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31日


    馬律師查到易續的爸爸在1989年10月12日出境去了俄羅斯,當時還是蘇聯,再也沒有迴國的記錄。也就是說,易續周歲才過去四天,就再也沒有爸爸了。他爸爸叫段材環,易續原名是“段願”,五歲那年更名為“易續”。易續出生之時,不知道父母為他許下了怎樣的願望,五年後,他的媽媽讓他跟自己姓,取名“續”,也許是希望姓氏繼續、生活繼續、幸福繼續、願望繼續,我想更重要的,是斷開的家庭能繼續吧,就算這個家庭從此後隻有兩個人。


    馬律師還說,警察再一次對易續家的鄰居進行了排查。沒有發現可疑人物。那棟樓裏鄰裏之間、樓上樓下都不熟悉,而且除了易續家,都是這三四年才搬進去的,所以易續高一時幫忙監督過的鄰居可能早就搬走了,隻是他不知道而已。而且現在鄰居們的怨氣還挺大,一晚死了兩個人,還是命案,案子又還沒破,都覺得陰森恐怖,怕會化成厲鬼迴來要旁人的性命。易續樓上那一家,剛談好價錢準備把房子賣出去呢,為了孩子去美國留學,這事兒一出,現在降價20%都沒人要。同層樓,九戶空了六戶,有的借住到親戚朋友家,有的幹脆上別的地方租房子了。


    我一直堅持給易續寫信。每一封信都很短,我告訴我想他了,要他快出來團圓。告訴他我知道他受苦了,快出來,我要好好照顧他。告訴他要積極配合警察,要見律師,讓大家一起幫忙!我其實很想直接詢問案情,可是看守所的規定,不能提及案情,否則信件會被沒收,我也隻能作罷。所以關於掛念、擔心、鼓勵,固然有千言萬語,卻也真的不知道該多寫下哪一個字。滴上去的眼淚總是比寫上去的字多。


    我沒等到迴信,更沒等到易續開口說話或是要求見律師的好消息,信一封一封地進去,迴饋卻石沉大海。


    鳥之將死,尚有一鳴,他卻始終不發出一絲聲音。人的求生欲望還不如一隻鳥嗎?


    我會帶著需要翻譯的材料去看守所,背靠著高高的圍牆坐在地上幹活,筆比電腦慢很多,用電腦三個小時能幹完的活,靠筆可能需要五個小時。但我就想這樣陪陪易續。這樣陪伴著他,就好像我一直在努力地做著什麽。其實我在那裏的時間越來越長,思念擔心害怕就越多。可是也舍不得離開。況且也想給張衣和張恆禮多一些單獨相處的時間。他們這兩年遠不如我們學生時代見得頻繁。還有,每次我們三個人在一塊兒,我的心就更加疼痛。迴來之前,以為是四個人的團圓的,現在卻隻是三人團聚,易續孤零零地在別處受苦。


    張恆禮的床位已經空出來了,醫院通知第二天上午去辦理入院手續。張衣讓張恆禮別告訴家裏麵,又不是沒醫藥費,小手術,就別讓父母操心了。


    我覺得不妥,趁張恆禮洗澡的時候勸說張衣。畢竟是個手術,要動刀子切皮肉的,最好還是告訴他家裏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他父母有知情權。


    張衣在陽台上沉默了很久,她的眉眼間總有些哀怨,她說:“行吧,開刀前還有幾天的調理身體的時間,確定了開刀的日期就通知他們。”


    張恆禮辦理好了入院手續,出門跟同事吃飯。那些前任同事知道他要動手術了,聚餐為他打氣,同時也正式歡送他離開公司。


    張衣叮囑他不能喝酒還是不放心,叫上我一起跟去,選了一個正對著張恆禮的位置,邊吃邊監督他。我覺得太誇張了,張恆禮都多大了,張衣還把他當孩子看。


    “你點吧。”張衣說。


    我笑道,“你今天真是轉性了,居然說讓我先點?不會我點了你全部推翻吧?”


    “不會。”她說,“今天全部的菜都由你做決定。”


    “真不會?”


    她壓低嗓門怒吼:“真不會!”


    我趕緊說:“那我想咬什麽就點什麽?”


    “嗯。”


    “一份口味蝦,一份菠菜,一份螞蟻上樹,你看可以嗎?”我翻著菜單說。


    “我想喝點酒。”她說。


    “啊?”我驚詫。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聽她說這句話。


    “喝了酒我們能自在些。”


    “我不能喝。”我攤開兩隻手。


    “你又沒來例假。”


    “你忘啦?我答應過易續,不喝酒!”


    她怎麽可能忘記?不是在她家發生的嗎?她記憶力一向那麽好!


    她歎了一口氣,招手讓服務員過來,“一份口味蝦,一份菠菜,一份螞蟻上樹,兩份米飯,一瓶橙汁一瓶二鍋頭。先把橙汁和酒上上來。”


    她給自己倒了一小杯酒,把酒杯端起來,說:“惜佳,你喜歡喝酒。”


    她內心說的是,惜佳,你喜歡喝酒,對吧?


    “對。”我說。


    “你忍得住。”


    她想說的是,你忍得住嗎?


    我說:“我能。我在酒吧裏打了一年多的工呢,成功地扛住了誘惑,絕對滴酒未沾!”


    她仰頭喝了一杯,說:“易續就是你人生的例假。因為他,你要從德國迴來,不能喝酒,不能再交除張恆禮之外關係親密的男性朋友,外麵那麽多好男人,偏偏要吊死在他那兒!”


    “不交除張恆禮之外關係親密的男性朋友不是易續要求的,我就是這麽別扭的、沒人緣的人!女人有例假,說明足夠年輕,這是好事。”


    “可是他讓你經曆痛經,痛的張牙舞爪死去活來。”她說著又倒了一杯。


    “你慢點兒喝!你醉了搞不好比我和張恆禮更不受控製呢!”


    她朝張恆禮那桌望過去。


    “他沒喝,放心。”我說。


    “解決痛經最好的方法,我要告訴你。”


    “我知道,生孩子唄!易續出來我就生!”


    我走題了,我並不痛經。張衣也隻是打了個比方。


    “轉移注意力。”她說著,又仰頭喝了一杯,”你去趟深圳吧,公司十幾家客戶已經付了定金甚至全款,還沒出貨的,不按時出貨,會產生大量賠款。特別有四家是公司重要的客戶,要是失去了這幾家客戶,易續出來這公司可能也堅持不下去了。林木森一個人根本弄不過來。”


    我大驚:“易續這樣了我還去深圳?他的命要是保不住公司再好又有什麽用?主次顛倒了吧!”


    “你死守長沙也不會有進展。如果我是易續,我會在乎媽媽多年的心血,這是她留下的財富和遺產,是可以繼承和發揚的東西。如果你都能為此努力,他會意識到自己沒資格放棄。能做好這件事,能給他一些鼓勵和感動,會很好。”


    “你這說的完全沒說服力啊!如果易續殺人了,公司再好也不能幫他洗脫罪名。如果易續沒有殺人,卻不讓律師幫他,他可能就沒想出來,他連命都不在乎,還會在乎公司的好壞嗎?”


    “那你之前找他的女朋友也是錯誤。要是易續殺人了,女朋友也不能幫他洗脫罪名。沒有殺人,他連命都不在乎,也不會在乎女朋友。”


    “我是覺得……”


    “你是覺得他的女朋友能讓他覺得自己該珍惜這條命。道理是一樣的,也許他在乎錢多餘在乎女人呢!惜佳,你就是他的女朋友,他卻沒為你珍惜這條命。因為你的方法就是錯誤的。”


    我不可置信地看著她。


    “我覺得他很有可能認為自己世上唯一的家人——媽媽的二十幾年用青春與歲月、辛勞與汗水澆灌成的公司比他隻擁有了五六年的愛情更重要!不對,這句話你接受不了,我換個方式說。我打個比方,現在突然長沙地震了,你一定會先想到易續是不是受傷了,再想到你家的房子是不是成了廢墟。先想到人再想到物,這是人之常情,人遇到災難,第一時間肯定是感性超過理性的。可是人站起來,一定是為了‘物’,這是人理性的一部分。感性讓人悲傷,理性讓人戰勝悲傷。如果易續在看守所能想到外麵的什麽,一定是先想到你,再想到公司。可是想到你,不足以喚醒他走出那一步,因為你有家人有朋友有支撐你沒了他還能活下去。這時候‘哢’他的意念斷了,他的行動斷了。你現在要做的事就是把他的意念接起來,你要讓他想起,他對這個公司有義務和責任!那是他對他的媽媽,對他的家的責任,誰都替代不了。”


    “不行,我不能離開長沙。馬律師萬一需要我幫他做什麽事,我不在長沙怎麽行?我得隨時候命!時間太緊,我不能離開。你說的話我不是完全不考慮,我明天就寫信,告訴易續公司現在的狀況,最好能說服林木森也寫一封。”


    “你去深圳三個星期,隻要三個星期,公司會給你一萬塊五千塊的工資,分分鍾就要審查起訴了,下一階段的律師費你沒有。你不能指望你每天兩百三百的兼職翻譯費。沒有律師費,你的馬律師不會再為你做任何事。”


    “一萬五也不夠啊!律師費三萬呢!”


    “我給你兩萬。不是借,是給!”


    “錢我會再想別的辦法。”我說:“總還有別的辦法吧!明天就是11月了,你不是得去新公司上班了嗎?怎麽還能從以前的公司拿錢給我,怎麽還管那邊的事?”


    “我還沒交接,梁經理一直沒迴公司,說是年紀大了出了院剛迴家傷口又感染了。她不知道我找新工作了。我要幫你掙這點錢,很容易。”


    我依然覺得不妥,我真不敢離開長沙。雖然這些天由於馬律師的交代,我除了寫信,什麽都沒做,可是萬一他需要我呢?


    張衣不滿地將頭側向一邊。眼神又盯著張恆禮良久。終於說:“張恆禮說我喜歡易續。”


    像有一道閃電劃過我的眼前。”我……我不相信。”


    我磕巴了一下,不是心虛,張衣喜歡張恆禮,不會錯的。我是意外她居然主動說到了這個話題。我之前隻字不提,就想讓這件事悄然過去。


    “是真的。”她居然說。


    “不可能!”我說。


    “可能。”她又說。


    我暗自思忖,這怎麽可能啊?易續當年的聲音幾乎就在耳邊,他說:“糟了,張衣喜歡張恆禮。”“你注意張衣看張恆禮的眼神,再看她看我的眼神。”“你注意張衣看我倆呆一塊兒的神情,再看張恆禮和高潤呆一塊兒張衣的神情。”


    張衣的眼神沒變啊!她喜歡張恆禮沒錯啊!那又怎麽可能喜歡易續?


    “怎麽會呢?你不是……”


    “說。”她說。


    “你不是我的好朋友?易續不是我的男朋友?”我幾乎要說我知道你喜歡的是誰,可是還是忍住沒說,她跟我不一樣,我臉皮厚,她自尊心太強,戳穿她的秘密等於戳穿她的心髒。


    可是她現在在戳我的心髒。


    “都是,這跟我喜不喜歡他不衝突。你當年還不認識他就能喜歡,我認識了,更容易喜歡上。張恆禮也說,易續一句話就能把我搞定,這就是喜歡的預警。他聰明、大方、愛運動、知識豐富、身高夠長得好性格又低調,他是我認識的人中最優秀的,你知道我從小到大成績有多好,喜歡最好的是我的慣性,我控製不了。但我沒想過傷害你,我沒把他變成我的男朋友,已經算是對你很好了。”


    我心髒幾乎停了兩秒。張衣對易續的描述,跟我當年說她的男朋友應該是什麽樣,太接近了。


    她繼續說:“還有,我有多喜歡錢你也知道,易續幫我找到了那麽多錢,他家裏還有更多的錢,我就那麽喜歡上了,沒辦法。”


    “張恆禮才是幫你最多的人!你高中的學費生活費,你的房子,他這八年多的陪伴……”


    張衣愣了一愣,眼神茫然了一會兒,又突然指著張恆禮笑著說:“你看看他,吃個飯都能在桌上掉兩塊西蘭花,我這輩子活得夠累了,挑這種人等於挑了個兒子!他要是沒給我那套房子,我管他上不上廁所喝不喝酒呢!”


    “我還是不相信。”


    我頓時一片混亂,難道易續錯了嗎?或者張衣的眼神變了隻是我看不出。幾天前grace還誇我眼神好呢!


    “你跟我說易續花心、劈腿,你在我麵前把他罵得那麽慘,現在卻說他是你認識最優秀的人?你喜歡他又怎麽忍心冤枉他?”


    “這是張恆禮的鬼主意,我不想戳穿他而已。”


    “我跟你借錢請律師你都不肯。”


    “因為我知道你的律師頂不上用。我喜歡錢,從不浪費它。”


    “那個去過一次看守所的律師,是你請的?”


    “是。”


    “你為什麽請了個專攻經濟的律師?你不會犯這麽低級的錯誤吧?”


    “我找了一家律師樓,是他們自己派了那個律師,可能那幾天負責刑事案件的律師剛好沒空吧,經濟律師就幫他接下了這個案子。誰知道去了一次就不頂用了。這個錯誤不叫低級,是他們為了接生意不擇手段,我也缺點經驗。”


    “那些衣服也是你送的?”


    “是。”


    “送了幾件?”


    “t恤、褲子、內褲各7條、怕變天加了外套3件。”


    “我怎麽……怎麽還是……不敢相信呢?”我慌張得很。我怎麽相信呢,我們一起長大,避免了蒼茫獨行的成長,多年忠誠的夥伴突然成了情敵?


    “我會讓你相信的!”她說,“我有證據,待會給你看。但是你先答應我,如果你覺得有可信度,盡快去深圳,去深圳後認真工作,該給易續寫的信,一樣可以寫。別呆在長沙,別讓我覺得束手束腳,別耽誤我救人。”


    “你要救他?你有什麽辦法,能不能說出來,我們跟馬律師一起商量!”


    “沒有商量的必要。我認識兩名死者,你們不認識。我還知道其他許許多多你們不知道的事情,包括怎麽救人。別試圖讓我跟你們交代跟你們分享,我就是這麽別扭的人,我們倆認識超過二十四年了,你自己去斟酌我說的這些話你該不該聽進去。我打一個很淺顯的比方,我知道易續這兩年每次的早餐都吃了兩個雞蛋,你們知道嗎?”


    第一秒,我幾乎要脫口而出“不可能!”


    易續太不在乎“吃”這件事,能送到嘴裏,能嚼爛,能吞下去的,對他來說都是食物。他走在街上,覺得餓了,抬眼一瞧,哪家餐館或者店鋪或者小攤最近,不貴,還不用排隊,就去哪家。越沒人氣他越喜歡。所以易續去吃過的許多店麵,第二次再路過,已經倒閉了。


    可是第二秒,我又不能說“不可能!”


    這兩年,易續的確有一些變化。為了讓自己不再看起來像個小孩,他開始穿襯衫西裝。為了配合西裝,他還把頭發留長,打上發蠟梳上去,免得別人一看就覺得他小孩扮大人。他第一次梳上那個發型、穿上那套西裝還跟我視頻,他說,惜佳你看,我人模狗樣!


    由於時差的關係,我們的聯係一般在我起床到易續睡覺的這個時間段裏。我一般德國時間七點到八點起床,也就是北京時間的下午一點到三點間。易續吃早餐的八點到九點,是德國的淩晨一點到三點,是我睡得最香的時候。我可能會問易續晚餐或者夜宵吃的什麽,的確沒機會問到早餐。隻有兩三次,我說我想死楊裕興的米粉和學校小街包子鋪的麻辣牛肉包了,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時候就收到易續的照片,他代我吃了。如果他養成了早上吃雞蛋的習慣,又認為不值一提,沒有特意告訴我,而我因為時差的原因,甚少跟他提到早餐這件事,也不是沒可能。


    就算他養成了每天早上吃兩個雞蛋的習慣,他也還是那個胡吃應付的少年,就像他隻要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換上他的t恤運動褲一樣。


    “你真的能讓易續出來嗎?”我問張衣。


    “看你願不願意相信了。”


    “你如果真喜歡他,為什麽現在才開始行動?”


    “一直在做事,沒告訴你而已!”


    “大概需要多久?”


    “三個星期吧,最多一個月。順利的話你出差迴來就能見到他。”


    “如果你真的這麽有信心,我還需要籌集律師費嗎?你還私人給我一萬五?”


    “我隻是了解你,不雙管齊下你不會放心。私人給的一萬五,因為這件事很重要,我都能掏錢了,你自己評判我在不在乎。”


    “真的嗎?”


    “愛信不信。”


    “你怎麽會……怎麽會喜歡易續呢?”我依舊無法接受。


    “別囉嗦,我給你看證據。”


    她給林木森打了個電話,問他是不是在公司。


    張衣把她的鑰匙串給我,告訴我三個銀色的小鑰匙就是財務室文件櫃的。去三號文件櫃,那是人事部門的,看她跟公司簽的合同。


    “張衣說你是來看合同的,你除了合同不會幹別的吧?我怎麽這麽不敢讓你進來呢?”林木森堵著門不讓我進。


    “不幹別的。”我說。


    “你發誓!”


    “我發誓。”


    我找到了張衣的合同。一共有三份。


    第一份是試用期合同,2010年9月25日簽署,為期三個月。


    第二份合同12月25日簽署,為期兩年。


    第三份合同2011年2月18日簽署,為期兩年。第一份和第二份合同是合理過渡,第三份合同存在的原因是因為張衣最初進入的不是財務部,而是銷售部。


    張衣是學財會的,成績優異,很看重自己的專業,就算上一份工作不滿意,也不該放棄自己的專業長達五個月之久,委身於易續媽媽的公司和易續所在的部門。我查看了財務部其他的合同,張衣進公司時財務部不缺人,她是等到第二年春節後有個財務辭職才到了這個部門。


    張衣說,看到合同,就是看到證據。她是在告訴我,她是為易續進的這家公司,是為了易續做了專業不對口的外貿銷售長達五個月。以她的性格,算得上忍辱負重了。她能這樣忍辱負重,除了“喜歡”,還能有什麽別的原因呢?


    我鎖好文件櫃,關掉財務室的燈和門,持續混亂跳動了將近一個小時的心漸漸平靜下來。


    林木森一直在外麵看著我,深怕我又偷走點什麽東西去變賣了,到時連累他。


    我笑得咧開了嘴,我知道這笑一定很難看,但是確實是笑,我欣慰地說:“多一個人救易續了!”


    “你說什麽?”


    我不可自控地嘮叨著:“我還是不敢相信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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