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安向晨經過幾個月的運動訓練,體質比以前要好了很多,但方臻還是不放心,總覺得他看瘦瘦弱弱的,風一吹都會著涼生病。
有時候方臻也會自嘲,覺得他這想法跟老母親似的,自己沒有母親,倒是兢兢業業替別的孩子操心上了。不過自嘲歸自嘲,每次看到安向晨,還是忍不住要變成操心的老媽子。
下午村裏來了外人,是信局派來給方臻送信的,寄信人是遠在固城的李清勝。
古代沒有門牌號,信差進村後逮著人就問誰是方臻,惹得大夥都十分的好奇。最後信交到方臻手上時,方臻家門口也圍了不少圍觀群眾。
「臻子,你還會寫信哩?」
「就是個,咋人給你寄信,那要遠遠的才用信哩。」
「是哩,你還認個遠處的人哩?」
「臻子,你咋時候認個?俺沒見你出個遠門,你家輩輩村子人,咋時候有遠親啦?」
普通百姓不識字,通常都是托人傳口信以實現遠距離的交流,這個遠距離最多也就是從村裏到縣裏的距離,再遠,社交圈子有限,再遠也沒有他們認識的人了,所以壓根用不上傳信。
因此,大家都知道環山縣有信局,但從來沒有去過,也沒見過真正的傳信是什麽樣。
「是我在固城認識的一位朋友。」方臻接過信,看了看上麵的名字,收起信笑著跟村民們解釋道。信的內容當然不會給村民看,雖然他們也不識字。
村民聽聞方臻竟然還認識固城的人,看他的眼神頓時不一樣了,仿佛有了這個朋友,方臻自己也成了固城人,而他們都是固城人的鄉親。
信差遞交了信件,沒忙著走,還將身後的籮筐也一併取下來交給他。
「還有大筐哩!」有村民伸長了脖子想看看筐裏是什麽東西。
方臻見他們的眼神實在熱切,隻好自己先掀開一個角看了看,不是什麽私密物品,這才將蓋在籮筐上的布揭下,裏麵都是固城的特產。
方臻挑了幾樣分量多的,給前來圍觀的村民們分了,剩下的蓋好布連筐抱進院子裏,隨後將信差也請了進去。
村民們得了固城的特產,謝過方臻,高高興興地迴家了。
方臻這時才關起院門,給了信差二十個銅板的小費,客客氣氣請他喝杯熱茶,然後將人送到了村口。
方臻一想到他給李清勝寄去的信,隻有自己拜託人家幫忙的內容,完全沒有附贈,而李清勝迴信的同時卻給他寄了許多固城特產,就有些過意不去。他決定寫迴信時,也要給這位大哥寄些迴禮。
第102章 固城的來信
送走了信差,方臻迴屋將信件放在了桌上,打算一會兒再看。
他當初給李清勝寫信,是為了請對方幫忙留意人販子的下落,如今人販子已死,案子也交由官府查辦,無論李清勝有沒有查到人販子的相關情報,都已經失去了信息的時效性,這信件的內容便不是那麽重要了。
反倒是那一籮筐的特產,更加能夠吸引方臻的注意力。
趁著方臻去擺弄籮筐裏的特產,安向晨朝桌上瞥了幾眼,便看到了信封上遒勁有力的字跡,除過大大的「方臻親啟」,在信封的右下角,還寫著「兄李清勝」四個小字。
從字跡看,的確是會和方臻成為朋友的人。
可方臻是什麽時候,認了這樣一位異姓兄長呢?
安向晨迴想過去和方臻一同生活的小半年時間,似乎隻有方臻去服勞役的那一個月,有機會結識他口中這位,固城的朋友。
想到這裏,安向晨雙眉微蹙,心下冒出些道不清的情緒來。
這倒不是他疑心這位兄長與方臻有何種關係,而是想到了方臻迴來後,雖然同他說了許多驚險有趣的經歷,卻從未對他提起過認識了什麽人,發展了怎樣的社交圈子。
這些沒有被方臻提起的部分,使他對方臻,就僅僅限於方家村這一畝三分的片麵了解而已。
安向晨指尖輕滑過信封的邊角,他想要問問方臻,這位叫做李清勝的朋友是什麽樣的,你們又是如何成為了朋友。
但他這念頭也隻是一時衝動,冷靜下來,便想到自己的事也同樣不曾對方臻講過,方臻對他,又何嚐不是一無所知。如此看來,他們倒是在這件事上打成了平手。
若非安向晨同方臻在一起也有些時間,知道彼此的脾性,他都要以為,方臻是有意不說自己的事,就為了報復他的故作神秘。
方臻還真不是這個想法。
他上輩子的生活以十八歲為節點,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在孤兒院,第二階段在部隊。這兩個階段幾乎是無縫銜接,且上輩子他隻活了二十六年,所以,方臻與社會的接觸其實並不多。
而且進入部隊之後,與孤兒院的孩子們也漸漸失去了聯絡,他的人生都是圍繞著訓練和任務打轉,人際關係十分簡單。
他沒有部隊以外的親近的人,所以在他的意識裏,並不存在將自己作為中間人,去為不熟悉的兩方人員互相做介紹的概念。
其次,在部隊中,因為保密原則,其他戰友也不會把方臻他們隨便介紹給局外人。
就像他的戰友如果交了女朋友,頂多會在大家閑聊時,給其他人看看照片,炫耀地說一句「這是我媳婦兒」,大家起鬧過也就完了,並不會去認識他的女朋友,也不會詢問他女朋友如何。
有時候方臻也會自嘲,覺得他這想法跟老母親似的,自己沒有母親,倒是兢兢業業替別的孩子操心上了。不過自嘲歸自嘲,每次看到安向晨,還是忍不住要變成操心的老媽子。
下午村裏來了外人,是信局派來給方臻送信的,寄信人是遠在固城的李清勝。
古代沒有門牌號,信差進村後逮著人就問誰是方臻,惹得大夥都十分的好奇。最後信交到方臻手上時,方臻家門口也圍了不少圍觀群眾。
「臻子,你還會寫信哩?」
「就是個,咋人給你寄信,那要遠遠的才用信哩。」
「是哩,你還認個遠處的人哩?」
「臻子,你咋時候認個?俺沒見你出個遠門,你家輩輩村子人,咋時候有遠親啦?」
普通百姓不識字,通常都是托人傳口信以實現遠距離的交流,這個遠距離最多也就是從村裏到縣裏的距離,再遠,社交圈子有限,再遠也沒有他們認識的人了,所以壓根用不上傳信。
因此,大家都知道環山縣有信局,但從來沒有去過,也沒見過真正的傳信是什麽樣。
「是我在固城認識的一位朋友。」方臻接過信,看了看上麵的名字,收起信笑著跟村民們解釋道。信的內容當然不會給村民看,雖然他們也不識字。
村民聽聞方臻竟然還認識固城的人,看他的眼神頓時不一樣了,仿佛有了這個朋友,方臻自己也成了固城人,而他們都是固城人的鄉親。
信差遞交了信件,沒忙著走,還將身後的籮筐也一併取下來交給他。
「還有大筐哩!」有村民伸長了脖子想看看筐裏是什麽東西。
方臻見他們的眼神實在熱切,隻好自己先掀開一個角看了看,不是什麽私密物品,這才將蓋在籮筐上的布揭下,裏麵都是固城的特產。
方臻挑了幾樣分量多的,給前來圍觀的村民們分了,剩下的蓋好布連筐抱進院子裏,隨後將信差也請了進去。
村民們得了固城的特產,謝過方臻,高高興興地迴家了。
方臻這時才關起院門,給了信差二十個銅板的小費,客客氣氣請他喝杯熱茶,然後將人送到了村口。
方臻一想到他給李清勝寄去的信,隻有自己拜託人家幫忙的內容,完全沒有附贈,而李清勝迴信的同時卻給他寄了許多固城特產,就有些過意不去。他決定寫迴信時,也要給這位大哥寄些迴禮。
第102章 固城的來信
送走了信差,方臻迴屋將信件放在了桌上,打算一會兒再看。
他當初給李清勝寫信,是為了請對方幫忙留意人販子的下落,如今人販子已死,案子也交由官府查辦,無論李清勝有沒有查到人販子的相關情報,都已經失去了信息的時效性,這信件的內容便不是那麽重要了。
反倒是那一籮筐的特產,更加能夠吸引方臻的注意力。
趁著方臻去擺弄籮筐裏的特產,安向晨朝桌上瞥了幾眼,便看到了信封上遒勁有力的字跡,除過大大的「方臻親啟」,在信封的右下角,還寫著「兄李清勝」四個小字。
從字跡看,的確是會和方臻成為朋友的人。
可方臻是什麽時候,認了這樣一位異姓兄長呢?
安向晨迴想過去和方臻一同生活的小半年時間,似乎隻有方臻去服勞役的那一個月,有機會結識他口中這位,固城的朋友。
想到這裏,安向晨雙眉微蹙,心下冒出些道不清的情緒來。
這倒不是他疑心這位兄長與方臻有何種關係,而是想到了方臻迴來後,雖然同他說了許多驚險有趣的經歷,卻從未對他提起過認識了什麽人,發展了怎樣的社交圈子。
這些沒有被方臻提起的部分,使他對方臻,就僅僅限於方家村這一畝三分的片麵了解而已。
安向晨指尖輕滑過信封的邊角,他想要問問方臻,這位叫做李清勝的朋友是什麽樣的,你們又是如何成為了朋友。
但他這念頭也隻是一時衝動,冷靜下來,便想到自己的事也同樣不曾對方臻講過,方臻對他,又何嚐不是一無所知。如此看來,他們倒是在這件事上打成了平手。
若非安向晨同方臻在一起也有些時間,知道彼此的脾性,他都要以為,方臻是有意不說自己的事,就為了報復他的故作神秘。
方臻還真不是這個想法。
他上輩子的生活以十八歲為節點,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在孤兒院,第二階段在部隊。這兩個階段幾乎是無縫銜接,且上輩子他隻活了二十六年,所以,方臻與社會的接觸其實並不多。
而且進入部隊之後,與孤兒院的孩子們也漸漸失去了聯絡,他的人生都是圍繞著訓練和任務打轉,人際關係十分簡單。
他沒有部隊以外的親近的人,所以在他的意識裏,並不存在將自己作為中間人,去為不熟悉的兩方人員互相做介紹的概念。
其次,在部隊中,因為保密原則,其他戰友也不會把方臻他們隨便介紹給局外人。
就像他的戰友如果交了女朋友,頂多會在大家閑聊時,給其他人看看照片,炫耀地說一句「這是我媳婦兒」,大家起鬧過也就完了,並不會去認識他的女朋友,也不會詢問他女朋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