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袁崇煥殺毛文龍以及仇袁人士為汙蔑袁崇煥而曲解、利用《明史》的問題
-南鄉子-
“仇袁人士”認為《明史》是滿清編纂的偽史,斷定袁崇煥被怨殺是滿清編造出來的謊言;斷定袁崇煥殺害了“民族英雄”毛文龍,解除了對後金的威脅,讓後金能全力進攻北京;聲稱袁崇煥就是該殺,殺得好。更有甚者,則說袁崇煥不是抗清民族英雄而是通敵謀反、殘害忠良的秦檜似的民族叛徒。這些“仇袁人士”斷定《明史》是吹捧袁崇煥、詆毀崇禎帝,目的是讓漢人痛恨崇禎帝濫殺無辜忠良,繼而痛恨明朝,擁護滿清。然而,隻要閱讀過《明史》的人,都應該知道《明史》並非如這些“仇袁人士”所言的那樣,“吹捧袁崇煥、詆毀崇禎帝”,反而還捧毛文龍貶袁崇煥之意。
一、《明史》的捧毛貶袁
《明史/袁崇煥(附毛文龍)傳》把毛文龍描繪成了積極攻殺後金,騷擾、牽製後金,還有“聯接登州,以為掎角計”的智慧,讓“滿清”深惡痛疾,急欲除之的大明英雄:“文龍者,仁和人。以都司援朝鮮,逗留遼東,遼東失,自海道遁迴,乘虛襲殺滿清鎮江守將,……文龍籠絡其民為兵,分布哨船,聯接登州,以為掎角計。……四年五月,文龍遣將沿鴨綠江越長白山,侵滿清國東偏,……八月,遣兵從義州城西渡江,入島中屯田,……五年六月,遣兵襲耀州之官屯寨。……六年五月,遣兵襲鞍山驛……。越數日又遣兵襲撤爾河,攻城南……。七年正月,滿清兵征朝鮮,並規剿文龍。……時滿清惡文龍躡後。”這就為《明史》誘導人們相信「正是袁崇煥殺毛文龍,為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後金才得以大舉,長途奔襲北京,因此袁崇煥是妄殺了毛文龍,毛文龍是含冤而死,所以大明才會將“專戮大帥”作為處死袁崇煥的罪名之一」而鋪下了道路。《明史》的描述,與詆毀袁崇煥吹捧毛文龍的“仇袁人士”的很相似。當然,《明史》同時也不忘記吹噓一番後金的“神勇”。
《明史》對袁崇煥卻是貶低的。且這種貶低不是根據事實,而是從人格、智慧到才能的貶低。《明史》編纂者或用形容詞、用個人主觀認識等方式把不相幹的事實變成有因果關係;或用含糊其辭的方式編造事實;或巧妙地讓人們將編纂者的主觀臆測誤以為是事實。直到今天,很多人仍相信了這種貶低。這說明這種貶低方法是很有殺傷力的。“仇袁人士”一方麵說《明史》是偽書因此不可信,一方麵卻相信了這種貶低,並以此作為袁崇煥如何如何的根據。
《明史/袁崇煥傳》雲:“崇煥既解圍,誌漸驕,與桂不協,請移之他鎮,乃召桂還。”這就把袁崇煥與滿桂的不和歸罪於袁崇煥因解圍而“誌漸驕”。姑且不論《明史》編纂者說袁“誌漸驕”的根據何在,可“誌漸驕”怎麽就一定會導致“與桂不協”,而且還是與滿桂關係不好的唯一原因呢?
更為惡劣的是,《明史》編纂者把袁崇煥請皇上將滿桂移到其它鎮的原因,說成是袁崇煥與滿桂關係不好,而且這關係不好,還是因為袁崇煥居功自傲!這就是在暗示人們:袁崇煥不但是一個居功自傲、將功勞據為己有,因此與他人關係不好,還是一個因私人關係不好就排斥功臣良將,私心大於公德,不顧大局,不顧國家利益的心胸狹隘之人。這就為誘導人們相信「袁崇煥殺毛文龍也是不顧全局,是出於個人好惡或私心的“妄殺”,是袁崇煥殺毛文龍才導致後金大舉奔襲北京鋪了路」增加了一條讓人信服的“證據”,盡管這“證據”原來不過是《明史》編纂者的主觀臆測而不是事實。
《明史》在記述袁崇煥殺毛文龍及其影響時,更加發揮了這種貶低手法。
《明史/袁崇煥傳》曰:“崇煥始受事,即欲誅毛文龍。”把袁崇煥醜化成一上任,不去想辦法對付大明的敵人,不去收複失地,反倒一上任就急著除掉有功之帥的小人。這與“仇袁人士”的說法頗為一致。
可事實正好相反。袁崇煥一上任,想的是如何收複失地。這有他向崇禎帝提出“恢複之計,不外臣昔年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之說。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此臣與諸邊臣所能為。至用人之人,與為人用之人,皆至尊司其鑰。何以任而勿貳,信而勿疑?”的複遼之計為證。袁崇煥一上任,做的就是平息最前線,係關大明安危的軍事要鎮寧遠、錦州的兵變,收拾、整頓關寧兵馬;就是整飭軍紀,安撫將士,設法提高將士的士氣和作戰能力;就是依法治邊,統一建製軍令,結束各自為陣、互相牽製內鬥,以至於屢遭慘敗的混亂局麵;就是加強防禦、以守為攻。
錢龍錫還證實袁崇煥說過:“恢複當自東江始。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去之易易耳。”這說明袁崇煥並未“欲誅毛文龍”而是有用毛之心。隻要毛文龍服從朝廷命令,聽從統一指揮,不但不殺,反而還繼續重用。且若用毛文龍,還是“任而勿貳,信而勿疑”。
事實也是如此。毛文龍到袁崇煥的駐地寧遠去做禮節性拜會時,正是最容易殺毛文龍的時機,但袁崇煥沒有這樣做。有人認為這是“考慮到毛的部下不能親眼目睹,恐怕激成事變而負隅頑抗,殘局反而不好收拾”(如樊樹誌的《崇禎傳》),可憑什麽就能保證那些認毛文龍為父,連祖宗姓都改成“毛”的親信們,親眼目睹自己的上司、“父親”被殺,反而不會憤怒,反而不會激起事變,反而不會負隅頑抗呢?何況袁崇煥還是在他們自己的地盤上,當著他們的麵殺他們的“父”呢。袁崇煥殺毛文龍之前,采取過諸如嚴格實行海禁的手段,試圖從物質上控製毛文龍而引起了毛文龍的極大不滿。毛文龍還向崇禎帝指責袁崇煥“實在是文臣誤國”。從毛文龍給崇禎帝的上疏中的“諸臣都籌劃除掉臣,卻不籌劃消滅滿奴,拿國家大事當兒戲,為報私忿不惜操戈矛於同室”可知毛文龍甚至已經有了可能被殺的預感。因此毛文龍當然不會不警惕袁崇煥。因此,袁崇煥深入毛文龍的地盤去殺毛文龍,不但很難有百分之百成功的保證,弄不好被殺的不是毛文龍而是自己。再說,袁崇煥殺毛文龍後,既沒有解散毛文龍的私人軍隊,也沒有派自己的軍隊進駐。那麽毛的親信同樣也可以在袁崇煥離開後“激成事變而負隅頑抗”。另外,袁崇煥即使到了毛文龍的駐地,也沒有非殺毛文龍不可之心。袁崇煥是在與毛文龍談了三天,還讓其親信部下勸他,但都被毛文龍拒絕之後,才殺他的。因此,若毛文龍不拒絕袁崇煥的勸告,那袁崇煥就不會殺他。所以,“崇煥始受事,即欲誅毛文龍”,即“袁崇煥一上任就急著除掉有功之帥”的說法違背事實。
《明史/袁崇煥轉》又雲:“然島弁失主帥,心漸攜,益不可用,其後致有叛去者。……文龍既死,甫逾三月,我滿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崇煥妄殺文龍,至是帝誤殺崇煥。”這就很主觀地認為正是袁崇煥殺了毛文龍,後金兵數十萬才得以分道進攻大明。並以此指責是袁崇煥妄殺了毛文龍,至是自己又被崇禎帝誤殺。
《明史》編纂者的觀點這一觀點也與捧毛貶袁的“仇袁人士”的“袁崇煥殺毛文龍,導致毛的部隊叛變,為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讓後金大舉奔襲北京,將最精銳的部隊之一贈與了後金,袁崇煥是挑起內鬥、讓滿清漁翁得利、火中取栗的極為惡劣的禍首,是自毀長城的始作俑者,袁崇煥不但該殺,就是殺幾次都不算冤枉,袁崇煥死有餘辜”之類的觀點很相似。可惜這些不但都是馬後炮,不但都是沒有具體證據佐證的主觀推測,而且還與事實不符。
二、“袁殺毛為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實乃謊言
袁崇煥殺毛文龍,與所謂的“為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讓後金大舉奔襲北京”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首先,袁崇煥斬毛文龍,並不意味著他不重視東江牽製滿虜的戰略作用,不等於他就放棄了東江以便為滿虜解除這一牽製。袁崇煥不但沒有像一些大臣那樣認為牽製無效而撤銷東江建製,反而很重視東江在牽製滿虜上所起的戰略作用。袁崇煥殺毛文龍後,就與其他將領一道,定兵製,“漸及登萊、天津,及定東江兵製”,統一軍令建製,加強行軍紀律,提高部隊的協同作戰能力,試圖結束從前那種“經撫不和”互相牽製,導致軍心民心渙散,最終慘敗於後金,指揮官自身也因此身首異處的局麵。
袁崇煥隻殺毛文龍一人,認為其他人無罪而不予追究。連毛文龍之子、副總兵毛承祚都沒殺,還繼續委毛承祚以重任。袁崇煥也沒有解散毛文龍的部隊,更沒有撤銷東江建製。袁崇煥將東江兵分成四協,分別由毛承祚、副將陳繼盛、旗鼓徐敷奏、降將遊擊劉興祚領導。“收文龍敕印、尚方劍,令繼盛代掌”,由陳繼盛暫管東江事務,“俟各協中有立功的,即將毛帥所掌印題授。”袁崇煥還極力安撫毛文龍部下:對東江的1800名兵士,各賞銀三兩,還將所帶來的十萬兩,給賞其餘在島兵。對毛姓兵丁,悉聽複其舊姓任祖歸宗,有才可用的,依舊委用。並分差各官,前往安撫各島軍民。又分付毛帥屍首,著他親人自備上好棺木收斂。“盡管毛文龍部屬”其眾合老稚四萬七千,妄稱十萬,且民多,兵不能二萬,妄設將領千。“但還是向皇上建言不宜撤換將帥,而是讓毛文龍部下陳繼盛統領。袁崇煥仍不放心,唯恐毛文龍部下不滿生變,而增餉銀至十八萬給東江兵,盡管東江”兵不能二萬“。後來考慮到”東江一鎮,牽製所必資今定兩協,馬軍十營,步軍五“,又請求崇禎帝將”歲餉銀增至四十二萬,米十三萬六千。帝頗以兵減餉增為疑,以崇煥故,特如其請。“後東江兵員減少,可袁崇煥不但不減少餉銀,反而還請求崇禎帝將餉銀增至四十二萬,米十三萬六千。
以上事實還說明,無論是袁崇煥,還是崇禎帝,還是其他臣將,並不認為沒有毛文龍的東江兵起不到牽製後金的作用,否則就不會投入那麽多錢糧了。既然包括最前線的指揮官以及皇上都這樣認為,那就沒有理由斷定後金不這樣認為,除非有一種後金比漢人聰明、更有先見之明的偏見。
其次,在毛文龍活著的時候,就有不少與毛文龍同時代的人認為毛文龍沒有起牽製後金的作用。
其次,在毛文龍活著,且擁有毛家軍,又懸師海上、等於是處於獨立狀態,朝廷鞭長莫及,並還手握皇帝的尚方寶劍的時候,甚至在毛文龍投附如日中天的閹黨,有閹黨作強力後盾的時候(——>袁崇煥之死,正與閹黨餘孽以及得到其支持的毛文龍同鄉溫可仁的的試圖翻案、瘋狂報複有關),就有不少人認為毛文龍沒有起牽製後金的作用。
登萊巡撫陶朗先為貫徹袁崇煥的前任,同樣被皇上下令殺害的前遼東經略熊廷弼的滅後金戰略,從後麵牽製後金,並伺機反攻、收複遼陽,“僅三個月,組成水陸師三萬,集馬萬匹、甲杖火器二百餘萬、戰船二千餘艘”。可陶朗先就說毛文龍“其在鎮江者,兵單將寡,倘倏覆,不惟不足助河西章製之勢,而徒啟賊人防備南路之謀,致殄四衛歸附之眾。”
兵科右給事中薛國觀也指出:“今歲正月,敵傾巢入犯,雖稍挫兇鋒,而攻圍屠掠逍遙內地者直二十餘日,迨班師而東,操演沈陽,複圖再至,文龍一似不知有牽製者。”工科給事中潘士聞甚至指劾毛文龍:“故智將動有成算,勇將所向無敵,未有翱翔海上八年,未複一城一池而可以言智;敵來深慝窮島,敵去仍言牽製而可以言勇。”
兵科給事中李迂知也說:“毛弁潛入虎穴,恢複鎮江,圖之此其時矣。而道臣楊帆未早,朝鮮聯絡未成,江淮召募未旋,水兵望洋未渡,千裏孤懸,鞭難及腹。不數日,奴大屠鎮江男婦,燒毀房屋幾盡,而文龍逃朝鮮去矣。發之早,不得不應,又不能卒應,損威招釁至此。”
工科給事中潘士聞甚至指劾毛文龍:“故智將動有成算,勇將所向無敵,未有翱翔海上八年,未複一城一池而可以言智;敵來深慝窮島,敵去仍言牽製而可以言勇。”
山東總兵楊國棟在其疏劾毛文龍時所列的十大罪狀中的第一、第二條就是“一、專閫海外八年,靡費錢糧無算。今日言恢複,明日言搗巢,試問所恢複者何地?所搗者誰巢?二、設毛文龍於海外,原為牽製,不敢西向,數次過河,屢犯寧錦,全不知覓,牽製安在?”
緊鄰毛文龍、且掩護過毛文龍免於後金捕殺的,效忠大明、起過牽製後金作用的朝鮮,也有類似證言。朝鮮備邊司議證實:“毛將所為,不思甚矣。賊衝宣川,不過數百騎,曾不能發一支箭,駢首就戮,有同群羊之見猛虎,其無膽勇,據此可想。為今計莫若藏蹤秘跡,使虜不得窺覘去留。”親自去過毛文龍營地的柳公亮向朝鮮國王李倧說:“以其兵力觀之,似無剿胡之勢。張晚去時結陣以見之,而軍皆疲劣。雖或見小利而動,恐難舉大事耳。”李景稷亦雲“毛之軍勢疲甚,其意隻欲安座島中,享其富貴而已。”《李朝實錄》記載毛文龍“蟄居孤島,徒事張皇,”“今則徒享富貴,無意進取。識者皆憂其終不利於中原,而為我國之深患。”即使是後來以“擅殺大帥”的罪名,參與迫害袁崇煥的王永光,也曾不得不承認:“海外之師為牽製也,有須彌島之退,又有攻掠海州之報,以牽奴者而牽於奴,文龍伎倆已窮。”(以上轉引自《袁崇煥誅毛文龍辨析》一文所引用之史料)
[b]前遼東經略熊廷弼更是直截了當地指出毛文龍釀成了奇禍[/b]:“三方兵力未集,文龍發之太早,致敵恨遼人,屠戮四衛軍民殆盡,灰東山之心,寒朝鮮之膽,奪河西之氣,亂三方並進之謀,誤屬國聯絡之算,目為奇功,乃奇禍耳!”倒是投靠閹黨的王化貞極力捧毛文龍,把毛文龍通過不服從統一調令,打亂熊廷弼的“三方布置策”以恢複失地的重大戰略部署而取得的偶然勝利——鎮江之捷,說成是“發蹤奇功”。
不僅有關於毛文龍實力能力不足以牽製敵人,且隻想割據一方,安享富貴,以及畏敵如虎、東躲西藏的指責。還有對毛文龍擁兵自重,驕橫跋扈,濫殺無辜,謊報戰果、欺騙朝廷等的指責。
當時的朝論也因此表現了對毛文龍的厭惡:“文龍當遼事破壞之後,從島中收招遼人,牽製金、複、海、蓋(指遼東半島金州、複州、海州、蓋州四衛之地),時時襲東,頗有功。但漸驕恣,所上事多浮誇,索餉又過多,朝論多疑而厭之者,以其握重兵,又居海島中,莫能難也。”(夏允彝著:《幸存錄》)
連崇禎帝也指責“島帥毛文龍懸師海上,開鎮有年,動以牽製為名,案驗全無事實,剿降獻捷,欺誑朝廷,器甲芻糧蠹耗軍國。近乃部署夷漢多兵,泛舟進登聲言索餉,雄行跋扈,顯著逆行。”這些指責雖是在毛文龍被殺之後,但這些與諸如“通虜謀反”之類的、秘密的、沒幾人知道的罪名不同,都是公開的、因而大家能看得到的事情。比方說,倘若毛文龍真有過牽製滿虜之事實,真沒有“剿降獻捷,欺誑朝廷”等逆行,那麽在毛文龍還活著的時候,朝野肯定都知道。別說崇禎帝不是弱智,就算是弱智,恐怕也不可能編造這種低級的謊言而讓天下人笑話“父君”。明朝是一個極力推崇主張“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教,且皇帝擁有很大獨裁權力的中央集權****體係的朝代。若皇帝欲致人於死,找個罪名並非難事。崇禎帝要真想為袁崇煥殺毛文龍開脫責任的話,完全可以捏造其他罪名。
有些大臣因此還提出了撤銷東江一鎮(按某些“仇袁人士”的說法,這才是賣國賊)。例如兵部尚書閻鳴泰就以牽製後金“終屬虛著”為由提出移鎮的動議;如尚寶卿董茂忠“請撤文龍,治兵關寧”。
既然大明一方有這樣的認識,那就沒有理由斷定後金沒有這樣的認識,沒有理由斷定後金把毛文龍統領的部隊看作是有能力妨礙其大舉進攻的威懾。
因此,袁崇煥殺毛文龍,就不是因為東江兵不能牽製後金,更不是為後金解除“後顧之憂”,而是因為東江兵為不受節製、形同軍閥割據的毛文龍所統領,難起到牽製後金的應有作用;而是認為隻有整飭軍紀(寧遠、錦州剛發生了兵變。倘若不處理毛文龍,實難服眾,也難免其他將士效仿),統一軍令建製,消除從前那種軍令建製不統一、各指揮官之間相互牽製、內訌的情況,才能提高作戰能力,才能使東江真正起到牽製後金的作用,才能有效地打擊敵人。同樣,後金一方未嚐沒有這樣的認識,未嚐不認為軍令建製統一、上意下達才能更好的作戰,“牽製”才能發揮出其應有作用。
三、袁殺毛不但沒有導致毛部將叛變,反而凝聚了人心
由上亦知,後金不是把毛文龍時期的東江,而是把袁崇煥殺毛文龍,實現軍令建製的統一,軍紀整飭後的東江視為更大的威脅。
以下事實可為其證:第一,後金趁袁崇煥剛殺毛文龍,需要時間精力去消除朝野人士的誤解,未有餘力去真正實現其目標之時就突襲北京。
第二,不先利用《明史》說的“島弁失主帥,心漸攜,益不可用,其後致有叛去者”,即東江內部尚未從混亂中擺脫出來的大好時機,徹底解決東江這個“後顧之憂”,以免其死灰複燃,重振士氣而尾大不掉,甚至也不去誘降東江將士,以讓他們一道攻擊大明,或讓他們配合後金軍作戰,牽製明軍。
第三,後金試圖解決東江這個“後顧之憂”,不是在毛文龍被殺之後,而是在袁崇煥被殺之後。
第四,即便是毛文龍部下,特別是其中高級部將,絕大多數都沒有在毛文龍被殺之後逃跑、反亂或投敵。即使有叛亂、投降的,也都是在袁崇煥被捕或被殺之後。
《明史》以及貶袁的“仇袁人士”說袁崇煥殺毛文龍導致毛的部隊叛變,為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後金得以大舉長途奔襲北京,袁崇煥也因此被捕下獄的說法也不完全符合事實。
事實上,毛被殺後,暫管東江事務和軍隊的毛部下、副將陳繼盛,還有旗鼓徐敷奏、遊擊劉興祚、參將沈世魁都沒有叛變。劉興祚還不顧母親及其他骨肉親人被後金扣作人質而與後金作戰,不幸於崇禎三年春節的一次戰鬥中犧牲。參將沈世魁後還率軍鎮壓了叛變,並擊敗了前來接應叛徒的後金軍,幾年後,當東江淪陷時不幸被俘殉國。陳繼盛則是後來被叛徒設計害死的。就是毛文龍之子毛承祚,起初也沒有叛變。毛承祚是到了崇禎五年,耿仲明、孔有德叛變後才跟從的——這事,距離後金大舉長途奔襲北京已三年,袁督師也早就含冤而死了。其他叛徒,如參將劉興治、遊擊耿仲明、孔有德、尚可喜等都是後來才叛變的。
這些人的叛變原因各異,但都不是因為袁崇煥殺毛文龍。其中有些將領的駐地還不在東江而在內地。如孔有德和耿仲明是在登州巡撫孫元化手下任職,也沒有幾個原毛部下隨之前往。其叛亂時間是在崇禎四年。其叛亂原因是孔有德受孫元化之令支援遼明軍,途中遭颶風,幾乎喪命,但仍被命令改道前往而生不滿,途中又遇饑寒,士兵怒氣爆發終至反叛;耿仲明則是因其弟參與東江兵變受牽連而不滿,故孔有德攻其所在的登州時反叛。因此他們的叛亂也與東江“島弁失主帥,心漸攜,益不可用,其後致有叛去者”沒有關係,更與“文龍既死,甫逾三月,我滿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沒有關係。
例如劉興治。其一家早在奴兒哈赤的時候就投降了後金。後隨其兄劉興祚反正,投奔毛文龍。可其母親、骨肉親戚卻留在後金,成了滿酋蝗太極向其招降的人質。崇禎三年3月,蝗太極密信致劉興治,又是引誘又是恐嚇。信中說,劉如果信蝗太極之言,投奔後金,“若是輕身,即依爾南朝官爵,母子妻小團圓,任從爾便。若能帶島中人來,所帶金、漢人不拘多少,都封與爾等,擇地住種,長享其福。”如果拒絕,那就將劉之“母弟侄妻子全殺不留”。而其兄劉興祚剛剛在與後金的作戰中不幸犧牲。暫時統領陳繼盛誤聽諜報,以為未死而沒有奏報朝廷,結果朝廷未與撫恤。劉興治氣憤不已,便決定殺陳反叛。劉的性格,連《明史》都記載是“兇狡好亂”,平常就與暫管東江的陳繼盛相處不好。劉設伏兵,將前來為兄劉興祚吊喪的陳繼盛等將官誘捕殺害,並捏造“繼盛誣興祚詐死,及以謀叛誣陷己者”(《明史》)之罪名欺騙眾人。還“偽為島中商民奏一通,請優恤興祚,而令興治鎮東江。”(《明史》)劉興冶與其諸弟兄“放舟長山島,大肆殺掠”(《明史》)。對此,朝廷並未鎮壓而隻是安撫。劉興冶這才稍稍安穩了點。可不久就與後金勾搭上。在得到後金酋的支持後,再次叛亂,還殺害不願隨之叛亂的將領及家人。連其弟劉興基也被其棒打。幸虧沈世魁隻身幸免遇難,才得以率兵平息此次叛亂。
由此亦知,蝗太極是在其率後金軍大舉長途奔襲北京後的第二年,他認為其反間計已成功,其殺父仇人袁崇煥已被捕、必死無疑後,才勸降劉興治的。其勸降內容不是許諾升官發財,親人團圓,就是威脅殺害其全部親人。當勸降劉興治的陰謀失敗後,還真的就把劉家一家老少殺了。也就是說,蝗太極認為能促使劉投降的,不是毛文龍被殺一事。且還不敢肯定劉興治一定會投降。否則就不會開出這樣的勸降條件。更不會以殺光其全家的方式對待他認為早就有心投降的人。再說,劉興治之兄還堅持與後金作戰,並剛剛犧牲。明代極重視儒家傳統,長幼秩序分明,其兄如此,其弟操守即便不如其兄,也不至於會叛其兄,去投與其兄作戰的敵人。這點,蝗太極肯定明白,否則就該在大舉長途奔襲北京前,在其兄還活著的時候勸降,以保證確實已無後顧之憂。
以上事實不但說明毛文龍的死,沒有動搖軍心,沒有激發兵變,更說明毛文龍是死是活都與蝗太極長途奔襲北京沒有關係。且毛文龍那些部將的叛變,都是發生在主帥袁督師被怨殺之後。因此,若非要說毛文龍部下是因為主帥被怨殺而心灰意冷,不願再為朝廷戰,轉而叛亂投敵,那這主帥應該是袁崇煥而不是毛文龍。
有一件重要的證據。那就是,蝗太極是在取得長途奔襲北京的成功,袁崇煥被殘酷冤殺之後,才開始解決“東江問題”的。若袁督師殺毛文龍真激起了其部將的不滿,使其部將叛亂,那蝗太極就會抓住這一時機,迅速行動,“解決”東江,消除後顧之憂,而絕不會愚蠢到遲至長途奔襲北京,甚至遲至袁崇煥被冤殺之後。要知道,時機難得,時不再來。往後拖,就等於讓明朝有時間從容計策、安撫毛部將。誰也不可能預料到明朝的做法不但不能安撫毛部將,反而會激起毛部將的更大不滿,反而更想反叛,更想投敵。
還有一點,若毛部將真痛恨袁崇煥殺毛的話,那麽他們應該為朝廷抓殺袁崇煥,為其毛主人伸了冤報了仇而感到高興才是。他們的憤恨之情、生變叛逃之意,即使沒有完全消失,至少會比袁崇煥活著的時候要少,軍心也會因此變得較為穩定,士氣也會有一定程度的恢複。蝗太極再愚蠢也不至於選這個時候去誘降他們。
袁崇煥被殺,軍中將士因此寒心,竟有“以督師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輩在此何為?”不願再為大明效命之言之後。那麽,蝗太極認為東江將士也會動搖,也有不願再為大明效命,甚至生叛亂之心,或至少士氣不高,因而是其解決東江問題,消除其後顧之憂的大好時機,也就順理成章,沒什麽奇怪的了。
蝗太極先是用各種手段誘降東江的將士。失敗後,便趁東江內亂剛息,防務空虛之際而直接發兵攻打,滿以為穩操勝券,可結果卻是遭明軍痛擊,死傷甚重,慘敗而歸。
順便提一下,東江的陷落,是在六年後的崇禎十年,是在距崇禎帝自殺、滿清入關隻有七年的時候了,且還是因滿虜施詭計偷襲。原毛文龍部下,時任大明東江主帥的沈世魁因此壯烈殉國,萬餘將士英勇戰死。
由上可知,東江的將士們不但沒有如《明史》和那些誣袁的人士所言,軍心渙散,作戰能力低下,還因此出現了投敵叛變者,反而士氣高昂,作戰勇敢,重創滿虜,堅守東江長達八年。最後雖不幸中計失敗,但萬餘將士仍視死如歸,壯烈殉國。
為免誤會,在此說明一下。我不認為毛文龍該死。無論毛文龍如何跋扈,如何欺誑朝廷,如何沒起到犄角的牽製作用,但他還是進攻過後金,還因此遭後金捕殺,亡命朝鮮,他也沒有公然反叛;無論毛文龍貢獻多少,他還是為民族為國家作了貢獻的。且袁崇煥殺毛文龍,激起了閹黨餘孽的更大仇恨,從而想方設法置其於死地。
四、《明史》的故意誘導
《明史》還雲:“帝驟聞,意殊駭,念既死,且方倚崇煥,乃優旨褒答。俄傳諭暴文龍罪,以安崇煥心”,明確指責袁崇煥妄殺欺君,崇禎帝內心非常惱怒,但考慮到毛已死,自己又要依靠袁,才讚許袁崇煥的行為。而之所以傳諭暴文龍罪,並非其本意,而是為了安袁崇煥的心。一些“仇袁人士”也以此指責袁崇煥,也跟著說“崇禎帝並未賦予袁崇煥殺毛文龍的權力,所以才如此震驚,袁崇煥是擅殺,觸犯了大明律,本就是死罪,崇禎帝是因為毛文龍已經死了,為了安撫袁崇煥才不得已認可了袁崇煥之舉。”
其實,隻要稍稍閱讀一下《明史》的這段記述,就會發現這不過是《明史》作者故意誘導讀者而已。因為除了“優旨褒答。傳諭暴文龍罪”是事實陳述外,“帝驟聞,意殊駭,念既死,且方倚崇煥”、“以安崇煥心”都不是事實陳述而是心理狀況的描繪,是編纂者的主觀推測。《明史》也未給出相關的具體證據佐證。崇禎帝的這種心理狀況,若非神仙,恐怕難以正確了解,滿清禦用文人又是如何確知的呢?因此,隻能說這又是滿清禦用文人為貶低擊虜民族英雄袁崇煥、打擊漢人的民族自信而有意編出的謊言。事實是,崇禎帝是賦予了袁崇煥殺人權力的,也認為毛文龍是死有餘辜,並讚許袁崇煥殺毛是“躬親正法,自是行軍紀律,此則決策弭變,機事猝圖,原不中製”。崇禎帝所下的“聖旨”就是最好的證明:
一,“毛文龍懸距海上,跋扈有跡,犄角無資卿能聲罪正法,事關封疆安危,問外原不中製,不必引罪,一切布置遵照敕諭,聽便宜行事”(《崇禎長篇》卷23,崇禎2年6月戊午)
二,“朕以東事付督師袁崇煥,固圉恢疆,控禦犄角,一切閫外軍機聽以便宜從事。島帥毛文龍懸師海上,開鎮有年,動以牽製為名,案驗全無事實,剿降獻捷,欺誑朝廷,器甲芻糧蠹耗軍國。近乃部署夷漢多兵,泛舟進登聲言索餉,雄行跋扈,顯著逆行。崇煥目擊危機,躬親正法,據奏責數十二罪狀,死當厥辜。大將重辟先聞,自是行軍紀律,此則決策弭變,機事猝圖,原不中製,具疏待罪,已奉明綸,仍著安心任事。”此不僅“《崇禎長篇》卷23,崇禎2年6月壬申”有記載,朝鮮的《仁祖大王實錄》也有記載。
養私軍,割據一方,是很難為皇帝所容的。明朝立國,就強調中央集權,很忌諱軍閥割據,為此不封異性王,還以種種罪名剝奪了建國功臣的權力、甚至將之殺害。大將在外,須受文臣監之為大明祖製。李自成即將攻進北京時,崇禎帝想南遷,卻無軍隊護行,而李自成已逼近北京,連招募義兵都不可能,於是,想讓駙馬都尉鞏永固、新樂侯劉文炳率家丁護從南行,兩人卻迴答:“家丁何足以當賊鋒?況臣家素謹,不敢私蓄家丁。”由此可見大明對私人養軍的忌諱。毛文龍用朝廷的錢,把政府軍隊變成毛姓私人軍隊,不受代表朝廷的經略、巡撫管核,猶如國中之國,這當然是崇禎帝不願意看到而必欲除治的。因此賦予袁崇煥“固圉恢疆,控禦犄角,一切閫外軍機聽以便宜從事”的大權,其中當然就包括了若毛文龍不肯接受“控禦”,就殺之的權力。袁崇煥殺毛文龍時所列的十二條當斬之罪的第一條便是“祖製,大將在外,必命文臣監。爾****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可見此罪之重。袁崇煥又是忠臣,不可能會在明知皇帝偏愛毛文龍,不同意他殺毛文龍,沒有賦予他殺毛文龍權力的情況下,寧可犯欺君之罪導致自己也被殺,名譽被毀,也要擅殺皇帝之愛將。他與毛文龍的關係,也還沒有到哪怕自己被皇上殺,也要殺掉毛文龍的程度。這也說明崇禎帝的上述“聖旨”不是違心之言。我想,毛文龍擁兵自重,不受政府節製,形同割據,才是袁崇煥、也是崇禎帝殺他的原因。
《明史》又雲:“崇煥智雖疏,差有膽略”。這當然也不是事實陳述,隻是編纂者的評論。之所以如此評論,無非是想讓漢人以為就是擊斃了滿清之祖,首次擊敗了自其反叛起,二十多年來一直“所向無不摧破”的“我滿清”,振奮了漢人,大長了漢人誌氣的民族英雄,原來也隻是個“智雖疏,差有膽略”的平庸之輩,而且還是個內鬥優先,妄殺抗清英雄,自毀長城,欺侮父君的家夥。滿清禦用文人的這樣做,其目的無非是想蒙蔽漢人,欲使漢人覺得自己很窩囊,很自卑,永不覺得在漢人裏出現過真正了不起的民族英雄。
所以,《明史》編纂者以及某些捧毛貶袁的“仇袁人士”的種種說法,既經不起推敲,也缺乏具體證據,更違背了曆史真相,是不過是為醜化袁崇煥這位擊斃滿酋、與滿清有殺祖之不共戴天大仇的民族英雄而編造的謊言。
最後,想說說對《明史》的看法。《明史》是推行殘酷的*的滿清乾隆時期,由滿清政權組織其禦用文人編纂,得到滿清政權認可的“正統史書”。那麽,其出發點當然就是為滿清政權服務的。因此,就會盡量隱瞞和篡改對不利於其政權的曆史事實,就會把其主觀猜測當作事實來記述,就會通過評論等來有意誤導人們。但並非該書的所有曆史記載都是篡改過的或是編造的。例如,對大明政府健在時期的一些影響較大、眾所周知,因此無法隱瞞和篡改的事件的記述和對某些眾所周知的事和人的評價,應該是可信的。但也會將其主觀猜測、評論等巧妙地混入其中,誤導人們。例如,其祖奴兒哈赤在寧遠一戰首次被打敗,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因此《明史》的這一記述,是事實而不是編造。其祖奴兒哈赤之死不是在戰敗前而是在戰敗後,這也是賴不掉的事實。但其死因,其死亡時間,卻不會有多少人知道,因此《明史》就可能會隱瞞真相,就可能會編造事實。再比方說袁崇煥殺毛文龍,以及崇禎帝諭旨稱讚袁崇煥、譴責毛文龍,也都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後金不久就大舉奔襲北京也是事實。因此《明史》的記述,是事實而不是編造。但袁崇煥內心到底什麽時候決定殺,毛文龍被殺與後金的行動,到底有什麽關係,當時崇禎帝的內心到底是怎樣想的,卻是難以知曉和確證的。這就有讓人發揮的餘地。為滿清政權服務的《明史》,就更不會不利用這個餘地,或把猜測當事實,或編造事實、或歪曲事實、或把兩件沒有關係的事實巧妙地連在一起,或及時地加入評論等以誘導人們。再比方說《明史》對崇禎帝的評論,也是如此(限於篇幅以及與此文主旨關係不大,就不作說明了。各位若有興趣,不妨去看看)
所以,我們在閱讀《明史》以及經過滿清檢閱、得到滿清許可的史料時,就應該注意分清哪些是事實,哪些是編纂者的主觀猜測和評論,並通過其他記述和其他史料、通過仔細分析,弄清楚哪些事實間確實有聯係,有什麽樣的聯係,又有哪些事實相互間本來沒有聯係,是《明史》編纂者故意誘導人們去認為它們有聯係。
-南鄉子-
“仇袁人士”認為《明史》是滿清編纂的偽史,斷定袁崇煥被怨殺是滿清編造出來的謊言;斷定袁崇煥殺害了“民族英雄”毛文龍,解除了對後金的威脅,讓後金能全力進攻北京;聲稱袁崇煥就是該殺,殺得好。更有甚者,則說袁崇煥不是抗清民族英雄而是通敵謀反、殘害忠良的秦檜似的民族叛徒。這些“仇袁人士”斷定《明史》是吹捧袁崇煥、詆毀崇禎帝,目的是讓漢人痛恨崇禎帝濫殺無辜忠良,繼而痛恨明朝,擁護滿清。然而,隻要閱讀過《明史》的人,都應該知道《明史》並非如這些“仇袁人士”所言的那樣,“吹捧袁崇煥、詆毀崇禎帝”,反而還捧毛文龍貶袁崇煥之意。
一、《明史》的捧毛貶袁
《明史/袁崇煥(附毛文龍)傳》把毛文龍描繪成了積極攻殺後金,騷擾、牽製後金,還有“聯接登州,以為掎角計”的智慧,讓“滿清”深惡痛疾,急欲除之的大明英雄:“文龍者,仁和人。以都司援朝鮮,逗留遼東,遼東失,自海道遁迴,乘虛襲殺滿清鎮江守將,……文龍籠絡其民為兵,分布哨船,聯接登州,以為掎角計。……四年五月,文龍遣將沿鴨綠江越長白山,侵滿清國東偏,……八月,遣兵從義州城西渡江,入島中屯田,……五年六月,遣兵襲耀州之官屯寨。……六年五月,遣兵襲鞍山驛……。越數日又遣兵襲撤爾河,攻城南……。七年正月,滿清兵征朝鮮,並規剿文龍。……時滿清惡文龍躡後。”這就為《明史》誘導人們相信「正是袁崇煥殺毛文龍,為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後金才得以大舉,長途奔襲北京,因此袁崇煥是妄殺了毛文龍,毛文龍是含冤而死,所以大明才會將“專戮大帥”作為處死袁崇煥的罪名之一」而鋪下了道路。《明史》的描述,與詆毀袁崇煥吹捧毛文龍的“仇袁人士”的很相似。當然,《明史》同時也不忘記吹噓一番後金的“神勇”。
《明史》對袁崇煥卻是貶低的。且這種貶低不是根據事實,而是從人格、智慧到才能的貶低。《明史》編纂者或用形容詞、用個人主觀認識等方式把不相幹的事實變成有因果關係;或用含糊其辭的方式編造事實;或巧妙地讓人們將編纂者的主觀臆測誤以為是事實。直到今天,很多人仍相信了這種貶低。這說明這種貶低方法是很有殺傷力的。“仇袁人士”一方麵說《明史》是偽書因此不可信,一方麵卻相信了這種貶低,並以此作為袁崇煥如何如何的根據。
《明史/袁崇煥傳》雲:“崇煥既解圍,誌漸驕,與桂不協,請移之他鎮,乃召桂還。”這就把袁崇煥與滿桂的不和歸罪於袁崇煥因解圍而“誌漸驕”。姑且不論《明史》編纂者說袁“誌漸驕”的根據何在,可“誌漸驕”怎麽就一定會導致“與桂不協”,而且還是與滿桂關係不好的唯一原因呢?
更為惡劣的是,《明史》編纂者把袁崇煥請皇上將滿桂移到其它鎮的原因,說成是袁崇煥與滿桂關係不好,而且這關係不好,還是因為袁崇煥居功自傲!這就是在暗示人們:袁崇煥不但是一個居功自傲、將功勞據為己有,因此與他人關係不好,還是一個因私人關係不好就排斥功臣良將,私心大於公德,不顧大局,不顧國家利益的心胸狹隘之人。這就為誘導人們相信「袁崇煥殺毛文龍也是不顧全局,是出於個人好惡或私心的“妄殺”,是袁崇煥殺毛文龍才導致後金大舉奔襲北京鋪了路」增加了一條讓人信服的“證據”,盡管這“證據”原來不過是《明史》編纂者的主觀臆測而不是事實。
《明史》在記述袁崇煥殺毛文龍及其影響時,更加發揮了這種貶低手法。
《明史/袁崇煥傳》曰:“崇煥始受事,即欲誅毛文龍。”把袁崇煥醜化成一上任,不去想辦法對付大明的敵人,不去收複失地,反倒一上任就急著除掉有功之帥的小人。這與“仇袁人士”的說法頗為一致。
可事實正好相反。袁崇煥一上任,想的是如何收複失地。這有他向崇禎帝提出“恢複之計,不外臣昔年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之說。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此臣與諸邊臣所能為。至用人之人,與為人用之人,皆至尊司其鑰。何以任而勿貳,信而勿疑?”的複遼之計為證。袁崇煥一上任,做的就是平息最前線,係關大明安危的軍事要鎮寧遠、錦州的兵變,收拾、整頓關寧兵馬;就是整飭軍紀,安撫將士,設法提高將士的士氣和作戰能力;就是依法治邊,統一建製軍令,結束各自為陣、互相牽製內鬥,以至於屢遭慘敗的混亂局麵;就是加強防禦、以守為攻。
錢龍錫還證實袁崇煥說過:“恢複當自東江始。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去之易易耳。”這說明袁崇煥並未“欲誅毛文龍”而是有用毛之心。隻要毛文龍服從朝廷命令,聽從統一指揮,不但不殺,反而還繼續重用。且若用毛文龍,還是“任而勿貳,信而勿疑”。
事實也是如此。毛文龍到袁崇煥的駐地寧遠去做禮節性拜會時,正是最容易殺毛文龍的時機,但袁崇煥沒有這樣做。有人認為這是“考慮到毛的部下不能親眼目睹,恐怕激成事變而負隅頑抗,殘局反而不好收拾”(如樊樹誌的《崇禎傳》),可憑什麽就能保證那些認毛文龍為父,連祖宗姓都改成“毛”的親信們,親眼目睹自己的上司、“父親”被殺,反而不會憤怒,反而不會激起事變,反而不會負隅頑抗呢?何況袁崇煥還是在他們自己的地盤上,當著他們的麵殺他們的“父”呢。袁崇煥殺毛文龍之前,采取過諸如嚴格實行海禁的手段,試圖從物質上控製毛文龍而引起了毛文龍的極大不滿。毛文龍還向崇禎帝指責袁崇煥“實在是文臣誤國”。從毛文龍給崇禎帝的上疏中的“諸臣都籌劃除掉臣,卻不籌劃消滅滿奴,拿國家大事當兒戲,為報私忿不惜操戈矛於同室”可知毛文龍甚至已經有了可能被殺的預感。因此毛文龍當然不會不警惕袁崇煥。因此,袁崇煥深入毛文龍的地盤去殺毛文龍,不但很難有百分之百成功的保證,弄不好被殺的不是毛文龍而是自己。再說,袁崇煥殺毛文龍後,既沒有解散毛文龍的私人軍隊,也沒有派自己的軍隊進駐。那麽毛的親信同樣也可以在袁崇煥離開後“激成事變而負隅頑抗”。另外,袁崇煥即使到了毛文龍的駐地,也沒有非殺毛文龍不可之心。袁崇煥是在與毛文龍談了三天,還讓其親信部下勸他,但都被毛文龍拒絕之後,才殺他的。因此,若毛文龍不拒絕袁崇煥的勸告,那袁崇煥就不會殺他。所以,“崇煥始受事,即欲誅毛文龍”,即“袁崇煥一上任就急著除掉有功之帥”的說法違背事實。
《明史/袁崇煥轉》又雲:“然島弁失主帥,心漸攜,益不可用,其後致有叛去者。……文龍既死,甫逾三月,我滿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崇煥妄殺文龍,至是帝誤殺崇煥。”這就很主觀地認為正是袁崇煥殺了毛文龍,後金兵數十萬才得以分道進攻大明。並以此指責是袁崇煥妄殺了毛文龍,至是自己又被崇禎帝誤殺。
《明史》編纂者的觀點這一觀點也與捧毛貶袁的“仇袁人士”的“袁崇煥殺毛文龍,導致毛的部隊叛變,為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讓後金大舉奔襲北京,將最精銳的部隊之一贈與了後金,袁崇煥是挑起內鬥、讓滿清漁翁得利、火中取栗的極為惡劣的禍首,是自毀長城的始作俑者,袁崇煥不但該殺,就是殺幾次都不算冤枉,袁崇煥死有餘辜”之類的觀點很相似。可惜這些不但都是馬後炮,不但都是沒有具體證據佐證的主觀推測,而且還與事實不符。
二、“袁殺毛為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實乃謊言
袁崇煥殺毛文龍,與所謂的“為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讓後金大舉奔襲北京”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首先,袁崇煥斬毛文龍,並不意味著他不重視東江牽製滿虜的戰略作用,不等於他就放棄了東江以便為滿虜解除這一牽製。袁崇煥不但沒有像一些大臣那樣認為牽製無效而撤銷東江建製,反而很重視東江在牽製滿虜上所起的戰略作用。袁崇煥殺毛文龍後,就與其他將領一道,定兵製,“漸及登萊、天津,及定東江兵製”,統一軍令建製,加強行軍紀律,提高部隊的協同作戰能力,試圖結束從前那種“經撫不和”互相牽製,導致軍心民心渙散,最終慘敗於後金,指揮官自身也因此身首異處的局麵。
袁崇煥隻殺毛文龍一人,認為其他人無罪而不予追究。連毛文龍之子、副總兵毛承祚都沒殺,還繼續委毛承祚以重任。袁崇煥也沒有解散毛文龍的部隊,更沒有撤銷東江建製。袁崇煥將東江兵分成四協,分別由毛承祚、副將陳繼盛、旗鼓徐敷奏、降將遊擊劉興祚領導。“收文龍敕印、尚方劍,令繼盛代掌”,由陳繼盛暫管東江事務,“俟各協中有立功的,即將毛帥所掌印題授。”袁崇煥還極力安撫毛文龍部下:對東江的1800名兵士,各賞銀三兩,還將所帶來的十萬兩,給賞其餘在島兵。對毛姓兵丁,悉聽複其舊姓任祖歸宗,有才可用的,依舊委用。並分差各官,前往安撫各島軍民。又分付毛帥屍首,著他親人自備上好棺木收斂。“盡管毛文龍部屬”其眾合老稚四萬七千,妄稱十萬,且民多,兵不能二萬,妄設將領千。“但還是向皇上建言不宜撤換將帥,而是讓毛文龍部下陳繼盛統領。袁崇煥仍不放心,唯恐毛文龍部下不滿生變,而增餉銀至十八萬給東江兵,盡管東江”兵不能二萬“。後來考慮到”東江一鎮,牽製所必資今定兩協,馬軍十營,步軍五“,又請求崇禎帝將”歲餉銀增至四十二萬,米十三萬六千。帝頗以兵減餉增為疑,以崇煥故,特如其請。“後東江兵員減少,可袁崇煥不但不減少餉銀,反而還請求崇禎帝將餉銀增至四十二萬,米十三萬六千。
以上事實還說明,無論是袁崇煥,還是崇禎帝,還是其他臣將,並不認為沒有毛文龍的東江兵起不到牽製後金的作用,否則就不會投入那麽多錢糧了。既然包括最前線的指揮官以及皇上都這樣認為,那就沒有理由斷定後金不這樣認為,除非有一種後金比漢人聰明、更有先見之明的偏見。
其次,在毛文龍活著的時候,就有不少與毛文龍同時代的人認為毛文龍沒有起牽製後金的作用。
其次,在毛文龍活著,且擁有毛家軍,又懸師海上、等於是處於獨立狀態,朝廷鞭長莫及,並還手握皇帝的尚方寶劍的時候,甚至在毛文龍投附如日中天的閹黨,有閹黨作強力後盾的時候(——>袁崇煥之死,正與閹黨餘孽以及得到其支持的毛文龍同鄉溫可仁的的試圖翻案、瘋狂報複有關),就有不少人認為毛文龍沒有起牽製後金的作用。
登萊巡撫陶朗先為貫徹袁崇煥的前任,同樣被皇上下令殺害的前遼東經略熊廷弼的滅後金戰略,從後麵牽製後金,並伺機反攻、收複遼陽,“僅三個月,組成水陸師三萬,集馬萬匹、甲杖火器二百餘萬、戰船二千餘艘”。可陶朗先就說毛文龍“其在鎮江者,兵單將寡,倘倏覆,不惟不足助河西章製之勢,而徒啟賊人防備南路之謀,致殄四衛歸附之眾。”
兵科右給事中薛國觀也指出:“今歲正月,敵傾巢入犯,雖稍挫兇鋒,而攻圍屠掠逍遙內地者直二十餘日,迨班師而東,操演沈陽,複圖再至,文龍一似不知有牽製者。”工科給事中潘士聞甚至指劾毛文龍:“故智將動有成算,勇將所向無敵,未有翱翔海上八年,未複一城一池而可以言智;敵來深慝窮島,敵去仍言牽製而可以言勇。”
兵科給事中李迂知也說:“毛弁潛入虎穴,恢複鎮江,圖之此其時矣。而道臣楊帆未早,朝鮮聯絡未成,江淮召募未旋,水兵望洋未渡,千裏孤懸,鞭難及腹。不數日,奴大屠鎮江男婦,燒毀房屋幾盡,而文龍逃朝鮮去矣。發之早,不得不應,又不能卒應,損威招釁至此。”
工科給事中潘士聞甚至指劾毛文龍:“故智將動有成算,勇將所向無敵,未有翱翔海上八年,未複一城一池而可以言智;敵來深慝窮島,敵去仍言牽製而可以言勇。”
山東總兵楊國棟在其疏劾毛文龍時所列的十大罪狀中的第一、第二條就是“一、專閫海外八年,靡費錢糧無算。今日言恢複,明日言搗巢,試問所恢複者何地?所搗者誰巢?二、設毛文龍於海外,原為牽製,不敢西向,數次過河,屢犯寧錦,全不知覓,牽製安在?”
緊鄰毛文龍、且掩護過毛文龍免於後金捕殺的,效忠大明、起過牽製後金作用的朝鮮,也有類似證言。朝鮮備邊司議證實:“毛將所為,不思甚矣。賊衝宣川,不過數百騎,曾不能發一支箭,駢首就戮,有同群羊之見猛虎,其無膽勇,據此可想。為今計莫若藏蹤秘跡,使虜不得窺覘去留。”親自去過毛文龍營地的柳公亮向朝鮮國王李倧說:“以其兵力觀之,似無剿胡之勢。張晚去時結陣以見之,而軍皆疲劣。雖或見小利而動,恐難舉大事耳。”李景稷亦雲“毛之軍勢疲甚,其意隻欲安座島中,享其富貴而已。”《李朝實錄》記載毛文龍“蟄居孤島,徒事張皇,”“今則徒享富貴,無意進取。識者皆憂其終不利於中原,而為我國之深患。”即使是後來以“擅殺大帥”的罪名,參與迫害袁崇煥的王永光,也曾不得不承認:“海外之師為牽製也,有須彌島之退,又有攻掠海州之報,以牽奴者而牽於奴,文龍伎倆已窮。”(以上轉引自《袁崇煥誅毛文龍辨析》一文所引用之史料)
[b]前遼東經略熊廷弼更是直截了當地指出毛文龍釀成了奇禍[/b]:“三方兵力未集,文龍發之太早,致敵恨遼人,屠戮四衛軍民殆盡,灰東山之心,寒朝鮮之膽,奪河西之氣,亂三方並進之謀,誤屬國聯絡之算,目為奇功,乃奇禍耳!”倒是投靠閹黨的王化貞極力捧毛文龍,把毛文龍通過不服從統一調令,打亂熊廷弼的“三方布置策”以恢複失地的重大戰略部署而取得的偶然勝利——鎮江之捷,說成是“發蹤奇功”。
不僅有關於毛文龍實力能力不足以牽製敵人,且隻想割據一方,安享富貴,以及畏敵如虎、東躲西藏的指責。還有對毛文龍擁兵自重,驕橫跋扈,濫殺無辜,謊報戰果、欺騙朝廷等的指責。
當時的朝論也因此表現了對毛文龍的厭惡:“文龍當遼事破壞之後,從島中收招遼人,牽製金、複、海、蓋(指遼東半島金州、複州、海州、蓋州四衛之地),時時襲東,頗有功。但漸驕恣,所上事多浮誇,索餉又過多,朝論多疑而厭之者,以其握重兵,又居海島中,莫能難也。”(夏允彝著:《幸存錄》)
連崇禎帝也指責“島帥毛文龍懸師海上,開鎮有年,動以牽製為名,案驗全無事實,剿降獻捷,欺誑朝廷,器甲芻糧蠹耗軍國。近乃部署夷漢多兵,泛舟進登聲言索餉,雄行跋扈,顯著逆行。”這些指責雖是在毛文龍被殺之後,但這些與諸如“通虜謀反”之類的、秘密的、沒幾人知道的罪名不同,都是公開的、因而大家能看得到的事情。比方說,倘若毛文龍真有過牽製滿虜之事實,真沒有“剿降獻捷,欺誑朝廷”等逆行,那麽在毛文龍還活著的時候,朝野肯定都知道。別說崇禎帝不是弱智,就算是弱智,恐怕也不可能編造這種低級的謊言而讓天下人笑話“父君”。明朝是一個極力推崇主張“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教,且皇帝擁有很大獨裁權力的中央集權****體係的朝代。若皇帝欲致人於死,找個罪名並非難事。崇禎帝要真想為袁崇煥殺毛文龍開脫責任的話,完全可以捏造其他罪名。
有些大臣因此還提出了撤銷東江一鎮(按某些“仇袁人士”的說法,這才是賣國賊)。例如兵部尚書閻鳴泰就以牽製後金“終屬虛著”為由提出移鎮的動議;如尚寶卿董茂忠“請撤文龍,治兵關寧”。
既然大明一方有這樣的認識,那就沒有理由斷定後金沒有這樣的認識,沒有理由斷定後金把毛文龍統領的部隊看作是有能力妨礙其大舉進攻的威懾。
因此,袁崇煥殺毛文龍,就不是因為東江兵不能牽製後金,更不是為後金解除“後顧之憂”,而是因為東江兵為不受節製、形同軍閥割據的毛文龍所統領,難起到牽製後金的應有作用;而是認為隻有整飭軍紀(寧遠、錦州剛發生了兵變。倘若不處理毛文龍,實難服眾,也難免其他將士效仿),統一軍令建製,消除從前那種軍令建製不統一、各指揮官之間相互牽製、內訌的情況,才能提高作戰能力,才能使東江真正起到牽製後金的作用,才能有效地打擊敵人。同樣,後金一方未嚐沒有這樣的認識,未嚐不認為軍令建製統一、上意下達才能更好的作戰,“牽製”才能發揮出其應有作用。
三、袁殺毛不但沒有導致毛部將叛變,反而凝聚了人心
由上亦知,後金不是把毛文龍時期的東江,而是把袁崇煥殺毛文龍,實現軍令建製的統一,軍紀整飭後的東江視為更大的威脅。
以下事實可為其證:第一,後金趁袁崇煥剛殺毛文龍,需要時間精力去消除朝野人士的誤解,未有餘力去真正實現其目標之時就突襲北京。
第二,不先利用《明史》說的“島弁失主帥,心漸攜,益不可用,其後致有叛去者”,即東江內部尚未從混亂中擺脫出來的大好時機,徹底解決東江這個“後顧之憂”,以免其死灰複燃,重振士氣而尾大不掉,甚至也不去誘降東江將士,以讓他們一道攻擊大明,或讓他們配合後金軍作戰,牽製明軍。
第三,後金試圖解決東江這個“後顧之憂”,不是在毛文龍被殺之後,而是在袁崇煥被殺之後。
第四,即便是毛文龍部下,特別是其中高級部將,絕大多數都沒有在毛文龍被殺之後逃跑、反亂或投敵。即使有叛亂、投降的,也都是在袁崇煥被捕或被殺之後。
《明史》以及貶袁的“仇袁人士”說袁崇煥殺毛文龍導致毛的部隊叛變,為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後金得以大舉長途奔襲北京,袁崇煥也因此被捕下獄的說法也不完全符合事實。
事實上,毛被殺後,暫管東江事務和軍隊的毛部下、副將陳繼盛,還有旗鼓徐敷奏、遊擊劉興祚、參將沈世魁都沒有叛變。劉興祚還不顧母親及其他骨肉親人被後金扣作人質而與後金作戰,不幸於崇禎三年春節的一次戰鬥中犧牲。參將沈世魁後還率軍鎮壓了叛變,並擊敗了前來接應叛徒的後金軍,幾年後,當東江淪陷時不幸被俘殉國。陳繼盛則是後來被叛徒設計害死的。就是毛文龍之子毛承祚,起初也沒有叛變。毛承祚是到了崇禎五年,耿仲明、孔有德叛變後才跟從的——這事,距離後金大舉長途奔襲北京已三年,袁督師也早就含冤而死了。其他叛徒,如參將劉興治、遊擊耿仲明、孔有德、尚可喜等都是後來才叛變的。
這些人的叛變原因各異,但都不是因為袁崇煥殺毛文龍。其中有些將領的駐地還不在東江而在內地。如孔有德和耿仲明是在登州巡撫孫元化手下任職,也沒有幾個原毛部下隨之前往。其叛亂時間是在崇禎四年。其叛亂原因是孔有德受孫元化之令支援遼明軍,途中遭颶風,幾乎喪命,但仍被命令改道前往而生不滿,途中又遇饑寒,士兵怒氣爆發終至反叛;耿仲明則是因其弟參與東江兵變受牽連而不滿,故孔有德攻其所在的登州時反叛。因此他們的叛亂也與東江“島弁失主帥,心漸攜,益不可用,其後致有叛去者”沒有關係,更與“文龍既死,甫逾三月,我滿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沒有關係。
例如劉興治。其一家早在奴兒哈赤的時候就投降了後金。後隨其兄劉興祚反正,投奔毛文龍。可其母親、骨肉親戚卻留在後金,成了滿酋蝗太極向其招降的人質。崇禎三年3月,蝗太極密信致劉興治,又是引誘又是恐嚇。信中說,劉如果信蝗太極之言,投奔後金,“若是輕身,即依爾南朝官爵,母子妻小團圓,任從爾便。若能帶島中人來,所帶金、漢人不拘多少,都封與爾等,擇地住種,長享其福。”如果拒絕,那就將劉之“母弟侄妻子全殺不留”。而其兄劉興祚剛剛在與後金的作戰中不幸犧牲。暫時統領陳繼盛誤聽諜報,以為未死而沒有奏報朝廷,結果朝廷未與撫恤。劉興治氣憤不已,便決定殺陳反叛。劉的性格,連《明史》都記載是“兇狡好亂”,平常就與暫管東江的陳繼盛相處不好。劉設伏兵,將前來為兄劉興祚吊喪的陳繼盛等將官誘捕殺害,並捏造“繼盛誣興祚詐死,及以謀叛誣陷己者”(《明史》)之罪名欺騙眾人。還“偽為島中商民奏一通,請優恤興祚,而令興治鎮東江。”(《明史》)劉興冶與其諸弟兄“放舟長山島,大肆殺掠”(《明史》)。對此,朝廷並未鎮壓而隻是安撫。劉興冶這才稍稍安穩了點。可不久就與後金勾搭上。在得到後金酋的支持後,再次叛亂,還殺害不願隨之叛亂的將領及家人。連其弟劉興基也被其棒打。幸虧沈世魁隻身幸免遇難,才得以率兵平息此次叛亂。
由此亦知,蝗太極是在其率後金軍大舉長途奔襲北京後的第二年,他認為其反間計已成功,其殺父仇人袁崇煥已被捕、必死無疑後,才勸降劉興治的。其勸降內容不是許諾升官發財,親人團圓,就是威脅殺害其全部親人。當勸降劉興治的陰謀失敗後,還真的就把劉家一家老少殺了。也就是說,蝗太極認為能促使劉投降的,不是毛文龍被殺一事。且還不敢肯定劉興治一定會投降。否則就不會開出這樣的勸降條件。更不會以殺光其全家的方式對待他認為早就有心投降的人。再說,劉興治之兄還堅持與後金作戰,並剛剛犧牲。明代極重視儒家傳統,長幼秩序分明,其兄如此,其弟操守即便不如其兄,也不至於會叛其兄,去投與其兄作戰的敵人。這點,蝗太極肯定明白,否則就該在大舉長途奔襲北京前,在其兄還活著的時候勸降,以保證確實已無後顧之憂。
以上事實不但說明毛文龍的死,沒有動搖軍心,沒有激發兵變,更說明毛文龍是死是活都與蝗太極長途奔襲北京沒有關係。且毛文龍那些部將的叛變,都是發生在主帥袁督師被怨殺之後。因此,若非要說毛文龍部下是因為主帥被怨殺而心灰意冷,不願再為朝廷戰,轉而叛亂投敵,那這主帥應該是袁崇煥而不是毛文龍。
有一件重要的證據。那就是,蝗太極是在取得長途奔襲北京的成功,袁崇煥被殘酷冤殺之後,才開始解決“東江問題”的。若袁督師殺毛文龍真激起了其部將的不滿,使其部將叛亂,那蝗太極就會抓住這一時機,迅速行動,“解決”東江,消除後顧之憂,而絕不會愚蠢到遲至長途奔襲北京,甚至遲至袁崇煥被冤殺之後。要知道,時機難得,時不再來。往後拖,就等於讓明朝有時間從容計策、安撫毛部將。誰也不可能預料到明朝的做法不但不能安撫毛部將,反而會激起毛部將的更大不滿,反而更想反叛,更想投敵。
還有一點,若毛部將真痛恨袁崇煥殺毛的話,那麽他們應該為朝廷抓殺袁崇煥,為其毛主人伸了冤報了仇而感到高興才是。他們的憤恨之情、生變叛逃之意,即使沒有完全消失,至少會比袁崇煥活著的時候要少,軍心也會因此變得較為穩定,士氣也會有一定程度的恢複。蝗太極再愚蠢也不至於選這個時候去誘降他們。
袁崇煥被殺,軍中將士因此寒心,竟有“以督師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輩在此何為?”不願再為大明效命之言之後。那麽,蝗太極認為東江將士也會動搖,也有不願再為大明效命,甚至生叛亂之心,或至少士氣不高,因而是其解決東江問題,消除其後顧之憂的大好時機,也就順理成章,沒什麽奇怪的了。
蝗太極先是用各種手段誘降東江的將士。失敗後,便趁東江內亂剛息,防務空虛之際而直接發兵攻打,滿以為穩操勝券,可結果卻是遭明軍痛擊,死傷甚重,慘敗而歸。
順便提一下,東江的陷落,是在六年後的崇禎十年,是在距崇禎帝自殺、滿清入關隻有七年的時候了,且還是因滿虜施詭計偷襲。原毛文龍部下,時任大明東江主帥的沈世魁因此壯烈殉國,萬餘將士英勇戰死。
由上可知,東江的將士們不但沒有如《明史》和那些誣袁的人士所言,軍心渙散,作戰能力低下,還因此出現了投敵叛變者,反而士氣高昂,作戰勇敢,重創滿虜,堅守東江長達八年。最後雖不幸中計失敗,但萬餘將士仍視死如歸,壯烈殉國。
為免誤會,在此說明一下。我不認為毛文龍該死。無論毛文龍如何跋扈,如何欺誑朝廷,如何沒起到犄角的牽製作用,但他還是進攻過後金,還因此遭後金捕殺,亡命朝鮮,他也沒有公然反叛;無論毛文龍貢獻多少,他還是為民族為國家作了貢獻的。且袁崇煥殺毛文龍,激起了閹黨餘孽的更大仇恨,從而想方設法置其於死地。
四、《明史》的故意誘導
《明史》還雲:“帝驟聞,意殊駭,念既死,且方倚崇煥,乃優旨褒答。俄傳諭暴文龍罪,以安崇煥心”,明確指責袁崇煥妄殺欺君,崇禎帝內心非常惱怒,但考慮到毛已死,自己又要依靠袁,才讚許袁崇煥的行為。而之所以傳諭暴文龍罪,並非其本意,而是為了安袁崇煥的心。一些“仇袁人士”也以此指責袁崇煥,也跟著說“崇禎帝並未賦予袁崇煥殺毛文龍的權力,所以才如此震驚,袁崇煥是擅殺,觸犯了大明律,本就是死罪,崇禎帝是因為毛文龍已經死了,為了安撫袁崇煥才不得已認可了袁崇煥之舉。”
其實,隻要稍稍閱讀一下《明史》的這段記述,就會發現這不過是《明史》作者故意誘導讀者而已。因為除了“優旨褒答。傳諭暴文龍罪”是事實陳述外,“帝驟聞,意殊駭,念既死,且方倚崇煥”、“以安崇煥心”都不是事實陳述而是心理狀況的描繪,是編纂者的主觀推測。《明史》也未給出相關的具體證據佐證。崇禎帝的這種心理狀況,若非神仙,恐怕難以正確了解,滿清禦用文人又是如何確知的呢?因此,隻能說這又是滿清禦用文人為貶低擊虜民族英雄袁崇煥、打擊漢人的民族自信而有意編出的謊言。事實是,崇禎帝是賦予了袁崇煥殺人權力的,也認為毛文龍是死有餘辜,並讚許袁崇煥殺毛是“躬親正法,自是行軍紀律,此則決策弭變,機事猝圖,原不中製”。崇禎帝所下的“聖旨”就是最好的證明:
一,“毛文龍懸距海上,跋扈有跡,犄角無資卿能聲罪正法,事關封疆安危,問外原不中製,不必引罪,一切布置遵照敕諭,聽便宜行事”(《崇禎長篇》卷23,崇禎2年6月戊午)
二,“朕以東事付督師袁崇煥,固圉恢疆,控禦犄角,一切閫外軍機聽以便宜從事。島帥毛文龍懸師海上,開鎮有年,動以牽製為名,案驗全無事實,剿降獻捷,欺誑朝廷,器甲芻糧蠹耗軍國。近乃部署夷漢多兵,泛舟進登聲言索餉,雄行跋扈,顯著逆行。崇煥目擊危機,躬親正法,據奏責數十二罪狀,死當厥辜。大將重辟先聞,自是行軍紀律,此則決策弭變,機事猝圖,原不中製,具疏待罪,已奉明綸,仍著安心任事。”此不僅“《崇禎長篇》卷23,崇禎2年6月壬申”有記載,朝鮮的《仁祖大王實錄》也有記載。
養私軍,割據一方,是很難為皇帝所容的。明朝立國,就強調中央集權,很忌諱軍閥割據,為此不封異性王,還以種種罪名剝奪了建國功臣的權力、甚至將之殺害。大將在外,須受文臣監之為大明祖製。李自成即將攻進北京時,崇禎帝想南遷,卻無軍隊護行,而李自成已逼近北京,連招募義兵都不可能,於是,想讓駙馬都尉鞏永固、新樂侯劉文炳率家丁護從南行,兩人卻迴答:“家丁何足以當賊鋒?況臣家素謹,不敢私蓄家丁。”由此可見大明對私人養軍的忌諱。毛文龍用朝廷的錢,把政府軍隊變成毛姓私人軍隊,不受代表朝廷的經略、巡撫管核,猶如國中之國,這當然是崇禎帝不願意看到而必欲除治的。因此賦予袁崇煥“固圉恢疆,控禦犄角,一切閫外軍機聽以便宜從事”的大權,其中當然就包括了若毛文龍不肯接受“控禦”,就殺之的權力。袁崇煥殺毛文龍時所列的十二條當斬之罪的第一條便是“祖製,大將在外,必命文臣監。爾****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可見此罪之重。袁崇煥又是忠臣,不可能會在明知皇帝偏愛毛文龍,不同意他殺毛文龍,沒有賦予他殺毛文龍權力的情況下,寧可犯欺君之罪導致自己也被殺,名譽被毀,也要擅殺皇帝之愛將。他與毛文龍的關係,也還沒有到哪怕自己被皇上殺,也要殺掉毛文龍的程度。這也說明崇禎帝的上述“聖旨”不是違心之言。我想,毛文龍擁兵自重,不受政府節製,形同割據,才是袁崇煥、也是崇禎帝殺他的原因。
《明史》又雲:“崇煥智雖疏,差有膽略”。這當然也不是事實陳述,隻是編纂者的評論。之所以如此評論,無非是想讓漢人以為就是擊斃了滿清之祖,首次擊敗了自其反叛起,二十多年來一直“所向無不摧破”的“我滿清”,振奮了漢人,大長了漢人誌氣的民族英雄,原來也隻是個“智雖疏,差有膽略”的平庸之輩,而且還是個內鬥優先,妄殺抗清英雄,自毀長城,欺侮父君的家夥。滿清禦用文人的這樣做,其目的無非是想蒙蔽漢人,欲使漢人覺得自己很窩囊,很自卑,永不覺得在漢人裏出現過真正了不起的民族英雄。
所以,《明史》編纂者以及某些捧毛貶袁的“仇袁人士”的種種說法,既經不起推敲,也缺乏具體證據,更違背了曆史真相,是不過是為醜化袁崇煥這位擊斃滿酋、與滿清有殺祖之不共戴天大仇的民族英雄而編造的謊言。
最後,想說說對《明史》的看法。《明史》是推行殘酷的*的滿清乾隆時期,由滿清政權組織其禦用文人編纂,得到滿清政權認可的“正統史書”。那麽,其出發點當然就是為滿清政權服務的。因此,就會盡量隱瞞和篡改對不利於其政權的曆史事實,就會把其主觀猜測當作事實來記述,就會通過評論等來有意誤導人們。但並非該書的所有曆史記載都是篡改過的或是編造的。例如,對大明政府健在時期的一些影響較大、眾所周知,因此無法隱瞞和篡改的事件的記述和對某些眾所周知的事和人的評價,應該是可信的。但也會將其主觀猜測、評論等巧妙地混入其中,誤導人們。例如,其祖奴兒哈赤在寧遠一戰首次被打敗,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因此《明史》的這一記述,是事實而不是編造。其祖奴兒哈赤之死不是在戰敗前而是在戰敗後,這也是賴不掉的事實。但其死因,其死亡時間,卻不會有多少人知道,因此《明史》就可能會隱瞞真相,就可能會編造事實。再比方說袁崇煥殺毛文龍,以及崇禎帝諭旨稱讚袁崇煥、譴責毛文龍,也都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後金不久就大舉奔襲北京也是事實。因此《明史》的記述,是事實而不是編造。但袁崇煥內心到底什麽時候決定殺,毛文龍被殺與後金的行動,到底有什麽關係,當時崇禎帝的內心到底是怎樣想的,卻是難以知曉和確證的。這就有讓人發揮的餘地。為滿清政權服務的《明史》,就更不會不利用這個餘地,或把猜測當事實,或編造事實、或歪曲事實、或把兩件沒有關係的事實巧妙地連在一起,或及時地加入評論等以誘導人們。再比方說《明史》對崇禎帝的評論,也是如此(限於篇幅以及與此文主旨關係不大,就不作說明了。各位若有興趣,不妨去看看)
所以,我們在閱讀《明史》以及經過滿清檢閱、得到滿清許可的史料時,就應該注意分清哪些是事實,哪些是編纂者的主觀猜測和評論,並通過其他記述和其他史料、通過仔細分析,弄清楚哪些事實間確實有聯係,有什麽樣的聯係,又有哪些事實相互間本來沒有聯係,是《明史》編纂者故意誘導人們去認為它們有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