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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美強慘大佬總想獨占我 作者:哥譚舞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是是是!」
李登終於從震驚中迴神,卻沒有時間去多想,隻能趕緊迴話,「迴稟攝,迴稟皇上,迴稟攝政王——」
燕長歌被他語無倫次的模樣逗笑了,「李愛卿這是到底迴誰呢?」
燕長歌其實很明白,這三個迴稟的意思。
第一個,是李登習慣了張口迴稟攝政王。
第二個,是想要改過來。
第三個麽,就有點意思了,是改完了,又意識到,他這皇帝雖然看起來不傻了,但攝政王依舊是手握大權的攝政王。
萬一他這個皇帝依舊是個擺設,當然還是攝政王比他皇帝說了算,所以他的迴稟,不敢沒有攝政王。
李登默默抹了把冷汗,他現在是真的不清楚這上頭兩位誰說了算,一開口,一個不小心,得罪錯了,那就要掉腦袋!
「讓薛朝去。」
殷或直接不耐煩地給出了名字,「他有平亂經驗,且為人勇猛,他去最合適。」
「昂,」燕長歌懶懶往龍椅上一靠,「那就依攝政王之言。」
滿朝文武就此齊齊得出結論:嗯,看來這朝堂還是攝政王說了算,皇帝開口隻是走個過場!
這殷或高啊,居然能逼清醒的皇帝替他開金口當過場,顯得他的所有決策更加名正言順!
可比之前掌控一個傻子更可怕!
燕長歌壓根不知道他的好大臣們都腦補了什麽,也懶得琢磨,「眾位愛卿還有什麽事嗎?」
「迴…」一位年輕些的青色官服的人站了出來,略作猶豫,便隻道,「迴稟皇上,臣有本要奏。」
他一站出來,滿朝老油條都做好了看他被攝政王降罪的打算。
這個年輕人,新入朝不久,看來弄不清形勢啊!
居然隻稟皇帝,不稟攝政王!
真是不知道這朝堂誰說了算。
「說。」
燕長歌道。
「迴皇上,臣是嶺南玉州刺史方橋,本無入朝資格,隻因前不久恩師提拔,臣得以入京述職,故而今日有幸登朝。」
燕長歌擺了擺手,「說重點。」
「是,」方橋恭敬道,「臣自嶺南來,發現一對商人夫婦短短幾月便商鋪占據嶺南各地,其所售之物,盡皆稀奇,卻價值不菲,百姓一時之間趨之若鶩。長此以往,那商人恐怕會將大量金銀籠絡手中——」
「方橋!」
一個老臣忽然開口打斷了他,「方橋,你一個小小刺史,是不是到現在還沒搞清楚金鑾殿是個什麽地方?這不是你拉家常的地方!一個什麽商人,他們要做什麽買賣,讓他做去,也值得你把這種破事兒,搬到朝堂上來?」
士農工商,商居於末,一個末流之人的事,也是值得搬上金鑾殿的?
這跟有人越過縣衙直接跑到他的一州刺史府,就為了狀告家裏丟了一根針有什麽區別!
「這……」
方橋被他嗬斥地臉色不佳,似乎也不知道該不該說下去了。
他已經糾結了很久,也不知道到底該不該說。
那的確隻是對商人的事,對金鑾殿上的達官貴人來說,可能顯得難登大雅之堂。
但方橋覺得,那對商人夫婦發展的速度實在太快了,而且影響很大,根本不該拿死板的等級觀念去無視他們。
方橋覺得,那個商號,如果坐視不管,假以時日,必成大氣候。
第53章 病嬌攝政王x傻子小皇帝(十七)
「嘶…」燕長歌抬起手來,用小手指輕輕鑽了鑽耳朵,歪頭看向一旁的殷或,「殷愛卿,這個,這個什麽妨礙朝政,對吧,該如何治罪來著?」
殷或看到他歪著頭故意問他的模樣,嘴角帶了一絲笑意,「杖責三十。」
「哦,」燕長歌擺了擺手,「那就去吧。方愛卿,你接著說。」
如果他所料不錯,方橋說的,很有可能就是男女主。
他燕長歌不方便毫無理由的直接說出這麽個人來,如果現在正好借方橋的口,讓殷或現在就意識到齊昭這個人的勢頭,就能改變之後很多事。
「皇上!皇上饒命啊!臣這把老骨頭了,哪裏經得起杖責三十?攝政王,攝政王殿下,饒命啊!」
燕長歌又把另一隻耳朵鑽了鑽,「殷愛卿,這咆哮朝堂,又該何罪論處?」
殷或笑意越發濃鬱,他竟然覺得,殷愛卿三個字這樣從燕長歌嘴裏說出來,好像帶了幾分調情的錯覺一樣,「非言官杖責四十,掌嘴三十,罰俸三月。言官隻杖責五十,罰俸三月。」
燕長歌讚賞的看了他一眼,「殷愛卿不愧是替朕勞碌三年的優秀打工人,業務能力真是不錯!」
記得這麽清楚,也不像特意背下來的,應該是處理過多次類似的事了。
優秀打工人殷或:「……」
傻子竟是我自己。
雖然燕長歌的個別詞他聽著有些似懂非懂,但看燕長歌的表情,大概意思他還是懂了。
他之前真的是傻透了!
才覺得大權在握是件優越感十足的事,還為此心中隱隱誌得意滿。
「皇上!攝政王!老臣——」
「還不趕緊拖下去!」
殷或看到燕長歌遮耳朵,不禁黑了臉。
「方橋,你接著說。」
朝堂上終於再次安靜了下來,燕長歌才看向了方橋。
「…是。」
李登終於從震驚中迴神,卻沒有時間去多想,隻能趕緊迴話,「迴稟攝,迴稟皇上,迴稟攝政王——」
燕長歌被他語無倫次的模樣逗笑了,「李愛卿這是到底迴誰呢?」
燕長歌其實很明白,這三個迴稟的意思。
第一個,是李登習慣了張口迴稟攝政王。
第二個,是想要改過來。
第三個麽,就有點意思了,是改完了,又意識到,他這皇帝雖然看起來不傻了,但攝政王依舊是手握大權的攝政王。
萬一他這個皇帝依舊是個擺設,當然還是攝政王比他皇帝說了算,所以他的迴稟,不敢沒有攝政王。
李登默默抹了把冷汗,他現在是真的不清楚這上頭兩位誰說了算,一開口,一個不小心,得罪錯了,那就要掉腦袋!
「讓薛朝去。」
殷或直接不耐煩地給出了名字,「他有平亂經驗,且為人勇猛,他去最合適。」
「昂,」燕長歌懶懶往龍椅上一靠,「那就依攝政王之言。」
滿朝文武就此齊齊得出結論:嗯,看來這朝堂還是攝政王說了算,皇帝開口隻是走個過場!
這殷或高啊,居然能逼清醒的皇帝替他開金口當過場,顯得他的所有決策更加名正言順!
可比之前掌控一個傻子更可怕!
燕長歌壓根不知道他的好大臣們都腦補了什麽,也懶得琢磨,「眾位愛卿還有什麽事嗎?」
「迴…」一位年輕些的青色官服的人站了出來,略作猶豫,便隻道,「迴稟皇上,臣有本要奏。」
他一站出來,滿朝老油條都做好了看他被攝政王降罪的打算。
這個年輕人,新入朝不久,看來弄不清形勢啊!
居然隻稟皇帝,不稟攝政王!
真是不知道這朝堂誰說了算。
「說。」
燕長歌道。
「迴皇上,臣是嶺南玉州刺史方橋,本無入朝資格,隻因前不久恩師提拔,臣得以入京述職,故而今日有幸登朝。」
燕長歌擺了擺手,「說重點。」
「是,」方橋恭敬道,「臣自嶺南來,發現一對商人夫婦短短幾月便商鋪占據嶺南各地,其所售之物,盡皆稀奇,卻價值不菲,百姓一時之間趨之若鶩。長此以往,那商人恐怕會將大量金銀籠絡手中——」
「方橋!」
一個老臣忽然開口打斷了他,「方橋,你一個小小刺史,是不是到現在還沒搞清楚金鑾殿是個什麽地方?這不是你拉家常的地方!一個什麽商人,他們要做什麽買賣,讓他做去,也值得你把這種破事兒,搬到朝堂上來?」
士農工商,商居於末,一個末流之人的事,也是值得搬上金鑾殿的?
這跟有人越過縣衙直接跑到他的一州刺史府,就為了狀告家裏丟了一根針有什麽區別!
「這……」
方橋被他嗬斥地臉色不佳,似乎也不知道該不該說下去了。
他已經糾結了很久,也不知道到底該不該說。
那的確隻是對商人的事,對金鑾殿上的達官貴人來說,可能顯得難登大雅之堂。
但方橋覺得,那對商人夫婦發展的速度實在太快了,而且影響很大,根本不該拿死板的等級觀念去無視他們。
方橋覺得,那個商號,如果坐視不管,假以時日,必成大氣候。
第53章 病嬌攝政王x傻子小皇帝(十七)
「嘶…」燕長歌抬起手來,用小手指輕輕鑽了鑽耳朵,歪頭看向一旁的殷或,「殷愛卿,這個,這個什麽妨礙朝政,對吧,該如何治罪來著?」
殷或看到他歪著頭故意問他的模樣,嘴角帶了一絲笑意,「杖責三十。」
「哦,」燕長歌擺了擺手,「那就去吧。方愛卿,你接著說。」
如果他所料不錯,方橋說的,很有可能就是男女主。
他燕長歌不方便毫無理由的直接說出這麽個人來,如果現在正好借方橋的口,讓殷或現在就意識到齊昭這個人的勢頭,就能改變之後很多事。
「皇上!皇上饒命啊!臣這把老骨頭了,哪裏經得起杖責三十?攝政王,攝政王殿下,饒命啊!」
燕長歌又把另一隻耳朵鑽了鑽,「殷愛卿,這咆哮朝堂,又該何罪論處?」
殷或笑意越發濃鬱,他竟然覺得,殷愛卿三個字這樣從燕長歌嘴裏說出來,好像帶了幾分調情的錯覺一樣,「非言官杖責四十,掌嘴三十,罰俸三月。言官隻杖責五十,罰俸三月。」
燕長歌讚賞的看了他一眼,「殷愛卿不愧是替朕勞碌三年的優秀打工人,業務能力真是不錯!」
記得這麽清楚,也不像特意背下來的,應該是處理過多次類似的事了。
優秀打工人殷或:「……」
傻子竟是我自己。
雖然燕長歌的個別詞他聽著有些似懂非懂,但看燕長歌的表情,大概意思他還是懂了。
他之前真的是傻透了!
才覺得大權在握是件優越感十足的事,還為此心中隱隱誌得意滿。
「皇上!攝政王!老臣——」
「還不趕緊拖下去!」
殷或看到燕長歌遮耳朵,不禁黑了臉。
「方橋,你接著說。」
朝堂上終於再次安靜了下來,燕長歌才看向了方橋。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