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費真和文明救下卓瑪母子,藏民散了,桑加羅餘怒未消地向官寨走去,路途上遇見費之識,她半開玩笑,半不悅地說:“今日我方明白,你家阿妹可不一般,有雄辯之才,有文士之風,難怪有人追殺她?”


    “小女任性胡為,冥頑不化,實則愚昧無知,都怪老生尋常管教不嚴,冒犯大人之處,還望海涵。”費之識賠禮道。


    “大俠太過自謙,若我有這樣一個女兒,我定讓她承繼我的土司之位。”桑加羅笑道:“說實話,我的兒子和孫子輩,無人配得上她,不然,我要強行留下她,做我的晚輩。”


    “土司大人救小女性命,已是小女的再生父母,但凡有甚吩咐,定會赴湯蹈火,供大人驅馳。”費之識拱手道。


    如此一說,土司大人心裏方才釋懷,她與費之識一道,迴了官寨。


    費真和文明待在原地,把卓瑪母子身上的繩索解開。


    “謝公子小姐的救命之恩”,卓瑪母子趴在地上,叩了幾個響頭。


    “快快起來,此地不是說話的地方。”費真扶起卓瑪,此地因與漢族交界,大多數藏民與漢人有交往,都會說漢話。


    他們一行去了卓瑪家,卓瑪拿出酥油茶和糌粑,讓費真坐在尊貴的厚毯上,鄭重地叩了幾個響頭。


    “主人,請用茶。”卓瑪雙手捧上茶,畢恭畢敬地說。


    “起來吧”,費真接過茶,飲上一口。


    隨後,丹珠上前,正欲下跪,被費真搶先一步,托住。


    (二)


    “不知丹珠年歲幾何?”費真問得唐突。


    “我正月初一年滿二十歲”,丹珠迴答道。


    “如此,費某願拜丹珠為兄。”費真道。


    “小姐不可,你是主人,我們是農奴……”卓瑪說道。


    “阿媽”,費真上前拉著卓瑪的手,說:“剛才,我求土司大人放了你們,說讓你們為奴,那是權宜之計。”


    “你們不是信佛嗎?佛說,眾生平等,你我皆是這世間的凡人,理當平等以待。”費真又道:“丹珠英勇果敢,小女子很是佩服,願與他結交,望阿媽準允。”


    “小姐說得是真的嗎?”卓瑪眼含熱淚,激動萬分。


    “是真的,若有妄言,天打雷劈。”費真見她不信,發誓道。


    “丹珠,若你不棄,可願與我結拜為兄妹?”費真轉過頭,問丹珠道。


    “我願意”,丹珠立馬迴答。


    “還有一個,我。”文明道:“費兄不可忘了我。”


    “那是自然”,三人哈哈大笑,卓瑪拿來香、蠟、酒,在大廳裏,飲血盟誓,


    (三)


    三人排上座次,丹珠是長兄,費真是二妹,文明乃三弟。


    “古有桃園三結義,今有藏家三兄妹。”三人結義後,拜過卓瑪,商討明日啟程之事。


    費真有在皇宮管理的經驗,凡事能抓住要害,她讓卓瑪把值錢的物品,打包帶走,牛羊就地處理,馬可留五六匹,既可馱行李,又可供人騎。


    卓瑪是精明之人,她去鄰居家用牛羊換了一輛大馬車,把刺繡用的絲線和紡織用的織機,拆開裝好,把金銀細軟,以及收藏的唐卡,用木箱裝上,為今後謀生之用。


    尚未整理好,徐敢奉師父之命,讓費真二人快迴官寨。


    “我不放心,倘若有人今晚來刁難,怎麽辦?”費真說道。


    “我留下來護衛”,徐敢迴答:“師妹,快去吧,土司大人是你的救命恩人,今晚告別宴,不能少了你。”


    “無妨,你們都去吧,我把門關好就是。”丹珠說道。


    “不行,我有預感,今晚有事。”費真說道。


    “我小心一點便可,若師妹不放心,去把二哥叫來。”徐敢說道。


    “行,不過,敢哥哥一定要小心,還記得土司大人家裏,那火災嗎?”費真問道:“小心火燭。”


    “師妹放心,我在樓外待著,丹珠也能幫上忙。”徐敢指著丹珠說道。


    “二妹,請放心,我與徐大俠一人守家裏,一人守屋外,輪流守護,若有事變,點火為號。”丹珠說道。


    就這樣,費真和文明迴了官寨,參加桑加羅的晚宴,席間,費真借口叫走了費加。


    (四)


    費真的感覺一向很準,這一晚,有兩撥人光顧卓瑪的吊腳樓,先去的是土司的小女兒,年方17歲的拉珍,她與丹珠青梅竹馬,互有愛慕之心,兩人約定,拉珍18歲時,讓桑加羅賜婚,藏民雖分尊卑,但位尊之人和位卑之人通婚是常見的事,是以,拉珍相信能與丹珠修百年之好。


    殊不知,今日發生如此齷齪之事,拉診知道,丹珠不能留下,想到要與情郎長別,她不顧哥哥們的阻止,趁晚宴人多混亂之際,溜來見丹珠。


    徐敢認識拉珍,把她放進屋。


    “你來做什麽?”丹珠問道。


    “阿哥將要離去,阿妹來告別。”拉珍想撲進丹珠的懷裏,被丹珠輕輕一讓,撲了空。


    “阿哥是怎麽啦?你忘了過去的誓言。”拉珍一個趔趄站住,拖著哭腔問道。


    “你阿媽要殺我阿媽,兩家已是仇人,過去的情義,像山上的雪一樣,早已融化,消失不見。”丹珠迴答道。


    “好,這可是你說的。”拉珍可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從未受過如此屈辱,她抽出腰刀,割斷一縷發絲,說:“從此,你我恩情已斷。”


    “慢走不送”,丹珠不卑不亢地迴答。


    (五)


    拉珍哭著離開不久,她的二哥,桑加羅的第二子吉紮,也來到丹珠的家,他可不是來辭別的,而是來泄憤的。


    原來,吉紮和他父親一樣,是一位登徒子,在卓瑪年輕的時候,他看上卓瑪,想與之結婚,但是,他與別的土司之女,已有婚約,雖說藏民和漢人一樣,準有三妻四妾,但卓瑪貌美手巧,是草原上的格桑花,她看不上吉紮這種好色之徒,尋了一個如意郎君,嫁了。


    後來,卓瑪的丈夫去世,他以為機會來了,又上門糾纏,被卓瑪嚴詞拒絕,哪知,吉紮今日知道,卓瑪之所以不從,原是因自己的父親捷足先登,他氣得暴跳如雷,待酒晏眾人酒醉之後,來到卓瑪家。


    此時,費加也來啦,他頂替徐敢在樓外巡邏,見了吉紮,以為他是來辭行的,任由他進了屋。


    “二公子”,徐敢與他打招唿。


    “下去吧,我要與卓瑪說說話。”吉紮道。


    徐敢不知有詐,退了出去,丹珠卻不然,他見白日裏,土司要殺自己的阿媽,早把土司家的人當成仇人,警惕地跟著他。


    “你這個賤奴,你不從我,原以為你高潔,我要殺了你。”一見卓瑪,吉紮一邊罵一邊抽刀,揮刀向卓瑪攔腰砍去。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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