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人看到這麽一幫人過來,盡管要下班了,也不敢怠慢。


    趕緊過來詢問。


    領隊的羅隊長也跟他們把情況說明。


    隨後,派出所就把這些人分開關押,審理起來。


    建築隊的問題很簡單,受了兩家的委托,改造房子。


    最後確定,他們的確沒看到房契,不過對方給的錢多,總要糊口,所以也就接了這活兒。


    至於房子是誰的,隻要沒人攔著就跟自己沒關係。


    真的有人來找,讓他去找賈家和許家就是了。


    至於占了軋鋼廠房子這事兒,他們不清楚,因為沒看房地契,以為也是他們自己的。


    公安審訊了幾個人,得到的都差不多,所以做好筆錄以後,就把他們全都暫時收押了。


    建築隊這些人的責任很明確。


    隻等著兩家處理完了,一起送到分局去,估計處罰也不會很重。


    要是單獨是私自改建、占用土地,他們自己就直接處理了。


    最多就是工頭拘留一段時間,然後主要就是退還占用的土地,改造的恢複原狀。


    外加著處以一定的罰款,批評教育一番就算了。


    現在一來是沒什麽統一的刑事處罰標準,二來也是政權初定,外部矛盾更多。


    這樣的“小事”都當成階級內部矛盾,盡可能不上升到刑事責任的程度。


    當下又不像後世,想承接什麽等級的建築工程,都得有相應的資質。


    要有各種證,還得有各種準入資格。


    嚴重點,就是刑事處罰外加著吊銷相應的從業資格。


    他們更加重視的,主要還是對賈張氏和許富貴的審訊。


    一開始,賈張氏和許富貴兩個人一口咬定。


    都說李工程師的母親過來了,帶來了房地契。


    公安自然要問人的下落,不過兩人都說不知道。


    問他們怎麽確定是李家的老太太。


    兩個人都說,是李家老太太自己打開院門進到那院子的,手裏還有房契和地契。


    問她什麽情況,她說自己孫子還在東北。


    現在兒子死了,家裏要沒錢了,就想著把房子賣了,帶錢迴老家把孫子養大再考慮別的。


    他們想把房子過戶。


    結果打聽一圈才知道,現在拉房纖的都被抓了。


    大家也搞不清楚現在房子怎麽過戶。


    所以幾家坐下來商量以後,就決定先給了李家老太太大半的錢。


    大家簽了份過戶協議,老太太就拿著錢和房契迴東北了。


    她說以後孩子大了,會再帶著房地契來過戶,想必那時候怎麽也能解決問題了。


    派人去兩家找來簽的協議,果然有這麽個東西。


    上麵的內容,也跟他們倆交代的差不多。


    許富貴簽了名字,還按了手印,剩下兩個不識字,隻是按了手印。


    派出所沒條件鑒別手印。


    隻能先放著,也想著先審理。


    等到最後審理完了,把東西上交到分局,由他們想辦法解決。


    審問這協議是誰寫的,許富貴說是自己寫的。


    不過派出所的孫所長多了個心眼兒。


    叫審訊的人分別問那來的老太太長得什麽樣,穿著打扮又是怎樣的。


    這下子,兩個人不止吞吞吐吐,所說的更是互相矛盾,漏洞百出。


    甚至他還故意讓他們問,老太太的哪隻腳是瘸的。


    兩個人更是一個說沒瘸,一個說是右腳短一些。


    這也徹底地坐實了——這倆人之前應該是想過萬一事發了,怎麽處理。


    買房這件事,更是子虛烏有。


    直接告訴二人,對方已經交代,你這邊交不交代,隻影響你自己的處罰,不影響公安的判斷了。


    反正等迴頭,整理完成,審訊記錄會送到區分局,最後由他們移交軍管會。


    到那時候,也不用審了,真的該勞動的勞動,該吃槍子的吃槍子。


    想要什麽樣的結果,你們自己考慮。


    賈張氏這下子慌了,不過還是咬定,就是李家老太太來的。


    更是胡亂攀咬出何大清,非得說這占房的事情也有他家的事情。


    她就是覺得,這參與的人越多,那麽自己的處罰也越輕。


    聽賈張氏這麽交代,所裏這邊接著審,那麵派人去叫何大清來對質。


    相比賈張氏那邊的胡攪蠻纏,許富貴聽到說是確定他們偷著占了人家的房子了,賈張氏已經交代了。


    他隻是稍作遲疑,也不管是不是對方的話術,就直接交代了。


    他想的是,既然這件事已經暴露,那就隻能爭取減輕處罰。


    估計這時候自家老婆也已經出去活動了吧。


    這件事情如果想翻盤,隻能靠盤外招。


    他說是自家在後院的廂房隻有那麽兩間,以前兩個閨女大,自己的兒子小,還沒什麽問題。


    現在自家又多個小閨女,兒子也大了,得考慮過幾年孩子結婚,要準備房子。


    這段時間一直在找合適的房子,想買一套。


    不過卻發現現在房價太高,能買得起的不合適,合適的買不起。


    正好那天自己迴院子,無意中看到賈張氏翻牆去那院子裏偷東西。


    就過去看什麽情況,準備報案。


    賈張氏害怕自己報案,就給了自己二十萬塊。


    又鼓動自己,說是自己跟院裏的易忠海他們打聽過情況才去拿東西的。


    畢竟,易忠海跟那個姓李的更熟悉。


    甚至姓李的能買下隔壁的院子,都是易忠海在中間牽線搭橋的。


    他也對姓李的一家很熟悉。


    他說李家就東北剩下一個體弱多病的老太太,外加著一個不到十歲的小孩子。


    她覺得這樣的兩個人,這麽長時間都沒來,那以後三年五年甚至這輩子也未必會來四九城。


    甚至,她們知不知道有這麽套房子都不一定呢。


    那麽多年以後的事,誰能說得清楚。


    自己兩家真的住進去,住個幾年,以後說不準就能把房子弄到自家名下。


    畢竟四九城也不會一直軍管。


    自己也是鬼迷心竅,當時想的是自己的影院,軍管都沒幾天就結束了。


    軍管結束了,那自然有機會找門路花錢解決。


    為了保險起見,還請易忠海喝了頓酒,然後從他那裏打聽了李家的情況。


    果不其然,跟賈張氏說的一樣,這才找了賈張氏合謀侵占李家的房產。


    兩家商量著達成了分配辦法。


    從房子一家一半,房子內的物品也是平均分配。


    不過很多東西沒法平分,幹脆就雇了車拉到信托商店賣錢,賣得的錢兩家平分了。


    封條是一起拆的,鎖是賈張氏換的。


    兩家各拿了一把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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