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避而不見


    讓我更為大跌眼鏡的是,金林武竟然冒出一塊荒地,麵積0.7畝,補償款元,正好是他與楊世春、王朝能那塊地少補的三分之一,在我的記錄中,金林武沒有測量過任何一塊荒地。無疑就是三人的這塊地,金林武的部分補給了金林武個人,楊世春和王朝能的部分補給集體,這樣的事也可以做?


    可能是我臉色一陣陣的變化,引起了小張的注意,小張問道:“黃副組長,你核對好了沒有?是不是有什麽問題?”


    我說:沒有什麽問題,我記錯了,就是我記得地塊和戶數相差五塊,原來是部分農戶有兩塊地,沒事,我就說了,金組長弄的肯定不會錯的。”


    小張說:“那好啊,你和金組長都說不錯了,那肯定就沒有錯了,我把它打印出來,既然你來了,那你就帶著下去粘貼,公示五天,如果沒有人反應,那我們就要開始打錢了。”


    我拿到公示名單以後,我內心很糾結,甚至在痛苦的掙紮,大家都很信任我,都希望我公平、公正、合理的解決這些問題,事實上,我沒有做到,都是因為我不敢主持正義。


    我本來當這個村幹部,我不想陷入權利的爭奪,陷入話語權的爭奪,但是金家富這樣幹,讓我不得不對他產生極度的不滿,我最耿耿於懷的是小花的那塊地,很明顯,小花有土地確權證,金虎雖然有,那也是在後麵辦的林權證,就這塊地,他也不給人家一點補償,這是我感到很憤慨的……


    金家富作為金虎的父親,他們本就是一家人,他本來應該主持這個公道,他竟然利用自己的權利,私下就改變了這些事實,金林武、楊世春和王朝能三個同是一塊地,為什麽隻補給金林武,這就是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優親厚友、處事不公。


    表麵上看著金家富和金林武關係不是很好,甚至還經常抬杠吵嘴,但人家畢竟是一個家族裏的人,是弟兄,打斷骨頭連著筋呢,金家富從中做了手腳,如果不細看,根本發現不了。


    實際上,大家也不知道金林武的地塊有沒有,我做記錄,我是清楚的,金林武除了這塊地是沒有其他地的,100多塊地,幾十戶人家,幾十個名字,誰會在意這些呢?


    我在迴來的一路上,一再想這些問題,這四件事情是在我眼皮底下,我親自參與的,每一件的處理,我都覺得不公平,我越想越著急,但這個事情,要怎麽說?


    到了活動室的廣場上,我想了想,還是再提醒一下金家富,我說:“金叔,剛才國土資源所的小張叫我去拿征地補償款的公示,我現在拿迴來了。”


    金家富說:“好啊,你領迴來就把它公示了,時間緊,公示以後他們就要打款了。”


    我說:“大體看了一下,感覺有些農戶的補償款打錯了,會不會是弄錯了,特別是之前就有糾紛的那幾家,就這樣打嗎?”


    金家富沒有立即迴答我,我可以感覺到他是停頓了幾秒,然後又說:“你說的是那幾戶有爭議的?這個我清楚了,你也不要管,我們貼出去以後,如果他們有意見,讓他們向上反映就是了。”


    我剛要說這有點不妥,我話還沒出口,金家富又說道:“這些你就不要管了,我們不要去猜想,公示出來以後,誰家有意見他們會提出來的,我們隻管粘貼就可以了,我還忙著,就先掛了。”


    金家富的話說到了這個份上,我也知道他是在裝憨,我本來想說,讓我們矛盾處調處小組先調解一下,至於結果如何,讓當事人也知道,我們在公示。


    但是我說話的機會都沒有,即便我說了,金家富未必會答應,即便他答應了,也是心口不一,他不來主持,所有調處會議,都是沒有效果的,哎,沒有辦法,我隻有先把公示先粘貼出來,讓當事人自己來反映。


    這種事情傳播也很快,我粘貼完以後,我也沒說什麽,我就先迴家了,但是我張貼的時候,有人看見之後,一傳十,十傳百,很快全村都知道了,這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了,這是關係到個人的利益,並且是實實在在的。


    我在家裏,如坐針氈,我知道,這個事情一公示出來,小花,李桂林,蘇琴,楊世春,王朝能肯定不服。哈我告訴奶奶,我有事情要出去一下,然後我把電話關機了,說實在的,就這個事情,我暫時還不想麵對他們。


    我在外麵逛了很久,我迴來,我問奶奶,有沒有人來找我?奶奶說,好像沒有,但是有人從門口過。


    我知道,紙是包不住火的,今天不來,明天肯定要來,或者他們會直接去找金家富,但是金家富不在家。


    他們不來找我,我內心也平靜不了,整個晚上,我輾轉反側,難以入眠……


    第二天早上,我準備去地裏看一下我種的小麥和蠶豆、豌豆,我想去那裏散散心,甚至我覺得這個副組長,沒有什麽必要幹了,根本處理不了什麽事情,我甚至想,當初要是讓吳定文或者吳定邦來幹,他們年紀長一點,該說的敢說,該做的敢做,或許結果不一樣。


    而我,一方麵經驗不足,一方麵膽子又小,更主要的是金家富根本不把我的話當一迴事,他征求我的意見,隻是表麵的看著客氣謙虛,實質上,他所有征求我意見的事情,所有叫我商量的事情,都是他早有結果的,是他早有定論的,是他早已拿定主意的。


    我在自責,我自己不應該蹚這趟渾水,其實一個村的事情,就那麽幾件,如果,有那麽一兩件都處理不好,我做一個村幹部是不稱職的,作為李桂林,楊世春,王朝能,說實在的,把他們征地款歸集體,雖然不盡合理,我沒有多難過,因為王朝能、楊世春他們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上沒有這塊地,說明他們已經不承認了。


    而李桂林,那個時候確實存在毀林開荒的情況,站在村集體利益的角度來講,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小花的這塊地,還有蘇琴的這塊地,絕對不能這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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