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段路,墨時被一陣濃烈的血腥味吸引,停下了腳步,憑借著惡魔之眼,他清晰地看到不遠處的巷子口,停著一輛保時捷356a,漆黑的巷子深處站著兩個男人,還有一個男人捂著大腿狼狽地坐在地上。


    雖然夜色不會影響到墨時的視線,他的聽力也超乎常人,但墨時還是悄無聲息地走了過去,站在他們身後的圍牆上,更近距離地收集情報(吃瓜看熱鬧)。


    站著的兩個男人都戴著黑色的禮帽,穿著一身黑衣,但墨時的目光卻隻停留在其中一個人身上,男人很高,目測有一米九以上,穿著一身黑色的風衣,雖然看起來瘦瘦高高的,但即使站在健壯的同伴身邊,也並不顯得弱勢,銀色的長發從帽子下傾瀉出來,在月光下甚至染上了銀輝。


    男人拿槍對著地上的人,聲音低沉森然,“組織裏的人都知道,我最討厭叛徒,可偏偏總是有像你這樣的小老鼠,上躥下跳……”他的語氣陰冷而危險,莫名給人一種被毒蛇纏上了的既視感,語速不快,可壓迫感極強。


    墨時看不到男人的臉,他之所以盯著這個男人看,是因為男人身上過於濃鬱的黑暗,那是一種很玄妙的東西,而惡魔恰好對此很敏感,這個男人的手上一定沾滿了鮮血,否則也浸染不出這樣充滿煞氣,而又誘人的靈魂。


    當然,所謂的誘人是對惡魔來說的,惡魔喜歡靈魂是眾所周知的事,這樣的說法也並非虛言,但是作為一位高位純血惡魔,墨時比一般惡魔要挑剔得多,他隻喜歡兩種靈魂——純淨無瑕的靈魂和純粹黑暗的靈魂。


    不過,靈魂純白無瑕的生靈,除了一些特殊的生靈,還有初生的嬰孩,根本就不存於世,特殊生靈不好找,墨時也還沒有喪心病狂到,會去吞噬嬰兒的靈魂,所以就隻剩下了純粹黑暗的靈魂,但凡人雖然因為有很多的欲望,使得靈魂變得灰蒙蒙的,不複純白,可也很少會有人的靈魂,黑得那麽純粹。


    靈魂對惡魔來說,不是必需品,就和人類的小甜點差不多,不過,墨時不是會委屈自己的人,也從來不肯將就,所以他寧可不吃靈魂,墨時摸了摸下巴,算了算時間,唔,自己應該有五百多年了沒吃靈魂了……


    癱坐在地上的男人拚命地哭求著,但長發男子依舊絲毫不為所動,“砰”得一聲,子彈貫穿了地上那個男人的心髒,一瞬間鮮血飛濺而出,開出了荼蘼的血花。


    冷血又殘酷,這樣純粹的黑暗靈魂,應該會很美味吧,墨時舔了下幹澀的唇瓣,忽然輕笑出聲,主動暴露了自己的方位。


    高大的銀發男人猛得轉頭,將手槍對準了聲音傳來的方向,即便看不到墨時,但男人對自己的直覺十分自信,下手也是十足地果斷。


    看到銀發男人的臉,墨時挑了下眉,男人的外貌特征太明顯,墨時瞬間就鎖定了他的身份。琴酒擁有一張極為俊美的臉,即使被旁人發現了自己的惡行,也沒有絲毫慌亂,他的臉上沒有表情,隻能從那雙祖母綠的眼眸裏窺見些許情緒,而此刻,那雙漂亮的眼睛裏殺意淩冽。


    子彈朝著墨時所在的位置射了過來,墨時側身避開子彈,穿著鬥篷的身影暴露了出來,琴酒看到圍牆上突然出現的黑鬥篷人影,眸光閃爍,下一刻,他的神色變得更加冰冷,在突然襲擊的情況下都打不中,琴酒沒有繼續開槍,一旁伏特加也舉著槍,警惕地對著墨時。


    墨時看戲一般鼓了鼓掌,但並沒有出聲,琴酒目光危險地盯著墨時,也沒有說話,反倒是伏特加先沉不住氣,出聲質問,“你是什麽人?!”


    隱藏在黑色鬥篷下的惡魔,勾起了唇角,語氣裏含著幾分漫不經心,聲音沙啞低沉,“隻是一個路過的普通人罷了。”


    琴酒沒有對此做出評價,隻是冷笑著再次舉起了槍,顯然他是不相信,能輕易躲過子彈的墨時,會隻是個普通人的,“不管你是誰,既然看到了不該看見的,那就把命留下吧。”


    “嘖,還真是不好說話啊,”墨時搖了搖頭,突然話鋒一轉,“不過,憑你們,還留不下我。”說著,一道寒光從鬥篷裏迸射而出,琴酒和伏特加立刻開了槍,但墨時卻沒有再與他們糾纏,一撩鬥篷,堂而皇之地消失在了半空中。


    琴酒訓練有素,反應極快得偏了下頭,一把鋒利的匕首劃過他的臉側,割斷了幾根銀色的長發,又徑直嵌進了牆壁裏,齊根沒入,隻剩下手柄還露在外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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