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兒去。」李清勝踹了方臻一腳,「你倒是說說,你今日問這麽多,究竟是想做什麽?」
「哦,我是給你送緣分來了。」方臻開玩笑道,「你先聽聽,覺得合適就去看看,覺得不喜歡就當我今天沒說,你跟大嫂繼續等真正的緣分。」
「你是……要給我和清勝,找個孩子?」柳康寧聽懂了方臻的言下之意。
「嗯,是有這個打算,但具體肯定還是你們自己決定,我就是問一問。」方臻再三強調。雖然那個小女孩也挺可憐,但萬沒有強加給李清勝二人的道理。
「你且說來聽聽。」
「好。大哥、大嫂,前年蝕骨散一案中,曾有個鍾姓的工匠被燒傷,你們還記得嗎?」方臻問道,「就是一開始跟我去郊外建養牛場,結果碰上有人來撒蝕骨散,我就帶著工匠們先把蝕骨散給鏟掉了,結果中途出了點意外。」
「鍾姓……」李清勝思索一陣,「好像是有些印象,他不是最初觸碰蝕骨散被燒傷的那一個嗎?當時你整隻手被燒得隻剩了骨頭,中毒咳血險些喪命,就是為救他所致。」
「我也記得,他那時傷得太重,在仁壽堂中躺了好幾日,我與其他幾位大夫,輪流看護過他。」柳康寧補充道,「對了,去年你還曾托我為他治療臉上的傷,替他將那副被燒毀的容貌恢復,可費了我好一番功夫。」
「對,就是他,他家有兩兒子一個小女兒,他是在我工地上出的事,是我的責任,他燒傷後我就一直承擔了他的後續治療,結果有一次去他家,他婆娘拉著我非要我買了他家小女兒。」方臻撓撓頭。
李清勝聽懂了,是方臻不想讓這小女兒被賣去更糟糕的地方,可自己也不想收,便來問他。
「那是個女娃,並非我與你大哥嫌棄她什麽,隻是我們同為男子,養個女兒難免招人議論。」柳康寧擔憂道。
當初方臻跟安向晨商量時,安向晨就是覺得李清勝與柳康寧的人品廣受褒獎,這才想讓方臻問問,李清勝他們養不養。隻是那時候李清勝和柳康寧的關係還一團亂麻,方臻便一直沒跟李清勝說這件事。
「要是換了我跟向晨,那肯定是遭人非議的,你跟大哥都是有口皆碑的人物,應該不至於。」方臻給李清勝二人添上茶水,「不過我就是一問啊,那小丫頭我看著挺討喜的,你們要是有意願算是我做個順水人情,你們沒這個打算,就當我沒說過。」
「我知道你的意思,隻是我們此前也不曾做過養孩童的準備。何況我們兩個大男人,哪裏知道如何養女娃?女娃還是得有娘親教導才行,她再長大些,男女不同,我們該如何教她?」李清勝說的隱晦。
這的確是個問題,要是在現代,有網絡,有開明的兩性觀念,倒是好說,放在大成,等到女孩十三四歲時,總不能由父親告訴她,每月流血是怎麽迴事,那實在是太不堪了。
「是我跟向晨考慮不周了。」方臻摸摸鼻子。
「你的心是好的,此事也並非全無轉圜,收不得女兒,收做傭人也未嚐不可。那鍾氏既動了賣女兒的心思,總不會是想著將女兒賣去做鳳凰。」柳康寧拿起李清勝剝好的核桃吃了,「你待我們迴去商議一番,再與你答覆。」
「好。」
當日此事暫且不再談,幾人又小聚一會兒,便各自告辭散去。
沒過幾天,李清勝再次來訪,關於鍾家的小女兒,他和柳康寧商談過後,打算買迴去。隻不過不是買迴去做女兒,是要她跟在王桂芬身邊,由王桂芬教導。再過些年王嬸兒老了,便由鍾家小女兒接替王嬸兒的位置。
這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方臻家的廚娘兼管家阿花年紀比方臻二人還要小些,自然能夠長長久久地留在他們身邊伺候,但王桂芬年近四十,按古人的平均壽命,能不能活到六十也是未知數,頂多再有十年,王桂芬也該迴家養老了,的確不能長久地在李清勝家做下去。
王桂芬是李家的老人,自從李清勝在固城做事開始,就一直跟在李清勝身邊,猛然間換個新人,李清勝不習慣不說,也不會一下子放心這人是否可靠。
所以,最好還是要找個知根知底的人接替王桂芬。如果這樣考慮的話,把鍾家的小女娃接過來從小培養,就是個不錯的選擇。
既然李清勝這邊的主意拿定了,方臻便與李清勝一同去往鍾家。
今年過年的時候,方臻也去了鍾家一趟,鍾工匠恢復的不錯,除了嗓子被燒壞,說話聲音無法再像以前一樣外,經過柳康寧的一雙妙手,容貌已然與燒傷前無異。
那次去看望鍾工匠一家,鍾家婆娘便再一次問起方臻,到底要不要她家小女兒,方臻看著越發機靈可愛的小女孩,實在是無法迴答她這個問題。
這下好了,他這次來,終於能夠坦然地麵對鍾家婆娘,也不用再擔心這可憐的小姑娘哪天就被隨意地賣了。
鍾家的婆娘久不見方臻來買她家女兒,正愁眉不展,猶豫要不要反悔自己說過的「一直給方老爺留著」的承諾,把女兒賣給別人。可巧她心思最動搖之際,方臻就上門了。
雖然最後不是賣給方臻,但李清勝李司查大人她是認識的,聽聞李清勝要買她家女兒迴去做傭,給出的價格也很合理,鍾家婆娘哪有不同意的,當即叫來鍾工匠,夫妻兩個與李清勝簽字畫押,定下了這樁買賣。
「哦,我是給你送緣分來了。」方臻開玩笑道,「你先聽聽,覺得合適就去看看,覺得不喜歡就當我今天沒說,你跟大嫂繼續等真正的緣分。」
「你是……要給我和清勝,找個孩子?」柳康寧聽懂了方臻的言下之意。
「嗯,是有這個打算,但具體肯定還是你們自己決定,我就是問一問。」方臻再三強調。雖然那個小女孩也挺可憐,但萬沒有強加給李清勝二人的道理。
「你且說來聽聽。」
「好。大哥、大嫂,前年蝕骨散一案中,曾有個鍾姓的工匠被燒傷,你們還記得嗎?」方臻問道,「就是一開始跟我去郊外建養牛場,結果碰上有人來撒蝕骨散,我就帶著工匠們先把蝕骨散給鏟掉了,結果中途出了點意外。」
「鍾姓……」李清勝思索一陣,「好像是有些印象,他不是最初觸碰蝕骨散被燒傷的那一個嗎?當時你整隻手被燒得隻剩了骨頭,中毒咳血險些喪命,就是為救他所致。」
「我也記得,他那時傷得太重,在仁壽堂中躺了好幾日,我與其他幾位大夫,輪流看護過他。」柳康寧補充道,「對了,去年你還曾托我為他治療臉上的傷,替他將那副被燒毀的容貌恢復,可費了我好一番功夫。」
「對,就是他,他家有兩兒子一個小女兒,他是在我工地上出的事,是我的責任,他燒傷後我就一直承擔了他的後續治療,結果有一次去他家,他婆娘拉著我非要我買了他家小女兒。」方臻撓撓頭。
李清勝聽懂了,是方臻不想讓這小女兒被賣去更糟糕的地方,可自己也不想收,便來問他。
「那是個女娃,並非我與你大哥嫌棄她什麽,隻是我們同為男子,養個女兒難免招人議論。」柳康寧擔憂道。
當初方臻跟安向晨商量時,安向晨就是覺得李清勝與柳康寧的人品廣受褒獎,這才想讓方臻問問,李清勝他們養不養。隻是那時候李清勝和柳康寧的關係還一團亂麻,方臻便一直沒跟李清勝說這件事。
「要是換了我跟向晨,那肯定是遭人非議的,你跟大哥都是有口皆碑的人物,應該不至於。」方臻給李清勝二人添上茶水,「不過我就是一問啊,那小丫頭我看著挺討喜的,你們要是有意願算是我做個順水人情,你們沒這個打算,就當我沒說過。」
「我知道你的意思,隻是我們此前也不曾做過養孩童的準備。何況我們兩個大男人,哪裏知道如何養女娃?女娃還是得有娘親教導才行,她再長大些,男女不同,我們該如何教她?」李清勝說的隱晦。
這的確是個問題,要是在現代,有網絡,有開明的兩性觀念,倒是好說,放在大成,等到女孩十三四歲時,總不能由父親告訴她,每月流血是怎麽迴事,那實在是太不堪了。
「是我跟向晨考慮不周了。」方臻摸摸鼻子。
「你的心是好的,此事也並非全無轉圜,收不得女兒,收做傭人也未嚐不可。那鍾氏既動了賣女兒的心思,總不會是想著將女兒賣去做鳳凰。」柳康寧拿起李清勝剝好的核桃吃了,「你待我們迴去商議一番,再與你答覆。」
「好。」
當日此事暫且不再談,幾人又小聚一會兒,便各自告辭散去。
沒過幾天,李清勝再次來訪,關於鍾家的小女兒,他和柳康寧商談過後,打算買迴去。隻不過不是買迴去做女兒,是要她跟在王桂芬身邊,由王桂芬教導。再過些年王嬸兒老了,便由鍾家小女兒接替王嬸兒的位置。
這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方臻家的廚娘兼管家阿花年紀比方臻二人還要小些,自然能夠長長久久地留在他們身邊伺候,但王桂芬年近四十,按古人的平均壽命,能不能活到六十也是未知數,頂多再有十年,王桂芬也該迴家養老了,的確不能長久地在李清勝家做下去。
王桂芬是李家的老人,自從李清勝在固城做事開始,就一直跟在李清勝身邊,猛然間換個新人,李清勝不習慣不說,也不會一下子放心這人是否可靠。
所以,最好還是要找個知根知底的人接替王桂芬。如果這樣考慮的話,把鍾家的小女娃接過來從小培養,就是個不錯的選擇。
既然李清勝這邊的主意拿定了,方臻便與李清勝一同去往鍾家。
今年過年的時候,方臻也去了鍾家一趟,鍾工匠恢復的不錯,除了嗓子被燒壞,說話聲音無法再像以前一樣外,經過柳康寧的一雙妙手,容貌已然與燒傷前無異。
那次去看望鍾工匠一家,鍾家婆娘便再一次問起方臻,到底要不要她家小女兒,方臻看著越發機靈可愛的小女孩,實在是無法迴答她這個問題。
這下好了,他這次來,終於能夠坦然地麵對鍾家婆娘,也不用再擔心這可憐的小姑娘哪天就被隨意地賣了。
鍾家的婆娘久不見方臻來買她家女兒,正愁眉不展,猶豫要不要反悔自己說過的「一直給方老爺留著」的承諾,把女兒賣給別人。可巧她心思最動搖之際,方臻就上門了。
雖然最後不是賣給方臻,但李清勝李司查大人她是認識的,聽聞李清勝要買她家女兒迴去做傭,給出的價格也很合理,鍾家婆娘哪有不同意的,當即叫來鍾工匠,夫妻兩個與李清勝簽字畫押,定下了這樁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