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現代人,接受過良好的教育和部隊文化的洗禮,方臻很是看不上他那套觀念,但這種普信男在古代可謂遍地都是,他不可能不與他們打交道,所以平時能說上話,也能共事,卻絕不會與他們深交。
他聽著方強說不入流的話,就當是放屁,嗯嗯啊啊的應付過去,反正講道理相當於對牛彈琴。直到方強竟然表現出也想給弟弟買個城裏媳婦兒的心思的時候,方臻頓時警鈴大作,三兩句將話題引到進山的情況上去,並在心裏把修葺院牆列為了當務之急,打算盡早開工。
兩人這次選擇的依舊是東山,方強說,東山進深山的路最容易走,平時村裏人在深山邊緣抓隻野雞、撿點幹柴啥的也都是走東山。雖然山脈相連,但那麽廣大的一片,西山北山裏頭有多深,有沒有藏著什麽妖魔鬼怪的,誰也說不準,就連方強,也隻在東邊轉悠,南邊偶爾去,也沒有多深入。至於大家關於這幾座山的危險程度的判斷依據,便是東邊狼叫多,南邊較少,北山和西山那邊幾乎狼都沒見過。這裏的野獸,就屬狼最多,連狼都不敢去的地方,人自然更不會去送死。
聽過方強的介紹,激起了方臻日後找機會去其他山脈探險的興趣。當然,眼下,最重要的還是摸清東麵深山裏頭的情況,改善目前的生活水平。
這裏的地形複雜難測,完全沒有其他地方的溫柔,忽而是急轉直下的斷崖,忽而是平地拔起的山峰,根本不給人類留一點麵子,擺明了就是刁難,就是不歡迎人類。
兩人翻過東山,再往裏走,先是一段極狹窄的山道,夾在兩側的斷崖峭壁之間,僅容一人側身像螃蟹一樣橫著步子通過,期間還要擔心各種角度凸起的岩塊刮傷臉頰。整個山道約有百米之長,再多走一會兒,方臻感覺自己都要不會正常走路了。
通過狹窄的山道,沒見到期待中的廣闊天地,而是突兀陡峭的山體,若是速度快些的,絕對會在出山道的同時,一頭撞上山體。
方臻抬頭望去,從他仰頭的程度推測,麵前這山體的坡度在60度以上,一個不慎,就會摔得粉身碎骨。
方強見他停下不走,以為他是怕了,就率先竄上去,像猴子一樣靈巧,在山岩上左右借力,幾下功夫,就離方臻有三四米遠的距離。接著,他在半空中側轉過身體,僅以一手攀在山體上,俯視著方臻,問他還要不要跟來。
上輩子方臻啥沒練過,他又不是沒經驗,當然不會輸給方強,很快便追了上去。
此時兩人的心裏都在暗自吃驚。方強是沒想到以前那個懶死鬼竟然也有這樣的身手,方臻則是對方強的技術有了新的認識,或者說,他對這裏的村民有了新的認識。
這樣的山脈,就是村裏人說的,最好爬的,婦女小孩也能來挖野菜的地方?這感情放到現代,就人人都是攀岩高手唄?
第14章 進山,最好爬的東山(2)
翻過了眼前坡度大於60的山體,視野才算是真正開闊起來。放眼放去,隨著坡度和距離等的不同,山間呈現出不同的景色。
最近處依舊是荒草石坡,褐色皸裂的地皮裸露在外,黃土與石塊相伴而生,在秋季顯得更加蕭條,透出幾分嶙峋猙獰。但沿著山坡一路向下延伸,漸漸出現一大片草地。雖然秋季使得草木呈現枯黃,但能明顯感受到不同於此處的生機。它們的出現就像詩文裏寫的那樣,野火燒不盡,一直向著天邊延伸而去。
草地之後樹也漸漸多了起來,先是稀稀疏疏的一片林子,隨著遠處山脈再次的起伏,越往上,越是茂密,慢慢成了森林,遙遙望去,隻見一片紅一片綠一片黃,各色的葉子交織在一起,像是用油彩畫上去的一樣。森林繼續往上,便見了山尖披上白衣,皚皚一片。那處的海拔比這裏高了不止一星半點兒,不知是已經落了雪,還是常年積雪就從沒消融過。
方臻收迴目光,眼裏的驚嘆還沒有完全褪去。無論何時,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都令人嘆為觀止。誰能想到,方家村竟然背靠著這麽一片世外桃源。
相比之下,方強就要淡定得多,畢竟是每天上山都要看到的景色,再美也已經習以為常。
「趕緊走啊,還遠個很,你今晚想不想迴家?」方強一句話煞了風景。
方臻答應一聲跟上他的腳步,深一腳淺一腳繼續往前走。此時已是在山頂,前麵沒有路,他們要從這裏順著陡坡下去,穿過那片草原,到達森林,才能真正見到獵物。其他的,都是小打小鬧。
兩人話不投機半句多,方強不是愛說八卦的人,方臻就是想要趁機套些村子裏的信息,也沒多少有用的,便幹脆放棄了交談,沉默地和他並肩朝前走。
方臻無聊之際,想著安向晨逃命時有沒有走過這條路,如果也看到了眼前的美景,會不會停下腳步賦詩一首?他這樣想著,居然笑出了聲。
方強隻是奇怪地看他一眼,也沒多問,手裏拿著弓在草裏掃蕩,怕有蛇藏在裏麵。
遠看隻知是草地,走進來才能發現,因為沒有人跡的緣故,這裏的草長得很高,即便方臻有一米八往上的個頭,那草依舊能長到和他小腿平齊的地方,有些甚至能長到腰側。如果穿著短袖短褲,很容易被草鋒利的邊緣割傷。
幾乎半個上午都在趕路,等到了那片林子,太陽早已高高升起。
他聽著方強說不入流的話,就當是放屁,嗯嗯啊啊的應付過去,反正講道理相當於對牛彈琴。直到方強竟然表現出也想給弟弟買個城裏媳婦兒的心思的時候,方臻頓時警鈴大作,三兩句將話題引到進山的情況上去,並在心裏把修葺院牆列為了當務之急,打算盡早開工。
兩人這次選擇的依舊是東山,方強說,東山進深山的路最容易走,平時村裏人在深山邊緣抓隻野雞、撿點幹柴啥的也都是走東山。雖然山脈相連,但那麽廣大的一片,西山北山裏頭有多深,有沒有藏著什麽妖魔鬼怪的,誰也說不準,就連方強,也隻在東邊轉悠,南邊偶爾去,也沒有多深入。至於大家關於這幾座山的危險程度的判斷依據,便是東邊狼叫多,南邊較少,北山和西山那邊幾乎狼都沒見過。這裏的野獸,就屬狼最多,連狼都不敢去的地方,人自然更不會去送死。
聽過方強的介紹,激起了方臻日後找機會去其他山脈探險的興趣。當然,眼下,最重要的還是摸清東麵深山裏頭的情況,改善目前的生活水平。
這裏的地形複雜難測,完全沒有其他地方的溫柔,忽而是急轉直下的斷崖,忽而是平地拔起的山峰,根本不給人類留一點麵子,擺明了就是刁難,就是不歡迎人類。
兩人翻過東山,再往裏走,先是一段極狹窄的山道,夾在兩側的斷崖峭壁之間,僅容一人側身像螃蟹一樣橫著步子通過,期間還要擔心各種角度凸起的岩塊刮傷臉頰。整個山道約有百米之長,再多走一會兒,方臻感覺自己都要不會正常走路了。
通過狹窄的山道,沒見到期待中的廣闊天地,而是突兀陡峭的山體,若是速度快些的,絕對會在出山道的同時,一頭撞上山體。
方臻抬頭望去,從他仰頭的程度推測,麵前這山體的坡度在60度以上,一個不慎,就會摔得粉身碎骨。
方強見他停下不走,以為他是怕了,就率先竄上去,像猴子一樣靈巧,在山岩上左右借力,幾下功夫,就離方臻有三四米遠的距離。接著,他在半空中側轉過身體,僅以一手攀在山體上,俯視著方臻,問他還要不要跟來。
上輩子方臻啥沒練過,他又不是沒經驗,當然不會輸給方強,很快便追了上去。
此時兩人的心裏都在暗自吃驚。方強是沒想到以前那個懶死鬼竟然也有這樣的身手,方臻則是對方強的技術有了新的認識,或者說,他對這裏的村民有了新的認識。
這樣的山脈,就是村裏人說的,最好爬的,婦女小孩也能來挖野菜的地方?這感情放到現代,就人人都是攀岩高手唄?
第14章 進山,最好爬的東山(2)
翻過了眼前坡度大於60的山體,視野才算是真正開闊起來。放眼放去,隨著坡度和距離等的不同,山間呈現出不同的景色。
最近處依舊是荒草石坡,褐色皸裂的地皮裸露在外,黃土與石塊相伴而生,在秋季顯得更加蕭條,透出幾分嶙峋猙獰。但沿著山坡一路向下延伸,漸漸出現一大片草地。雖然秋季使得草木呈現枯黃,但能明顯感受到不同於此處的生機。它們的出現就像詩文裏寫的那樣,野火燒不盡,一直向著天邊延伸而去。
草地之後樹也漸漸多了起來,先是稀稀疏疏的一片林子,隨著遠處山脈再次的起伏,越往上,越是茂密,慢慢成了森林,遙遙望去,隻見一片紅一片綠一片黃,各色的葉子交織在一起,像是用油彩畫上去的一樣。森林繼續往上,便見了山尖披上白衣,皚皚一片。那處的海拔比這裏高了不止一星半點兒,不知是已經落了雪,還是常年積雪就從沒消融過。
方臻收迴目光,眼裏的驚嘆還沒有完全褪去。無論何時,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都令人嘆為觀止。誰能想到,方家村竟然背靠著這麽一片世外桃源。
相比之下,方強就要淡定得多,畢竟是每天上山都要看到的景色,再美也已經習以為常。
「趕緊走啊,還遠個很,你今晚想不想迴家?」方強一句話煞了風景。
方臻答應一聲跟上他的腳步,深一腳淺一腳繼續往前走。此時已是在山頂,前麵沒有路,他們要從這裏順著陡坡下去,穿過那片草原,到達森林,才能真正見到獵物。其他的,都是小打小鬧。
兩人話不投機半句多,方強不是愛說八卦的人,方臻就是想要趁機套些村子裏的信息,也沒多少有用的,便幹脆放棄了交談,沉默地和他並肩朝前走。
方臻無聊之際,想著安向晨逃命時有沒有走過這條路,如果也看到了眼前的美景,會不會停下腳步賦詩一首?他這樣想著,居然笑出了聲。
方強隻是奇怪地看他一眼,也沒多問,手裏拿著弓在草裏掃蕩,怕有蛇藏在裏麵。
遠看隻知是草地,走進來才能發現,因為沒有人跡的緣故,這裏的草長得很高,即便方臻有一米八往上的個頭,那草依舊能長到和他小腿平齊的地方,有些甚至能長到腰側。如果穿著短袖短褲,很容易被草鋒利的邊緣割傷。
幾乎半個上午都在趕路,等到了那片林子,太陽早已高高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