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五點半,又是晴朗的一天。


    初升的朝陽,驅散著圍繞著柏木的晨霧,朦朧之間,陽光潑灑,色彩繽紛,將柏木映襯得古典而文雅。


    隨手關掉定好的鬧鍾,王徹感覺頭很疼。


    昨天還好,看來不是作息的問題,最起碼關鍵原因不是。


    “是夢!昨晚的夢,”自語一句後,王徹又迴想了一下範東臨和川次一郎的戰鬥,果然還是那麽清晰。


    想著想著,頭疼好像又加重了點,王徹揉了揉太陽穴,停下了思緒。


    至此,王徹明白了兩件事,第一,自己的靈賦多半就是這個了,具體叫什麽,還不知道,不清楚公社中有沒有記載過先例,一會兒去找丹尼爾問一下。


    第二,就是這個靈賦相當的消耗腦力,畢竟細節太多,和普通人相比,就像抽象派的兩筆畫出一隻蝦和齊大師千筆畫蝦的區別。


    不知道自己的腦力有沒有提高,八成是有的,要不然頭肯定更難受。


    看來以後使用這個能力得有選擇的忽略掉一些東西,就比如思考昨天範東臨和川次一郎的戰鬥,競技場外的人大可不必出現。


    王徹想著和靈賦相關的事,不由得長出一口氣。


    雖然目前還不知道這個靈賦具體能發揮什麽作用,有沒有附加能力,不過自己還是很滿意的。


    之前了解過,有一些靈賦相當雞肋,自己的應該算不錯了。


    這樣想著,王徹感到大腦一陣刺痛,原本半撐著的身體又躺了迴去。


    “啊,再睡兩小時。”


    三個小時後,王徹將延遲了好幾次的鬧鍾徹底關掉,稍加洗漱後,打開了論壇。


    昨天熱度不低的戰鬥竟然隻排到了第三?


    王徹看了眼排名第二的事件,“爆破組本月第十五次自爆,”這個標題還帶記錄的。


    見此,王徹不自覺的笑了笑。雖然房間內隻有他一個人,王徹還是習慣性的沒發出聲音。


    一邊笑著,他一邊瞅向了熱度第一的內容——柏木的夏天,不可不去的景點。


    “碰,碰,碰,”d048的門被敲響了三聲。


    “進、進,沒那麽多規矩。”


    王徹推門走了進去,裏麵是一個頗大的實驗室,估計有100平米左右,和國內普通人家的住宅差不多。


    實驗室內很整潔,白色的牆壁和地磚可以說的上是一塵不染,看的出來每天都有人打掃。


    丹尼爾正穿著實驗服,坐在顯微鏡旁觀察著什麽。


    在門口的一個隔間裏,王徹穿好鞋套和實驗服,走到丹尼爾近前,看著顯微鏡旁放著一個打開的盒子,上麵寫著2018-a-腦,若有所思的問道,“教授,這是腦組織嗎?”


    “不錯。”丹尼爾一邊繼續觀察著,一邊迴道。


    “這是18年的時候,一個a級實力的混血,偶然間獲得能力後,胡作非為,濫殺無辜,後來公社配合當局把他擊斃了,他的腦組織和一部分血液、器官被公社保留了下來,用做研究。”


    “通過這些能發現什麽呢?我是說它是和混血的能力有關,還是和混血的來源有關?”


    “年輕人,很有求知欲嗎。”丹尼爾抬起頭來,略顯興奮的看著王徹。


    這還是一位學術狂人,也難怪,從他這個形象上也不難看出。一般鑽研學術的人,對相關知識都有極強的表達欲。


    “你之前或多或少的應該也了解過一些,今天我給你係統的講一講。”


    “從時間上看,最早的靈賦擁有者發現於7000年前的英帝國西海岸,當時還沒有英帝國。”


    “那個時候,英帝國西海岸就有人了?我記得那片區域沒有人類活動過的痕跡。”


    丹尼爾得意的一笑。


    “我什麽時候說過7000年前的那位靈賦擁有者是人。”


    “20世紀末期,英帝國的一位海洋勘探員在大陸架上發現了一具鯨魚的殘骸,經過對其遺骸的分析,發現這竟然是7000年前的巨鯨遺留。”


    “當時,公社聞訊而至,從中取走了一部分的骨骼進行研究,發現了它混血的身份,公社將它命名為‘零號’。”


    “‘零號’的發現對於當時的混血研究是顛覆性的,以前,所有的研究都是圍繞人而展開的。”


    “但事實證明過去的研究狹隘了,或許我們應該將範圍擴大到整個生態係統,當然這隻是個猜測,但是至少要包括海洋生物。”


    “這個發現,使得傳說中的海洋巨怪得到了證實,當體型巨大的生命得到某種靈賦後,便會擁有無與倫比的力量,這股力量有可能會影響到這個生命的情緒,使它變得暴躁。”


    “當然,由於海洋的廣大和海水壓力等客觀因素,使得公社難以找到更多的生命樣本去研究,大多數的研究成果還是來自人類。”


    “通過研究發現,靈賦並不是人類本身的能力,混血也好,異種也好,他們的靈賦都是外來的。”


    “您是指寄生生命?”


    “哈哈哈……”


    “不錯!就是寄生生命。”


    “這種寄生體,目前還無法確定究竟是什麽樣的生命形態。在人類生命的前十幾年左右藏在人體內一點異常都沒有,也不會對人體產生絲毫的負麵影響,就像不存在一般。”


    “至今,沒有任何手段可以在這個時間段內探測到這種生命體。”


    “在人類十五歲左右時,原本安安靜靜的寄生體會散發出一種磁場,經過研究,人們掌握了這種磁場的頻率,發明出了定位工具。”


    “通過對大量混血覺醒靈賦時的觀察,發現這種磁場並不是一股,而是多股相同頻率的波動混合在一起形成的。”


    “在覺醒時,寄生體的磁場會發生些許紊亂,出現不同頻率,這才使得人們發現了這一點。”


    “由此推斷,人體內的這種寄生體應該不是一隻,而是一群。”


    聽到這裏,王徹不由得感到身上有些不舒服,輕輕搖了搖頭,將這股異樣的情緒壓了下去。


    他向丹尼爾遞出一杯水,丹尼爾接過,喝了一口後,繼續說道。


    “在覺醒靈賦以後,這種磁場便消失了,即便之後再有瀕死的場景出現,人體內也沒有任何異常。”


    “研究至此,得出了一個結論,這種寄生體隨著覺醒靈賦而死亡,靈賦來自寄生體的死亡。”


    “兩者之間,具體是如何轉換的不得而知,推測應該是發生了某種結合。”


    “在此之後,人體的機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增強,產生了各種各樣的能力,總的來說是對人體有益的。”


    “有一部分特殊的人,他們體內的寄生體無法被探測出來。”


    “這種寄生體不像一般混血體內的寄生體一樣會散發出磁場。有人推測不是不會散發出磁場,而是磁場頻段不同,不過這就又引發了一係列的問題,隻有以後科技進步了,人們才有機會作出進一步的了解。”


    “這些擁有無法被探測到的寄生體的攜帶者,就是異種的來源,這個名字也是為了和混血區分開來而起的。”


    “異種除了擁有極強的靈賦以外,還有共通的能力,由此,研究人員進一步確定,異種體內的寄生體與混血體內的是有不同的。”


    “後來,經過幾十年的時間,終於找到了一具還有活性的異種屍體,卻並沒有研究出建設性的成果。”


    說到這裏,丹尼爾無奈的搖了搖頭。


    “會不會異種與異種之間也不是完全相同的呢?”


    “有可能吧,但是現在無法考證。不過,對異種的研究也並非一無所獲,通過嚐試發現,混有異種血液的武器會對混血和異種產生巨大的傷害。”


    “這個發現給當時的研究帶來了意料之外的驚喜,在與異種的戰鬥中,混血有了真正的秘密武器,隻是這種武器是來自異種的,還真是有些諷刺。”


    說著,丹尼爾拿起杯子來又喝了一口,“還有什麽疑問嗎?”


    “還真有一個,用混血、異種來稱唿,是因為好聽嗎?我倒覺得,社長寄生種的稱唿更合理一些。”


    “哈哈哈,奧古斯特那個混蛋。”


    “也不全是因為好聽,在華夏漢朝時期一位將軍的墓中,發現了半截子古帛,裏麵有些關於混血的事,其中將懷有寄生體的人稱為混血。”


    “具體為什麽這樣稱唿,上麵並沒有講述原因,不過之前這麽叫,應該有它的道理,或許真的是因為好聽吧,哈哈哈……”


    王徹隨著笑了兩聲,便不想了,這種沒辦法求證的事,思考也是浪費精力,不如擱置。


    隨後,王徹將自身靈賦的表現和自己的猜測跟丹尼爾說了說,想問問之前有沒有過先例可以參考一下。


    丹尼爾搖了搖頭,“我對靈賦的分類並不了解,這樣吧,我發你一個郵件。”


    王徹又和丹尼爾簡單聊了一會兒後,便被丹尼爾有些不耐煩的轟了出來。


    出了d048,王徹隨手將快要沒電的藍牙耳機摘下放入充電盒充電,取出另一隻帶上後,便去公社的餐廳吃了些東西。


    下午3點鍾,付錢下了車,王徹向著出租車司機道了聲謝謝,當然用的是他今天剛學的德語。


    從司機異樣的眼神中,王徹看出了對方的笑意,他的腦海中閃過在國內聽外國人講漢語時的畫麵,不自覺的嘴角揚起。


    今天天氣還不錯,而且預報顯示並沒有雨,王徹就打算外出走走散散心。


    眼前是柏木的魯默爾斯堡湖,微風帶動著水汽輕拂過每一個路人。


    湖邊,人不多,但是景色不錯,鳥語花香,青草沿著湖邊自由的生長,直通遠方。


    王徹一邊享受著美景和安逸,一邊緩緩的走著,放鬆精神。


    平常一個人走路時,王徹會走的很慢,像是七八十歲的老大爺,這一點被很多人吐槽過,但他已經習慣了,也不想去改。


    漢斯·查理德森,39歲,很快就40歲了。


    作為一家小報社的記者,漢斯工作一直是認認真真、勤勤懇懇,這既和他的個人品格有關,也和他的家庭脫不開關係。


    漢斯的祖父是一名殺人犯,在40歲時因為強奸、殺人入獄,被判有期徒刑25年,但是剛入獄沒幾天就死了,這也不意外,畢竟他祖父犯的罪行是——奸殺幼女。


    祖母後來改嫁了,帶著他還年幼的父親。


    他的父親在繼父家裏並不受待見,不久之後,離家出走,當上了混混,整天無所事事、酗酒打架,後來遇到了同為混混的母親,生下了他。


    在漢斯的印象中,父親遊手好閑就罷了,最糟糕的,是喜歡沒事找事,37歲時,父親在一次鬥毆中被人失手打死了。


    沒了丈夫,漢斯的母親也混不下去了,改行去做了妓女。


    可是這一行也不好幹,過了兩年,她就在39歲的時候因感染性病不治而亡。


    原本性病不應該有那麽厲害,不過連他母親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麽時候染上的,做妓女之後?還是做妓女之前?


    有這樣的父母,漢斯被旁人以偏概全的打上了“不良”的標簽。


    後來,漢斯隻能去投奔祖母,隻可惜他的祖母也和別人一樣對他惡語相向,說他不吉利,還好的一點是,祖母雖然嫌棄他,但是並沒有完全不管他。


    靠著祖母一點微薄的幫助和政府的救濟,漢斯頑強的活了下來,並且半工半讀的上完了大學。


    但是,他們家的事跡已經流傳了開來,一直延續到現在,不過上帝還是眷顧了他。


    在漢斯30歲的時候,因為一次生病,在醫院中遇到了一生所愛,不久兩人墜入愛河。


    32歲時,他又迎來了自己的小天使。


    盡管外人的閑言碎語不停,但漢斯的愛人一直支持著他,相信著他。


    漢斯很感動,自小因為家裏的事,自己受盡了歧視,但他卻一直克製著,認為時間會證明一切。


    自己不同於父親、祖父,自己的血統可能是肮髒的,但靈魂不是。


    不過現實證明漢斯錯了,他的克製並沒有換來諒解,但他不在意了,有愛人和女兒就足夠了。


    在漢斯享受著家庭帶來的快樂時,命運又一次捉弄了他。


    五年之後,他的愛人因為癌症去世,隻剩下了這對父女相依為命。


    可是就連這最後的女兒漢斯也要留不住了,就在不久前,他的女兒查出患有先天性心髒病,活不過三年。


    一邊走著,漢斯一邊迴憶著自己從小到大的生活。


    自己並不信奉上帝,是一個堅定的無神論者,即使命運再怎麽坎坷,都堅持了過來。


    不過今晚漢斯打算去教堂祈禱。


    為了米婭,自己唯一的女兒,向耶穌、向上帝,不論是誰,隻要能救米婭,自己都願意成為他的信徒。


    如果需要舍去性命,自己也並不介意,可惜,這終究隻是個幻想。


    自始至終,漢斯都明白。但他今晚還是會去教堂,做好自己能做的所有事。


    漢斯看著湖邊的青草,那茁壯的生命力再一次撥動了他的心弦。


    看著看著,漢斯不由得有些失神,直到有一隻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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