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別人唱歌時,我就很感動。我們監獄裏有男歌手和女歌手,他們有的因為殺人,有的因為涉黑,被捕入獄。


    警察同誌能抓一些歌手進監獄,使我們這些犯人有了耳福。


    我是一個經常寫作的犯人,寫作寫累了,我就會請犯人歌手唱歌給我們這些無聊的人聽,那犯人歌手也很給麵子,我們都是好朋友,他或者她就開始唱歌,我聽他們唱歌,我就很開心。


    當我聽監獄裏的歌手唱歌時,我就十分開心,我發現我是熱愛音樂的人。我還有三個月就要被槍斃了,在處死我之前,能聽到這些歌手唱歌,是我的幸運,聽他們唱歌,我真的很開心。


    有人給我們這些犯人帶來了西瓜,天氣太熱,吃吃西瓜解解暑。我新養成了一個習慣,在吃西瓜的時候,我不吐子兒,把西瓜子也嚼碎了吃,食物來之不易,我不想浪費。


    但監獄裏的朋友告訴我說這樣吃對腸胃不好,反正我是要死的人了,管不了那麽多,吃死才好呢。


    監獄裏很溫馨,隻有在監獄,我有溫暖的家的感覺,如果哪天出獄了,我會想念這個家的。


    監獄裏我有東西吃,有西瓜嚐,還有犯人歌手為我們唱歌,監獄裏有這麽多快樂,快樂的監獄。


    有些人很害怕我,他們清楚我是殺人犯,都害怕我。我確實是殺人犯,但我不希望別人都畏懼我,那樣的話,我活著會沒有挑戰,太沒有意思了。


    我殺人是不眨眼的。我不管別人怎麽評價我,我需要重複的是,我殺人是不眨眼的。我殺人就是不眨眼的。監獄裏的這些人,也都知道我的脾氣,都不敢惹我。


    我因為不想被槍斃。所以我想了一個辦法。要是我能證明我是一個精神病患者,也許我會免於死刑。我是不是應該去找一桶糞便,然後吃糞便來證明我是一個瘋子呢?我如果能說證明自己是神經病,是否能免除死刑呢?


    有人說,殺人償命,不管人是不是神經病。隻要殺了人,就應該處死他。這麽說,我就死定了?不,我還是有一絲希望的,要麽證明我有精神分裂。要麽就越獄,我有兩條路可走。


    我迴憶過去的罪惡經曆,感到心裏羞愧,我都想好了,在監獄裏麵好好寫作,有機會的話,出獄,出了獄。好好做人。


    我想學一門技術,學出來後就靠技術賺錢,我可能會一直幹到我退休。一直幹到我退休,我有這個決心。我不再想東一榔頭西一棒槌地生活,我想穩定下來,我想端正自己生活的態度,以後不犯罪了,以後不作惡了。好好做人,做個好人。


    但是我不清楚。自己殺過人,改過自新。是不是別人會把我當成一個好人呢,我都改了,別人會不會戴有色眼鏡看我這個犯人呢。當別人問起我的經曆時,我不想撒謊,我是有過很多犯罪記錄的人,我殺過人,我劣跡斑斑,但我不再殺人了,我改了,我希望別人能像對待其他人一樣對待我,不歧視我殺人的行為,不蔑視我的犯罪經曆。我要改造自己,改造自己,好好改造,我要重新做人。


    努力學習一樣東西,是很幸福的一種狀態,像我現在在監獄裏,想學什麽都是沒有機會的,要是真把我槍斃了,我就連吃飯都不能了。


    我時常會陷入深深的自責中,我迴想起搶劫時的情景,我拿很粗的木頭棒子敲打在一個男孩兒的腿上,他被我綁在柱子上,他罵我,我就拿棒子抽打他,我搶劫了他,又要綁架他,問他父母的聯係方式。


    我那次搶劫,是多年前的事情了,但我迴想時,還是曆曆在目,他哭喊的樣子,他慘叫的樣子,我都感覺像是發生在昨天。


    我太壞了,那樣對待一個小夥子。說點開心的,在監獄裏,我不僅能聽到歌曲,還能看到舞蹈,歌舞會給人歌舞升平的感覺,我在監獄裏喜愛看舞聽歌,但監獄不是養老院,我來這裏是改造的,我們都是來改造的,不是來養老的,所以歌舞這些東西,監獄裏不允許我們太多欣賞。我們這些犯人自己組織起來唱歌跳舞,也是要受到製止的,我想要聽歌看舞了,就偷偷找人來演。


    歌舞就不說我,我在監獄裏看不了多少歌舞,等我出了獄,想去哪個劇院看,就去哪個劇院看,想看想聽什麽,我就去欣賞,但在監獄裏,我就沒有這樣的自由。


    監獄裏不允許我們唱歌跳舞,我們必須在這裏勞動改造,我們每天都需要跑步。我在床上坐著,除了在床上寫作,就是在床上畫畫,我用小石子兒在牆壁上畫畫,但是被發現了。他們說我破壞牆壁,我認了。他們罵了我一頓,我想殺了他們,但想想還是算了,我已經發誓以後不再殺人了。不畫就不畫了,不畫畫也死不了。


    我一個人坐在床上唱歌,對著屋頂唱歌,對著門板唱歌,對著地麵唱歌,我寂寞地歌唱,希望把寂寞從身體裏唱出。


    我想念我的妻子,想念我的女兒,我還想念我的哥哥,這幾天,我總是想到我的哥哥。我說的是我的表哥,他跟我關係不錯,我們一起做生意。


    我做的生意,風險很大。前年,我花費了六千萬元做了很多方麵的安排,就是為了讓我把生意做好。


    我經常說,我是做藥品生意的,那些藥品,被我成為快樂藥,那些快樂藥賣給很多想要快樂的人,他們用了那藥,就快樂了。


    但是有人抓他們,不讓他們用快樂藥,說他們是濫用藥物,說那快樂藥是毒,用快樂藥的人,會被抓起來,我是做這生意的,因為這種生意不讓做,我的財路就被擋住了。


    我花六千萬元做了很多詳細的安排,但是還是沒有躲過被逮捕的命運,我被抓進了監獄,我生意做的很大,他們抓到我,很高興,就像獵人抓到難得的獵物。


    我落網了,我進入了我應該進入的監獄,我受到了應當受到的懲罰,我是一個可恥的罪人,我承認我有罪,我接受一切針對我的處罰。


    我殺人、搶劫,我是一個罪人,我請全世界所有人都來罵我,拿雞蛋和白菜扔我吧,踐踏我吧,我有罪,我殺害了很多人,有過很多次搶劫的行為,我有罪,我認罪。


    寫作是我在監獄裏的一件樂事,不寫作,每天就是吃吃喝喝,還要跑步,沒有意思,寫作能自我安慰。


    我是監獄裏不太愛說話的一個人,別人也不怎麽跟我說話,我就一個人在紙上寫作,一個人說話,說給紙張聽。我在紙上寫作,就是在跟紙說話。


    我是犯人,受人嘲諷,這種被嘲諷的狀況主要發生在監獄外,出了監獄,別人都知道我是犯人,都嘲諷我,我就感覺,隻有在監獄裏,才沒有人嘲諷我,監獄裏麵,大家都是犯人,誰嘲諷誰啊。


    反倒是被釋放,出了監獄,就有很多人嘲諷我,我還不如迴到監獄裏呢,出了監獄,有人嘲諷我,我就想迴到監獄裏,於是我破罐子破摔,我繼續作惡,我又如願迴到監獄裏,迴到一個沒有人嘲諷我的地方。


    大賈王朝讓我活的很累,我想迴到古代,過那種樸素的生活,深山野果,野洞夫妻,過著脫離世俗而又十分愉悅的生活,但這隻能成為我的一個幻想,畢竟我現在在監獄裏呢,而且是一個將要被槍斃的人,我的種種幻想,即便容易實現,我也沒有機會啦,我的人生快完了,我即將被處死。


    監獄和寫作,犯人和寫作,被我聯係了起來。我甚至以為,寫作就是懺悔,最應該寫作,最有才華,最適合寫作的,我認為是監獄裏的犯人。犯人適合寫作,犯人也需要寫作。寫作吧,犯人,做一個作家吧,犯人。


    犯人,可以很高尚。


    因為我被判處了死刑,我若是在監獄裏就這麽呆著,那隻有死路一條。因此,我要想活著,重新開始我的生活,我必須越獄。


    公安機關在我的印象中是威嚴的,我不能低估他們的能力,我必須越獄,並且出去之後,要防止被他們抓住。


    按照我以往的越獄經驗,越獄就要悄無聲息,當他們來查房,來點人數,他們會發現我不見了,他們也弄不清楚我是什麽時候、怎麽不見的,我的越獄,就是要這樣悄無聲息。


    我都想好了,等我越獄出去了,就找到我的妻子和女兒,我要去找一份工作,好好工作,我要用我實際的行動去證明我是一個勤奮的人,我保證,我向上天保證,我以後絕對不會殺人了,不管怎樣,我不殺人了。


    我還要向我的妻子道歉,向我女兒真摯地道歉,我對不起她們,讓她們受驚了。


    好了,我決定明天越獄,明天黎明的時候,我要越獄,黎明之後,當太陽升起的時候,我就不在監獄裏了。那太陽,是為我越獄成功而升起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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