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在去法院之前,我忽然想起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是一個律師,我在朋友圈看見的。


    她是我的高中同學,如今三十歲的年紀,仍然長相迷人,風情萬種。


    我繞道先去見了這個女人,她叫白素,記得高中的時候她就是一個人見人愛的一流美女。


    她自己開的律師事務所不大,一個單元房而已,兩室一廳,不到一百個平方,廳中有十個律師左右。


    我剛走進的時候,眾律師抬頭,一位女律師立即起身,笑臉相迎。


    “歡迎光臨,先生,請問您遇到什麽問題了嗎?”女律師帶著笑問道。


    “哦,我是你們老板的同學,來找你們老板的。”我掛著淡淡的笑容說道,環視一圈,看見了一個小辦公室。


    “哦,我們老板在裏麵呢,我帶您過去吧。”


    女律師給我帶路,帶到門口以後,她便轉身走了。


    當我走進白素的小辦公室的時候,她正在辦公桌後麵埋頭苦幹,穿著一身黑色西服。


    “白律師!”我站在她麵前,掛著笑臉稱唿一聲。


    她抬起頭,先是蹙起了眉頭,我的突然來訪,她顯然一時沒認出來,待認出我以後,她陡然眼睛一亮,驚喜道:“你是……張凡?”


    “對。”我咧嘴一笑。


    “哎呀,稀客稀客,張老板,請坐。”她隨即起身笑臉相迎。


    她也算是一個絕色美女了,趕忙給我沏了一壺茶。


    我喝過一口熱氣騰騰的茶以後,她紅唇啟動:“張老板,找我有何貴幹?那麽多年沒有在現實中見麵了呢。”


    我職業性地笑起來,“對,很久不見了,我倒是很想跟你見麵,可惜我沒有發達,不夠體麵。”


    她聽到此話,笑成一朵花,“嗬……你發達那會兒好像也沒跟我見麵呐。”


    我咳嗽了一聲,正色道:“言歸正傳吧,我找你是詢問跟離婚有關的事情。”


    她也正經起來道:“好,請說吧。”


    “我想跟我老婆離婚,但是她懷孕了,可以嗎?”


    她簇起蛾眉,說道:“通常情況下,妻子懷孕期間,男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


    我驚訝了,“什麽?可是我……”


    她表情一僵,問道:“可是什麽?”


    我猶豫一下,問道:“特殊情況呢?”


    她疑惑不解了,“特殊……怎樣的特殊情況?”


    “例如……”


    在我糾結的時候,她卻神色怪異地笑起來,問道:“例如什麽呀,你怎麽扭扭捏捏的?還是一個大男人嗎?”


    她似乎有點調侃我,她猜到了。


    白素笑得風情萬種,三十歲的成熟美真是迷人極了,在我想要開口之前,她替我說道:“是你老婆出軌了是吧?沒什麽不好意思的,我老公也出軌了,我就覺得沒什麽,你怎麽就糾結那麽久呢,怕丟臉呐?”


    我皮笑肉不笑地動動嘴角,說道:“的確,但是我老婆不是出軌,她是有了奸夫的孩子,又有了我的孩子,這個有些錯綜複雜,請問應該怎麽處理呢?”


    她的笑容斂住了,疑惑道:“這麽奇怪?請對我從頭到尾地敘述一遍吧。”


    一盞茶的功夫,我對她娓娓道來。


    十分鍾後,她說道:“去法院起訴離婚,通常是半年左右,最短也要三個月,也有一年以上的,不過我還是建議你最好還是協商離婚,這樣對彼此都比較好,不至於弄得跟仇人似的,也不至於人盡皆知。”


    我表情為難道:“我也想,可我老婆不是很同意呀,她說如果協議離婚,她就不同意將房子還給我。”


    白素歎息一聲,說道:“你根本就沒有證據證明她不是被迷奸的,所以你隻能跟她協商離婚。”


    “如果我去法院離婚,你給我算算看,我的財產可以得到多少?如果是協議離婚,又當如何?”


    她自信地一笑,“我心算過了,你想要的減去李若曦想要的,你能得到的利益在0和一百萬之間。”


    我納悶了,“為什麽是零?”


    “因為李若曦的的確確有可能是被迷奸的,不是嗎?”


    “那我的精神損失費和撫養費呢?”


    “我已經說了,已經將一切計算在內了,如果你選房子,這個時候你得到的是零,你那一百萬應當歸還李若曦,因為那一百萬原本就是她的,而房子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我不悅了,“為什麽是共同財產?我出錢買的。”


    她解釋道:“法律規定,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隻有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以平分為原則。雖然你說房子是你出錢買的,李若曦並未出錢,但是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李若曦選房子,她應該再給你一百萬,因為房子是你花兩百萬買的。不是嗎?”


    我重重歎了一口氣,問道:“那你認為我應該起訴離婚嗎?”


    “你覺得不耽誤時間的話,可以試試。”


    我認真想想,假如李若曦給迴那套房子給我,我則給迴那一百萬給她,那我不是虧大發了,這怎麽可以?


    “對我太不公平了。”我抱怨地說道。


    她有些同病相憐地感歎道:“我也有同感,咱們都沒有得到愛情。愛情就像圍城,城內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進來,我老公也是這麽對我的,其實我也想報複他一下,可惜我沒有對象。”


    我聽到這句話怎麽有些別扭呢。


    她又訕訕地笑笑,接著道:“既然你無法證明李若曦是因為出軌生下的孩子,那她就不屬於出軌生下的孩子,而是屬於迷奸,所以理論上,李若曦給你的方案是正確的,她應該早就請教過律師了,你占不到她的半點便宜。”


    我認真想想,花那麽多時間去打官司,還要出律師費訴訟費,不妥,我寧願不要了,就跟李若曦協議離婚吧,明天去民政局。


    隻可惜離了婚也沒用了,周若若也迴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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