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怎麽沒想到呢,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哈利到了霍格沃茲以後,會受到鄧布利多這麽對待也就可以理解了,什麽主角,這才是一切的原因吧,斯內普這個就很好理解了,因為莉莉所以這麽對哈利。
這麽一看,他也不能算是平民巫師啊,對了,他還有一個布萊克家族的教父,你這算哪門子的平民麻瓜,在第一組人全員失敗的情況下,後麵還是有很多學生硬著頭皮上來一試,結果良莠不齊,明明已經知道了結果,卻還要嚐試,就總覺得自己會是那個不可能。
雖然他們的魔力控製的不錯,但是這不僅僅是一個控製魔力就可以完成的,所以不管怎麽嚐試都是不可能成功的,在無數個學生測試過後,格蘭芬多的學生們基本都倒下了,最後一組就連羅恩都推了上來。
羅恩一臉沒自信的怯弱模樣,手上還拿著從三位哥哥手上傳下來的老舊魔杖,老舊魔杖經過三位主人的使用,魔杖早就已經到達極限,而且還沒經曆過保養,經常容易魔法出錯,三位哥哥在自己的努力下,終於換來了自己的新魔杖。
韋萊斯太太為了節省魔杖上的金錢消耗,於是就將這個魔杖留了下來,就這樣這個魔杖就正好的傳到了羅恩的手上,但是他們還有一個女兒呢,所以沒有辦法,就隻能再花費點錢為了自己的女兒前往奧利凡德魔杖店配了一根魔杖。
紫衫木,傳說中可是隻有湯姆貓貓才擁有過的,在決鬥和施展一切惡咒方麵有著特別黑暗駭人的名聲。
但是說(像那些沒有受過魔杖學教育的人經常說的那樣)使用紫衫木魔杖的人更容易被黑魔法所吸引是沒有根據的。那些最適合紫衫木的男巫或女巫成為一個堅定的守護者的概率是同等的。從這種最長壽的樹上鑿出的魔杖被英雄與惡人所擁有的次數一樣多的。
所以卡修斯其實一直都挺想看看金妮的,用紫衫木製作的魔杖,這怎麽說都不太可能會平凡的,但是後麵她還真挺平凡的,如果是這麽平凡的話,按照道理,是不太可能被紫衫木選中,明明蝙蝠精魔咒都掌握的那麽嫻熟。
結果折騰成了這種結局,卡修斯真的覺得有點遺憾了,要知道紫衫木材質的魔杖在她之前就已經有了一個強大的主人,它的主人用它度過了那段發育的時期,一直到後麵得到老魔杖以前,都是用的它,由此也可以說明紫衫木的強大了。
到了金妮手上也不平凡,金妮這不是也能熟練掌握蝙蝠精魔咒了嗎?蝙蝠精魔咒這個東西雖然勉強、強行、硬扯、生拉硬拽、這也算是帶點黑魔法的變形咒吧,但是這是種隻是有點,不多,就一點,甚至一點惡意都沒有。
變形咒的內容很多,有的甚至可以算是詛咒,亦或者是別的什麽東西,並不是說就一定是黑魔法了,在這一門上,金妮真的可以算是無師自通,隻需要稍微教一下,那麽就可以施展的很漂亮,如果稍微調教一下,那麽就將會是吸血鬼最好的女王殿下了。
但是偏偏金妮的守護神是一隻馬,而不是蝙蝠,如果是的話,那其實很利好,那就是天生蝙蝠女王聖體了,可惜了,都說退一步海闊闊天空,但是為什麽卡修斯這裏是退一步越想越氣,nnd,忍不了了,卡修斯果斷決定等下讓赫敏帶著金妮來找自己一下。
還是要看看現在的金妮失去了筆記本,究竟發展成什麽樣子了,順便看看天賦怎麽樣,理論來說,天賦如果不好的話,連霍格沃茨的門都不一定進得來,但是她最為擅長的居然隻是一個變形咒的分支,盡管這個咒語有點涉及到黑魔法的概念。
但是本質還隻是變形咒,雖然說學院的教授基本都是變形咒起家的,但是你也不能隻會一個變形咒啊,而且還隻是分支,學了,但是沒有學完,所有的人全部都試完了,這節課的時間也被磨耗的差不多了,卡修斯本來也就沒打算講什麽課。
所以自然是將這份作業留下以後,給他們更多的時間去完成這份“簡單”的敷衍,轉身走出教室,赫敏很快就和金妮一起來了,赫敏最近也很久沒見過卡修斯人了,不是去了不在,就是自己沒空或者他沒空,課業其實沒有這麽繁忙。
霍格沃茨的課業在整個魔法教育行業裏都是極為輕鬆的存在了,哪怕是在卡修斯的改革下,依舊不是很多,完全是可以做完的,甚至還有大把的時間做其他的事情,但是即便是這樣,還是存在著兩種極端。
一種是想要和老師抗爭到底,覺得自己沒有錯,錯的並不是他們,而是這個世界,以及被這個世界同化的卡修斯這一眾的普通人,天黑了,黑夜統治了整個世界多年,而他們就是上天選定的人選。
他們應該覺得這個世界需要一些改動,整個世界早就已經腐朽潰敗了,這個時候天就該亮了,那怎麽才能讓別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呢,那就是從一些地方讓別人看出,自己與一般人不一樣,那怎麽才能讓人很輕易地看出來呢,對啦,忤逆老師。
隻要這樣子,就可以體現出自己的與眾不同,也就可以知道自己的脾氣古怪,因為天才的脾氣都是古怪的,天才之所以被稱為天才,不就是因為與別人不一樣嗎?無論是從脾氣、處事、或者是一些日常的方方麵麵都要和別人不一樣,另外再不懂裝懂。
要是遇到有人來問問題,先故意貶低一下,再說一下好像說了,但又好像沒說的p話,顯得很會的樣子,這樣子不就裝起來嗎,然後再一天天神神叨叨的,好像中寫了一半,說一些中二台詞,這樣子就可以體現出自己與別人的不同之處了。
其實吧,以上這些都還可以接受,就怕是在一些需要人的時候,你上了出來,但是你其實很慫,隻是出來要麵子的而已,結果到了真的需要你的時候,這個時候你就可以揚名了,但是你這個時候慫了,這個時候你才明白自己其實一開始就在做一些蠢事。
這麽一看,他也不能算是平民巫師啊,對了,他還有一個布萊克家族的教父,你這算哪門子的平民麻瓜,在第一組人全員失敗的情況下,後麵還是有很多學生硬著頭皮上來一試,結果良莠不齊,明明已經知道了結果,卻還要嚐試,就總覺得自己會是那個不可能。
雖然他們的魔力控製的不錯,但是這不僅僅是一個控製魔力就可以完成的,所以不管怎麽嚐試都是不可能成功的,在無數個學生測試過後,格蘭芬多的學生們基本都倒下了,最後一組就連羅恩都推了上來。
羅恩一臉沒自信的怯弱模樣,手上還拿著從三位哥哥手上傳下來的老舊魔杖,老舊魔杖經過三位主人的使用,魔杖早就已經到達極限,而且還沒經曆過保養,經常容易魔法出錯,三位哥哥在自己的努力下,終於換來了自己的新魔杖。
韋萊斯太太為了節省魔杖上的金錢消耗,於是就將這個魔杖留了下來,就這樣這個魔杖就正好的傳到了羅恩的手上,但是他們還有一個女兒呢,所以沒有辦法,就隻能再花費點錢為了自己的女兒前往奧利凡德魔杖店配了一根魔杖。
紫衫木,傳說中可是隻有湯姆貓貓才擁有過的,在決鬥和施展一切惡咒方麵有著特別黑暗駭人的名聲。
但是說(像那些沒有受過魔杖學教育的人經常說的那樣)使用紫衫木魔杖的人更容易被黑魔法所吸引是沒有根據的。那些最適合紫衫木的男巫或女巫成為一個堅定的守護者的概率是同等的。從這種最長壽的樹上鑿出的魔杖被英雄與惡人所擁有的次數一樣多的。
所以卡修斯其實一直都挺想看看金妮的,用紫衫木製作的魔杖,這怎麽說都不太可能會平凡的,但是後麵她還真挺平凡的,如果是這麽平凡的話,按照道理,是不太可能被紫衫木選中,明明蝙蝠精魔咒都掌握的那麽嫻熟。
結果折騰成了這種結局,卡修斯真的覺得有點遺憾了,要知道紫衫木材質的魔杖在她之前就已經有了一個強大的主人,它的主人用它度過了那段發育的時期,一直到後麵得到老魔杖以前,都是用的它,由此也可以說明紫衫木的強大了。
到了金妮手上也不平凡,金妮這不是也能熟練掌握蝙蝠精魔咒了嗎?蝙蝠精魔咒這個東西雖然勉強、強行、硬扯、生拉硬拽、這也算是帶點黑魔法的變形咒吧,但是這是種隻是有點,不多,就一點,甚至一點惡意都沒有。
變形咒的內容很多,有的甚至可以算是詛咒,亦或者是別的什麽東西,並不是說就一定是黑魔法了,在這一門上,金妮真的可以算是無師自通,隻需要稍微教一下,那麽就可以施展的很漂亮,如果稍微調教一下,那麽就將會是吸血鬼最好的女王殿下了。
但是偏偏金妮的守護神是一隻馬,而不是蝙蝠,如果是的話,那其實很利好,那就是天生蝙蝠女王聖體了,可惜了,都說退一步海闊闊天空,但是為什麽卡修斯這裏是退一步越想越氣,nnd,忍不了了,卡修斯果斷決定等下讓赫敏帶著金妮來找自己一下。
還是要看看現在的金妮失去了筆記本,究竟發展成什麽樣子了,順便看看天賦怎麽樣,理論來說,天賦如果不好的話,連霍格沃茨的門都不一定進得來,但是她最為擅長的居然隻是一個變形咒的分支,盡管這個咒語有點涉及到黑魔法的概念。
但是本質還隻是變形咒,雖然說學院的教授基本都是變形咒起家的,但是你也不能隻會一個變形咒啊,而且還隻是分支,學了,但是沒有學完,所有的人全部都試完了,這節課的時間也被磨耗的差不多了,卡修斯本來也就沒打算講什麽課。
所以自然是將這份作業留下以後,給他們更多的時間去完成這份“簡單”的敷衍,轉身走出教室,赫敏很快就和金妮一起來了,赫敏最近也很久沒見過卡修斯人了,不是去了不在,就是自己沒空或者他沒空,課業其實沒有這麽繁忙。
霍格沃茨的課業在整個魔法教育行業裏都是極為輕鬆的存在了,哪怕是在卡修斯的改革下,依舊不是很多,完全是可以做完的,甚至還有大把的時間做其他的事情,但是即便是這樣,還是存在著兩種極端。
一種是想要和老師抗爭到底,覺得自己沒有錯,錯的並不是他們,而是這個世界,以及被這個世界同化的卡修斯這一眾的普通人,天黑了,黑夜統治了整個世界多年,而他們就是上天選定的人選。
他們應該覺得這個世界需要一些改動,整個世界早就已經腐朽潰敗了,這個時候天就該亮了,那怎麽才能讓別人知道自己的身份呢,那就是從一些地方讓別人看出,自己與一般人不一樣,那怎麽才能讓人很輕易地看出來呢,對啦,忤逆老師。
隻要這樣子,就可以體現出自己的與眾不同,也就可以知道自己的脾氣古怪,因為天才的脾氣都是古怪的,天才之所以被稱為天才,不就是因為與別人不一樣嗎?無論是從脾氣、處事、或者是一些日常的方方麵麵都要和別人不一樣,另外再不懂裝懂。
要是遇到有人來問問題,先故意貶低一下,再說一下好像說了,但又好像沒說的p話,顯得很會的樣子,這樣子不就裝起來嗎,然後再一天天神神叨叨的,好像中寫了一半,說一些中二台詞,這樣子就可以體現出自己與別人的不同之處了。
其實吧,以上這些都還可以接受,就怕是在一些需要人的時候,你上了出來,但是你其實很慫,隻是出來要麵子的而已,結果到了真的需要你的時候,這個時候你就可以揚名了,但是你這個時候慫了,這個時候你才明白自己其實一開始就在做一些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