦暫住證又不願離開深圳而四處躲避聯防隊檢查的外地人那也是多如牛毛。聽表姐胡可心講,三無人員為了躲避檢查,經常是出租屋不敢迴,時常躲在公園、墳地、河溝、山林裏,平常也不敢外出,見人就低頭掩麵而走……
這一切對傅美枝來說,真是聞所未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