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修煉商會之構架
主宰:科技涅盤,震撼寰宇 作者:無敵肖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龍碧琳深知,與她並肩而立的唐方與白嘉榮皆為通情達理之人,她的話語無需贅言,隻需二人稍加點撥,自會明了其意。感受到白嘉榮投來的求助目光,龍碧琳便轉向唐方尋求共識,見唐方微微頷首,龍碧琳便開言道:“各位同修且聽我一言,經營交易之道難免有所損耗,商會不同於靈石坊市,放入其中的寶物不會自動生息增值,即便是最頂尖的秘境洞府,也需要百年乃至千年才能蘊育出些許靈機。”
“提及秘境,契約之中另有一法,若將所需迴收之物交付商會,僅需十個日夜便可得到原物品價值的靈晶點數一百三成作為迴報。此法更為穩健,隻是需靜待十日時光流轉。”
“不知諸位如何看待此事?”
話音剛落,聽眾皆麵麵相覷。
在領主遊戲之外的世界,倘若十日內便能獲取三十個百分點的收益,恐怕任何金融機構都會瞬間崩潰。然而在這領主遊戲之內,十個日夜的流逝,猶如凡塵世界的百年滄桑,甚至更為兇險萬分。
因此,當龍碧琳說完之後,現場竟一時無人應答。
一陣竊竊私語過後,武俊德率先發問:“然則,對於我等已在此遊戲內存活六七十載之人而言,這十日之隔便如同難以逾越的鴻溝。假使我以兩億靈晶點數的重寶交付於你們白鷹商會。”
“未曾等到十日後,你們白鷹商會遭遇意外,或是我自己不幸隕落,又該如何應對呢?”
對此,唐方讚許地道:“問得甚好!”
“若是你們尚未等到十日期滿即被淘汰出局,那麽這筆本金及其利息,我們會在你們五年後重返領主遊戲之時如約歸還。”
言畢,人群中頓時炸開了鍋:“此話當真?”
“五年後再返還於我們?”
“這……這怎麽可能?五年後你們不也早被淘汰了嗎?”
“難不成你們商會要永續經營下去?如此一來,商會就不會倒閉,交易數據也會持續傳遞下去吧?”
“假如在被淘汰之前,我們將部分資源存入商會,待五年後再度進入遊戲,豈非便是天賜良機的絕佳開局?”
“......”
隨著討論愈演愈烈,台下議論聲漸大。最終,葉世豪挺身而出,壓製住眾人的喧囂,並拋出了至關重要的疑問:“唐方。”
“其實早在你們籌備成立商會之際,我便欲勸阻你們。在學校學習龍國領主遊戲規則時,難道你們未曾知曉成立商會乃是觸犯法規之舉嗎?雖然在遊戲中或許安然無恙,但一旦迴到龍國,必將受到法律製裁!”
此言一出,現場立刻陷入死一般的寂靜,眾人皆默不作聲,不敢再談論違法之事。
唯有唐方與白嘉榮二人麵帶堅韌之色,道:“不錯,此舉或許觸犯了修煉界的禁忌,但不破不立,總需有人邁出這變革的步伐。你看咱們龍域正因為缺乏這種互助共進的宗門,以致於我們的通關修士稀少,以至於我龍域領主時常受外域欺淩。”
“放眼望去,那些海外領主,哪一個的領地寶物若是被人覬覦,會有他國修士未經許可便大規模瞬移而來,強行威懾?”
“如果我們今日忍受欺辱而不奮起反擊,那將來我龍域領主在諸界領主權勢爭鬥中,豈非仍將飽受壓製?”
“至於你提及的違禁之舉,規則並非永恆不變,昔日我龍域尚不允許結伴修行,如今已開啟了共同曆練的時代。”
唐方語氣激昂地說著,他的言辭漸漸感染了在場眾人,大家的情緒也隨之高漲。
稍作停頓,他又繼續闡述:“還有一個疑慮未解,倘若我們將遊戲內的法寶交給商會保管,萬一商會遭遇不幸,該如何應對?難道每一個加入商會之人不曾簽署過契約嗎?”
“契約之中早已明示,一旦物品遺失,自當由本商會予以賠付。這賠償金便從我們商賈和護送隊伍的分成中扣除。談及商賈與護送隊伍,二者皆是我白鷹商會的核心力量,白鷹商會共分三大分支:商賈、弟子、護送隊以及靈田部。”
唐方開始詳細解釋:弟子簽訂契約,可隨時將獲取的法寶交付給商賈處置,譬如某弟子持有一件價值千萬靈石的法寶交予商會商賈。作為商賈一員,則需統計並售出此法寶,售出金額超出千萬靈石,如若以一千二百萬靈石成交,那兩百萬便是收益。
故此,在這裏建議我輩商賈之流,盡可能收購單價高昂的單一法寶,此類法寶在交易市場上不易貶值。反觀諸如建築石材、靈穀之類的物品,其價格會在交易所內隨著時間推移不斷遞減,然而單價昂貴的法寶則不會消失。此道理,諸位自然心知肚明。
這二百萬元靈石的利潤,商賈與弟子各分一半,即一百萬歸弟子所有,剩下的一百萬歸屬商會。而賣出該法寶的商賈則能取得商會所得份額的一半,即五十萬......
聽完唐方的詳盡解析,眾人麵上皆顯露出熾熱的渴望。
原來僅售賣高等級法寶,無論怎麽盤算,似乎確實不會虧損,畢竟無損耗費,一日未能售罄,便再等待時日便是。而如果持有十日,即便當前手握價值千萬靈石的法寶,立即就能予以迴收兌換。
隨後可以用這筆巨款資助靈田部的發展。
十日後,即便靈田部修士隻是簡單耕種靈草,也能確保盈利,甚至有望翻倍進賬!
......
得知唐方關於白鷹商會的理想藍圖後,那些主張和平修煉的同道們亦不禁躍躍欲試。
“提及秘境,契約之中另有一法,若將所需迴收之物交付商會,僅需十個日夜便可得到原物品價值的靈晶點數一百三成作為迴報。此法更為穩健,隻是需靜待十日時光流轉。”
“不知諸位如何看待此事?”
話音剛落,聽眾皆麵麵相覷。
在領主遊戲之外的世界,倘若十日內便能獲取三十個百分點的收益,恐怕任何金融機構都會瞬間崩潰。然而在這領主遊戲之內,十個日夜的流逝,猶如凡塵世界的百年滄桑,甚至更為兇險萬分。
因此,當龍碧琳說完之後,現場竟一時無人應答。
一陣竊竊私語過後,武俊德率先發問:“然則,對於我等已在此遊戲內存活六七十載之人而言,這十日之隔便如同難以逾越的鴻溝。假使我以兩億靈晶點數的重寶交付於你們白鷹商會。”
“未曾等到十日後,你們白鷹商會遭遇意外,或是我自己不幸隕落,又該如何應對呢?”
對此,唐方讚許地道:“問得甚好!”
“若是你們尚未等到十日期滿即被淘汰出局,那麽這筆本金及其利息,我們會在你們五年後重返領主遊戲之時如約歸還。”
言畢,人群中頓時炸開了鍋:“此話當真?”
“五年後再返還於我們?”
“這……這怎麽可能?五年後你們不也早被淘汰了嗎?”
“難不成你們商會要永續經營下去?如此一來,商會就不會倒閉,交易數據也會持續傳遞下去吧?”
“假如在被淘汰之前,我們將部分資源存入商會,待五年後再度進入遊戲,豈非便是天賜良機的絕佳開局?”
“......”
隨著討論愈演愈烈,台下議論聲漸大。最終,葉世豪挺身而出,壓製住眾人的喧囂,並拋出了至關重要的疑問:“唐方。”
“其實早在你們籌備成立商會之際,我便欲勸阻你們。在學校學習龍國領主遊戲規則時,難道你們未曾知曉成立商會乃是觸犯法規之舉嗎?雖然在遊戲中或許安然無恙,但一旦迴到龍國,必將受到法律製裁!”
此言一出,現場立刻陷入死一般的寂靜,眾人皆默不作聲,不敢再談論違法之事。
唯有唐方與白嘉榮二人麵帶堅韌之色,道:“不錯,此舉或許觸犯了修煉界的禁忌,但不破不立,總需有人邁出這變革的步伐。你看咱們龍域正因為缺乏這種互助共進的宗門,以致於我們的通關修士稀少,以至於我龍域領主時常受外域欺淩。”
“放眼望去,那些海外領主,哪一個的領地寶物若是被人覬覦,會有他國修士未經許可便大規模瞬移而來,強行威懾?”
“如果我們今日忍受欺辱而不奮起反擊,那將來我龍域領主在諸界領主權勢爭鬥中,豈非仍將飽受壓製?”
“至於你提及的違禁之舉,規則並非永恆不變,昔日我龍域尚不允許結伴修行,如今已開啟了共同曆練的時代。”
唐方語氣激昂地說著,他的言辭漸漸感染了在場眾人,大家的情緒也隨之高漲。
稍作停頓,他又繼續闡述:“還有一個疑慮未解,倘若我們將遊戲內的法寶交給商會保管,萬一商會遭遇不幸,該如何應對?難道每一個加入商會之人不曾簽署過契約嗎?”
“契約之中早已明示,一旦物品遺失,自當由本商會予以賠付。這賠償金便從我們商賈和護送隊伍的分成中扣除。談及商賈與護送隊伍,二者皆是我白鷹商會的核心力量,白鷹商會共分三大分支:商賈、弟子、護送隊以及靈田部。”
唐方開始詳細解釋:弟子簽訂契約,可隨時將獲取的法寶交付給商賈處置,譬如某弟子持有一件價值千萬靈石的法寶交予商會商賈。作為商賈一員,則需統計並售出此法寶,售出金額超出千萬靈石,如若以一千二百萬靈石成交,那兩百萬便是收益。
故此,在這裏建議我輩商賈之流,盡可能收購單價高昂的單一法寶,此類法寶在交易市場上不易貶值。反觀諸如建築石材、靈穀之類的物品,其價格會在交易所內隨著時間推移不斷遞減,然而單價昂貴的法寶則不會消失。此道理,諸位自然心知肚明。
這二百萬元靈石的利潤,商賈與弟子各分一半,即一百萬歸弟子所有,剩下的一百萬歸屬商會。而賣出該法寶的商賈則能取得商會所得份額的一半,即五十萬......
聽完唐方的詳盡解析,眾人麵上皆顯露出熾熱的渴望。
原來僅售賣高等級法寶,無論怎麽盤算,似乎確實不會虧損,畢竟無損耗費,一日未能售罄,便再等待時日便是。而如果持有十日,即便當前手握價值千萬靈石的法寶,立即就能予以迴收兌換。
隨後可以用這筆巨款資助靈田部的發展。
十日後,即便靈田部修士隻是簡單耕種靈草,也能確保盈利,甚至有望翻倍進賬!
......
得知唐方關於白鷹商會的理想藍圖後,那些主張和平修煉的同道們亦不禁躍躍欲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