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


    原創抒情之作[一百三十六]


    人類的文明起崛於智慧,智慧的產生來源於生活,生活的需求取決於自然,自然的供求全靠生態的賜予。人類的發展,由劣勢變成強勢,由強勢轉變成破壞,破壞的規模由小變大,甚至造成了不可必要的毀滅,而傷了自然傷了生活更傷了自己。因此創立法的製度,治理生態的平衡,治理人群的和睦,治理全天下的和諧,法的本源是製約破壞、縮小傷害、有利自然與生命。


    人情猶在,天理不棄,殺人放火遭報應。損人利己遭天棄,造福於民得傳頌,造福自然天保佑。修橋補路人人誇,扶貧救援人人讚,大愛永存,上天不棄。法不容情,史上明鑒,天子犯法罪上加罪,更何況是貧民,有錢難買天道的容情,有人難貪天道的柔情,有權就更難填平萬眾的心。法隻講究平衡,不講究人情,功是功,過是過,哪能頂平?一個人犯錯能改可有原,一個人有罪必懲治,並不是不可理逾,而是看這個錯的大小與罪能否掛鉤。


    冥冥中,天眼開,法在創新,製度提升,都在為人們提高覺悟,讓僥幸不存在,讓漏洞幾乎縮小到沒有,讓人的安全得保障,讓人的財產得保證,讓人的生活更富裕,讓自然得恢複,讓天地得到應有的完美。法不容情,情在法的世界裏遊蕩得幸福,法不容情,情在法的長河裏滋養得永恆。法、規規、製度歸屬同類,根據章程、條例一次次為天理開路,一步步向真理的天堂前行,造福於民,造福於自然,造福於世界,讓這些活生生的像生命一樣的條約,紮根在每一個需要它的心裏,開始無限傳播、無限傳承、無限的永無盡頭,發揮它真正的力量和偉大。


    法,如同大地的基石,穩固而堅實,承載著社會的秩序與安寧。它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不因人情而偏頗,始終堅守著公正與公平的原則。在法的麵前,人人平等,無論貴賤貧富,都必須遵守同樣的規則。它如同一麵鏡子,映照出社會的真實麵貌,也映照出每個人的內心深處。在法的指引下,我們學會了如何正確地行為,如何尊重他人的權利,如何維護社會的和諧。 然而,法並非冰冷無情。它背後蘊含著深厚的人文關懷,體現了對人性的尊重和對生命的珍視。法的製定和實施,旨在保護每個人的基本權利,確保社會的公平正義。在法的框架內,我們可以感受到人性的溫暖,體驗到社會的和諧。法與情,並非水火不容,而是相輔相成。法為情提供了保障,情為法增添了溫度。在法與情的交融中,我們找到了生活的平衡點,也找到了前進的方向。


    由此感悟


    存在的必有意義,活著的都能見證,別讓道德底線淪陷,別讓平衡隨時失衡,別讓規則約束權利,別讓錢財收買法律,以人為本,以信立義,以德服人,以法立本,以情育人,和諧美好的氛圍,是所有人融入後的一次偉大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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