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外!號外!救世軍大總統伊紮克遇刺身亡!救世軍群龍無首!為了爭奪總統之位!救世軍陷入明爭暗鬥之中!”


    由於信息傳播問題,當開拓者境內開始出版相關報紙的時候,其實伊紮克已經死了有一陣子了。


    勇前對此並不太關心,他隻關心到時候選出的新總統會不會繼續和他們打下去。


    現在的他則是走在開拓城的農田之中,默默地欣賞著莊稼的長勢。


    這片農田就是許林用圍牆圈出來的那塊10平方公裏的農業區劃,一眼望去都是無邊無際的田畝,長勢喜人的玉米遮蔽了人的視野,就像是一片矮小的密林一般。


    得益於人工雜交等技術,這些玉米長得比人還高。


    現代人可能會覺得——誒,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並不是,因為玉米是禾本科植物,它其實是一種“草”。它的祖先長得就像燒烤攤賣的那種一串串的玉米粒一樣,其實就是一種長了果實的小草而已。


    此時,一群農業學家正在玉米叢中鑽進鑽出,時不時地在手中的表格上記錄著不同玉米的長勢、優點、缺點等等。


    開拓城種植的玉米種類很多,黃色的、黑色的、白色的、紫色的、紅色的、雜色的......五彩斑斕,各種顏色的玉米都有。


    他親自從日升洲帶迴來的玉米主要是雜色的,但是他們發現這種玉米似乎並不是特別適合東魯行省的氣候環境。


    為了得到合適的品種,他們需要進行一種名為“自交選擇”的人工培育過程,這個過程是比較漫長的,一般需要經過6-7代堅持不懈的人工培育。


    他們還有其他一些明朝時期傳入的玉米,這批玉米經過農業部門的研究培養,現在已經很高產了,不過勇前並不打算就此止步不前。


    如果還能做得更好,那麽——為什麽不呢?


    “執政官大人?”一位老者看到他,連忙過來打請安,“大人,什麽風把您吹到這兒來了?這兒土地泥濘,農肥惡臭,您在這兒有失體麵,快跟我到上麵的田舍去飲茶吧。”


    “不必了,誰還不是農民的子弟呢?而且我隻是個普通人而已,你不要叫我大人。”


    “是,是,大人......我是說先生。”


    “你們忙你們的吧,我沒讀過書,啥也不懂,你們不用管我。”


    勇前隨便找了個田埂坐下,饒有興致地看著農民和科學家們在田地間工作。


    不知道為什麽,雖然他們成功擊退了救世軍的入侵,但是勇前卻還是總感覺心裏的大石頭還是沒有落地。


    達摩克利斯之劍依舊高懸於頂,但這柄劍似乎並不完全來自於救世軍,還來自於其它方向......


    他感到有一股莫名的不安,最近這段時間一直失眠也讓他感覺身體有些不舒服。


    “咳咳!”


    勇前咳嗽了兩下,然後從田埂上站起來。


    他決定上街去散散心。


    救世軍搞錯了一件事,雖然齊心市的規模確實很龐大,但其實開拓城才是他們的“首都”。


    這裏人來人往,居民們安居樂業。


    勇前走在石板路上,聽著路邊商販的叫賣聲,恍惚間感覺自己迴到了末世之前。


    雖然那個時候華國內部政府腐敗,遠離首都的地區貴族可以動用私刑隨意虐殺平民。外部群狼環伺,列強端著槍炮過來燒殺搶掠。因此末世對很多人來說其實算不上什麽——這個世界本就充滿了苦難,而在苦難之中追尋更美好的明天便是人類的美德。


    他走著走著就來到了一家新開的服裝店門口,正在招攬客人的奧斯頓看到他連忙過來打招唿。


    “哦!這不是勇前先生嗎?我親愛的黃皮膚朋友,快來我的店裏坐坐,我特意為您設計了一套新衣服——當然了,不收錢!”


    “服裝店?原來這就是你所說的產業啊。”


    “不止如此,我還投資了其它門店——這些都不重要,您的這身衣服實在配不上您,我這有頂尖的服裝設計師,他會給您量身定製一套足以襯托您高貴氣質的服飾!”


    勇前低頭看了眼身上老舊的便服,心想也是時候換身行頭了。


    “嗯......行吧,不過我不接受免費的東西。”


    “隨您開心。”


    勇前好奇地走進裝修洋氣的服裝店內,看著琳琅滿目的各式服裝看花了眼。


    “哇哦!真是有模有樣啊。”


    “為您介紹一下,”奧斯頓走到一位正在裁剪布料的中年男人旁邊,“這位是大名鼎鼎的李維·斯特勞斯先生(牛仔褲的發明者),我的合夥人之一。”


    “您好,尊敬的執政官先生,請問有什麽可以為您效勞?”


    李維停下手頭的工作,熱情地上來和勇前握手。


    “我需要一套便裝,不要太花哨的,適合運動的那種。”


    “那你可找對人了!”


    李維迅速找來一套衣服,其中他著重向勇前介紹了一條牛仔褲。


    “您瞧瞧這個,我的最新設計,運用了鉚釘的李維式靛藍工裝褲。”


    這種工裝褲其實就是我們現在熟知的牛仔褲,它和現代的樣子還有些差距,其中一點區別就是拉鏈還沒有發明出來。精明的李維利用好萊塢西部電影給自己的產品打廣告,把這種褲子穿到了電影銀屏上那些英姿颯爽的牛仔身上,因此讓這種款式的褲子得到了“牛仔褲”的稱唿。


    牛仔褲可是好東西,能加4點宜居度。


    “看起來很不錯嘛!”


    勇前摸了摸,感覺手感不錯。之後他去試衣間換上了這套行頭,整個人瞬間像是換了個人。


    俗話說,佛靠金裝,人靠衣裝。他下身牛仔褲襯托出修長的大長腿,上身短袖襯衫露出了胳膊上飽滿的肌肉,胸口別著墨鏡,頭上戴著英姿颯爽的牛仔帽。


    “哦!真是太帥了!”奧斯頓朝他豎起了大拇指。


    雖然明知對方奉承自己的成分很高,但看著全身鏡中的自己,勇前也確實感覺很滿意。


    “嗯!不錯不錯!就是這牛仔帽不太適合我。”勇前摘下帽子後騷包地撩了下頭發,“哥的發型那麽帥氣,不需要戴什麽帽子。”


    “那是!那是!”


    奧斯頓雖然嘴上這麽說著,但是心裏卻吐槽著勇前那頭有些淩亂的頭發。


    其實是因為戴著帽子感覺不太自由,還有些熱,因此平時勇前也很少戴他的那頂列車長帽子,他還是更喜歡這種無拘無束的感覺。


    “對了,這是什麽?”


    “墨鏡,”奧斯頓介紹道,“我從羅馬人用的遮陽鏡獲得了靈感,然後設計了這款眼鏡。”


    “它有什麽用?”


    “能擋太陽光,避免陽光直射眼睛。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帥氣!時髦!”


    “哦?是嗎?”


    “當然!”


    勇前戴上墨鏡試了下,覺得挺有意思的,於是也就一並買了下來。


    “我還給您設計了兩套西裝,適合您在諸如節日慶典上的場合穿,而且全部免費!”


    “免了,我不喜歡穿西裝。”勇前乜斜著眼睛瞄了一眼那兩套筆挺的西裝禮服,腦海中閃過很久遠之前的迴憶——那是一名來自列強的外交官,他乘坐著由勇前擔任機修員的列車,前往目的地簽訂令華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


    時至今日,對方的那副趾高氣揚的樣子、對方居高臨下看他的輕蔑眼神、以及那澄光瓦亮的皮鞋踩在自己臉上的感覺......他永遠都不會忘記。


    當時的他還隻是一個血氣方剛的青少年,對對方的厭惡之情完全寫在了臉上,結果因此而惹惱了對方,從而招致了一頓毒打。


    如今,看著麵前前倨而後恭的奧斯頓,勇前突然感覺有些好笑。


    “尊重不能靠別人施舍,隻能由自己的雙手博取。”


    “什麽?”奧斯頓疑惑地問道。


    “沒什麽,賬單你寄給許林就行,記得必須收錢,不然我就要迴來退衣服了。”


    “沒問題!客官慢走啊!”


    奧斯頓嘿嘿一笑,心想:你隻說不能不收錢,也沒說不能打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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