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而已,隻要將手放進溪水裏,搓一搓就能洗掉手上的油汙。然而就是這麽一點小事,方臻也非要黏著安向晨一起。一起去溪邊不說,洗手的時候,身體也要挨著靠著。
原本兩人隻是湊得近,手還是各洗各的,很快方臻便不甘於此,在水下拉住了安向晨的手,大有幫他洗手的架勢。
安向晨又不是小孩子,哪裏還需要別人幫他洗手,遂掙動起來,不過隻象徵性掙了兩下,掙不脫,也就作罷了。
正經算起來,兩人分別竟已有十三天,幾近半個月之久。都說小別勝新婚,他們重逢的時間地點卻又是如此尷尬,以至於重逢三天了,除了剛見麵時的情難自禁外,他們這三天裏最親密的接觸,也不過是安向晨腳下不穩時,被方臻扶過幾次。
所以雖然方臻粘人,但安向晨也完全沒有將人趕走的意願,讓兩人的手在水中交握,十指相扣。
深秋初冬的溪水是寒涼刺骨的,但兩人相扣的手卻像是一個能夠自己發熱的火源,隔絕了外界的低溫,使他們的手熱著,心也熱著。
安向晨原以為,方臻隻是借著洗手的由頭偷偷摸摸耍混,誰知握著握著,沒見方臻如何動作,便感到自己的掌心裏,被塞了個硌手的物件進來。
「是什麽?」安向晨下意識握緊了手裏的東西。他發覺自己想錯了,方臻不是為了耍混,而是想通過這種方式避人耳目。這樣一想,他便覺手裏握著的,應當是重要的線索,大意不得。
方臻對安向晨突如其來的緊張感到莫名其妙,但隨即他便明了安向晨誤會了什麽,忍著笑,叫安向晨自己打開手看看。
安向晨察覺方臻神色有異,將信將疑地攤開手掌一看,手裏哪是什麽重要的線索,不過是一枚小小的石雕罷了。
石雕隻有巴掌大小,可以被安向晨完全包裹在手心裏。石頭質地普通,黑乎乎的,雕刻的是一隻小鹿,昂首挺胸的模樣,眼睛炯炯有神,嘴裏叼著根草葉,前蹄抬起一隻,尾巴俏皮地向上翹著,是個神氣靈動的傢夥。
「我在寧鄉縣剛好看到有賣,也不知道買什麽特產迴來,就買了個石雕,像你。」方臻摸摸鼻子解釋道。
「哪裏像……」安向晨嘟囔著,將石雕用布巾擦擦幹淨,而後拿著把玩,嘴角掛著掩不去的笑意。
在大成,送禮是傳統,朋友之間可以相送,同僚之間可以相送,關係好的可以送,想打好關係也可以送,可以給父母送,給家裏的小輩送,情侶之間,自然也不例外,有的是相愛之人,藉由禮物表達對彼此的心意。
但方臻這還是第一次,正經給安向晨送禮物,上一次送的和田玉,是為了訂婚,算不得禮物。
他們兩個成天在一起,看到什麽喜歡的就買了,當然想不起來要送禮物給對象,但一旦分別,這種思念便會催生想要送對方禮物的衝動,想要把自己所看到過的一切,都化為實質送給對方,想要與對方一同分享。
所以,即便方臻是懷著目的去的寧鄉縣,但在匆匆路途中,仍是一眼便相中這一隻小鹿石雕,並且把它買了下來,送給安向晨。
「喜歡嗎?」方臻問道。
虎崽好奇地湊過來,用鼻子嗅嗅石雕,然後張開嘴準備咬,安向晨眼疾手快把石雕攥在掌心,屈起食指敲了下虎崽的額頭,「不許使壞。」
「嗷嗚~」
方臻嫌兒子礙事,把它拎起來放到一邊,仍舊等待著安向晨的迴答。
安向晨把石雕收進懷中,故意撇開眼不去看他,但到底是不願叫方臻失望,輕輕「嗯」了一聲。隻是輕輕嗯的,絕對沒有表現出那般膚淺!
「喜歡就好,不值錢的小玩意兒,也不知為什麽,看見它忽然特別想你,就買下來了,以後我每到一個地方,都給你帶一件。」方臻擦幹手站起身,要拉安向晨起來。
「我有什麽可想的。」安向晨拍開方臻遞來的手,自己站起來,被方臻的情話臊了臉,忙轉移話題,「現在豈是有功夫說這些閑話的,那老者畫像呢,拿來我且瞧瞧。」
「好好好,娘子說什麽就是什麽,給,去亮堂的地方看。」方臻把畫像交給安向晨。
這幅畫像,方臻上次給唐星看過,當時唐星的反應方臻還記得一清二楚,現在他把畫像給了安向晨後,便仔細盯著安向晨的表情,看看安向晨會是什麽表現。
兩人坐迴剛才烤兔子的火堆邊上,借著火光,安向晨仔細辨認著畫像上的細節。
由於畫像是用彩鉛畫的,現在又是晚上,便格外的費眼睛。方臻幾次讓安向晨別看了明天再說,但都被安向晨以白天採藥忙,且人多眼雜的理由拒絕。
最後總歸是給安向晨看清上麵的人臉,以及腰間佩飾的特徵,至於衣服及其紋飾,便比較難辨認了。但這些,已經足夠安向晨辨認出畫像上的老者究竟是誰。
在認出畫中人後,安向晨便瞭然一笑。
「唐星看完之後表情就很奇怪,你看完又笑,怎麽,難道是毛永豐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其實這老爺子是五皇子的人?」
「非也。」安向晨將畫像還給方臻,沒有直接說出畫中人是誰,卻問起方臻,記不記得曾給他講過關於一個人的故事。
「你這可把我給問住了,我給你講過的故事還不夠多?光是裏麵,就有多少人物,你讓我猜,也得給個範圍吧。」方臻沒有收起來,而是隨手把畫扔進了火中。
原本兩人隻是湊得近,手還是各洗各的,很快方臻便不甘於此,在水下拉住了安向晨的手,大有幫他洗手的架勢。
安向晨又不是小孩子,哪裏還需要別人幫他洗手,遂掙動起來,不過隻象徵性掙了兩下,掙不脫,也就作罷了。
正經算起來,兩人分別竟已有十三天,幾近半個月之久。都說小別勝新婚,他們重逢的時間地點卻又是如此尷尬,以至於重逢三天了,除了剛見麵時的情難自禁外,他們這三天裏最親密的接觸,也不過是安向晨腳下不穩時,被方臻扶過幾次。
所以雖然方臻粘人,但安向晨也完全沒有將人趕走的意願,讓兩人的手在水中交握,十指相扣。
深秋初冬的溪水是寒涼刺骨的,但兩人相扣的手卻像是一個能夠自己發熱的火源,隔絕了外界的低溫,使他們的手熱著,心也熱著。
安向晨原以為,方臻隻是借著洗手的由頭偷偷摸摸耍混,誰知握著握著,沒見方臻如何動作,便感到自己的掌心裏,被塞了個硌手的物件進來。
「是什麽?」安向晨下意識握緊了手裏的東西。他發覺自己想錯了,方臻不是為了耍混,而是想通過這種方式避人耳目。這樣一想,他便覺手裏握著的,應當是重要的線索,大意不得。
方臻對安向晨突如其來的緊張感到莫名其妙,但隨即他便明了安向晨誤會了什麽,忍著笑,叫安向晨自己打開手看看。
安向晨察覺方臻神色有異,將信將疑地攤開手掌一看,手裏哪是什麽重要的線索,不過是一枚小小的石雕罷了。
石雕隻有巴掌大小,可以被安向晨完全包裹在手心裏。石頭質地普通,黑乎乎的,雕刻的是一隻小鹿,昂首挺胸的模樣,眼睛炯炯有神,嘴裏叼著根草葉,前蹄抬起一隻,尾巴俏皮地向上翹著,是個神氣靈動的傢夥。
「我在寧鄉縣剛好看到有賣,也不知道買什麽特產迴來,就買了個石雕,像你。」方臻摸摸鼻子解釋道。
「哪裏像……」安向晨嘟囔著,將石雕用布巾擦擦幹淨,而後拿著把玩,嘴角掛著掩不去的笑意。
在大成,送禮是傳統,朋友之間可以相送,同僚之間可以相送,關係好的可以送,想打好關係也可以送,可以給父母送,給家裏的小輩送,情侶之間,自然也不例外,有的是相愛之人,藉由禮物表達對彼此的心意。
但方臻這還是第一次,正經給安向晨送禮物,上一次送的和田玉,是為了訂婚,算不得禮物。
他們兩個成天在一起,看到什麽喜歡的就買了,當然想不起來要送禮物給對象,但一旦分別,這種思念便會催生想要送對方禮物的衝動,想要把自己所看到過的一切,都化為實質送給對方,想要與對方一同分享。
所以,即便方臻是懷著目的去的寧鄉縣,但在匆匆路途中,仍是一眼便相中這一隻小鹿石雕,並且把它買了下來,送給安向晨。
「喜歡嗎?」方臻問道。
虎崽好奇地湊過來,用鼻子嗅嗅石雕,然後張開嘴準備咬,安向晨眼疾手快把石雕攥在掌心,屈起食指敲了下虎崽的額頭,「不許使壞。」
「嗷嗚~」
方臻嫌兒子礙事,把它拎起來放到一邊,仍舊等待著安向晨的迴答。
安向晨把石雕收進懷中,故意撇開眼不去看他,但到底是不願叫方臻失望,輕輕「嗯」了一聲。隻是輕輕嗯的,絕對沒有表現出那般膚淺!
「喜歡就好,不值錢的小玩意兒,也不知為什麽,看見它忽然特別想你,就買下來了,以後我每到一個地方,都給你帶一件。」方臻擦幹手站起身,要拉安向晨起來。
「我有什麽可想的。」安向晨拍開方臻遞來的手,自己站起來,被方臻的情話臊了臉,忙轉移話題,「現在豈是有功夫說這些閑話的,那老者畫像呢,拿來我且瞧瞧。」
「好好好,娘子說什麽就是什麽,給,去亮堂的地方看。」方臻把畫像交給安向晨。
這幅畫像,方臻上次給唐星看過,當時唐星的反應方臻還記得一清二楚,現在他把畫像給了安向晨後,便仔細盯著安向晨的表情,看看安向晨會是什麽表現。
兩人坐迴剛才烤兔子的火堆邊上,借著火光,安向晨仔細辨認著畫像上的細節。
由於畫像是用彩鉛畫的,現在又是晚上,便格外的費眼睛。方臻幾次讓安向晨別看了明天再說,但都被安向晨以白天採藥忙,且人多眼雜的理由拒絕。
最後總歸是給安向晨看清上麵的人臉,以及腰間佩飾的特徵,至於衣服及其紋飾,便比較難辨認了。但這些,已經足夠安向晨辨認出畫像上的老者究竟是誰。
在認出畫中人後,安向晨便瞭然一笑。
「唐星看完之後表情就很奇怪,你看完又笑,怎麽,難道是毛永豐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其實這老爺子是五皇子的人?」
「非也。」安向晨將畫像還給方臻,沒有直接說出畫中人是誰,卻問起方臻,記不記得曾給他講過關於一個人的故事。
「你這可把我給問住了,我給你講過的故事還不夠多?光是裏麵,就有多少人物,你讓我猜,也得給個範圍吧。」方臻沒有收起來,而是隨手把畫扔進了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