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北司點點頭,接著停頓了片刻才開口,「你做得很好。」


    崔殷笑得更明媚了,「謝謝小帝君的肯定啊。」


    【???發生了什麽,為什麽這兩個人說的話我都聽懂了,又不是聽得很懂呢?】


    【前麵的,不光你一個人這麽覺得,我也不是很懂。】


    【到底為什麽小帝君就誇小崔判官做得好了啊?然後小崔判官又在謝什麽小帝君的肯定啊?擱這兒給我打啞謎呢?】


    【謎語人滾出哥譚……不是,串戲了……】


    【反正小崔判官和小帝君是越來越有默契了,看不懂的隻有屏幕外的我們。】


    【嘖……我不好說,這兩個人一定背著我們廣大直播間觀眾發生了點什麽,至少是談過一次心……】


    隻聽懂了崔殷所說的「給予一定補償」,林富已經頗為興奮地搓了搓手,「要是有補償就太好了,我也不需要太多補償……能撐過這一段現金流斷裂就好了……」


    他嘀嘀咕咕地念叨著,把崔殷幾個人帶到了工廠內部。


    還沒有建成的廠房暴露在幾個人的麵前,崔殷先看向陶添,「能看出什麽嗎?」


    陶添瞪大了眼睛,「整個工廠裏都有一股黑氣?」


    「還有呢?」


    陶添連忙又用力揉了揉眼睛,仔仔細細看過廠區的角角落落,這才繼續開口,「第三棟即將開挖地基的廠房附近黑氣最深,其他地方的黑氣好像都是從那裏擴散出去的……是那裏有什麽東西嗎?」


    崔殷便點點頭,「沒錯,冤魂生前就是在那裏被害死的。」


    「並且是死後肢解,而且所有的屍塊都埋在了那片地下。」


    第196章 一隻都不能放跑


    陶添聽到崔殷的話,不由得臉色發白,下意識地捂住了嘴,向後退了幾步,距離那座工廠更遠了些。


    「但是,」林鶴卻皺著眉,「既然對方將人分屍,又為什麽要埋在案發現場?」


    一般來講,分屍的目的就是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讓人無法判斷屍體身份,或者讓人無法判斷出第一現場。所以分屍往往和「拋屍」、「屍源未定」、「第二現場」之類的詞語相聯繫。


    但像這種殺了人就地掩埋的,又有什麽分屍的必要呢?


    崔殷搖了搖頭,「可能性太多,我一時也不能說哪個才是真正的原因。」


    說不定就是殺人犯有分屍的癖好呢?或者說,殺人犯本來想將屍塊運出帶走卻因為種種事情被耽誤而未能成行呢?要是更加玄學一點,古時候也有不少一定要將祭品分屍埋葬獻給邪神的傳統……


    很多時候,旁人覺得沒有可能性的事情,其可能性反而多到讓人無法想像的地步——畢竟正常人永遠沒辦法理解神經病和精神病的想法,而能幹出這種事情的人,普遍又都不太正常。


    要是一個正常人能和神經病或者精神病共情,那反倒要小心一些自己的精神狀態。


    肖月跟在後麵,也緊緊地皺著眉,十分困惑不解,「我們怎麽突然做起警察的工作了?」


    雖然是玄學中人,但肖月卻是真真正正紅旗下長大的年輕人,屬於根正苗紅到從小學到高中的周一升旗儀式都做過國旗下的演講,上了大學就自覺申請加入黨的懷抱的那種好孩子。


    遇見這種事情,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110報警。


    有命案,一定要找警察叔叔。


    警察叔叔一定會做到命案必破的!


    「像這種冤魂長時間徘徊在埋骨地,又已經開始傷人,怨氣衝天的情況下,可以嚐試不破壞現場地淨化了怨氣之後再報警——當然,我指的是有能力淨化怨氣的人在能保障自身安全和案發現場保全的情況下這麽做。」崔殷解釋了一下,「畢竟雖然正常量的怨氣對普通人無害,但這種現場的怨氣已經遠遠超過所謂的適量原則了,對普通警察也是會有一定傷害的。」


    【笑死,小崔判官仿佛在勸我們不要自己動手,但問題是,我連案發現場有沒有怨氣都不可能知道呢。】


    【多麽痛的領悟,我就是個遇見什麽事情都得大喊警察叔叔救命的廢物。】


    【前麵的,你隻是個普通人而已,怎麽會是廢物呢?】


    【你聽聽這話,「是個普通人而已」,還不如是個廢物呢!】


    【總之就是,小崔判官這屬於是藝高人膽大,其他人遇見案發現場還是第一時間報警,對吧?】


    【總結得不錯。】


    肖月懵懵懂懂地點點頭,她自己當然是沒有處理怨氣的能力,但見識過小崔判官一碗湯藥灌下去冤魂當場變成普通鬼魂能力的小月亮十分信任崔殷的能力,「所以我們現在要做什麽?」


    「先把冤魂找到。」崔殷思考了一會兒。


    這種情況下其實最好的辦法是直接把埋在地下的屍骨挖出來,以屍骨上殘存的信息直接定位到流竄的冤魂再容易不過了。


    但這次的案子和之前崔殷處理過的那些或者死無對證、或者雙方都已經去世、或者以現有華國法律並無法判決的都不同。


    屍體生前並沒有接觸過玄學,死亡方式也是十分科學的被人亂刀砍死,整體過程就是一樁標準的兇殺案。


    殺害他的人如今也還活著,並不能算是地府公民,還無法歸於地府管轄。


    於是崔殷除了給冤魂消除怨氣,並且將對方扔到城隍廟的監禁室等到陽壽耗盡這兩件事之外,竟然沒有什麽能做的了——稍微再多做一點都是侵犯華國警察的執法權,屬於外國友人會做出的最惹人討厭的事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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