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到底誰不如狗?
重生八零,我成了鐵血硬漢的小嬌妻 作者:有夢想的小螞蟻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紅坐在床邊,討好地說:“媽,我出去找工作的時候,親眼看見的。”
林母把醫書放下,“學曆都不夠,你去找什麽工作啊?老實在家裏等著,不行托人辦個假文憑。”
一家三口都有體麵的工作,總不能讓林紅去掃大街吧,丟不起人不說,沒有個好職業找對象都是個難題,高的看不上她,低的她看不上。
林紅就像個委屈包一樣,“長在那麽個窮家,我哪能有個高學曆?我要是長在城市裏,林安安的高中文憑應該是我的。”
謊言說多了連自己都忘了,林紅不是沒有上學的機會,是成績太差,經常挨老師批評,她才不讀的。
差到什麽程度呢?她幾門課的分數加起來不如人家一門的。
林紅這麽說,倒是讓林母愧疚了,她把人家女兒供到了高中,自己的女兒卻如同文盲。
“紅紅,你放心,我和你爸還有你哥都有自己的人脈,幫你找個好工作應該不難。任傑來找過你兩次了,別拗著,見好就收,他爸升職了。”
季誠這邊沒有希望,林紅決定先接手任傑。
服裝店第二天的生意比第一天還要好,因為多了一個口口相傳,這比你發卡片做宣傳更有可信度,林安安和兩個店員忙的不可開交,中午飯都是加快速度輪流吃的。
接近下班時間,林安安迎來了最後一位顧客。
“歡迎光臨。”
“安安?”
林安安看著站在麵前的人,五味雜陳,二十歲之前,這個女人就是她的天,她的依靠,她身後的港灣。
可一夜之間,就棄她如抹布,趕出去任她自生自滅。
這輩子林安安不算慘,慘的是她的上輩子,林冬把她接迴來,在精神病院間斷性的住了十年。
精神狀態反反複複,性情也時好時壞。
這十年時間裏,林父林母一次也沒有來看望過她,任傑和林紅倒是出現過很多次,高高在上的鄙視她,言語譏諷。
在一次又一次折磨中,身子垮了,精神垮了,林安安死了,死的那年才三十六歲。
任傑和林紅不是壓死林安安的最後稻草,林父林母的冷漠才是……
“歡迎光臨。”林安安又重複了一句。
林母和藹的笑了笑,“安安,好久不見,你過的好嗎?”
上輩子的十年,林安安都沒等到這句話,這輩子等到了,可她已經不需要了。
“過的很好,請問您有什麽需要嗎?”
林母打量著服裝店,誰都不知道她在想什麽,她轉身對林安安說:“想買衣服,我身上穿的早過時了。”
葉知秋不忙也裝作很忙的樣子,鑽進“倉庫”那間小屋就一直沒出來,林安安喊了張雪,“你倆是本家,幫著張阿姨挑選一件適合她的。”
林母叫張玉梅,確實是本家。
“好嘞,阿姨,您請。”
季母做好了飯,進來喊林安安了,五點半關門停止營業,這都五點四十了。
“不急,這裏還有顧客。”
張玉梅選了一條黑色毛呢褲。
“開業頭三天,九折優惠,是十九塊錢。”
“安安,你可真行啊,六親不認了,隻認錢不認人了,我養了你二十年不如養條狗?”
季母把袖口往上一捋,嚷道:“怎麽說話的?看著人模狗樣的,原來啥都不是,嘴裏含著大糞吧?餓了吃啥不好,吃這個。”
張玉梅扭頭不和季母對恃,口頭上還逞強,“我沒有跟你說話,沒素質。”
林安安攔住季母,“大娘,她是喬小紅的媽。”
季母啐了一口,“老話沒說錯,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會打洞。”
張玉梅當然不能迴季母的話,你來我往就吵吵起來了,她是個要麵子的人,不屑與農村老大媽為伍。
林安安,“我還是跟林紅學的呢,我媽不是也養了她二十年?除了衣裳,我沒拿你們的一分錢,林紅臨走,偷了我媽七百塊,七百塊,我媽攢十年都不一定攢出來,我跟她比起來,誰更不如養條狗?”
張玉梅把衣服撂在了櫃台上,“我好心好意來看你,卻讓你們這麽擠兌,真是自取其辱。”
明明是來占便宜的,非說的那麽高大上。
林安安把那條褲子包上,讓張雪追上去塞給了張玉梅。
季母有意見,“為什麽便宜她?”
這和讓人打了一巴掌,還笑嘻嘻的說謝謝有什麽區別?
“她畢竟養了我二十年,她可以把我當抹布扔掉,我不能不感謝她的養育之恩,從今以後,兩清了。”
葉知秋這才從“倉庫”裏出來。
張雪跟她八卦,“知秋姐,你錯過一場好戲了,剛才安安姐氣跑了一個老太婆,你沒看到,鼻子眼睛都氣歪了。”
以為多麽有骨氣,褲子送給她也接著了,原本張雪還等著她扔在地上,她再撿迴來。
“沒看見,我聽見了,是夠不講理的。”
葉知秋收拾了東西,就匆匆走了,今天晚了快二十分鍾,真怕碰見那個人。
“知秋姐每天都匆匆忙忙的,她到底在忙什麽呀?”
張雪還是個十八歲的小姑娘,真的很八卦。
林安安收拾了賬本,笑著說:“小姑娘,下班了,再不走我怕有人找,是不是我把人家閨女扣留了。”
服裝店光管中午一頓飯,張雪吐了吐舌頭,“安安姐又取笑我。”
背起包,忙不迭的跑了。
林安安把店門關上,門窗都檢查了一遍。
“大娘,開飯啦。”
……
葉知秋走的匆忙,到底沒有躲開,林冬在不遠處等著她,雙眼直盯著她,讓她避無可避。
女人腿短,跑也跑不過人家,葉知秋就沒打算跑,站在那裏不走了。
林冬大踏步走了過來,“下班了?”
這不明知故問嗎?純屬沒話找話。
“嗯,林冬,我想跟你分開的決心是不會動搖的,你不要再找我了,你要是再繼續這樣,我就不在安安這邊幹了,我去外地,九百六十萬的大國家,我不相信就容不下一個我。”
和葉知秋戀愛了這麽多年,她什麽性格林冬了解,她既然說的出來,就一定會做到。
“好吧,我答應和你分手,安安這邊的工資還可以,離家又近,很適合你。安安是我妹妹,我和你不見麵不可能,以後我們當朋友處。”
葉知秋點點頭,“好,那我走了。”
林冬在服裝店門外轉了一圈,打了卡報了到,警示某些不法分子,這裏不是你們可以惹的。
沒去打攪林安安,也沒有迴派出所,林冬迴了家。
林紅就像一顆不定時炸彈一樣,隨時都有可能引爆,他必須盯著點。
家裏靜悄悄的,林冬迴房間放下公文包,打算出去倒杯水。
“媽,不能這麽算了,林安安生意那麽紅火,錢一定沒少掙,媽媽養了她二十年,孝敬您是應該的,一件幾塊錢的褲子就想打發了,憑什麽?”
林母把醫書放下,“學曆都不夠,你去找什麽工作啊?老實在家裏等著,不行托人辦個假文憑。”
一家三口都有體麵的工作,總不能讓林紅去掃大街吧,丟不起人不說,沒有個好職業找對象都是個難題,高的看不上她,低的她看不上。
林紅就像個委屈包一樣,“長在那麽個窮家,我哪能有個高學曆?我要是長在城市裏,林安安的高中文憑應該是我的。”
謊言說多了連自己都忘了,林紅不是沒有上學的機會,是成績太差,經常挨老師批評,她才不讀的。
差到什麽程度呢?她幾門課的分數加起來不如人家一門的。
林紅這麽說,倒是讓林母愧疚了,她把人家女兒供到了高中,自己的女兒卻如同文盲。
“紅紅,你放心,我和你爸還有你哥都有自己的人脈,幫你找個好工作應該不難。任傑來找過你兩次了,別拗著,見好就收,他爸升職了。”
季誠這邊沒有希望,林紅決定先接手任傑。
服裝店第二天的生意比第一天還要好,因為多了一個口口相傳,這比你發卡片做宣傳更有可信度,林安安和兩個店員忙的不可開交,中午飯都是加快速度輪流吃的。
接近下班時間,林安安迎來了最後一位顧客。
“歡迎光臨。”
“安安?”
林安安看著站在麵前的人,五味雜陳,二十歲之前,這個女人就是她的天,她的依靠,她身後的港灣。
可一夜之間,就棄她如抹布,趕出去任她自生自滅。
這輩子林安安不算慘,慘的是她的上輩子,林冬把她接迴來,在精神病院間斷性的住了十年。
精神狀態反反複複,性情也時好時壞。
這十年時間裏,林父林母一次也沒有來看望過她,任傑和林紅倒是出現過很多次,高高在上的鄙視她,言語譏諷。
在一次又一次折磨中,身子垮了,精神垮了,林安安死了,死的那年才三十六歲。
任傑和林紅不是壓死林安安的最後稻草,林父林母的冷漠才是……
“歡迎光臨。”林安安又重複了一句。
林母和藹的笑了笑,“安安,好久不見,你過的好嗎?”
上輩子的十年,林安安都沒等到這句話,這輩子等到了,可她已經不需要了。
“過的很好,請問您有什麽需要嗎?”
林母打量著服裝店,誰都不知道她在想什麽,她轉身對林安安說:“想買衣服,我身上穿的早過時了。”
葉知秋不忙也裝作很忙的樣子,鑽進“倉庫”那間小屋就一直沒出來,林安安喊了張雪,“你倆是本家,幫著張阿姨挑選一件適合她的。”
林母叫張玉梅,確實是本家。
“好嘞,阿姨,您請。”
季母做好了飯,進來喊林安安了,五點半關門停止營業,這都五點四十了。
“不急,這裏還有顧客。”
張玉梅選了一條黑色毛呢褲。
“開業頭三天,九折優惠,是十九塊錢。”
“安安,你可真行啊,六親不認了,隻認錢不認人了,我養了你二十年不如養條狗?”
季母把袖口往上一捋,嚷道:“怎麽說話的?看著人模狗樣的,原來啥都不是,嘴裏含著大糞吧?餓了吃啥不好,吃這個。”
張玉梅扭頭不和季母對恃,口頭上還逞強,“我沒有跟你說話,沒素質。”
林安安攔住季母,“大娘,她是喬小紅的媽。”
季母啐了一口,“老話沒說錯,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會打洞。”
張玉梅當然不能迴季母的話,你來我往就吵吵起來了,她是個要麵子的人,不屑與農村老大媽為伍。
林安安,“我還是跟林紅學的呢,我媽不是也養了她二十年?除了衣裳,我沒拿你們的一分錢,林紅臨走,偷了我媽七百塊,七百塊,我媽攢十年都不一定攢出來,我跟她比起來,誰更不如養條狗?”
張玉梅把衣服撂在了櫃台上,“我好心好意來看你,卻讓你們這麽擠兌,真是自取其辱。”
明明是來占便宜的,非說的那麽高大上。
林安安把那條褲子包上,讓張雪追上去塞給了張玉梅。
季母有意見,“為什麽便宜她?”
這和讓人打了一巴掌,還笑嘻嘻的說謝謝有什麽區別?
“她畢竟養了我二十年,她可以把我當抹布扔掉,我不能不感謝她的養育之恩,從今以後,兩清了。”
葉知秋這才從“倉庫”裏出來。
張雪跟她八卦,“知秋姐,你錯過一場好戲了,剛才安安姐氣跑了一個老太婆,你沒看到,鼻子眼睛都氣歪了。”
以為多麽有骨氣,褲子送給她也接著了,原本張雪還等著她扔在地上,她再撿迴來。
“沒看見,我聽見了,是夠不講理的。”
葉知秋收拾了東西,就匆匆走了,今天晚了快二十分鍾,真怕碰見那個人。
“知秋姐每天都匆匆忙忙的,她到底在忙什麽呀?”
張雪還是個十八歲的小姑娘,真的很八卦。
林安安收拾了賬本,笑著說:“小姑娘,下班了,再不走我怕有人找,是不是我把人家閨女扣留了。”
服裝店光管中午一頓飯,張雪吐了吐舌頭,“安安姐又取笑我。”
背起包,忙不迭的跑了。
林安安把店門關上,門窗都檢查了一遍。
“大娘,開飯啦。”
……
葉知秋走的匆忙,到底沒有躲開,林冬在不遠處等著她,雙眼直盯著她,讓她避無可避。
女人腿短,跑也跑不過人家,葉知秋就沒打算跑,站在那裏不走了。
林冬大踏步走了過來,“下班了?”
這不明知故問嗎?純屬沒話找話。
“嗯,林冬,我想跟你分開的決心是不會動搖的,你不要再找我了,你要是再繼續這樣,我就不在安安這邊幹了,我去外地,九百六十萬的大國家,我不相信就容不下一個我。”
和葉知秋戀愛了這麽多年,她什麽性格林冬了解,她既然說的出來,就一定會做到。
“好吧,我答應和你分手,安安這邊的工資還可以,離家又近,很適合你。安安是我妹妹,我和你不見麵不可能,以後我們當朋友處。”
葉知秋點點頭,“好,那我走了。”
林冬在服裝店門外轉了一圈,打了卡報了到,警示某些不法分子,這裏不是你們可以惹的。
沒去打攪林安安,也沒有迴派出所,林冬迴了家。
林紅就像一顆不定時炸彈一樣,隨時都有可能引爆,他必須盯著點。
家裏靜悄悄的,林冬迴房間放下公文包,打算出去倒杯水。
“媽,不能這麽算了,林安安生意那麽紅火,錢一定沒少掙,媽媽養了她二十年,孝敬您是應該的,一件幾塊錢的褲子就想打發了,憑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