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為憑他們家在村子裏的威風,靳秀花會自動上門提供服務,他雖然覺得她長得不錯,但,睡一睡可以,真娶迴家來,還帶著個小尾巴,他才不幹!


    大話放出去了,靳秀花卻沒有如他所願去找他談談。


    於是,在一個寧靜的夜裏,他就在同夥的幫助下,翻到了靳秀花的院子裏,摸進了靳秀花的房子。五歲的李順正是貪玩貪睡的年齡。睡得很熟。


    於是,就在兒子的旁邊,靳秀花,一個年輕的女人,被同宗同族的李萬糟蹋了。


    她怕讓兒子看到自己不堪的樣子,嘴唇都咬出了血。天亮,她就上了吊。


    上吊之前,咬破手指頭在牆上用血字寫下了李萬的名字。


    李順,則被爺爺奶奶領迴了家。


    等他長大之後,慢慢的知道了自己的家仇。


    而李家自恃在村子裏當權,也並不避諱這個已經長大的孩子。李萬此時已經結婚成家,兒女都十幾歲了。


    隨著年歲漸長,李萬早就沒有了年輕時的張狂與孟浪。妻子也是個和氣的,兩口子一心一意往上奔,日子過得也是村裏拔尖的。


    隻是每每走到李順家一把鎖鎖起來的院子,他的心裏就不舒服。


    年輕的時候,怎麽就做出來那種不是人的事兒呢!農村裏有句話就是:踢寡婦門,踹絕戶墳。那是被世世代代詛咒的缺德行為。而自己呢,不僅僅是踢寡婦門,還睡了人家,逼得一個好好的女人走上了黃泉路。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幸虧,那天晚上幫著他上牆的那個人在水庫裏遊泳時淹死了,他心裏也舒了口氣。這下子就死無對證了。沒了證人,哪怕是以後被李家的孩子追問,他也可以說是死無對證。那個血字的事,他也聽說了。不過,李國慶家的哥哥姐姐都是老實的,知道雞蛋碰不過石頭,就悄悄的把那個血字洗掉了。再也不提。


    哪怕是自己父親領著自己去吊唁死者的時候,她們雖然憎恨自己,也沒有當場發作。這就算是掀篇了。


    一年一年的過去,十年,二十年過去。


    自己家族又大,李順,獨力難支。沒什麽可怕的。


    他們不知道的是,在他們看不到的地方,李順長成了一隻狼。他等待著自己力量更強大的時候,他一定會向敵人顯露他的獠牙。


    他要將他們撕碎!為自己的母親報仇。


    父母之仇,不共戴天。


    作為母親的兒子,他要用自己的雙手為母親求一個公道!


    李順不動聲色的鍛煉著自己。而且,他也不露鋒芒。


    然後,上完了十年義務教育,他也不與李家的人有什麽衝突,李家自知理虧,倒也沒有去找他麻煩。然後,他就出去打工了。李順在外麵不怕苦,不怕累,腳踏實地的打工賺錢。


    他自己的父親有哥哥姐姐,所以,爺爺奶奶也不用他操心。


    他極少迴家,埋頭掙錢。


    村子裏的人都知道李家有個能賺錢的孫子,總是給爺爺奶奶寄錢寄東西。是個懂事的好孩子。


    那年夏天,李萬家上高三的兒子李海泉在精英學校裏和人搶女朋友,被對方打成了脾摘除,從急救室裏出來之後,就半死不活的躺在家裏和植物人一樣。醫生診斷是失血過多,沒及時輸血,所以就造成了某些髒器的不可修複的損傷。除了慢慢養著,沒有其他好的醫療手段。


    由於事情發生在校外,學校拒絕承擔任何責任。


    李萬的妻子哭死過去幾迴,李萬一大家子都不相信自己那個品學兼優、知書達理的兒子李海泉能和別人搶女朋友。因為,他一直都在說,要好好學習,考上個985、211重點大學為父母和家族爭光的。他從來都沒有和家人提過,他交了女朋友!


    孩子成績一向穩定,又懂事,這是哪個殺天刀的害自己的兒子啊!


    李萬哪怕在村子裏是地頭蛇,就算他爸是村裏的霸王。離開那個彈丸之地,誰認得他們父子是誰?


    村子裏的人們,基本上都是良民。你不逼到他山窮水盡不能活,你就算是挖他家祖墳,他都能忍得下來。所以,才慣得那些村長書記們一個個的都跟大爺似的,都忘了自己不過是個村民自治機構的小頭頭,也就是矮子裏頭找大個,又在鄉鎮裏能和政府裏的人說得上話,就在鄉野裏為非作歹起來,自認為老子天下第一,天老大,我老二!


    一個精英學校的校長,把自己的律師派出來,那叫一個振振有詞!我們老師管理嚴格,一天二十四小時巡邏管理,你們孩子自己跳牆頭跑出去被人打死了那也是活該!如果每一個孩子都挑戰學校的規定,往外跑,我們管得過來嗎?你們不能讓自己的孩子遵守校規校紀,他自由散漫出事了,責任自負!


    一個月後,上初中的女兒李丹丹在學校組織的一次郊遊中失蹤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那就和從天地間消失了一樣,無影無蹤。學校推卸責任說是孩子不聽話,自己離開了正常的郊遊路線。


    三天後,李丹丹瘋瘋顛顛的出現在了自己的家門口。真難為這個孩子,神智不清了她還能找得迴來。


    這哪兒還是自己家那個乖乖女學生!這就是一個女乞丐。臉上全是泥和土,身上的衣裳一絲一綹的飄著,破破爛爛。要麽傻笑,要麽就尖叫。


    李萬是個見過世麵的,急忙報了警。


    警察出麵沒找到什麽有用的線索,倒是證明這個女孩子在受刺激變成瘋子之前與多個男人有過性關係。


    本來郊遊的路線就是鄉村的一個綠色基地,新開通的鄉級公路還沒有安裝攝像頭那種設備。


    兩邊全是岔路,誰知道她在什麽時候就掉了隊呢。


    這個結論讓李萬一家憤怒。他們不知道到底是誰這麽惡毒,把罪惡的手伸向了才十幾歲的女孩子。


    最痛苦的就是他的妻子任小慧。


    本來是村子裏仰頭看天的存在,一下子成了老天爺都瞧不上的壞人!不好的事情接二連三,還全都傷筋動骨啊!這是老天爺要亡他們家嗎?好好的日子突然就過不下去了!


    這是不讓她們一家人活下去啊!


    本來就因為兒子的事而被氣得臥床不起的妻子任小慧受不起刺激,一口氣沒上來,一命嗚唿了。


    一年時間,家破人亡。


    李萬,一個本來是人上人的家庭,一個在村子裏跺一跺腳,八個方向都會顫的人物,終於意識到,報應來了。


    任小慧入土為安。


    李萬仰頭看天,他在心裏想,“我已經不是從前的那個欺負寡婦的混蛋了。我想好好的做個人,當個好父親,好丈夫,老天爺,你為什麽就不給我一個機會呢?


    他帶著憤怒的心情問天的時候,沒有想過,當初,守著兒子苦熬歲月的靳秀花,老實本分,隻想把丈夫的這一點骨血養大成人。她又做錯了什麽呢?隻因為她的姿色略出色了一些,就得麵對他的強暴嗎?倘若靳秀花不死,他會隻上門欺負一次就收手嗎?


    有些事情,有些結局,都是注定的。


    前麵有因,後麵就有果。


    春天種下了蒺藜,秋天就紮了自己的腳。


    報應啊。


    有首佛偈說: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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