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大明真的亡於萬曆麽?
我刷視頻通古代,古人都亞麻呆了 作者:邁克爾傑克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朱翊鈞(1563年9月4日—1620年8月18日) ,號禹齋 ,明穆宗朱載坖的第三子,母為貴妃李氏。
明朝第十三代皇帝,年號萬曆,在位四十八年,是明朝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
朱翊鈞6歲被立為太子,並於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即位。
因明王朝政治腐敗,財政枯竭,危機四伏,朝事主要依靠內閣大學士張居正。
其在內政方麵推行考成法,裁撤政府機構中的冗官冗員,改革賦役製度,推行一條鞭法;軍事上加強武備整飭,重用抗倭名將戚繼光總理薊、昌、保三鎮練兵 。
朱翊鈞親政後,勵精圖治,生活節儉,有勤勉明君之風範,開創了“萬曆中興“局麵 。
後因國本之爭等問題而倦於朝政,自此不上朝 。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後金政權建立,並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攻占撫順,挑起後金與明之間的戰爭。
朱翊鈞力主撻伐,次年明軍在薩爾滸慘敗,此後明對後金取守勢,無力進攻。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朱翊鈞病死,廟號神宗,諡號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葬於定陵。
朱翊鈞在繼位的前十年,奮發圖強,使明王朝的經濟得到了空前的繁榮,促使江南地區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中間十年其由勤變懶,加之沉溺酒色、財貨的病態心理,非但未能使明朝中興,相反卻把明朝推向絕境。
後人評論朱翊鈞“明之亡,實亡於神宗” 。
但朱翊鈞也並非一無是處,其在骨幹朝臣的輔助下,明朝並沒有顯現出明顯的頹態,且明朝萬曆年間先後進行的三次大規模戰役,也都取得了不錯的戰果。
隆慶六年(1572年)五月二十二日,明穆宗病危,三天後內閣大學士高拱、張居正、高儀被召入宮中。
高拱等人進入寢宮東偏室,見明穆宗坐在禦榻上,榻邊簾後坐著皇後陳氏、皇貴妃李氏,10歲的太子朱翊鈞就立在禦榻的右邊。
明穆宗抓住高拱的手,臨危托孤,“以全國使先生勞累”。
司禮監太監馮保宣讀給太子朱翊鈞的遺詔:“遺詔與皇太子。朕不行了,皇帝你做。一應禮儀自有該部題請而行。你要依三輔臣並司禮監輔導,進學修德,用賢使能,無事荒怠,保守帝業。”
三位大學士受托之後,掩淚而出。
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即崩於乾清宮。
六月初十,皇太子朱翊鈞正式即位,次年改元萬曆。
萬曆皇帝繼位伊始,大學士高拱馬上呈進新政五事,要求其禦門聽政,親答奏請,麵見輔臣,議處要事,且一應章奏覽後俱須發送內閣看詳擬票,杜絕內批留中。
雖然高拱的本意在於“以主上幼衝,懲中官專政,條奏請詘司禮權,還之內閣”, 但仍可看出他對於幼年皇帝朝夕訓誨的急迫心情,初衷未為不妥。
然而當時正值主少國疑之際,“上衝年在疚,拱默受成於兩宮,權不自製,惟恐外廷之擅”。
在讀書方麵,朱翊鈞也是從一開始就堅持按照祖宗舊製,舉日講,禦經筵,讀經傳、史書。
在明朝的眾皇帝中,除明太祖朱元璋之外,像朱翊鈞那樣確實是不多見的。
朱翊鈞即位後,就按照內閣首輔張居正的建議,每天於太陽初出時就駕幸文華殿,聽儒臣講讀經書。
然後少息片刻,複迴講席,再讀史書。
至午飯完畢時始返迴宮內。
隻有每月逢三、六、九常朝之日,才暫免講讀。除此之外,即使是隆冬盛暑亦從不間斷。
朱翊鈞即位時,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內閣紛爭傾軋,整個朝廷也沒有能夠挽迴嘉靖一朝的積弊。
這個社會問題,以後變得更為激烈。
按照明穆宗的布置,高拱是外廷的顧命大臣中排名最前的;在宮中,朱翊鈞自然依靠馮保。
但是,馮保與高拱的關係非常惡劣。
此前,司禮監掌印太監職位空缺,高拱先後推薦了陳洪、孟衝,就是不願讓馮保做掌印太監。
神宗自己在登極詔中也命令他們:朕方在衝年,尚賴文武親賢,“共圖化理”,“與民更始”。
明神宗馮保知書達禮,又有文藝素養,所以很受明穆宗的喜愛。
馮保利用皇權更迭之間的權力真空,通過遺詔驅逐了政敵孟衝,親自任司禮監掌印太監。
而此時的內閣首輔高拱也對馮保欲除之而後快,在高拱的授意下,工科都給事中程文、吏科都給事中雒遵、禮科都給事中陸樹德都開始彈劾馮保。
由此,一場政治鬥爭勢必不免,鬥爭中,衝突雙方是馮保和高拱,而張居正表麵上是幫助高拱的。
但實際上,張居正與馮保關係非常密切,早就預謀趕走高拱。
明穆宗末年,高拱為內閣首輔。
神宗即位之後,高拱“才略自許,負氣淩人”, 恰恰觸犯了“自負付托之重,專行一意,以至內猜外忌” 的為臣大戒,最終在官場角逐中失利。
人事變更的結果,張居正依序升為內閣首輔,責無旁貸地肩擔起培養萬曆皇帝的重任。
而此次政治震蕩對幼小的萬曆皇帝產成的刺激也頗為深刻:“專權之疑,深中帝心,魁柄獨持,以終其世。晚雖倦勤,而內外之間,無複挾恣意如初年者。主術所操,為得其大也。”
而且高拱為人性格執拗,出言偏頗。
明穆宗去世時,高拱以主幼國危,痛哭時說了一句:“十歲太子如何治天下。”
神宗即位後,馮保將這句話加以歪曲,改成“高公講,十歲小孩哪能決事當皇帝”。
神宗聽到這話,“專權之疑,深中帝心”。
於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十六日將他免職,以張居正取代他的位置。
此後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始終堅持自操威柄。他說過“若用舍予奪,不由朝廷,朕將何以治天下!”
高拱一走,高儀也驚得嘔血三日而亡,三位內閣顧命大臣中隻剩下張居正一人。
同時,在經濟和政治方麵的問題也堆積如山。
麵對著這些重重的困難,這個萬曆帝沒有畏縮不前,為了“皇圖永固”,他以“少年天子”的氣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生殺予奪在朝廷這根權柄,勵精圖治,推行新政,朱翊鈞在位前十年中很有所作為。
張居正為內閣首輔以後,朱翊鈞將內廷的事務托給馮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
對張居正不僅委以重任,而且尊禮有加,言必稱“元輔張先生”,或“張先生”,從不直唿其名。
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十九日,張居正剛剛走馬上任幾天,朱翊鈞就單獨召見他,共商大計。
由於明穆宗在位從沒有召見過大臣,所以這事在當時曾引起轟動,使廷臣看到朱翊鈞承業治國的精神和決心,又大大提高了張居正的威信
朱翊鈞從思想上到行動上,全力支持張居正,合力進行改革,推行萬曆新政。
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萬曆元年(1573年)推行的章奏“考成法”。
它是針對官僚作風和文牘主義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提高朝廷機構辦事效率。
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專任,立限完成;層層監督,各負其責。神宗說:“事不考成,何有底績。”
其時,因為朱翊鈞年幼,對祖製還不十分明白,不曉得個中的利害關係。
後來,他意識到張居正的權力過大,“幾乎震主”,這無疑是一個重要原因。
經濟領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國田畝;二是推廣“一條鞭法”。
萬曆六年(1578年)十一月,朱翊鈞下令在福建行省進行試點。
至萬曆八年(1580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糧事竣”。
朱翊鈞與張居正因勢利導,趁熱打鐵,立即通行全國清丈。
戶部奉旨就清丈範圍、職責、政策、方法、費用、期限等製定了八項規定,於同年十一月下發各地。
至萬曆十年(1582)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總計支出新增一百四十餘萬頃。
推廣“一條鞭法”,是當時經濟改革的又一個重要舉措。
萬曆九年(1581年),一條鞭法已在全國各地“盡行之”。
這標誌著整個張居正改革已經取得了重大勝利。
萬曆朝的前十年,在幼年朱翊鈞的支持下,張居正在政治上、經濟上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政府麵貌煥然一新,經濟狀況也大為改善。
萬曆十年(1582年)六月,一代名臣張居正病逝,朱翊鈞從此開始親政。
這次改革,始於萬曆元年(1573年),至萬曆十年(1582年)基本結束。
它是明中葉以來地主階級革新自救運動的繼續和發展,也是明後期政治、經濟關係新變動的深刻反映。
其範圍,覆蓋政治、經濟諸方麵。具體步驟是,前五年以政治改革為重點,後五年以經濟改革為主要任務。
十年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扭轉了正德、嘉靖兩朝以來形成的頹勢。
朱翊鈞親政後,主持了著名的“萬曆三大征”。
先後在明王朝西北、西南邊疆和朝鮮展開的三次大規模軍事行動;分別為李如鬆(李成梁長子)平定蒙古人哱拜叛變的寧夏之役,李如鬆、麻貴抗擊日本豐臣秀吉政權入侵的朝鮮之役,以及李化龍平定苗疆土司楊應龍叛變的播州之役,鞏固了漢家疆土。
後世有說明軍雖均獲勝,但軍費消耗甚巨。
而三大征實際軍費則由內帑和太倉庫銀足額撥發,三大征結束後,內帑和太倉庫仍有存銀。
萬曆十四年(1586年)十一月,朱翊鈞開始沉湎於酒色之中, 身體虛弱,每況愈下。
因此,朱翊鈞執政中後期,幾乎很少上朝。
他處理政事的主要方法是通過諭旨的形式向下麵傳遞。“萬曆三大征”中邊疆大事的處理,都是通過諭旨的形式,而不是大臣們所希望的“召對”形式。
在三大征結束之後,朱翊鈞對於大臣們的奏章的批複,似乎更不感興趣了。
同年,禮部主事盧洪春奏曰:朱翊鈞“日夜縱飲作樂”。從同年起,為爭立皇太子,演成了曠日持久的“國本之爭”。
明末官僚隊伍中黨派林立,門戶之爭日盛一日,互相傾軋。
東林黨、宣黨、昆黨、齊黨、浙黨,名目眾多。
在東林黨爭無休無止之時,由於明神宗私愛貴妃鄭氏之子、福王朱常洵,堅持其王府莊田“務足四萬頃之數”,才肯讓其出京之國,於是在朝廷又掀起了一場長達七八年之久的福王莊田之爭。
福王之國洛陽剛剛過了一年,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酉時,又發生了晚明曆史上著名的梃擊案,作案的是一個名叫張差的薊州男子,史稱“梃擊案”。
起初,皇太子也以為“必有主使”。
是時,鄭貴妃一再指天發誓,自明無他。
朱翊鈞見事涉鄭氏,加上多年來人們一直議論他不善待皇太子,感到事情重大,怕火燒自己,很快就親自定張差為“瘋癲奸徒”,並命“毋得株連無辜,致傷天和”,隻處決張差及與之有關的太監龐保、劉成二人。
並特地為此於同月二十八日,一反常態,二十五年來第一次召見大臣,宣布他的命令,將此案草草收場。
因立太子之事與內閣爭執長達十餘年,最後索性三十年不出宮門、不理朝政、不郊、不廟、不朝、不見、不批、不講。
萬曆十七年(1589年),朱翊鈞不再接見朝臣,內閣出現了“人滯於官”和“曹署多空”的現象。
至於貪財一事,朱翊鈞他在親政以後,查抄了馮保、張居正的家產,就讓太監張誠全部搬入宮中,歸自己支配。
為了掠奪錢財,他派出宦官擔任礦監稅使,四處搜刮民財。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右副都禦史謝傑批評朱翊鈞荒於政事,親政後政不如初:“陛下孝順父母、尊祖、好學、勤政、敬天、愛民、節約開支、聽取意見、親人和賢人,都不能夠像當初一樣。”
以至於朱翊鈞在位中期以後,方入內閣的廷臣不知皇帝長相如何,於慎行、趙誌皋、張位和沈一貫等四位國家重臣雖對政事憂心如焚,卻無計可施,僅能以數太陽影子長短來打發值班的時間。
萬曆四十年(1612年),南京各道禦史上疏:“中央機構空虛,各種事務荒廢,皇上深居二十多年,從來沒有一次接見大臣,天下將有陸沉之憂。”
首輔葉向高卻說皇帝一日可接見福王兩次。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十一月,部、寺大官十缺六、七,風憲重地空署幾年,六科隻剩下四個人,十三道隻剩下五人。
萬曆中期後雖然不上朝,但是不上朝之後並沒有宦官之亂,也沒有外戚幹政,也沒有嚴嵩這樣的奸臣,朝內黨爭也有所控製,萬曆對於日軍攻打朝鮮、女真入侵和梃擊案都有反應,表示雖然忽略一般朝政,還是關心國家大事,並透過一定的方式控製朝局。
明朝第十三代皇帝,年號萬曆,在位四十八年,是明朝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
朱翊鈞6歲被立為太子,並於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即位。
因明王朝政治腐敗,財政枯竭,危機四伏,朝事主要依靠內閣大學士張居正。
其在內政方麵推行考成法,裁撤政府機構中的冗官冗員,改革賦役製度,推行一條鞭法;軍事上加強武備整飭,重用抗倭名將戚繼光總理薊、昌、保三鎮練兵 。
朱翊鈞親政後,勵精圖治,生活節儉,有勤勉明君之風範,開創了“萬曆中興“局麵 。
後因國本之爭等問題而倦於朝政,自此不上朝 。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後金政權建立,並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攻占撫順,挑起後金與明之間的戰爭。
朱翊鈞力主撻伐,次年明軍在薩爾滸慘敗,此後明對後金取守勢,無力進攻。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朱翊鈞病死,廟號神宗,諡號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葬於定陵。
朱翊鈞在繼位的前十年,奮發圖強,使明王朝的經濟得到了空前的繁榮,促使江南地區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中間十年其由勤變懶,加之沉溺酒色、財貨的病態心理,非但未能使明朝中興,相反卻把明朝推向絕境。
後人評論朱翊鈞“明之亡,實亡於神宗” 。
但朱翊鈞也並非一無是處,其在骨幹朝臣的輔助下,明朝並沒有顯現出明顯的頹態,且明朝萬曆年間先後進行的三次大規模戰役,也都取得了不錯的戰果。
隆慶六年(1572年)五月二十二日,明穆宗病危,三天後內閣大學士高拱、張居正、高儀被召入宮中。
高拱等人進入寢宮東偏室,見明穆宗坐在禦榻上,榻邊簾後坐著皇後陳氏、皇貴妃李氏,10歲的太子朱翊鈞就立在禦榻的右邊。
明穆宗抓住高拱的手,臨危托孤,“以全國使先生勞累”。
司禮監太監馮保宣讀給太子朱翊鈞的遺詔:“遺詔與皇太子。朕不行了,皇帝你做。一應禮儀自有該部題請而行。你要依三輔臣並司禮監輔導,進學修德,用賢使能,無事荒怠,保守帝業。”
三位大學士受托之後,掩淚而出。
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即崩於乾清宮。
六月初十,皇太子朱翊鈞正式即位,次年改元萬曆。
萬曆皇帝繼位伊始,大學士高拱馬上呈進新政五事,要求其禦門聽政,親答奏請,麵見輔臣,議處要事,且一應章奏覽後俱須發送內閣看詳擬票,杜絕內批留中。
雖然高拱的本意在於“以主上幼衝,懲中官專政,條奏請詘司禮權,還之內閣”, 但仍可看出他對於幼年皇帝朝夕訓誨的急迫心情,初衷未為不妥。
然而當時正值主少國疑之際,“上衝年在疚,拱默受成於兩宮,權不自製,惟恐外廷之擅”。
在讀書方麵,朱翊鈞也是從一開始就堅持按照祖宗舊製,舉日講,禦經筵,讀經傳、史書。
在明朝的眾皇帝中,除明太祖朱元璋之外,像朱翊鈞那樣確實是不多見的。
朱翊鈞即位後,就按照內閣首輔張居正的建議,每天於太陽初出時就駕幸文華殿,聽儒臣講讀經書。
然後少息片刻,複迴講席,再讀史書。
至午飯完畢時始返迴宮內。
隻有每月逢三、六、九常朝之日,才暫免講讀。除此之外,即使是隆冬盛暑亦從不間斷。
朱翊鈞即位時,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內閣紛爭傾軋,整個朝廷也沒有能夠挽迴嘉靖一朝的積弊。
這個社會問題,以後變得更為激烈。
按照明穆宗的布置,高拱是外廷的顧命大臣中排名最前的;在宮中,朱翊鈞自然依靠馮保。
但是,馮保與高拱的關係非常惡劣。
此前,司禮監掌印太監職位空缺,高拱先後推薦了陳洪、孟衝,就是不願讓馮保做掌印太監。
神宗自己在登極詔中也命令他們:朕方在衝年,尚賴文武親賢,“共圖化理”,“與民更始”。
明神宗馮保知書達禮,又有文藝素養,所以很受明穆宗的喜愛。
馮保利用皇權更迭之間的權力真空,通過遺詔驅逐了政敵孟衝,親自任司禮監掌印太監。
而此時的內閣首輔高拱也對馮保欲除之而後快,在高拱的授意下,工科都給事中程文、吏科都給事中雒遵、禮科都給事中陸樹德都開始彈劾馮保。
由此,一場政治鬥爭勢必不免,鬥爭中,衝突雙方是馮保和高拱,而張居正表麵上是幫助高拱的。
但實際上,張居正與馮保關係非常密切,早就預謀趕走高拱。
明穆宗末年,高拱為內閣首輔。
神宗即位之後,高拱“才略自許,負氣淩人”, 恰恰觸犯了“自負付托之重,專行一意,以至內猜外忌” 的為臣大戒,最終在官場角逐中失利。
人事變更的結果,張居正依序升為內閣首輔,責無旁貸地肩擔起培養萬曆皇帝的重任。
而此次政治震蕩對幼小的萬曆皇帝產成的刺激也頗為深刻:“專權之疑,深中帝心,魁柄獨持,以終其世。晚雖倦勤,而內外之間,無複挾恣意如初年者。主術所操,為得其大也。”
而且高拱為人性格執拗,出言偏頗。
明穆宗去世時,高拱以主幼國危,痛哭時說了一句:“十歲太子如何治天下。”
神宗即位後,馮保將這句話加以歪曲,改成“高公講,十歲小孩哪能決事當皇帝”。
神宗聽到這話,“專權之疑,深中帝心”。
於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十六日將他免職,以張居正取代他的位置。
此後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始終堅持自操威柄。他說過“若用舍予奪,不由朝廷,朕將何以治天下!”
高拱一走,高儀也驚得嘔血三日而亡,三位內閣顧命大臣中隻剩下張居正一人。
同時,在經濟和政治方麵的問題也堆積如山。
麵對著這些重重的困難,這個萬曆帝沒有畏縮不前,為了“皇圖永固”,他以“少年天子”的氣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生殺予奪在朝廷這根權柄,勵精圖治,推行新政,朱翊鈞在位前十年中很有所作為。
張居正為內閣首輔以後,朱翊鈞將內廷的事務托給馮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
對張居正不僅委以重任,而且尊禮有加,言必稱“元輔張先生”,或“張先生”,從不直唿其名。
隆慶六年(1572年)六月十九日,張居正剛剛走馬上任幾天,朱翊鈞就單獨召見他,共商大計。
由於明穆宗在位從沒有召見過大臣,所以這事在當時曾引起轟動,使廷臣看到朱翊鈞承業治國的精神和決心,又大大提高了張居正的威信
朱翊鈞從思想上到行動上,全力支持張居正,合力進行改革,推行萬曆新政。
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萬曆元年(1573年)推行的章奏“考成法”。
它是針對官僚作風和文牘主義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提高朝廷機構辦事效率。
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專任,立限完成;層層監督,各負其責。神宗說:“事不考成,何有底績。”
其時,因為朱翊鈞年幼,對祖製還不十分明白,不曉得個中的利害關係。
後來,他意識到張居正的權力過大,“幾乎震主”,這無疑是一個重要原因。
經濟領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國田畝;二是推廣“一條鞭法”。
萬曆六年(1578年)十一月,朱翊鈞下令在福建行省進行試點。
至萬曆八年(1580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糧事竣”。
朱翊鈞與張居正因勢利導,趁熱打鐵,立即通行全國清丈。
戶部奉旨就清丈範圍、職責、政策、方法、費用、期限等製定了八項規定,於同年十一月下發各地。
至萬曆十年(1582)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總計支出新增一百四十餘萬頃。
推廣“一條鞭法”,是當時經濟改革的又一個重要舉措。
萬曆九年(1581年),一條鞭法已在全國各地“盡行之”。
這標誌著整個張居正改革已經取得了重大勝利。
萬曆朝的前十年,在幼年朱翊鈞的支持下,張居正在政治上、經濟上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政府麵貌煥然一新,經濟狀況也大為改善。
萬曆十年(1582年)六月,一代名臣張居正病逝,朱翊鈞從此開始親政。
這次改革,始於萬曆元年(1573年),至萬曆十年(1582年)基本結束。
它是明中葉以來地主階級革新自救運動的繼續和發展,也是明後期政治、經濟關係新變動的深刻反映。
其範圍,覆蓋政治、經濟諸方麵。具體步驟是,前五年以政治改革為重點,後五年以經濟改革為主要任務。
十年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扭轉了正德、嘉靖兩朝以來形成的頹勢。
朱翊鈞親政後,主持了著名的“萬曆三大征”。
先後在明王朝西北、西南邊疆和朝鮮展開的三次大規模軍事行動;分別為李如鬆(李成梁長子)平定蒙古人哱拜叛變的寧夏之役,李如鬆、麻貴抗擊日本豐臣秀吉政權入侵的朝鮮之役,以及李化龍平定苗疆土司楊應龍叛變的播州之役,鞏固了漢家疆土。
後世有說明軍雖均獲勝,但軍費消耗甚巨。
而三大征實際軍費則由內帑和太倉庫銀足額撥發,三大征結束後,內帑和太倉庫仍有存銀。
萬曆十四年(1586年)十一月,朱翊鈞開始沉湎於酒色之中, 身體虛弱,每況愈下。
因此,朱翊鈞執政中後期,幾乎很少上朝。
他處理政事的主要方法是通過諭旨的形式向下麵傳遞。“萬曆三大征”中邊疆大事的處理,都是通過諭旨的形式,而不是大臣們所希望的“召對”形式。
在三大征結束之後,朱翊鈞對於大臣們的奏章的批複,似乎更不感興趣了。
同年,禮部主事盧洪春奏曰:朱翊鈞“日夜縱飲作樂”。從同年起,為爭立皇太子,演成了曠日持久的“國本之爭”。
明末官僚隊伍中黨派林立,門戶之爭日盛一日,互相傾軋。
東林黨、宣黨、昆黨、齊黨、浙黨,名目眾多。
在東林黨爭無休無止之時,由於明神宗私愛貴妃鄭氏之子、福王朱常洵,堅持其王府莊田“務足四萬頃之數”,才肯讓其出京之國,於是在朝廷又掀起了一場長達七八年之久的福王莊田之爭。
福王之國洛陽剛剛過了一年,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初四日酉時,又發生了晚明曆史上著名的梃擊案,作案的是一個名叫張差的薊州男子,史稱“梃擊案”。
起初,皇太子也以為“必有主使”。
是時,鄭貴妃一再指天發誓,自明無他。
朱翊鈞見事涉鄭氏,加上多年來人們一直議論他不善待皇太子,感到事情重大,怕火燒自己,很快就親自定張差為“瘋癲奸徒”,並命“毋得株連無辜,致傷天和”,隻處決張差及與之有關的太監龐保、劉成二人。
並特地為此於同月二十八日,一反常態,二十五年來第一次召見大臣,宣布他的命令,將此案草草收場。
因立太子之事與內閣爭執長達十餘年,最後索性三十年不出宮門、不理朝政、不郊、不廟、不朝、不見、不批、不講。
萬曆十七年(1589年),朱翊鈞不再接見朝臣,內閣出現了“人滯於官”和“曹署多空”的現象。
至於貪財一事,朱翊鈞他在親政以後,查抄了馮保、張居正的家產,就讓太監張誠全部搬入宮中,歸自己支配。
為了掠奪錢財,他派出宦官擔任礦監稅使,四處搜刮民財。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右副都禦史謝傑批評朱翊鈞荒於政事,親政後政不如初:“陛下孝順父母、尊祖、好學、勤政、敬天、愛民、節約開支、聽取意見、親人和賢人,都不能夠像當初一樣。”
以至於朱翊鈞在位中期以後,方入內閣的廷臣不知皇帝長相如何,於慎行、趙誌皋、張位和沈一貫等四位國家重臣雖對政事憂心如焚,卻無計可施,僅能以數太陽影子長短來打發值班的時間。
萬曆四十年(1612年),南京各道禦史上疏:“中央機構空虛,各種事務荒廢,皇上深居二十多年,從來沒有一次接見大臣,天下將有陸沉之憂。”
首輔葉向高卻說皇帝一日可接見福王兩次。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十一月,部、寺大官十缺六、七,風憲重地空署幾年,六科隻剩下四個人,十三道隻剩下五人。
萬曆中期後雖然不上朝,但是不上朝之後並沒有宦官之亂,也沒有外戚幹政,也沒有嚴嵩這樣的奸臣,朝內黨爭也有所控製,萬曆對於日軍攻打朝鮮、女真入侵和梃擊案都有反應,表示雖然忽略一般朝政,還是關心國家大事,並透過一定的方式控製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