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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3節溥提示帝大須婚,明媒正娶遵祖製


    冷冽的寒風夾雜著稀疏的雪的顆粒,一連幾天沒日沒夜地刮,給站在客廳外的侍女邢紅、萬立薦、劉敬、王惠,凍得進了客廳邊閑室。美靜是孫太後內室侍女凍不著。美靜雖在內室不冷,卻被孫太後常打發往外跑雜事。王山那天走了後,四位妾既已到路家,萬氏幫再追截匪沒意義,孫太後立刻派美靜去追迴了鞏順丫。但四位妾的安危牽掛著孫太後的心,又派不能露自己真實身份的二人去路家打探四位妾是否已被弄死:路家將四位妾關押在府,待派出家丁特去找雇奇盛幫匪徒,去東北搶迴那四名妾,一起給路思去陪葬。路家就是傾家蕩產,也要實現路思臨死遺願——陪葬8名妾!大仙給路家算命說:路思陪葬了妾,下輩會更興旺發達,其兒路豪才家財,會更上一層樓。想著大仙禍國殃民的鬼話,孫太後氣得直咬牙地沒轍,隻好讓截殉幫和萬氏幫,想辦法去搭救那幾妾。


    “報!內閣首輔楊溥,求見太後!”懷恩進來報。


    “請進!”皇帝那天,與母親的孫太後說,楊溥與皇帝說其婚姻事,求見並與孫太後說。孫太後告訴皇帝今天有時間,吃完早飯坐臣右座,想著此兩天些事,看進來報的懷恩地說。


    “臣楊溥拜見太後,太後吉祥!”進來施禮,楊溥笑地說。


    “楊首輔平身,賜座!”孫太後說。


    “謝太後!”楊溥坐孫太後對麵椅說。


    “楊首輔很忙?”孫太後為表示熱情笑問。


    “效忠皇朝,臣理所當然,談不上忙。”楊溥笑說。


    “我聽皇帝說,你說他婚姻事?”孫太後問。


    “溥提示,帝大須婚!成語釋義:男子成年後,要娶親成家,出處宋?釋普濟《五燈會元?天衣懷禪師法嗣?侍郎楊傑居士》。”楊溥笑說。


    “與太皇太後,首輔說了?”孫太後問。


    “太皇太後病,有所加重,與臣說,你是母親,皇帝婚事,由母親做主。”楊溥說。


    “婆病咱不說了,親兒王爺話,婆都不聽。哀家作為媳婦,更沒了轍。皇帝婚姻,婆如此地說,我就做主,盡快給完婚。”孫太後那天和悟能,又去看了婆,襄憲王朱瞻墡也在場,是婆與仁宗第五子,幫悟能勸母親。婆仍固執己見,信奉大仙鬼話,吃仙藥維護著,不願再求郎中。孫太後對婆很無奈,衝楊溥笑說。


    “啊!咱不說婆。皇帝今年16歲,符合法定齡,就應結婚。按太祖令:男十六、女十四,必須結婚,超齡不婚嫁,官府強行婚配!”楊溥說。


    “祁鎮是:1427年11月11日生,虛歲是16,周歲是15歲。祁鎮早完婚、早生貴子,皇朝也好早有繼承人!”孫太後想著說。


    “是15周歲?他們說,祁鎮1426年生!”楊溥笑說。


    “我是他母親,沒錯的!“孫太後笑說。


    “是的。太後說得對。”楊溥說。


    “皇朝依令管理,國家後繼有人,皇宮理應如此。”孫太後知有此規定,於是仍笑地說。


    “曆代皇朝,據形勢而定,據史料載……”楊溥說起,史記法定年齡:先秦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戰國齊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戰國越王勾踐令:男二十,女十七。漢惠帝令:女十五。晉武帝令: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唐太宗貞觀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開元令:男十五,女十三。宋仁宗天聖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寧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三。宋司馬光《書儀》:男十六,女十四。宋朱熹《家禮》:男十六,女十四。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楊首輔,腦筋好使,記得很清楚!”孫太後聽著楊溥話,表現出敬佩意地說,


    “唉!臣老了,力不從心。”楊溥無奈地說。


    “男女婚姻,應趨於自由,官府不應強迫!”孫太後沒順楊溥話意,覺得婚姻應當自主,想著就笑地說。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國家,理應管好婚姻。《周禮》中說:‘媒氏,掌萬民之判。’‘判’就是‘半’,媒氏主合其半,讓男女成為夫婦。”楊溥笑地說。


    “是啊!古代律法,哀家倒清楚些……”孫太後想起古代立法,就與楊溥說了起,春秋時越王勾踐宣布;“女子17歲不嫁,其父母親有罪;丈夫20不娶,其父母親有罪。”(《國語?越語上》)把男20歲、女17歲,定為最遲結婚年齡。漢惠帝時,誰家要有女兒,15歲以上至30歲還沒嫁人,罰款600錢。西晉的晉武帝,在泰始九年下令:“女年17,父母親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晉書?武帝紀》)女兒到17歲,父母還不把她嫁出,官府就要強行把她配人。唐太宗貞觀元年(627)下詔:男20歲,女15歲以上無夫家者,州縣以禮聘娶。


    “是啊!男女成家,是帝王關心事,一是人丁缺乏,生產和戍邊,靠誰啊?二是“男有室,女有家”,陰陽調和,人心才安然,社會穩定和諧。三是……”楊溥一聽孫太後說的情況,淨也想起婚姻意義,滔滔不絕地說。


    “是的!”孫太後打斷楊溥話地說。


    “明媒正娶,遵祖製!成語釋義:明、正:形容正大光明。舊指正式婚姻,語出元?柯丹邱《荊釵記?搶親》。”楊溥說。


    “楊首輔說得對。哀家說的是,國有法定年齡,定太死了,束縛人自主。男女婚姻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造成很多悲劇!”打斷楊溥話,孫太後故意笑說。


    “皇帝婚事,太後不能袖手旁觀,是關係皇朝大事。”楊溥是多年的磨練,不願與孫太後說違背律法事,絕對明白孫太後話是何意,不想順孫太後思路去說。楊溥看一臉平靜的孫太後笑地說。


    “《孔雀東南飛》,楊首輔看過?”讓楊溥不好迴避,孫太後就直接笑地問,


    “臣看過!”楊溥看著孫太後一臉誠實地說。


    “哀家讀過詩句,腦筋不好,記得粗略!”孫太後想著以往讀過的書籍地說。


    《孔雀東南飛》,是漢代……”楊溥說起此詩來源及過程:它是漢代樂府民歌中的長篇敘事詩,最早見於徐陵《玉台新詠》,題作《古詩為焦仲卿妻作》。序雲……宋代郭茂倩《樂府詩集》載詩及序入《雜曲歌辭》,題為《焦仲卿妻》稱“古辭”,並說“不知誰氏之所作也”。近人則多取本詩首句擬題,作《孔雀東南飛》。它大致創作於東漢獻帝建安年間,是當時人據廬江郡(今屬安徽)實有其事的一個婚姻悲劇寫成,後來在民間口頭流傳。原作失題、作者佚名,因而錄詩的《玉台新詠》,稱之“古詩”。《樂府詩集》則以為“古辭”。至於近人或疑此詩為南朝作品,把全詩在後來流傳中民間。集體加工潤色的成分,已割裂了出來,用作證據是故不足信。


    “首輔滿腹經綸,當然知道此詩,我來說詩的大概內容……”孫太後笑地打岔,就說起此詩大概的內容:詩共350多句,1700多字。它通過焦仲卿、劉蘭芝恩愛夫妻的悲劇遭遇,控訴了封建禮教的束縛、家長統治和門第觀念的罪惡,表達了青年男女要求婚姻愛情幸福的合理的願望。劉蘭芝是位平民家女子,17歲嫁給焦仲卿為妻,焦仲卿是位衰落了的大家子弟,在太守府充任小吏。他們結婚了3年,夫妻恩愛,相誓“黃泉共為友”。但仲卿的母親不忘自家是“仕宦於台閣”的大家,歧視蘭芝“人賤”,嫌她“無禮節”、“自專由”、蓄意為兒子另攀“東家”,逼迫仲卿出妻。蘭芝被遣迴娘家後,在兄長的逼迫下,答應再嫁而暗自決定以身殉情。在新婚之夜,蘭芝赴水自盡,隨後仲卿也自縊身亡。他們以自己的生命,向吃人的封建禮教進行了最後的抗爭,表明了至死不渝的忠貞愛情。作者描述上述悲劇後,又添以浪漫的結尾,在枝葉相通的墓木上棲落一對鴛鴦鳥,夜夜相鳴到天明,仿佛告誡後世人“戒之慎勿忘”。


    “太皇太後一直講,皇朝祖製,不可違呀!”楊溥笑地提示。


    “是啊!咱剛才說,男女婚事,多提倡自由,是指在民間。皇室家族,特別皇帝,必須遵從祖製,給庶民作出表率。”聽楊溥一提出太皇太後的主張,孫太後想皇帝的婚姻,必須按太皇太後意,於是就無奈笑地說。


    “洪武元年(1368)三月初一,太祖命儒臣修女誡,對學士朱升等說:‘治天下者,正家為先。正家之道,始於謹夫婦。後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俾預政事。至於嬪嬙之屬,不過備職事,侍巾櫛。恩寵或過,則驕恣犯分,上下失序。曆代宮闈,政由內出,鮮有不為禍。惟明主能察於未然,下此多所惑。卿等其篡女誡及古賢妃事可為法者,使後世子孫知所持守。’”這是太祖的話,楊溥為提示孫太後,淨一口氣地說。


    “婆說的?”孫太後笑地問。


    “是的。”楊溥笑說。


    “後妃的製度,婆多次說,我都會背了。皇帝娶妃,定遵祖製!”孫太後說著就想起了太祖定的後妃製度:一是治天下,首先要治理好家,家要管好,嚴守夫妻之道。二是後妃的職責:是生兒育女、侍候皇帝和管理宮女,嚴禁過問宮外之事和參預朝政。三是強化教育,樹立典範。四是嚴格等級,恩寵適度,尊卑有序。


    “為管好後宮,太皇太後還在操心,竟管有病了,心也沒閑著。他希望孫子,早日成婚,還有望,看到重孫咧!”打斷孫太後的遐想,楊溥很是興奮笑地說。


    “我婆說的?”孫太後看眼楊溥驚地問。


    “是的!所以說,皇朝為滿足她心願,要抓緊時間,不可懈怠!”楊溥笑地說。


    “皇帝婚娶,定尊祖製,決不懈怠!”孫太後肯定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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