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四合院:躲進小樓成一統 作者:成人的童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過了一個小時左右,何大清也被帶迴了派出所。
一路上,何大清滿腦子的胡思亂想,從自己過去的經曆,自家的成分,甚至到最近幾天沒換褲衩子都想到了。
也還是想不出來,到底是為啥找自己。
旁敲側擊問了幾次,除了讓兩個公安更不耐煩,也沒得到更好的答案。
也幸好,總算到了派出所。
聽到是詢問賈許兩家侵占房產,賈張氏攀咬自己,說自己也有份的事情。
另外,她還說自己租房子,是為了跟一個寡婦搞破鞋。
何大清覺得雨停了,天晴了,自己又行了。
原本心裏還七上八下的,這下也徹底放迴了肚子裏。
他也暗自腹誹:就特麽這點事兒,你當場問下不就得了。
當場矢口否認自己有參與侵吞房產的情況。
隻說自己最近幾個月大半都是晚上才迴院子,休息時候,大半時間也是去老牆根胡同。
還是那次有事情白天迴到院子,知道他們買了跨院的房子。
自家斜對過的賈張氏還說自家錢不夠,想跟自己借點兒。
自己想著那就不如分給自己兩間,他們又不肯。
最後商量的結果就是,自己要是借給他們點錢,願意把房子改造一下,分兩間出來長租給自己。
不過改房子要花錢,自己要一次性付清租金。
當然,兩家都是自己十幾二十年的老鄰居。
當時沒多想,也沒看房契什麽的。
隻是簽了借據和租房契約,就直接給錢了。
自己對他們沒買房子,侵占李家房產一事毫不知情。
至於賈張氏為何非得攀咬自己。
他也有懷疑。
他覺得,很可能是上半年時候,她兒子在鄉下定親了。
她說自己想著跟兒子分開住,又不想離著孩子太遠。
院子裏的房子又被征收,沒有私房了。
就想跟自己租,或者買下自家東廂房的那間房。
那時候雖然自己沒想續弦,暫時也隻把那間當成雜物間。
不過要考慮以後閨女長大了,得給她留著。
往迴收房或者買一間就沒那麽容易。
所以沒答應她。
有可能她這是懷恨在心,胡亂牽扯自己。
他也說自家有當時寫的借條和契約。
也讓公安帶著自己迴家,找出來。
同樣,另外出去的公安也都迴來了,同樣也都取來了賈家和許家的字據。
也證明了他的清白。
不過,何大清也提出要求。
這兩家需要歸還自己的借款,和繳納的租金。
公安也讓他留下字據,說到時候一並處理。
等到有了結果會派人通知他。
至於何大清還有些擔心的“搞破鞋”一事。
公安隻是很簡單地問他是不是跟白寡婦有關係。
兩個人怎麽認識的,又是不是準備結婚,就沒再多問什麽了。
直接拿著記錄,讓他看了一遍。
確認無誤後,簽個字,就讓他直接走人了。
其實想想也知道,可能放在前麵沒建國時候。
宗族大於禮法,兩個人沒婚書就搞在一起,說不好都可能被浸豬籠。
放到十幾年以後,倆人最輕也可能被綁起來,脖子上掛了破鞋,拉出去遊街。
但是,現在剛好處在建國初的這個階段。
他和白寡婦這點事兒,完全是馬尾栓豆腐——不值一提。
上半年四月份,第一版的《婚姻法》剛頒布施行。
到現在也不過半年。
可想而知,對整個社會的婚戀觀影響力能有多大。
別說這個時候,即便放到後世。
結婚多年,直到孩子上學需要材料什麽的,才去補領結婚證的情況也比比皆是。
這種事情又純粹是民不舉官不究,隻要不是兩個人裏麵一方有婚姻關係,那就完全不違法。
建國初的這個階段。
一方麵要解決前麵留下的一夫多妻的爛攤子,另外就是給青樓女子找老實人的任務仍然很急切。
甚至對於婦聯而言,同樣也對於寡婦改嫁是持大力支持的態度。
他們這種鰥夫寡婦兩廂情願地搭夥過日子,又沒傷天害理。
哪怕真的沒去領證,那也真的屁都不是。
就算有什麽風言風語,被舉報了,最多也就是批評教育。
外加著敦促他們領證,盡快持證上崗。
畢竟,他們這種,咋也算是“事實婚姻”。
實際上,一直到後麵的一九八九年,新版的婚姻法還有相應的條款。
“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者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這裏麵說明了兩件事情:
一件事情是:當年,其實就已經承認事實婚姻的形式。
第二件事是:也是到那時候,才有了“非法同居”這個概念。
當然,這中間幾十年,社會形態的改變,也有很重要的影響。
比如說,到了五十年代後期。
“階級鬥爭為綱”、“政治決定一切”成為評價兩性關係的主要價值標準。
從那時候起,兩性關係不是個人私事,而是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由社會齊抓共管的公事。
所以出現了性倫文化的政治大批判。
批判的對象或內容直指所謂的“破鞋”、“資產階級思想和作風”、“男女交往過密”等方麵。
甚至到了六十年代初,凡是具有性愛字眼的作品都會受到社會上廣泛的批判。
這才會出現,熱戀的男女都不敢在街頭拉個手的怪相。
這要是親個嘴,那搞不好就得進去蹲幾年。
這樣扭曲的婚戀觀,一直持續了二三十年,才隨著社會進步而一點點消失。
所以,這個時候,他跟白寡婦這點事兒,壓根兒就上升不到法律層麵。
審問到這,基本上案情已經明晰。
現在還要搞明白的就是,李家的東西都被兩家搬空私分。
還需要搞清楚什麽東西還在,又有多少東西被賣掉。
不過,軋鋼廠的人押送他們過來時候,做過筆錄。
李家的東西,在李工程師犧牲以後,廠裏工會來做過登記。
不過,現在太晚了。
事情又不是很急,派出所的領導也安排好明天的相關事宜。
再將相關人等收押,留下正常值班人員,其他人也就下班了。
明天,一方麵派人到軋鋼廠取當初的登記記錄。
另一方麵,就是去許家和賈家,排查私分的東西。
再就是去他們交代的信托商店查台賬,追迴未出售的贓物。
最後統計出明確的損失。
這兩天完成相應工作,就可以把所有人和相應材料移交到區局了。
一路上,何大清滿腦子的胡思亂想,從自己過去的經曆,自家的成分,甚至到最近幾天沒換褲衩子都想到了。
也還是想不出來,到底是為啥找自己。
旁敲側擊問了幾次,除了讓兩個公安更不耐煩,也沒得到更好的答案。
也幸好,總算到了派出所。
聽到是詢問賈許兩家侵占房產,賈張氏攀咬自己,說自己也有份的事情。
另外,她還說自己租房子,是為了跟一個寡婦搞破鞋。
何大清覺得雨停了,天晴了,自己又行了。
原本心裏還七上八下的,這下也徹底放迴了肚子裏。
他也暗自腹誹:就特麽這點事兒,你當場問下不就得了。
當場矢口否認自己有參與侵吞房產的情況。
隻說自己最近幾個月大半都是晚上才迴院子,休息時候,大半時間也是去老牆根胡同。
還是那次有事情白天迴到院子,知道他們買了跨院的房子。
自家斜對過的賈張氏還說自家錢不夠,想跟自己借點兒。
自己想著那就不如分給自己兩間,他們又不肯。
最後商量的結果就是,自己要是借給他們點錢,願意把房子改造一下,分兩間出來長租給自己。
不過改房子要花錢,自己要一次性付清租金。
當然,兩家都是自己十幾二十年的老鄰居。
當時沒多想,也沒看房契什麽的。
隻是簽了借據和租房契約,就直接給錢了。
自己對他們沒買房子,侵占李家房產一事毫不知情。
至於賈張氏為何非得攀咬自己。
他也有懷疑。
他覺得,很可能是上半年時候,她兒子在鄉下定親了。
她說自己想著跟兒子分開住,又不想離著孩子太遠。
院子裏的房子又被征收,沒有私房了。
就想跟自己租,或者買下自家東廂房的那間房。
那時候雖然自己沒想續弦,暫時也隻把那間當成雜物間。
不過要考慮以後閨女長大了,得給她留著。
往迴收房或者買一間就沒那麽容易。
所以沒答應她。
有可能她這是懷恨在心,胡亂牽扯自己。
他也說自家有當時寫的借條和契約。
也讓公安帶著自己迴家,找出來。
同樣,另外出去的公安也都迴來了,同樣也都取來了賈家和許家的字據。
也證明了他的清白。
不過,何大清也提出要求。
這兩家需要歸還自己的借款,和繳納的租金。
公安也讓他留下字據,說到時候一並處理。
等到有了結果會派人通知他。
至於何大清還有些擔心的“搞破鞋”一事。
公安隻是很簡單地問他是不是跟白寡婦有關係。
兩個人怎麽認識的,又是不是準備結婚,就沒再多問什麽了。
直接拿著記錄,讓他看了一遍。
確認無誤後,簽個字,就讓他直接走人了。
其實想想也知道,可能放在前麵沒建國時候。
宗族大於禮法,兩個人沒婚書就搞在一起,說不好都可能被浸豬籠。
放到十幾年以後,倆人最輕也可能被綁起來,脖子上掛了破鞋,拉出去遊街。
但是,現在剛好處在建國初的這個階段。
他和白寡婦這點事兒,完全是馬尾栓豆腐——不值一提。
上半年四月份,第一版的《婚姻法》剛頒布施行。
到現在也不過半年。
可想而知,對整個社會的婚戀觀影響力能有多大。
別說這個時候,即便放到後世。
結婚多年,直到孩子上學需要材料什麽的,才去補領結婚證的情況也比比皆是。
這種事情又純粹是民不舉官不究,隻要不是兩個人裏麵一方有婚姻關係,那就完全不違法。
建國初的這個階段。
一方麵要解決前麵留下的一夫多妻的爛攤子,另外就是給青樓女子找老實人的任務仍然很急切。
甚至對於婦聯而言,同樣也對於寡婦改嫁是持大力支持的態度。
他們這種鰥夫寡婦兩廂情願地搭夥過日子,又沒傷天害理。
哪怕真的沒去領證,那也真的屁都不是。
就算有什麽風言風語,被舉報了,最多也就是批評教育。
外加著敦促他們領證,盡快持證上崗。
畢竟,他們這種,咋也算是“事實婚姻”。
實際上,一直到後麵的一九八九年,新版的婚姻法還有相應的條款。
“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者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這裏麵說明了兩件事情:
一件事情是:當年,其實就已經承認事實婚姻的形式。
第二件事是:也是到那時候,才有了“非法同居”這個概念。
當然,這中間幾十年,社會形態的改變,也有很重要的影響。
比如說,到了五十年代後期。
“階級鬥爭為綱”、“政治決定一切”成為評價兩性關係的主要價值標準。
從那時候起,兩性關係不是個人私事,而是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由社會齊抓共管的公事。
所以出現了性倫文化的政治大批判。
批判的對象或內容直指所謂的“破鞋”、“資產階級思想和作風”、“男女交往過密”等方麵。
甚至到了六十年代初,凡是具有性愛字眼的作品都會受到社會上廣泛的批判。
這才會出現,熱戀的男女都不敢在街頭拉個手的怪相。
這要是親個嘴,那搞不好就得進去蹲幾年。
這樣扭曲的婚戀觀,一直持續了二三十年,才隨著社會進步而一點點消失。
所以,這個時候,他跟白寡婦這點事兒,壓根兒就上升不到法律層麵。
審問到這,基本上案情已經明晰。
現在還要搞明白的就是,李家的東西都被兩家搬空私分。
還需要搞清楚什麽東西還在,又有多少東西被賣掉。
不過,軋鋼廠的人押送他們過來時候,做過筆錄。
李家的東西,在李工程師犧牲以後,廠裏工會來做過登記。
不過,現在太晚了。
事情又不是很急,派出所的領導也安排好明天的相關事宜。
再將相關人等收押,留下正常值班人員,其他人也就下班了。
明天,一方麵派人到軋鋼廠取當初的登記記錄。
另一方麵,就是去許家和賈家,排查私分的東西。
再就是去他們交代的信托商店查台賬,追迴未出售的贓物。
最後統計出明確的損失。
這兩天完成相應工作,就可以把所有人和相應材料移交到區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