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刀疤是金係異能者?這迴又發財了!
我在末世裝載異能,強點很合理吧 作者:我是年大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刀疤勃然大怒!
作為自由團老大,他臉上這道疤,不是疤,是他心狠手辣的標誌,是他殺人如麻的標誌。
末日之前,他就連殺數人,結果被判了個死刑。
可還沒等執行,毒氣來襲,暴雪來襲,他重獲自由。
他一直覺著,這毒氣,這暴雪,是來幫他的——不僅讓他逃過死劫,更讓他有了一展威風的機會。
可現在,一個不知從哪裏,冒出來的臭小子,竟敢說他這道疤醜,還像蜈蚣一樣。
簡直豈有此理!
老虎不發威,當我是病貓啊。
二話不說,舉槍就射。
砰砰砰……
子彈一顆又一顆。
全部打在履帶車上。
可履帶車,隻是擦出幾個白點兒,毫發無損。
“怪不得這麽囂張,原來有輛防彈車,若這輛車歸我所有,整個s市,還不任我縱橫。”
心中瞬間生出貪念。
他神色不斷變幻,已經把目標從治安團,轉移到林立身上。
“小子,你真的很狂,但我很欣賞你,隻要投靠我,你就是自由團副團長,一人之下、萬人之下,如何?!”
“實不相瞞,我自由團不僅物資豐富,而且有著數不盡的美女,隻要你成為副團長,想睡哪個睡哪個,想怎麽玩怎麽玩。”
“當然,前提條件是,你把這輛車給我,讓它成為我的座駕,小子,這可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堪比鯉魚躍龍門……”
林立驚呆了。
他從沒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輩——比他還要厚顏無恥,根本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
還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還鯉魚躍龍門。
我躍你媽呀。
林立冷冷一笑,道:“長得醜,想得美,我就算真投靠,也得投靠個美女,你算什麽狗屁東西。”
“長得醜不怪你,怪爹媽沒把你生好,但長得這麽醜,你還出來嚇唬人,就是你的錯了。”
“現在你不但出來嚇唬人,還想的美,那就大錯特錯,已經無可挽迴,必須以命償還……”
履帶車晃了晃,伸出根黑洞洞槍管,槍管瞄準的對象,毫無疑問,就是刀疤。
刀疤卻怡然不懼。
他哈哈一聲笑,一把拽過個老頭,厲聲道:“來啊,有本事開槍啊。”
“別怪我沒提醒,這個老頭可不簡單,末世之前經常上電視,你應該認出來了吧……”
確實眼熟!
具體姓名記不起來了!
但林力又管他是誰,直接一槍過去,撂倒就是了。
什麽狗屁的簡單不簡單,都他媽世界末日了,還玩這一套,簡直滑天下之大稽。
“不要開槍,千萬不要開槍!”
“我,我,我是著名專家胡稀泥。”
“小朋友,有話好好說,不要動不動就開槍,這位刀疤老大,也是講理之人,你送他輛車又如何……”
聽聽這話,和放屁一樣。
送刀疤這輛車,刀疤如虎添翼,他林立還活不活,對麵治安團數千口子,還活不活。
然而,就在他要扣動扳機之時,夏雪手持大喇叭,嗷嗷的吆喝起來。
“林立,不要衝動。”
“胡稀泥專家,是我們要保護的對象,他對這場災難知之頗深,留著他對我們有用。”
“而且他威望很高,殺了他,你就麻煩了,一旦災難過去,必會成為眾矢之的……”
沾上聖母,果然沒好事兒!
林立搖頭苦笑。
這還沒和夏雪麵對麵呢,就已經因為一個胡稀泥,產生了不可調和的分歧。
怪不得互助團火力不差,卻被監獄暴徒,打的頭破血流,損失慘重。
就這麽個打法,誰來了也不好使,也得被監獄暴徒,送去見閻王。
眼見林立悄無聲息,刀疤露出喜色,放聲大笑道:“小子,聽到了沒有,哪怕你槍管再粗,也殺不了我。”
“哈哈,現在投降,我剛才條件不變,如果你猶豫,我可就要殺人了,我們的人質,可不僅胡稀泥一個……”
殺人?!
我殺尼瑪!
林立這暴脾氣,怎麽可能忍得住,當即扣動扳機。
嗖!
子彈出膛。
砰!
直接穿過胡稀泥胸口。
瞬間把胡稀泥,撕成了兩半。
子彈去勢仍舊不減。
狠狠撞在刀疤胸口。
但奇怪的是,刀疤並沒有被撕成兩半,而是飛起來。
人在半空,狂噴鮮血。
等落到地上,已不再動彈。
“有意思,被如此口徑的子彈,打在身上,竟沒有變成兩半,這家夥的肉身夠硬啊。”
林立眉頭微微皺起,心中閃過一個念頭——這個刀疤,恐怕不是普通人,而是覺醒了異能的異能者。
“管你是什麽異能者,一槍打不死就兩槍,兩槍打不死換火箭彈,我就不信,殺不死你。”
砰砰砰……
連續不斷射擊。
每顆子彈都對準刀疤。
刀疤也不是吃素的。
他顧不上擦拭嘴角鮮血,連續幾個翻滾,就鑽入人群,同時大聲吼道:“開槍,都給老子開槍。”
“誰要是殺了這小子,老子就讓他當副團長,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從此榮華富貴,盡可享之……”
砰砰砰……
無數子彈撲向林立。
隻可惜,這些大部分都是手槍子彈,口徑太小,根本無法對履帶車造成影響。
反觀林立,一直瞄準刀疤。
不管刀疤躲到什麽地方,子彈隨後而至。
什麽,人質遭殃了?!
既然當了人質,就得有死的覺悟。
林立甚至覺著,現在一槍解決他們,有多餘的痛苦,是做好人好事。
“混蛋,混蛋啊,你可知道,你殺的都是些什麽人,難道你不想活了嗎?!”
“饒命,大哥,饒命啊,我退位讓賢,讓你當這個團長,現在總行了吧,我以後認你當大哥。”
“啊,我腿斷了,啊,我胳膊也斷了,怎麽會這樣,我乃鋼鐵之軀,刀槍不入,為何還沒大展宏圖,就死在這裏……”
憋屈!
太憋屈了!
末世前三十天覺醒的異能者,哪個不是響當當的大人物,可他明明擁有了鋼鐵之軀,卻被槍給殺了。
反倒是林立,殺死刀疤後,就覺一道白芒入體,渾身不由一沉,接著露出驚喜之色。
作為自由團老大,他臉上這道疤,不是疤,是他心狠手辣的標誌,是他殺人如麻的標誌。
末日之前,他就連殺數人,結果被判了個死刑。
可還沒等執行,毒氣來襲,暴雪來襲,他重獲自由。
他一直覺著,這毒氣,這暴雪,是來幫他的——不僅讓他逃過死劫,更讓他有了一展威風的機會。
可現在,一個不知從哪裏,冒出來的臭小子,竟敢說他這道疤醜,還像蜈蚣一樣。
簡直豈有此理!
老虎不發威,當我是病貓啊。
二話不說,舉槍就射。
砰砰砰……
子彈一顆又一顆。
全部打在履帶車上。
可履帶車,隻是擦出幾個白點兒,毫發無損。
“怪不得這麽囂張,原來有輛防彈車,若這輛車歸我所有,整個s市,還不任我縱橫。”
心中瞬間生出貪念。
他神色不斷變幻,已經把目標從治安團,轉移到林立身上。
“小子,你真的很狂,但我很欣賞你,隻要投靠我,你就是自由團副團長,一人之下、萬人之下,如何?!”
“實不相瞞,我自由團不僅物資豐富,而且有著數不盡的美女,隻要你成為副團長,想睡哪個睡哪個,想怎麽玩怎麽玩。”
“當然,前提條件是,你把這輛車給我,讓它成為我的座駕,小子,這可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堪比鯉魚躍龍門……”
林立驚呆了。
他從沒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輩——比他還要厚顏無恥,根本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
還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還鯉魚躍龍門。
我躍你媽呀。
林立冷冷一笑,道:“長得醜,想得美,我就算真投靠,也得投靠個美女,你算什麽狗屁東西。”
“長得醜不怪你,怪爹媽沒把你生好,但長得這麽醜,你還出來嚇唬人,就是你的錯了。”
“現在你不但出來嚇唬人,還想的美,那就大錯特錯,已經無可挽迴,必須以命償還……”
履帶車晃了晃,伸出根黑洞洞槍管,槍管瞄準的對象,毫無疑問,就是刀疤。
刀疤卻怡然不懼。
他哈哈一聲笑,一把拽過個老頭,厲聲道:“來啊,有本事開槍啊。”
“別怪我沒提醒,這個老頭可不簡單,末世之前經常上電視,你應該認出來了吧……”
確實眼熟!
具體姓名記不起來了!
但林力又管他是誰,直接一槍過去,撂倒就是了。
什麽狗屁的簡單不簡單,都他媽世界末日了,還玩這一套,簡直滑天下之大稽。
“不要開槍,千萬不要開槍!”
“我,我,我是著名專家胡稀泥。”
“小朋友,有話好好說,不要動不動就開槍,這位刀疤老大,也是講理之人,你送他輛車又如何……”
聽聽這話,和放屁一樣。
送刀疤這輛車,刀疤如虎添翼,他林立還活不活,對麵治安團數千口子,還活不活。
然而,就在他要扣動扳機之時,夏雪手持大喇叭,嗷嗷的吆喝起來。
“林立,不要衝動。”
“胡稀泥專家,是我們要保護的對象,他對這場災難知之頗深,留著他對我們有用。”
“而且他威望很高,殺了他,你就麻煩了,一旦災難過去,必會成為眾矢之的……”
沾上聖母,果然沒好事兒!
林立搖頭苦笑。
這還沒和夏雪麵對麵呢,就已經因為一個胡稀泥,產生了不可調和的分歧。
怪不得互助團火力不差,卻被監獄暴徒,打的頭破血流,損失慘重。
就這麽個打法,誰來了也不好使,也得被監獄暴徒,送去見閻王。
眼見林立悄無聲息,刀疤露出喜色,放聲大笑道:“小子,聽到了沒有,哪怕你槍管再粗,也殺不了我。”
“哈哈,現在投降,我剛才條件不變,如果你猶豫,我可就要殺人了,我們的人質,可不僅胡稀泥一個……”
殺人?!
我殺尼瑪!
林立這暴脾氣,怎麽可能忍得住,當即扣動扳機。
嗖!
子彈出膛。
砰!
直接穿過胡稀泥胸口。
瞬間把胡稀泥,撕成了兩半。
子彈去勢仍舊不減。
狠狠撞在刀疤胸口。
但奇怪的是,刀疤並沒有被撕成兩半,而是飛起來。
人在半空,狂噴鮮血。
等落到地上,已不再動彈。
“有意思,被如此口徑的子彈,打在身上,竟沒有變成兩半,這家夥的肉身夠硬啊。”
林立眉頭微微皺起,心中閃過一個念頭——這個刀疤,恐怕不是普通人,而是覺醒了異能的異能者。
“管你是什麽異能者,一槍打不死就兩槍,兩槍打不死換火箭彈,我就不信,殺不死你。”
砰砰砰……
連續不斷射擊。
每顆子彈都對準刀疤。
刀疤也不是吃素的。
他顧不上擦拭嘴角鮮血,連續幾個翻滾,就鑽入人群,同時大聲吼道:“開槍,都給老子開槍。”
“誰要是殺了這小子,老子就讓他當副團長,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從此榮華富貴,盡可享之……”
砰砰砰……
無數子彈撲向林立。
隻可惜,這些大部分都是手槍子彈,口徑太小,根本無法對履帶車造成影響。
反觀林立,一直瞄準刀疤。
不管刀疤躲到什麽地方,子彈隨後而至。
什麽,人質遭殃了?!
既然當了人質,就得有死的覺悟。
林立甚至覺著,現在一槍解決他們,有多餘的痛苦,是做好人好事。
“混蛋,混蛋啊,你可知道,你殺的都是些什麽人,難道你不想活了嗎?!”
“饒命,大哥,饒命啊,我退位讓賢,讓你當這個團長,現在總行了吧,我以後認你當大哥。”
“啊,我腿斷了,啊,我胳膊也斷了,怎麽會這樣,我乃鋼鐵之軀,刀槍不入,為何還沒大展宏圖,就死在這裏……”
憋屈!
太憋屈了!
末世前三十天覺醒的異能者,哪個不是響當當的大人物,可他明明擁有了鋼鐵之軀,卻被槍給殺了。
反倒是林立,殺死刀疤後,就覺一道白芒入體,渾身不由一沉,接著露出驚喜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