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額外的章節,其實也是今天翻評論的時候,看到的一條評論,就是為什麽現在自殺的人會那麽多,看到這個評論之後,心裏還是比較觸動的,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麽現在自殺的人會這麽多,但是我可以就這個事情,跟大家展開聊聊。


    其實大家應該都聽說過一句話叫壽終正寢,那怎麽才算壽終正寢呢,壽終是按地府的名冊上的壽數算的,咱就比如說地府的名冊上這個人應該活到60歲,那麽如果他成功的活到60歲,他就是壽終正寢,等他逝後,地府收人,按照規矩,一道殿一道殿的受審,如果在哪道殿審出問題就要當時受罰,由那一道殿的閻王判處他該受什麽刑,受幾年,直到懲罰過後,才能接著走殿,等到十道殿走完,才能知道是入十八層地獄,還是升入天庭位列仙班,亦或者是重入輪迴,再或者是被打入畜生道。


    這是正常的情況,那麽就是還有一種非正常的情況就是枉死之人,也就是不該死的人,枉死之人分為四類。


    第一類枉死之人呢,是生前犯法,對人造成的特別大的傷害,就比如販毒,殺人,拐賣婦女,拐賣兒童,自立邪教,這種造成多人傷害或死亡的情況下,被官方抓住,判處死刑,那麽這個時候其實並不是壽終正寢,但是他又是大奸大惡之人,就不必一道一道過殿,會被直接罰入十八層地獄,洗刷生前罪孽,直至罪孽清淨,否則將永世不得超生。


    其次第二類枉死之人呢,是大善之人,就比如抗洪救災,為了救他人而死的,亦或者是在疫情期間,不幸犧牲的白衣天使,那麽像這種大善之人,也不必一道一道過殿,因為他們積攢的功德足夠,逝後便會立刻功德圓滿,升入天庭,位列仙班,成為上方仙的一員,若是自身功德不夠成仙,也會在地府掛職,成為鬼差,免受地府刑罰和輪迴之苦。


    再者是第三類枉死之人,是車禍,或者是被砸死,以及各種意外死亡之人,這種人同樣不會一道一道的過殿,而是要先進入枉死城,因為他們陽壽未盡,不能過殿,而是要在枉死城中等待,等到自己陽壽盡時才能一道一道的過殿,接受審判。


    最後一類也就是第四類枉死之人也就是自殺之人,這種人與第三類有異曲同工之處,隻不過他們有的人是不會入枉死城中,而是被困到他們自殺之地日日夜夜的重複著自殺動作,直到能找到替身,一般溺水自殺之人被困住的比較多,那些能被帶走的,會被帶入往死城的監獄裏,日日夜夜承受自殺的動作,直到陽壽盡時才能一道殿一道殿的過,但是一般來說自殺之人就是不入地獄也不會有什麽太好的下場,因為自殺在地府裏算是重罪。


    因為在佛教裏因為每人都是佛的身體,如果有一天悟道了,就成肉身佛,所以不可以隨便糟蹋自己的身體。在一個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隨意踐踏自己的身體,就是對父母最大的不孝,所以自殺是重罪,這種行為不會給人帶來解脫,隻會帶來更大的不幸,不要以為我死都死了,以後的事我就不管了,愛咋滴咋滴都和我沒關係啦,殊不知,從你自殺的那一刻起,更大的不幸就已經降臨了。


    雖然,生活中會有很多的磨難和各種的不如意,但是我真的要勸大家,還是要好好的,積極樂觀的生活,積極的去麵對這些磨難,總會有勝利的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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