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逗你了,我有話跟你說。」方臻難得強硬,伸出手托起安向晨的下巴,逼得安向晨不得不直視他,「我喜歡你,安向晨。」
安向晨沒能立刻給他迴應,隻呆呆地望著他。
方臻「嘖」了聲,生怕古代沒有喜歡這個詞,所以安向晨聽不懂,特地換了幾個說法,「我心悅你,我傾慕你,我稀罕你,我……就是我想娶你,跟你在一塊一輩子,白頭到老,一生一世一雙人,永結同心……」
「夠、夠了!」安向晨被他這一連串的表白嚇到了,還從未見過有人能一口氣說這麽多話,實在是消受不起,「我知、知道了,誰要聽你說這些!」
他簡直要被方臻的話語給打蒙了,再不製止,還不知道要聽到些什麽,叫他毫無招架之力。
理解了就行,方臻很滿意,「那你呢?」
「……」安向晨是說不出方臻那些直白的話的,他想岔開話題,又覺此舉不太合時宜,支吾半晌,偷瞄了方臻一眼,道,「心乎愛矣,何日忘之。」
方臻將這兩句在舌尖上滾了幾滾,意會了安向晨想要表達的意思。行,隻要是表白就行,文言文也是漢語,意思到位就行!
得了對方肯定的答覆,方臻便忘乎所以了,當即抱著人重重地對著臉蛋親上一口,笑得像個二傻子。
安向晨從小在禮教下長大,哪裏受過這等刺激,如果不是遇上方臻,隻怕是成了親,也要比這克製得多。
今晚,又是親吻,又是直白的情話,還抱著他啃臉,這、這實在是太過了!他的臉已經紅無可紅,再嚴重便要朝著絳紫去了。
「好了好了,真不鬧你了,不能把我的小男朋友嚇壞了。」方臻自言自語道。說罷便放開安向晨,給他整理好被揉亂的頭髮,以及著裝。
男朋友是什麽意思,安向晨是不知道的,他隻聽出了方臻那句自言自語裏的寵愛。在方臻一通舉動之下,被激過了頭,他反而逐漸平靜下來。
安向晨一平靜,方臻也跟著平靜。
兩人傻乎乎地坐得有些距離,也沒別的事做,就是時不時偷眼瞄上對方一眼。有時眼神對上,便雙雙避開,接著下一輪的偷瞄與躲避。
「困嗎?我守著你睡會兒,等五更天我叫你。」方臻遞了杯水給安向晨。
其實就算睡著了也根本不用方臻叫,光是村裏的爆竹聲就能把人吵醒。方臻就是沒話找話,希望安向晨休息一會兒。
「無妨。」安向晨搖頭,他哪裏還有困意,隻怕是一整晚的困意都讓方臻嚇跑了。
兩人勉強稱得上是雞飛狗跳了一陣子,這個雞飛狗跳,主要表現在內心活動上,這會兒安靜下來,才漸漸迴過味來,發覺新年那個吻,甜蜜裏帶著親昵。
「方臻,你同我講講吧,你的事。」安向晨一旦接受了和方臻作為情人的這重身份,心中的防線和分寸也會隨之改變。
他原本也不是什麽一板一眼的人物,此刻放鬆下來,便脫了外衫和鞋襪上炕,將兩個枕頭高高墊起,慵懶地斜倚在上麵,攤開被子蓋住小腿以下,一手撐著頭一派好奇地等著聽故事。
以前,安向晨極少會在他麵前有這麽放鬆的一麵,這姿態,才像是真正不把自己當外人。方臻到這一刻,才有一種一顆心徹底被自己焐熱的感覺。
「我的情況有一點複雜,會講到很多你從來沒有聽過的事情。」方臻搬著椅子湊過來。
他沒有上炕,隻是坐在炕邊,胳膊搭在炕沿,下巴枕著胳膊,從下往上看著安向晨。他一隻胳膊蜷著,另一隻胳膊伸長夠到了安向晨的手,握住,把玩細長瑩潤的手指。
安向晨任他抓著自己,垂眼隨意地望著兩人交握的手,等待方臻的下文。
他早有預料,會得知超乎想像的內容。方臻說過、做過的事,是最好的證明。
「我是……借屍還魂?對,借屍還魂。」
第120章 借屍還魂
盡管有預料,方臻這一開口,還是惹得安向晨心頭一跳,實在是借屍還魂四個字,太過有衝擊力。
「你所說,是真的嗎?」安向晨艱難地將這句話問出口。
說罷他便覺得可笑,答案他再清楚不過了,不是嗎。
相處越久,對彼此的行為習慣的了解就越深。對方什麽時候是開玩笑,什麽時候是認真的,從語氣、神態、不經意的動作,都可判斷。除非是刻意的隱瞞,否則總是有跡可循的。
方臻現在說的話,便是真的。安向晨哪怕隻是靠聽,也能知曉。
更何況方臻實在沒有要在這種時候同他說笑的理由,也實在沒必要,在他們剛剛確立了親密關係之後,就同他講恐怖如斯的話來嚇唬他。
方臻沒等到安向晨的迴應,這才後知後覺品出點不一樣的感覺來。
實在是太巧也太不巧了,正好三更半夜,正好萬籟俱寂,正好隻有他和安向晨,他對安向晨說,屍,魂。
方臻捏緊了安向晨的手指,開始絞盡腦汁地想,怎麽樣補救,才能讓安向晨不被他嚇到魂飛魄散?
方臻用他為數不多的,關於非軍事題材的完整影視劇的記憶,想起了從前在孤兒院那台破黑白電視上,看到的《新白娘子傳奇》。
誤喝了雄黃酒的白素貞顯出原形,目睹了她真身的許仙命喪當場。
不管怎麽著,他現不了那種五毛特效的原形,變不成嚇人的怪物,對安向晨的衝擊力應該會比許仙小一些吧……
安向晨沒能立刻給他迴應,隻呆呆地望著他。
方臻「嘖」了聲,生怕古代沒有喜歡這個詞,所以安向晨聽不懂,特地換了幾個說法,「我心悅你,我傾慕你,我稀罕你,我……就是我想娶你,跟你在一塊一輩子,白頭到老,一生一世一雙人,永結同心……」
「夠、夠了!」安向晨被他這一連串的表白嚇到了,還從未見過有人能一口氣說這麽多話,實在是消受不起,「我知、知道了,誰要聽你說這些!」
他簡直要被方臻的話語給打蒙了,再不製止,還不知道要聽到些什麽,叫他毫無招架之力。
理解了就行,方臻很滿意,「那你呢?」
「……」安向晨是說不出方臻那些直白的話的,他想岔開話題,又覺此舉不太合時宜,支吾半晌,偷瞄了方臻一眼,道,「心乎愛矣,何日忘之。」
方臻將這兩句在舌尖上滾了幾滾,意會了安向晨想要表達的意思。行,隻要是表白就行,文言文也是漢語,意思到位就行!
得了對方肯定的答覆,方臻便忘乎所以了,當即抱著人重重地對著臉蛋親上一口,笑得像個二傻子。
安向晨從小在禮教下長大,哪裏受過這等刺激,如果不是遇上方臻,隻怕是成了親,也要比這克製得多。
今晚,又是親吻,又是直白的情話,還抱著他啃臉,這、這實在是太過了!他的臉已經紅無可紅,再嚴重便要朝著絳紫去了。
「好了好了,真不鬧你了,不能把我的小男朋友嚇壞了。」方臻自言自語道。說罷便放開安向晨,給他整理好被揉亂的頭髮,以及著裝。
男朋友是什麽意思,安向晨是不知道的,他隻聽出了方臻那句自言自語裏的寵愛。在方臻一通舉動之下,被激過了頭,他反而逐漸平靜下來。
安向晨一平靜,方臻也跟著平靜。
兩人傻乎乎地坐得有些距離,也沒別的事做,就是時不時偷眼瞄上對方一眼。有時眼神對上,便雙雙避開,接著下一輪的偷瞄與躲避。
「困嗎?我守著你睡會兒,等五更天我叫你。」方臻遞了杯水給安向晨。
其實就算睡著了也根本不用方臻叫,光是村裏的爆竹聲就能把人吵醒。方臻就是沒話找話,希望安向晨休息一會兒。
「無妨。」安向晨搖頭,他哪裏還有困意,隻怕是一整晚的困意都讓方臻嚇跑了。
兩人勉強稱得上是雞飛狗跳了一陣子,這個雞飛狗跳,主要表現在內心活動上,這會兒安靜下來,才漸漸迴過味來,發覺新年那個吻,甜蜜裏帶著親昵。
「方臻,你同我講講吧,你的事。」安向晨一旦接受了和方臻作為情人的這重身份,心中的防線和分寸也會隨之改變。
他原本也不是什麽一板一眼的人物,此刻放鬆下來,便脫了外衫和鞋襪上炕,將兩個枕頭高高墊起,慵懶地斜倚在上麵,攤開被子蓋住小腿以下,一手撐著頭一派好奇地等著聽故事。
以前,安向晨極少會在他麵前有這麽放鬆的一麵,這姿態,才像是真正不把自己當外人。方臻到這一刻,才有一種一顆心徹底被自己焐熱的感覺。
「我的情況有一點複雜,會講到很多你從來沒有聽過的事情。」方臻搬著椅子湊過來。
他沒有上炕,隻是坐在炕邊,胳膊搭在炕沿,下巴枕著胳膊,從下往上看著安向晨。他一隻胳膊蜷著,另一隻胳膊伸長夠到了安向晨的手,握住,把玩細長瑩潤的手指。
安向晨任他抓著自己,垂眼隨意地望著兩人交握的手,等待方臻的下文。
他早有預料,會得知超乎想像的內容。方臻說過、做過的事,是最好的證明。
「我是……借屍還魂?對,借屍還魂。」
第120章 借屍還魂
盡管有預料,方臻這一開口,還是惹得安向晨心頭一跳,實在是借屍還魂四個字,太過有衝擊力。
「你所說,是真的嗎?」安向晨艱難地將這句話問出口。
說罷他便覺得可笑,答案他再清楚不過了,不是嗎。
相處越久,對彼此的行為習慣的了解就越深。對方什麽時候是開玩笑,什麽時候是認真的,從語氣、神態、不經意的動作,都可判斷。除非是刻意的隱瞞,否則總是有跡可循的。
方臻現在說的話,便是真的。安向晨哪怕隻是靠聽,也能知曉。
更何況方臻實在沒有要在這種時候同他說笑的理由,也實在沒必要,在他們剛剛確立了親密關係之後,就同他講恐怖如斯的話來嚇唬他。
方臻沒等到安向晨的迴應,這才後知後覺品出點不一樣的感覺來。
實在是太巧也太不巧了,正好三更半夜,正好萬籟俱寂,正好隻有他和安向晨,他對安向晨說,屍,魂。
方臻捏緊了安向晨的手指,開始絞盡腦汁地想,怎麽樣補救,才能讓安向晨不被他嚇到魂飛魄散?
方臻用他為數不多的,關於非軍事題材的完整影視劇的記憶,想起了從前在孤兒院那台破黑白電視上,看到的《新白娘子傳奇》。
誤喝了雄黃酒的白素貞顯出原形,目睹了她真身的許仙命喪當場。
不管怎麽著,他現不了那種五毛特效的原形,變不成嚇人的怪物,對安向晨的衝擊力應該會比許仙小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