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取子彈
四合院:荒年進城,屢立奇功 作者:買條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其他的小混混,因為跑的及時,就趕緊的跑掉。
他們順著樓房順著繩子爬了下去,而最後這個小混混,他在後麵墊後。
可是呢,他很不幸的被三大爺給打了一槍。
然後他就中彈了,中彈了,他就順著樓房掉了下去,然後一命嗚唿。
他的槍掉在了地上,然後他的同夥趕緊的查看他的情況。
當發現他,沒有氣息的時候,就拿著槍趕緊走了。
因為他們必須逃跑的,不然待在這裏毫無意義。
三大爺和許大茂兩人,不敢通過樓梯逃跑。
他們不敢爬繩子,他們於是就從樓梯口下去,逮這些小混混。
可是當他們來到樓下的時候,發現這些小混混早都逃跑了。
雖然說跑了一部分,但是好在把其中的一個小混混給幹掉。
這一次也不是完全沒有收獲的,還是有一定收獲的。
雖然有收獲,但是他們也付出了代價。
三大爺已經中了一槍,中了一槍的情況下,他就必須得去醫院的。
要是傷的不輕,他就不會去醫院。
自己包紮就好了。
可是這一次他們傷的很重的,因為已經被打中一槍,幸好是打中的手臂,而不是打中了其他的地方。
如果打中其他地方,那也可能會丟命的。
他們打中的是他的手臂,這樣一來,他就可以撿迴一條命。
不過還是得去醫院的,因為他的手臂裏麵藏著子彈的。
因為子彈藏在裏麵,一直不把它取出來的話。
有感染的風險,就必須把它取出來才可以。
隻有取出來。他們才能繼續的去做其他的事情。
要不然會影響生活工作的。
於是許大茂就建議,去醫院把子彈取出來。
可是去醫院的話,醫生就會問到這件事情。
問為什麽會中彈的?
因為這不是常規的受傷,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當他知道這一切之後,肯定會通知有關部門的,因為被人打了一槍。
並不是一個人平常的事情,等他們調查起來,就會調查到我們身上。
到時候,想脫身也不容易。
他說的實在是有道理,因為對於這種受傷醫院都要備注。
然後通知有關部門,三大爺必須說出個具體的事情來。
在公安麵前他是沒辦法編的,如果他把事實說出來,那他自己也會進監獄的。
因此他就不打算去正規醫院醫治。
然後他就想到認識一個赤腳醫生,也就是一個黑醫生。
他們必須在黑醫生那裏去包紮一下了。
於是兩人就離開了這個廢棄的樓房,去到黑醫生這裏。
黑醫生看見他的傷口之後,也沒有問為什麽。
因為這種事情他見多了,他們行醫的,就是把對方醫好就行了。
不過問對方的傷勢,對方的傷勢,跟他們一點沒有關係的。
拿錢辦事,這就是他們這一行的規矩。
不管對方是因為什麽受傷的,那都跟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
他們隻管把對方的傷治好,這才是重要的。
他治療了一個小時,總算是把三大爺卡在胳膊裏的子彈給取出來了。
取出來之後他們就離開了。
然後就迴到了家裏。
兩人決定明天又開始尋找那些小混混,這些小混混一個一個的在減少。
他們兩個就有信心,把他們一網打盡。
他們躲的位置是有限的,反正四九城就這麽大,他們能躲避的地方有限。
兩人就有信心找到他們,不過他們還是對這些小混混刮目相看。
因為這些小混混身上是有槍的。
之前他們怎麽也想不到,這小混混能把槍搞到手。
現在他們理解了,這些小混混並不是他們想象中的那樣單純。
而是有他們本事的,不過就算他們把槍搞到手,那又怎麽樣?
兩人還是可以把他們抓到手的,於是兩人就決定第二天再去活動。
可是這個時候,這些小混混根本就沒有出麵,因為經過昨天的事情之後,他們就覺得不能再待在那裏了。
以他們的現有的實力,來對付這兩人是對付不了的。
他們以為買了槍就可以對付這兩人,可實際上並不是這麽一迴事的。
買了槍,他們也沒有辦法把這兩人怎麽樣。
雖然說打中了三大爺一槍,但是三大爺還活的好好的。
接下來他們中間就產生了分歧,有一部分人就決定跟他們硬碰硬。
他倆有槍,那又怎麽樣?
他們自己也是有槍的,雖然說三大爺和許大茂有衝鋒槍。
那又有什麽關係呢。
昨天不還把他們打傷了嗎?
隻要戰術得當,那也可以把他倆消滅的。
可是小混混提出的這一個意見,其他的小混混未必讚同。
他們就認為,這樣做太冒險了。
雖然有可能傷到他們,但是他們也可能失去同夥的。
昨天就是先例,他們打傷了三大爺,但是同時他們中也失去了一個同夥。
他們的武器沒有對方好,還有槍法,也沒有對方好。
硬碰硬的話肯定會吃虧的,於是這個想法就被否定了。
那其中有一個小混混就說,他們再去買衝鋒槍。
因為他們的差距不在於別的,而在於武器的先進程度,以及槍法的準備程度。
如果武器同等槍法也同等的情況下,他們是可以取得勝利的。
而且他們人多勢眾啊,對方隻有兩個人,他們這邊有七八個人。
他們就有信心取得勝利。
這個想法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讚同,他們就決定明天再去買衝鋒槍。
買了衝鋒槍,再跟這兩人硬碰硬,於是第二天他們又拿了一些手鐲,來到上次他們買槍的地方。
這麽短的時間內他們又來買槍,對方當然是開心,不過對方開出了很高的一個價格。
因為賣槍的人看出他們,是急於把槍買到手的。
因此就以一個很高的價格,比平常多了好兩三倍的價格要他們買。
可是呢他們怎麽可能買了?
他們都覺得價格太高了。
他們就想著能不能價格降低一點他們才能買,但是呢對方根本寸步不讓的。
對方拿捏住了他們的心思,知道他們非買不可。
從他們焦急的臉上,看出他們,是很需要買到槍的。
因此,賣槍的人不肯退讓半步。
這可是難住了這些小混混,他們想買槍,但是沒這麽多錢的。
手鐲也沒多少了,買完槍了,就不剩下,吃飯都成問題。
於是,他們拒絕了對方開出的價格。
他們順著樓房順著繩子爬了下去,而最後這個小混混,他在後麵墊後。
可是呢,他很不幸的被三大爺給打了一槍。
然後他就中彈了,中彈了,他就順著樓房掉了下去,然後一命嗚唿。
他的槍掉在了地上,然後他的同夥趕緊的查看他的情況。
當發現他,沒有氣息的時候,就拿著槍趕緊走了。
因為他們必須逃跑的,不然待在這裏毫無意義。
三大爺和許大茂兩人,不敢通過樓梯逃跑。
他們不敢爬繩子,他們於是就從樓梯口下去,逮這些小混混。
可是當他們來到樓下的時候,發現這些小混混早都逃跑了。
雖然說跑了一部分,但是好在把其中的一個小混混給幹掉。
這一次也不是完全沒有收獲的,還是有一定收獲的。
雖然有收獲,但是他們也付出了代價。
三大爺已經中了一槍,中了一槍的情況下,他就必須得去醫院的。
要是傷的不輕,他就不會去醫院。
自己包紮就好了。
可是這一次他們傷的很重的,因為已經被打中一槍,幸好是打中的手臂,而不是打中了其他的地方。
如果打中其他地方,那也可能會丟命的。
他們打中的是他的手臂,這樣一來,他就可以撿迴一條命。
不過還是得去醫院的,因為他的手臂裏麵藏著子彈的。
因為子彈藏在裏麵,一直不把它取出來的話。
有感染的風險,就必須把它取出來才可以。
隻有取出來。他們才能繼續的去做其他的事情。
要不然會影響生活工作的。
於是許大茂就建議,去醫院把子彈取出來。
可是去醫院的話,醫生就會問到這件事情。
問為什麽會中彈的?
因為這不是常規的受傷,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當他知道這一切之後,肯定會通知有關部門的,因為被人打了一槍。
並不是一個人平常的事情,等他們調查起來,就會調查到我們身上。
到時候,想脫身也不容易。
他說的實在是有道理,因為對於這種受傷醫院都要備注。
然後通知有關部門,三大爺必須說出個具體的事情來。
在公安麵前他是沒辦法編的,如果他把事實說出來,那他自己也會進監獄的。
因此他就不打算去正規醫院醫治。
然後他就想到認識一個赤腳醫生,也就是一個黑醫生。
他們必須在黑醫生那裏去包紮一下了。
於是兩人就離開了這個廢棄的樓房,去到黑醫生這裏。
黑醫生看見他的傷口之後,也沒有問為什麽。
因為這種事情他見多了,他們行醫的,就是把對方醫好就行了。
不過問對方的傷勢,對方的傷勢,跟他們一點沒有關係的。
拿錢辦事,這就是他們這一行的規矩。
不管對方是因為什麽受傷的,那都跟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
他們隻管把對方的傷治好,這才是重要的。
他治療了一個小時,總算是把三大爺卡在胳膊裏的子彈給取出來了。
取出來之後他們就離開了。
然後就迴到了家裏。
兩人決定明天又開始尋找那些小混混,這些小混混一個一個的在減少。
他們兩個就有信心,把他們一網打盡。
他們躲的位置是有限的,反正四九城就這麽大,他們能躲避的地方有限。
兩人就有信心找到他們,不過他們還是對這些小混混刮目相看。
因為這些小混混身上是有槍的。
之前他們怎麽也想不到,這小混混能把槍搞到手。
現在他們理解了,這些小混混並不是他們想象中的那樣單純。
而是有他們本事的,不過就算他們把槍搞到手,那又怎麽樣?
兩人還是可以把他們抓到手的,於是兩人就決定第二天再去活動。
可是這個時候,這些小混混根本就沒有出麵,因為經過昨天的事情之後,他們就覺得不能再待在那裏了。
以他們的現有的實力,來對付這兩人是對付不了的。
他們以為買了槍就可以對付這兩人,可實際上並不是這麽一迴事的。
買了槍,他們也沒有辦法把這兩人怎麽樣。
雖然說打中了三大爺一槍,但是三大爺還活的好好的。
接下來他們中間就產生了分歧,有一部分人就決定跟他們硬碰硬。
他倆有槍,那又怎麽樣?
他們自己也是有槍的,雖然說三大爺和許大茂有衝鋒槍。
那又有什麽關係呢。
昨天不還把他們打傷了嗎?
隻要戰術得當,那也可以把他倆消滅的。
可是小混混提出的這一個意見,其他的小混混未必讚同。
他們就認為,這樣做太冒險了。
雖然有可能傷到他們,但是他們也可能失去同夥的。
昨天就是先例,他們打傷了三大爺,但是同時他們中也失去了一個同夥。
他們的武器沒有對方好,還有槍法,也沒有對方好。
硬碰硬的話肯定會吃虧的,於是這個想法就被否定了。
那其中有一個小混混就說,他們再去買衝鋒槍。
因為他們的差距不在於別的,而在於武器的先進程度,以及槍法的準備程度。
如果武器同等槍法也同等的情況下,他們是可以取得勝利的。
而且他們人多勢眾啊,對方隻有兩個人,他們這邊有七八個人。
他們就有信心取得勝利。
這個想法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讚同,他們就決定明天再去買衝鋒槍。
買了衝鋒槍,再跟這兩人硬碰硬,於是第二天他們又拿了一些手鐲,來到上次他們買槍的地方。
這麽短的時間內他們又來買槍,對方當然是開心,不過對方開出了很高的一個價格。
因為賣槍的人看出他們,是急於把槍買到手的。
因此就以一個很高的價格,比平常多了好兩三倍的價格要他們買。
可是呢他們怎麽可能買了?
他們都覺得價格太高了。
他們就想著能不能價格降低一點他們才能買,但是呢對方根本寸步不讓的。
對方拿捏住了他們的心思,知道他們非買不可。
從他們焦急的臉上,看出他們,是很需要買到槍的。
因此,賣槍的人不肯退讓半步。
這可是難住了這些小混混,他們想買槍,但是沒這麽多錢的。
手鐲也沒多少了,買完槍了,就不剩下,吃飯都成問題。
於是,他們拒絕了對方開出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