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裏。
經過短暫的慌張之後,我又開心起來了,雖然說老板娘依舊沒有給我,但是我能夠從老板娘的態度上感受的到老板娘心裏其實也有我的。
要不然我親她的時候,她也不會迴應我了。
女人嘛,都是感性的動物。
她們喜歡你,才會動情,然後情不自禁,至於老板娘三番兩次的拒絕,反而更加體現了老板娘的珍貴,如果說一個女人,你隨便勾搭她一下,她就跟你上床,那這個女人私生活得多亂?她跟別的男人是不是也是這樣?
所以說,老板娘的拒絕,我非但沒有不開心,反而覺得碰上老板娘這麽保守的女人,真是太幸運了。
至於什麽時候能得到老板娘,我也不著急,因為老板娘對我的態度越來越軟化了,我相信遲早有一天,老板娘會自願給我的。
用陳總的話來說就是,泡女人千萬不能急,得耐心一點,好飯不怕晚,良家不怕遲,最好的方法,就是讓良家愛上你,讓她主動動情,然後那個滋味才叫銷魂。
當然了,陳總說的是故意泡良家,玩完就不要了。
我不一樣,我對老板娘是真心的,隻要老板娘願意,我這輩子都不舍得惹她不開心,所以我也相信和老板娘會有水到渠成的那一天。
而也就在這個時候。
老板娘和蕭瑾瑜兩個各自美豔的女人從家裏出來了,上了車,蕭瑾瑜似乎有些鬱悶,唉聲歎氣,老板娘則神色如常,仿佛之前跟我什麽都沒發生一樣。
“小林,去隆基商場。”
老板娘對我說道。
隆基商場是濱海一個算是相當高檔次的商城了,裏麵很多奢侈品專櫃,以前陳總就經常來隆基商場買禮品去送人。
裏麵的東西也真的貴。
一件羊毛衫,我看著特別醜,3000多塊,說是什麽鄂爾多斯的羊毛衫,穿著非常暖和。
反正以我的想法,我以後就算是有錢了也不會去隆基商場買衣服的,開玩笑,那麽醜的羊毛衫居然要3000多快,純屬宰人。
至於暖和?
我花個六七百買一件波司登羽絨服穿著不暖和嗎?而且波司登這個牌子也非常響,往老家一穿,大家都知道我這是波司登的,至於鄂爾多斯的羊毛衫,我要是告訴他們我買了3000多快,指不定還得嘲笑我吹牛逼,那麽醜的羊毛衫能值3000多?
沒辦法。
見識決定一個人的高度。
高度也決定一個人的見識。
我要是穿3000多的羊毛衫,別人就會覺得我吹牛逼,反過來,馬雲要是穿100多塊錢的羊毛衫,說是3000多的,人家就是有人信。
退一步來講,就算馬雲承認他的羊毛衫隻買了100多,別人會怎麽說?別人會仰慕的說,臥槽,首富就是首富,低調的很,這麽有錢了,都隻買100多的衣服。
我就不一樣了。
我買100多塊錢衣服,人家會很直白的說我窮逼。
這個時候,我不禁又想到了李輕眉這個全身上下都透著高傲的女人,蕭瑾瑜跟我說那天吃飯,哪怕是馬雲,她也會毫不客氣的讓馬雲滾出去,這句話我還真有點不信。
很快。
我把車開到了隆基商場,原本我是打算在樓下等老板娘和蕭瑾瑜逛商場下來的,但是沒想到的是,老板娘下車之後,見我在車上坐著,便說道:“小林,你也一起跟我們逛逛吧。”
我以為老板娘要我幫她們提東西,也沒多想,便跟在了她們的後麵,不過值得一提的是,跟美女在一起逛街的感覺確實比較好。
尤其是兩個頂級美女。
老板娘容貌美豔,氣質優雅,上身穿著一個純色針織衫,陪著一條碎花的半身裙,看起來不僅優雅清爽,而且十分的高級。
至於蕭瑾瑜也不差。
蕭瑾瑜是可以不靠氣質,僅靠顏值和身材就足以讓人覺得驚豔的女人,今天她沒有穿包臀裙,而是穿了一條小腿,收腰的寬鬆裙,本就高挑的她走在商場裏,頓時有一種模特走秀的風範,讓人眼前一亮。
所以,這個時候跟老板娘和蕭瑾瑜走在一起的我頓時也顯得格外紮眼了,我也感受到了很多路人投過來的好奇目光。
然後虛榮心大漲,開始抬頭挺胸。
本來178的身高,硬生生的被我挺到了183。
蕭瑾瑜瞥到我的樣子,臉色嫵媚,笑著說道:“喂,少年,至於嘛,整個跟公孔雀開屏似的,人家都是看我和我姐的好嗎?”
“你管得著麽你?”
我被說的尷尬,沒好氣的迴懟了一句。
老板娘端莊優雅,麵帶微笑,雖然沒有說什麽,但是看到我的模樣,嘴角還是不自禁的上揚了少許,心情顯得很愉悅。
不過很快,我發現跟女人逛街不是什麽好事了。
女人隻要逛街,精力實在是太旺了,老板娘還好,比較佛係,很多衣服看看,合適的就買,不合適的就不買,但是蕭瑾瑜這個妲己不一樣。
她是看到衣服和喜歡的奢侈品就買。
也不看價格。
買完就丟給我提著。
由於之前她跟我說過,養她需要5萬一個月,所以我對她買的衣服價格特別的關注,跟在她們後麵的時候也一直在默算著。
就這麽兩個小時下來。
蕭瑾瑜已經花了12萬。
我整個人都麻了,這尼瑪兩個多小時花了12萬,5萬一個月包養費能夠打的住?我給她那10萬,指不定在哪個商場裏就沒了呢,可是那是我攢了三年才好不容易攢下來的錢啊!
倒也不是舍不得。
而是覺得自己花那麽長時間攢下來的錢,別人兩個多小時就這麽輕易花出去了,然後心裏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沮喪感和不平衡感。
更多的是沮喪感。
所以接下來,我都有些無精打采,一直到老板娘進了一家手表專賣店,拿起一塊腕表,然後突然叫我:
“林東,你過來幫我試試這塊手表看看怎麽樣。”
我走過來瞄了一眼,歐米茄的男士手表,玫瑰金表盤,棕色表帶,非常的好看,我往左手手腕上一戴,上下看了一圈,感覺非常的好看。
“挺好看的。”
經過短暫的慌張之後,我又開心起來了,雖然說老板娘依舊沒有給我,但是我能夠從老板娘的態度上感受的到老板娘心裏其實也有我的。
要不然我親她的時候,她也不會迴應我了。
女人嘛,都是感性的動物。
她們喜歡你,才會動情,然後情不自禁,至於老板娘三番兩次的拒絕,反而更加體現了老板娘的珍貴,如果說一個女人,你隨便勾搭她一下,她就跟你上床,那這個女人私生活得多亂?她跟別的男人是不是也是這樣?
所以說,老板娘的拒絕,我非但沒有不開心,反而覺得碰上老板娘這麽保守的女人,真是太幸運了。
至於什麽時候能得到老板娘,我也不著急,因為老板娘對我的態度越來越軟化了,我相信遲早有一天,老板娘會自願給我的。
用陳總的話來說就是,泡女人千萬不能急,得耐心一點,好飯不怕晚,良家不怕遲,最好的方法,就是讓良家愛上你,讓她主動動情,然後那個滋味才叫銷魂。
當然了,陳總說的是故意泡良家,玩完就不要了。
我不一樣,我對老板娘是真心的,隻要老板娘願意,我這輩子都不舍得惹她不開心,所以我也相信和老板娘會有水到渠成的那一天。
而也就在這個時候。
老板娘和蕭瑾瑜兩個各自美豔的女人從家裏出來了,上了車,蕭瑾瑜似乎有些鬱悶,唉聲歎氣,老板娘則神色如常,仿佛之前跟我什麽都沒發生一樣。
“小林,去隆基商場。”
老板娘對我說道。
隆基商場是濱海一個算是相當高檔次的商城了,裏麵很多奢侈品專櫃,以前陳總就經常來隆基商場買禮品去送人。
裏麵的東西也真的貴。
一件羊毛衫,我看著特別醜,3000多塊,說是什麽鄂爾多斯的羊毛衫,穿著非常暖和。
反正以我的想法,我以後就算是有錢了也不會去隆基商場買衣服的,開玩笑,那麽醜的羊毛衫居然要3000多快,純屬宰人。
至於暖和?
我花個六七百買一件波司登羽絨服穿著不暖和嗎?而且波司登這個牌子也非常響,往老家一穿,大家都知道我這是波司登的,至於鄂爾多斯的羊毛衫,我要是告訴他們我買了3000多快,指不定還得嘲笑我吹牛逼,那麽醜的羊毛衫能值3000多?
沒辦法。
見識決定一個人的高度。
高度也決定一個人的見識。
我要是穿3000多的羊毛衫,別人就會覺得我吹牛逼,反過來,馬雲要是穿100多塊錢的羊毛衫,說是3000多的,人家就是有人信。
退一步來講,就算馬雲承認他的羊毛衫隻買了100多,別人會怎麽說?別人會仰慕的說,臥槽,首富就是首富,低調的很,這麽有錢了,都隻買100多的衣服。
我就不一樣了。
我買100多塊錢衣服,人家會很直白的說我窮逼。
這個時候,我不禁又想到了李輕眉這個全身上下都透著高傲的女人,蕭瑾瑜跟我說那天吃飯,哪怕是馬雲,她也會毫不客氣的讓馬雲滾出去,這句話我還真有點不信。
很快。
我把車開到了隆基商場,原本我是打算在樓下等老板娘和蕭瑾瑜逛商場下來的,但是沒想到的是,老板娘下車之後,見我在車上坐著,便說道:“小林,你也一起跟我們逛逛吧。”
我以為老板娘要我幫她們提東西,也沒多想,便跟在了她們的後麵,不過值得一提的是,跟美女在一起逛街的感覺確實比較好。
尤其是兩個頂級美女。
老板娘容貌美豔,氣質優雅,上身穿著一個純色針織衫,陪著一條碎花的半身裙,看起來不僅優雅清爽,而且十分的高級。
至於蕭瑾瑜也不差。
蕭瑾瑜是可以不靠氣質,僅靠顏值和身材就足以讓人覺得驚豔的女人,今天她沒有穿包臀裙,而是穿了一條小腿,收腰的寬鬆裙,本就高挑的她走在商場裏,頓時有一種模特走秀的風範,讓人眼前一亮。
所以,這個時候跟老板娘和蕭瑾瑜走在一起的我頓時也顯得格外紮眼了,我也感受到了很多路人投過來的好奇目光。
然後虛榮心大漲,開始抬頭挺胸。
本來178的身高,硬生生的被我挺到了183。
蕭瑾瑜瞥到我的樣子,臉色嫵媚,笑著說道:“喂,少年,至於嘛,整個跟公孔雀開屏似的,人家都是看我和我姐的好嗎?”
“你管得著麽你?”
我被說的尷尬,沒好氣的迴懟了一句。
老板娘端莊優雅,麵帶微笑,雖然沒有說什麽,但是看到我的模樣,嘴角還是不自禁的上揚了少許,心情顯得很愉悅。
不過很快,我發現跟女人逛街不是什麽好事了。
女人隻要逛街,精力實在是太旺了,老板娘還好,比較佛係,很多衣服看看,合適的就買,不合適的就不買,但是蕭瑾瑜這個妲己不一樣。
她是看到衣服和喜歡的奢侈品就買。
也不看價格。
買完就丟給我提著。
由於之前她跟我說過,養她需要5萬一個月,所以我對她買的衣服價格特別的關注,跟在她們後麵的時候也一直在默算著。
就這麽兩個小時下來。
蕭瑾瑜已經花了12萬。
我整個人都麻了,這尼瑪兩個多小時花了12萬,5萬一個月包養費能夠打的住?我給她那10萬,指不定在哪個商場裏就沒了呢,可是那是我攢了三年才好不容易攢下來的錢啊!
倒也不是舍不得。
而是覺得自己花那麽長時間攢下來的錢,別人兩個多小時就這麽輕易花出去了,然後心裏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沮喪感和不平衡感。
更多的是沮喪感。
所以接下來,我都有些無精打采,一直到老板娘進了一家手表專賣店,拿起一塊腕表,然後突然叫我:
“林東,你過來幫我試試這塊手表看看怎麽樣。”
我走過來瞄了一眼,歐米茄的男士手表,玫瑰金表盤,棕色表帶,非常的好看,我往左手手腕上一戴,上下看了一圈,感覺非常的好看。
“挺好看的。”