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無能為力
金家富說:“好,放下,意見很明顯,征地款就歸給集體,大家還有沒有意見?沒意見就下一塊。”
吳定文說:“我談點意見吧,我覺得,這塊地的征地款全部打給集體,這也不妥,當然,剛才說在打給集體和打給蘇琴之間,我是選打給集體,因為沒有第三個選項。”
金家富說:“你說的也有道理,那你還有什麽意見呢?”
吳定文說:“這塊地本來就不是集體的,雖然有收歸集體這一說,但在實際當中,我們不管是哪一戶人家,有人死了,戶口遷出了,女兒出嫁了,都沒有把土地歸還集體,因此,即便就說蘇琴出嫁了,她女兒也出嫁了,這塊地的所有權,應該是歸給楊家弟兄。”
吳定文這樣一說,大家覺得也有道理,金家富又問:“那你的意見呢?”
吳定文說:“我的意見,一半打給楊應柱,一半歸集體。”
金家富剛要開口,楊芬搶先問道:“那你說一半歸集體,一半歸楊應柱,你們的依據是什麽呢?楊應柱的父母沒有人贍養的時候,為什麽集體不來贍養呢?為什麽楊應柱不贍養呢?你們這就是老封建思想,認為嫁出去的女人就不是這個村的人了,但是她這個情況你們又不是不清楚,她隨時都有可能還會迴來,你們這是想當然的亂七八糟的決定。”
金家友把楊芬的意見當耳旁風,說道:“我讚同一半給楊應柱,一半給集體。”
楊芬很氣憤至極,她望了我一眼,起身就要走,金家富說道:“各位,我們矛盾調處小組,我們自己內部矛盾都調處不了,那還能調處村集體的矛盾嗎?能調處別人的矛盾?不要耍什麽脾氣,相互聽取意見,求同存異,我們的規矩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大家不要搞什麽人身攻擊,反正我們今天晚上調處了,給處意見了,當事人不服,他們可以上訴起訴。”
金家富這麽一說,楊芬也不好再發脾氣啊,我也表態,不同意把錢這麽分,而且他們分的基礎是把錢打給集體,而這個前提我就不同意,後麵的肯定不同意。
不管同不同意,最後以舉手表決為主,表決的結果不出所料,與之前公示的一樣,這塊地征地款一半給集體一半給楊應柱,這是我們調處小組的處理意見,若不服,隻有上訪上訴了。
接著,金家富又說討論下一塊地,他們都不說話,因為這與金虎有關,楊芬氣得什麽也不說,最後眼光都盯到我身上。
我不得不開口:“那我說一下第四塊,趙誌花的這塊地,大家清楚,它是第二輪土地承包的土地,之前也是自留地,金虎的合作社承包荒山植樹造林以後,辦了林權證,趙誌花家的這塊地包含在裏麵,現在錢打給合作社,趙誌花不服,這就這個事情,大家看一下怎麽處理。”
金家友說:“趙誌花這塊地,本來就是開荒的,開了以後栽了幾年又不栽了,現在是合作社栽沙樹,怎麽是她的地呢?她有合同證書,那也是為了霸占村集體的山林,我的意見是,不能補給她,應該補給合作社。”
李加龍說:“是的,我也讚同金家友的意見,要麽補給村集體,要麽就補給合作社,但我更讚同補給合作社,因為荒山是合作社承包的,所以,合作社的產權和其他地塊一樣,個人承包了,產權就是個人的。”
王萬忠也表了態,同意把這筆錢補給集體,到楊芬發表意見了。
楊芬說:“我搞不懂你們幾個的思想,你們的原則是什麽?之前開地誰家的不是自留地,隻要在鬆樹地這片,你們說?不都是自留地嗎?不都是毀林開荒的嗎?那為什麽其他家的就可以,趙誌花就不可以了……”
“再退一步講,李桂林這樣的都能補一半,趙誌花的為什麽一點都不能補呢?”
金家友懟道:“你要搞清楚,趙誌花的地已經放荒了,而且集體已經重新發包給合作社了,其他戶的人家是在栽種著的,這是不是同的?”
金家富說道:“個人發表個人的意見,叫你發表的時候,你自己說,現在別人說,你不要插嘴。”
楊芬再次強調:“我的意見,就是要打給趙誌花。”
吳定文說:“你們意見,我覺得對也不對,各說有理。”
“不要你講什麽屁話,你表你的態。”金家富不耐煩地說道。
“那我同意打在集體的賬上。”
吳定文的表態,真是出乎我的意料,現在,他們五個就是四比一,我知道勝不了他們,但是我也要表的態。
我說:“這很明顯,大家這些年都在外務工,我們土地荒蕪的越來越多,即便是第二輪承包了,也是荒蕪的,我可以說,本來合作社承包的時候,就不應該把人家的這塊地算在裏麵,人家的承包地,愛荒就荒著,想種就種,這是人家與集體簽了合同的……”
“我們誰家沒有放荒的地?如果別人現在去把你們家放荒的地開墾出來,就歸開墾的人,你們願不願意?所以我的態度,就是歸給趙誌花,人家有證,並且是先辦了證,證又沒有到期。”
我和楊芬又站在了一邊,我們現在是四比二,金家富當然不用說,他肯定站在他們一邊,合作社是金虎的,金虎是他的,胳膊不可能往外拐。
可讓我大跌眼鏡的是金家富竟然說:“我讚同楊芬黃貴的意見,這錢打給趙誌花。”
大家簡直不敢相信,震驚之餘,金家富接著又說道:“但是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調處小組的最終意見是,這筆錢要打到集體的賬上。”
“還有沒有其他的矛盾?我大概聽說的就這四塊地,那現在我們都有處理意見了,明天早上,請黃副組長把我們的處理意見告訴當事人,如果不服了,就上報給司法所,這個是劉副鄉長安排的,散會!”
這個矛盾調處會議開了以後,解決的問題仍然有瑕疵,本來我還想提一下大家剛才說的,金虎承包的荒山征用了,集體要不要提留分成?但是大家都不提,我也不好提,就這樣,一直期盼著要召開的矛盾調處會議,結束了。
小花、蘇琴的處理結果和公示上一樣,沒有什麽改變;李桂林得到一半的征地款;楊世春、王朝能、金林武按各自的麵積獲得全部補償款,隻是他們不知道,其實金林武公示上就已經獲得。現就等著明天把這些事處理意見告訴他們。
金家富說:“好,放下,意見很明顯,征地款就歸給集體,大家還有沒有意見?沒意見就下一塊。”
吳定文說:“我談點意見吧,我覺得,這塊地的征地款全部打給集體,這也不妥,當然,剛才說在打給集體和打給蘇琴之間,我是選打給集體,因為沒有第三個選項。”
金家富說:“你說的也有道理,那你還有什麽意見呢?”
吳定文說:“這塊地本來就不是集體的,雖然有收歸集體這一說,但在實際當中,我們不管是哪一戶人家,有人死了,戶口遷出了,女兒出嫁了,都沒有把土地歸還集體,因此,即便就說蘇琴出嫁了,她女兒也出嫁了,這塊地的所有權,應該是歸給楊家弟兄。”
吳定文這樣一說,大家覺得也有道理,金家富又問:“那你的意見呢?”
吳定文說:“我的意見,一半打給楊應柱,一半歸集體。”
金家富剛要開口,楊芬搶先問道:“那你說一半歸集體,一半歸楊應柱,你們的依據是什麽呢?楊應柱的父母沒有人贍養的時候,為什麽集體不來贍養呢?為什麽楊應柱不贍養呢?你們這就是老封建思想,認為嫁出去的女人就不是這個村的人了,但是她這個情況你們又不是不清楚,她隨時都有可能還會迴來,你們這是想當然的亂七八糟的決定。”
金家友把楊芬的意見當耳旁風,說道:“我讚同一半給楊應柱,一半給集體。”
楊芬很氣憤至極,她望了我一眼,起身就要走,金家富說道:“各位,我們矛盾調處小組,我們自己內部矛盾都調處不了,那還能調處村集體的矛盾嗎?能調處別人的矛盾?不要耍什麽脾氣,相互聽取意見,求同存異,我們的規矩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大家不要搞什麽人身攻擊,反正我們今天晚上調處了,給處意見了,當事人不服,他們可以上訴起訴。”
金家富這麽一說,楊芬也不好再發脾氣啊,我也表態,不同意把錢這麽分,而且他們分的基礎是把錢打給集體,而這個前提我就不同意,後麵的肯定不同意。
不管同不同意,最後以舉手表決為主,表決的結果不出所料,與之前公示的一樣,這塊地征地款一半給集體一半給楊應柱,這是我們調處小組的處理意見,若不服,隻有上訪上訴了。
接著,金家富又說討論下一塊地,他們都不說話,因為這與金虎有關,楊芬氣得什麽也不說,最後眼光都盯到我身上。
我不得不開口:“那我說一下第四塊,趙誌花的這塊地,大家清楚,它是第二輪土地承包的土地,之前也是自留地,金虎的合作社承包荒山植樹造林以後,辦了林權證,趙誌花家的這塊地包含在裏麵,現在錢打給合作社,趙誌花不服,這就這個事情,大家看一下怎麽處理。”
金家友說:“趙誌花這塊地,本來就是開荒的,開了以後栽了幾年又不栽了,現在是合作社栽沙樹,怎麽是她的地呢?她有合同證書,那也是為了霸占村集體的山林,我的意見是,不能補給她,應該補給合作社。”
李加龍說:“是的,我也讚同金家友的意見,要麽補給村集體,要麽就補給合作社,但我更讚同補給合作社,因為荒山是合作社承包的,所以,合作社的產權和其他地塊一樣,個人承包了,產權就是個人的。”
王萬忠也表了態,同意把這筆錢補給集體,到楊芬發表意見了。
楊芬說:“我搞不懂你們幾個的思想,你們的原則是什麽?之前開地誰家的不是自留地,隻要在鬆樹地這片,你們說?不都是自留地嗎?不都是毀林開荒的嗎?那為什麽其他家的就可以,趙誌花就不可以了……”
“再退一步講,李桂林這樣的都能補一半,趙誌花的為什麽一點都不能補呢?”
金家友懟道:“你要搞清楚,趙誌花的地已經放荒了,而且集體已經重新發包給合作社了,其他戶的人家是在栽種著的,這是不是同的?”
金家富說道:“個人發表個人的意見,叫你發表的時候,你自己說,現在別人說,你不要插嘴。”
楊芬再次強調:“我的意見,就是要打給趙誌花。”
吳定文說:“你們意見,我覺得對也不對,各說有理。”
“不要你講什麽屁話,你表你的態。”金家富不耐煩地說道。
“那我同意打在集體的賬上。”
吳定文的表態,真是出乎我的意料,現在,他們五個就是四比一,我知道勝不了他們,但是我也要表的態。
我說:“這很明顯,大家這些年都在外務工,我們土地荒蕪的越來越多,即便是第二輪承包了,也是荒蕪的,我可以說,本來合作社承包的時候,就不應該把人家的這塊地算在裏麵,人家的承包地,愛荒就荒著,想種就種,這是人家與集體簽了合同的……”
“我們誰家沒有放荒的地?如果別人現在去把你們家放荒的地開墾出來,就歸開墾的人,你們願不願意?所以我的態度,就是歸給趙誌花,人家有證,並且是先辦了證,證又沒有到期。”
我和楊芬又站在了一邊,我們現在是四比二,金家富當然不用說,他肯定站在他們一邊,合作社是金虎的,金虎是他的,胳膊不可能往外拐。
可讓我大跌眼鏡的是金家富竟然說:“我讚同楊芬黃貴的意見,這錢打給趙誌花。”
大家簡直不敢相信,震驚之餘,金家富接著又說道:“但是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調處小組的最終意見是,這筆錢要打到集體的賬上。”
“還有沒有其他的矛盾?我大概聽說的就這四塊地,那現在我們都有處理意見了,明天早上,請黃副組長把我們的處理意見告訴當事人,如果不服了,就上報給司法所,這個是劉副鄉長安排的,散會!”
這個矛盾調處會議開了以後,解決的問題仍然有瑕疵,本來我還想提一下大家剛才說的,金虎承包的荒山征用了,集體要不要提留分成?但是大家都不提,我也不好提,就這樣,一直期盼著要召開的矛盾調處會議,結束了。
小花、蘇琴的處理結果和公示上一樣,沒有什麽改變;李桂林得到一半的征地款;楊世春、王朝能、金林武按各自的麵積獲得全部補償款,隻是他們不知道,其實金林武公示上就已經獲得。現就等著明天把這些事處理意見告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